22. 我不是舔狗
我不是舔狗 脑洞故事盒:从不做人开始 「我不是舔狗!」我第 1137 次警告系统。 「你是!」系统没有丝毫卡顿,一板一眼道,「我是舔狗系统,被我绑定的你自然是舔狗。」 「舔一个人叫舔狗,像我这样,在一个小世界同时舔好几个的,叫战狼!」 我叫吴越,女,19 岁,因为一场意外,被舔狗系统绑定,穿越到各个小说世界给主角们当舔
第 2 / 4 部分
他生得俊朗,气质凛然,往那一站,不用说话,就让人想给他交三百字的检讨。然而,这会儿,他哭得眼眶、鼻尖发红,一双黑眸犹如清水点墨,涌出大颗的泪,看起来分外可怜。
我一时惊住,忘了掩饰气息,被兰邺发现。他慌乱地用手掌擦泪,却越擦越多,最后,整个人控制不住地发抖,像只受伤的幼兽般,小声地抽泣呜咽。
「你怎么了?」这个时候再想装没发现、照顾他的自尊心已然是来不及了,我只能勉强尝试解语花路线,「有什么烦心事吗?」
「你在流血……」兰邺完全不敢抬头看我,「已经五天过去了,你身上还在流血……都是我害的,是我杀了你的孩子……」
「对不起!」
我呆住了。
哪怕穿越过来这么久,我依然没有对这个世界产生真实感:白麒,摩赦,兰邺,他们都只是小说角色,是我的任务对象。而我要完成任务,所以我卑躬屈膝,谄媚讨好,最后,面不改色地撒谎。
可是,当我看到兰邺的眼泪时,真实感突如其来,和它一起的,还有一种名为「愧疚」的情绪。
「其实,我没有怀孕。」
「你不要安慰我了,」兰邺抬起头,眼眶红红,语气铿然,「你放心,我会赔给你一个孩子的。」
「赔?」我竭力控制自己的脑洞不向十八禁的深渊滑落。
「从今天起,你可以把我当作你的儿子,」兰邺看着呆若木鸡的我,深情地喊了一声,「娘。」
我叫吴越,19 岁,在这一天,我凭借自己的努力,喜提一个 99 岁的儿子,全款。
生活果然很美好呢。
父母之爱子女,则为之计长远。
我既然喜当娘,就要承担起当母亲的责任。眼下,最重大、最紧急的一项任务就是:给孩子扫盲。
没错,天赋惊人的兰邺,他不识字!一个字都不认识!
「你既然不识字,是怎么看的雷电功法呢?」我很费解。
「这个还需要看功法吗?」兰邺的表情比我还茫然,「不是自然而然就会了吗?」
我:好了知道你天赋惊人了,快闭嘴吧,再说就烦了。
话虽如此,字还是要学的,不然之后怎么给女主写情书?我捡了一根树枝,开始教他写我的名字——没办法,兰邺的邺字太复杂了,没有我的名字好写。
兰邺学得很认真,一天时间便学得有模有样。我心甚慰,不免开始琢磨让孩子升学、啊不,是拜入门派的事。
我派规定,金丹期以上的修士,每十年可自行挑选一名弟子入门。我今年破格录取了小白花,即使后面把人还给了白麒,名额到底是用掉了。
既然如此,那我能不能走白麒的路子,让他替我收下兰邺呢?
说干就干!
我写好了封信,连夜寄了出去,然后告诉了兰邺这个好消息。
兰邺神情严肃地听完,只问了我一个问题:「那我要叫他爹吗?」
「不用。」一道声音自我身后传来,「你爹应该是个肥头大耳的老头。」
是摩赦。
他追过来了。
和初次相见时相比,此时的摩赦更高,更帅,八块腹肌更加分明,随便一站,就是一场颜狗的盛宴。
如果他没有穿那条绣着千年王八的裤子的话。
我打从心底为魔族没有美学教育而悲哀,面上却没有露出分毫:「摩赦,你怎么来了?」
「我出关后,你不见了,地上还有你留下的血迹。」摩赦将我拉到怀里,紧紧抱住,哑声道,「我很担心。」
我有些受宠若惊。前有兰邺,后有摩赦,难道舔狗的春天真的来了?
「你要是出事了,我的十万灵石怎么办?」摩赦很是深谋远虑,「谁知道我以后还能不能绑到第二个地主家的傻孩子?」
我就知道!舔狗永远一无所有!
我呵呵一声,刚想从摩赦怀里钻出来,便被他的手压住后脑勺,侧脸重重地撞到他的胸前,动弹不得。
「为了避免再有这种情况发生,我决定提前收账。」摩赦的声音里充满了即将暴富的喜悦,「十万上品灵石,小越越,你打算如何付账?」
付、付不起。
我虽是师祖,每月享有三十块上品灵石,但是鲜有积蓄,别说十万上品灵石,就是一万上品灵石,我搞不好都得找黑钱庄裸贷。
许是察觉到了我的心虚,摩赦的声音冷了两分:「看来你是还不起了。」
完了完了,欠债不还一定会掉好感度,搞不好我的任务今天就要交代在这里了。
正当我考虑是不是要找个黑诊所卖肾时,头顶忽然传来一声闷笑,摩赦一本正经同我提议:「你肉偿吧。」
书里写过,有些魔族仍然保留吃人肉的恶习,像我这样浑身浸润灵气的修真者的肉,更是有价无市。
我打量了一遍自己的细胳膊细腿,暗恨自己之前为了臭美,少长了两斤肉。不过,眼下也顾不了那么多了。
我深吸一口气,撸起袖子,将一截白嫩的胳膊塞到摩赦的掌心:「给你一条胳膊,不能再多了。」
「哈?」摩赦的表情僵住了。
半晌之后,摩赦气极反笑:「我不收零散件。」
不收零散件,就是要我整个身子了。我摸了摸自己的脖子,顿觉小命休矣,刚想求饶,便被兰邺拉到了身后。
「娘亲欠他钱?」
「算、算是吧。」毕竟当初是我亲手画的饼。
摩赦不爽地磨了磨牙,金色的眸子里满含戾气:「大人的事,小孩别插嘴。」
兰邺淡淡地瞥了摩赦一眼,自报年龄:「在下今年实岁九十九,虚岁一百零一。」
刚刚成年的摩赦被狠狠震惊了,深刻理解了「人不可貌相」这句老话,看向我的目光饱含敬意:「您贵庚?」
还没等我回答,他便自言自语道:「三百岁以内都没问题,五百岁以内,好像也可以接受,要是一千岁的话……」
「打住!」我面无表情地打断了摩赦的报数,「他不是我亲生的!」
摩赦恍然:「对哦,你是逃婚出来的,不该有孩子。」
「逃婚?」兰邺看着我,表情充满了不解,「娘亲既有身孕,为何要逃婚?莫非,你怀的并不是那人的孩子?」
「你怀孕了?」摩赦的表情比兰邺更加不解,「我怎么不知道?」
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
于是,我决定放另一把火。
我狠狠在自己大腿内侧掐了一把,泪水涟涟地看着兰邺和摩赦,道:「你们听说过清霄派的白麒吗?」
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你看过的书终于会长成你的骨与血。而上辈子,我是狗血文爱好者,什么先婚后爱,什么破镜重圆,什么替身白月光,什么妈咪带球跑,统统不放过。换句话说,我的骨血,是某江的金榜文。
于是,我毫不费力地编了一个「他逃,我追,我们劳燕分飞」的虐恋狗血文,直将兰邺听得眼泪汪汪,泣不成声。
摩赦怒火冲天,一掌拍断一棵参天古木,怒道:「那姓白的小子既然肯眼睁睁地看着你怀着他的骨肉,嫁给他人,就不是什么良配!你不如嫁……」
「嫁给我吧。」兰邺眼眶通红,语气沉重,「我愿意子承父业。」
神他么子承父业。
难怪别人说「再穷不能穷教育」,看看,好好一个男主角,就因为文化水平不过关,沦落到向舔狗求婚的境地。
我准备抓紧时间给兰邺扫盲,一旁的摩赦却比我还激动:「你想子承父业,也得先问过你爹的意见吧。」
「我没爹。」这是真的,鬼修不同于人族或魔族,天生地养,无父无母。
摩赦拍了拍胸脯,毛遂自荐:「你既然是小越越的义子,那四舍五入,合该叫我一声爹。」
不是,这是怎么四舍五入的?我怎么看不明白?
我刚开口质疑摩赦的数学水平,他便狠狠瞪了我一眼,凶巴巴道:「你还欠我十万上品灵石呢,不该把儿子抵给我吗?」
我悟了。
摩赦看上了兰邺。
也是,兰邺个子比我高,体型比我壮,肌肉比我多,肯定比我更值钱。
「兰邺不能给你,」兰邺是我的任务对象,我不可能眼睁睁地看着他去卖身,「至于欠你的灵石——」
我脑海中灵光一闪,终于想起来,在我派湖底还镇压着一只远古凶兽,价值连城。我只要弄到他的一点血,就能轻松还债,走上人生巅峰。
「你等着!」我喜滋滋地跳上灵云,扬长而去,「我这就去给你拿灵石!」
在第二本原著中,身为半妖的女主,被正派修士追杀,重伤坠湖,身上的血唤醒了沉睡的男主,从此开启了一段荡气回肠的爱情故事。
我一个舔狗,自然不配走女主的路线,只能按照书上记录的信息,悄无声息地解开禁制,溜了进去。
湖底一片漆黑,我从怀里摸了一颗夜明珠,还没拿稳,便被一个人压到了地上。
夜明珠碎裂,我看不清那人的脸,只能听到一道声音,莫名地熟悉。
「这是你给我准备的礼物吗?」
他妈的,为什么?为什么男主会提前苏醒?!
我还记得书里面,男主一口八十个杂碎的好胃口,因此被他压在地上后,丝毫不敢动弹,生怕哪个呼吸节奏不对,被一口吞下。
男主似乎将我的沉默当作了默认,很快,空气里传来两声「咔嚓」声,还有一句嫌弃的点评:「不好吃。」
有没有一种可能,我是说可能啊,那个夜明珠不是用来吃的呢?
我正暗自腹诽,脖子忽然被舔了一下,立刻汗毛倒立,大喊一声:「嘴下留人!」
「凭什么?」
「生吃容易长寄生虫,」我哭丧着脸,「我我我给您做熟吧。」
一团灵火悬浮在半空中,我终于看清了男主的相貌:白,瘦,眼珠漆黑,嘴唇却毫无血色,抱着胳膊,倚在墙上,看起来不像是杀伐果断的男主,反而像一个病西施。
大约是我盯得时间久了些,男主薄唇微启:「怎么还不动手?」
「那什么,煤气灶,啊不是,灵火能飘下来点吗?」我是要做饭,不是要踩高跷。
男主看了看我踮起的脚尖,嗤笑了一声,挥手让灵火落了下来。我长舒一口气,开始绞尽脑汁地思考做什么菜色——
要足够好吃,还要能保住我的命。
锦囊里,兰邺打来的猎物早已被吃得七七八八,只剩下些来不及清理的杂碎。我将它们都倒出来,做了一道杂碎汤。
然而,男主只是扫了一眼汤,露出森白的牙:「我觉得你比较好吃。」
你 XX。
想到那个被两口嚼碎的夜明珠,我到底没敢说出心里话,忍辱负重道:「您稍等。」
我一手捏诀,以片肥牛卷的力度,在手腕上划了一道浅浅的伤口,挤出了几滴血,滴到汤里,端给了男主。
「您好,毛血旺。」
男主看也不看,端碗便喝,一饮而尽,然后被辣得跳脚,眼珠子都红了一半。
「你之前做给我的汤不是这样的。」
我吓得半死,几乎以为要片自己一条胳膊来保命,半晌才反应过来:「我以前做过汤给你喝?」
男主凶巴巴地看了我一眼。然而,眼泪让这一眼毫无威慑力,反而像是在撒娇。
我的胆子又大了两分:「我什么时候给你做的汤?」
「我做的什么汤?」
「闭嘴,」男主一口咬住我的手腕,目含警告,「再多嘴我就吃了你。」
我识趣地点头,表示明白。
男主却没有放开我手腕的意思,舔了舔上面残留的血迹,把我的膝盖当作枕头,心满意足地睡着了。
提问:和一头随时可能暴起吃人的凶兽一起睡觉,是什么感觉?
谢邀,感觉就是我一觉醒来,人没了。
人真的没了!我醒来时,禁地里只剩下我一个人,更缺德的是,禁制被他恢复了,我被困在阵法里,动弹不得,只能在脑海中拼命召唤系统。
「系统!好像又出问题了!」
很久以后,系统出现:「没问题。」
我都被气笑了:「没问题男主会提前苏醒?没问题男主会解除封印?没问题我会被关在这里?」
是不是别人不发火,就把别人当傻子啊?!
系统被我的排比句排得哑口无言,丢下一句「系统维护中」就下线了。
我:你好歹先放我出去呢。
系统靠不住,我只能自寻出路。然而,在灵力被封印的情况下,努力的最大效果,就是帮我练出了清晰的马甲线。
遇到困难睡大觉,我决定躺平了。
我正睡得香甜,忽然听到一阵嘈杂的脚步声,我派掌门的声音格外清晰:「……镇压凶兽,讲究的是快准狠,我派阵法三者俱全,哪怕是上古凶兽,也没有逃脱的可能……」
在看到我的那一刻,吹嘘声戛然而止。我忽然想起来,之前似乎听人提起过,近期会有其他门派的优秀学子来我派交流学习。
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卢沟桥。
在沉默即将达到致死量时,白麒冷静地开口:「师祖?」
「嗯。」
「关在此处的凶兽呢?」
「不、不知道。」
「那你为何会出现在此处?」
我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看起来真诚又无辜:「如果我说,我是被他绑架来的,你们信吗?」
白麒不说话了。
他不说话,有的是人说。外派弟子七嘴八舌,眼神乱飞,短短一炷香的时间,就让掌门的脸由白转红,由红变紫,最后,爆发出一声喝问:
「大胆!你竟敢私自帮助凶兽潜逃!」
有一说一,如果我真的帮凶兽潜逃了,那我现在应该在湖外,而不是在湖底。
可惜,在外人面前丢了面子的掌门根本不想听我的解释,大手一挥,将我狠狠掼摔在地,断了七八根肋骨。
我趴在地上,疼得直抽抽。下一秒,一道紫光直击向我的丹田:掌门竟然打算毁我的修为!
我原地打滚,堪堪避开了这一击。惊呼声四起,我以为大家在为我出色的核心力量而惊叹,一抬头,却看见白麒一剑贯穿了掌门的心脏。
我:!!!
正道的榜样黑化了,为什么?那他会不会连我一起宰了?!
我惊恐得想满地乱爬,可惜,断掉的肋骨实在太疼,爬不动,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白麒走过来,半跪在我面前:「师祖。」
别,我现在灵力全封,真打起架来,你是我师祖。
早在白麒暴起杀人时,跟着来参观的弟子们一哄而散,有一个格外胖的,御剑时还踉跄了一下,险些一头砸在掌门的尸体上,和张着嘴巴、死不瞑目的掌门来个冰吻。
想到这里,我又端详了一眼掌门的遗容,恰好看见一只指甲盖大小的虫子从他的舌头下钻出来,倏忽就不见了。
「那是傀儡虫,」白麒注意到我的视线,低声解释道,「是魔族的手笔。」
我可太知道了。原著里,魔族就是用这一招,将正魔大战玩成了狼人杀,差点团灭「村民」。所以,我并不是诧异傀儡虫的存在,而是诧异傀儡虫为什么会这么早存在?这明明是第一本书大结局的内容。
「门派里,有多少人染上了这种东西?」
「不知道,」白麒摇头,「我只能确定掌门有问题,本来想徐徐图之,通过他去找其他奸细的,结果……」
结果掌门要杀我灭口。我就说掌门今天来禁地的时机怎么这么巧?我前脚被关,他后脚带人来,恐怕早就打着把奸细的锅扣给我的主意。
等一下,我来这里纯粹是一时兴起,掌门是怎么做到提前布局的?
我脑中一团乱麻,身体不自觉避开了白麒的手。
白麒不解,喊我:「师尊?」
「别演了,」我咬牙切齿,喝破了眼前人的身份,「风沉。」
风沉是第二部小说男主的名字。
白麒,啊不是,风沉低头笑了起来,再抬头时,已经恢复原本的容貌:「我是哪里露了马脚?」
「少废话,」凶兽与魔族联手,这是原著中没有出现过的剧情,我必须赶紧确认任务对象的安危,「你把白麒怎么样了?」
「你这么关心那个小白脸啊,」风沉摸了摸下巴,笑道,「亲我一口,我就告诉你,如何?」
可以。
反正风沉也是我的任务对象。
更何况,风沉长得赏心悦目,倾国倾城。
我向前倾身,在即将亲到风沉的前一秒,被他猛地推开。他捂着胸口,一脸的不可置信:「你你你!」
「怎么了?」
风沉的眼眶发红,语气深沉:「你不愿意让我给你解开禁制,却愿意为一个小白脸亲我?!」
啊,原来刚刚风沉是想帮我解开禁制啊,早知道就不躲了!
我满心懊悔,风沉却把我的沉默当作默认,小脚一跺,小手一甩,身子一扭,冲出去了。
我:茫然.jpg。
我以为风沉会一去不回,却没想到,不过三分钟,他便杀了回来,凶恶地抬起我的下巴,在我的唇上啃了一口。
啃完后,他看着我,我看着他,四目相对,相顾无言。
最后,还是他先忍不住,问我:「你这个人怎么回事?」
「我怎么了?」
「我刚刚非礼了你,」风沉咬牙切齿,着重强调了「非礼」二字,「你不该说点什么吗?」
懂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 XP,作为舔狗的我,不光要尊重祝福,还应该尽力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