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暗恋的女生向我求婚了
暗恋的女生向我求婚了 爱情迷宫:与你相逢人海中 暗恋的女孩和我求婚了,她在逆光中向我缓缓走来,在我面前许下爱的誓言。 她不会知道我衣襟上别着的洁白玫瑰,是为了她。 闪光灯聚焦在我们身上时,我脑中只剩下王小波说的那句话: 当我跨越沉沦的一切,向永恒开战时,你就是我的军旗。 1 我最讨厌下雨天。 浑浊的街道,拥挤的人群,连
第 3 / 4 部分
对外我都是宣称蛋糕是我亲手做的,其实就是我家楼下蛋糕店买的,晚上去买三送一,划算得很。
经常能看到他桌子上放的别的追求者送的礼物,可见他在公司的欢迎程度。
他们说他从不接受别人送的东西,办公室的小陈就目睹他把别人礼物还回去的场景。
形容他正直得像投胎的包青天。
我每次都是跑着去送蛋糕,怕被他逮住不让我继续送就完球了。
求婚的良辰吉日我早就看好了,就在公司的年会上。
我临时把表白换成了求婚,表白哪有求婚带劲啊,我还斥巨资买了一束玫瑰花。
玫瑰花可真漂亮,捧在手中沉甸甸的,等求婚结束了放回家插着,不算浪费。
我求婚这件事,我们办公室的都知道,是我告诉他们的。
办公室小陈很担心我,怪我,演得太投入,让她误以为我真的对林清则情根深种,难以自拔。
她包里带了一整袋抽纸,说给失恋后的我预备着。
我脸上故作担忧强颜欢笑,心中却暗喜等待着被美美拒绝。
年会当天果然一如既往地人山人海,我穿着一席白色贴身长裙,穿着十厘米的高跟鞋倚靠在沙发上喝冰镇雪碧。
年会主持人是我朋友,我已经提前说好让她在表演最后给我预留舞台,好让我发挥。
直至年会当天,我才看到林清则真实的正脸。
他一席黑色西装,笔挺得像是从二次元漫画走出来的一样,鼻梁的阴影投在完美的脸颊上,只对视一秒就能感觉到耳朵在发烧。
终于,节目一个个落幕,场内闪光灯灭,我抱起地上的玫瑰花,深吸一口气。
说不紧张是假的,听到主持人念到我的名字,我魂魄直接游离天外,机械似的走上舞台。
闪光灯哗地直射过来,好刺眼,我正抬手想把光挡住,却有人先我一步遮住。
林清则也上来了。
我才发现,他领口还别着一朵白玫瑰。
他看着我,我也看着他,主持人拿着话筒在旁边看着我俩。
现场大概沉默了一分钟。
或许是玫瑰太红,灯太凉,眼前的人一席黑色西装,太像真的婚礼装扮。
我也哽住了。
「……」
才张嘴,主持人就很有眼色地把话筒凑到我嘴边。
脑子是让我先说话,身体告诉我要求婚,手上抱着玫瑰,还没当应过来,我自己莫名其妙地单膝跪了下去。
很显然,林清则也被我的胆大妄为给惊到,他瞳孔里全是难以置信的诧异。
我勾起嘴角,邪魅一笑,用所有人都听得到的声音大声地对着话筒喊道:
「嫁给我吧,我会一辈子对你好的!」
林清则点头说好的瞬间,我天都塌了。
后面听到他要戒指,又是一个晴天霹雳。
戒指?我根本就不是真的求婚怎么会有戒指?
我只好装模作样地低头掏口袋。
哈哈,我穿的裙子,没口袋。
这下子我真的是想哭了,当然,我的眼泪,顺应着内心流出来。
主持人在旁边激烈鼓掌,替我发言道:
看看,女主角都激动得说不出来话了,让我们为她鼓掌!
鼓个屁啊,我服了。
「回,回家给,好不?」
我半跪在地上和林清则讨价还价,他弯腰扶着我的手臂,眼神像火炬一样炭烤我不安的内心。
「好。」
还好,林清则答应了。
他真的很好说话,我表白也答应,求婚也答应,给戒指也答应。
到底是谁在传他不好讲话啊,好讲话到我想创死自己的地步。
后悔已经来不及了,我们俩在全公司的热烈欢呼声中携手走下舞台。
脑子完全没办法独立思考,我想要是我敢出门告诉林清则真相,他会起杀心。
出公司后我被冻个激灵,外面下雪了。
林清则不愧是高质量帅哥,马上他的西装就披到我身上。
我正想推脱,就看到他从不知道什么时候提在手上的袋子中拿出一件羽绒服。
他把玫瑰塞到我手中,我原以为他是为了腾手穿衣服,但是他穿到一半突然伸手揽住我的腰,一把把我拉进他的怀里。
还有他的羽绒服中。
两人穿一件羽绒服,这下真的偶像剧了。
我还是第一次被男人抱,真实的,宽广的,冒着橘子香味的怀抱。
「你用的什么香水?「我问他。
「我不用香水,是洗衣液的味道。」
林清则说着就凑到我的脖子,温热的呼吸打在我的 耳垂,他问:
「你用的什么香水,也很好闻。」
要命,他低头靠近的样子真的好迷人。
「宝宝霜。」
冬天,保湿还得靠宝宝霜。
「我们现在去哪儿?「他一直拥着我走,可是我都没告诉他我家在哪。
「我家。」
「去你家干嘛?「我摸不着头脑。
「拿户口本。」
「再说一遍,拿什么?」
「登记。「林清则皱着眉头,很不满意我吃惊的反应。
「你和我求婚了,没忘吧?」
我点点头。
「我答应了,所以我们待会儿去领证。」
!
我疯了,真的。
没开玩笑,我真的和林清则领证了。
我先陪他去他家拿的户口本,然后他陪我去我家拿户口本。
坐他车去民政局的路上,我都要把我的嘴唇子给咬烂了。
说实话,我会死,不说实话,我也会死。
反正就是一个铁定的事实,我今天是死定了,区别就在于,我是以已婚的身份死去还是未婚的身份死去。
正当我准备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时,林清则把车停在了路边。
「我……」
「我……」
我们俩同时开口,为了表示尊敬,我示意让他先说。
林清则从上衣口袋掏出一个小盒子,然后在我面前,打开了它。
一枚超级大钻戒差点闪瞎我的眼,戒心还是粉水晶,有我小指甲盖那么大一颗。
这辈子没看过这么贵重的玩意儿,今天真是小刀拉屁股,开了眼。
「这是我妈给我的戒指,让我给她以后的儿媳妇。今天你向我求婚,我的确很意外,但是也很感动。」
「婚姻是人生大事,我也是经过仔细思考后决定答应。也许我没有你喜欢我那么多,但我可以保证,在今后的每一天,都会学着更喜欢你。」
「我没有感情经历,这是我第一次勇敢,如果有做得不好的地方,希望你可以直说,毕竟我们以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我又哭了,被吓哭的。
他都说成这样了,我怎么敢把内心话告诉他。
「哭什么?「林清则笑得温柔,抬手替我拭泪。
「……」
我有罪啊!
林清则把大钻戒戴进我的中指,他妈的大小居然刚刚好,像是为我量身定做一般。
戴完戒指后他并没有松开我的手,而是用大拇指轻轻摩挲我的指尖,带着一股说不出的柔情和眷恋。
他好像,有点喜欢我。
毫不意外,领证回家后我的手机直接爆炸。
连十年没发过消息的隔壁班的同学的弟弟都来夸我牛,能拿下如此极品。
公司所有大群小群论坛直接沸腾,朋友圈全是我各种角度的求婚现场视频,底下的评论打得热火朝天。
母亲大人更是激烈,微信视频和手机电话双开花,全都 99+。
我鼓足勇气,给妈妈回电话。
我妈说我疯了,翅膀硬了,要飞出外太空,居然敢偷偷结婚,看我回去她不扒了我的皮。
我骗她说我就告了白,没结婚。
她说别人朋友圈都传开了我的结婚证,让我休想骗她。
朋友圈?
我屁滚尿流地爬去朋友圈看,果然看到同事转发的林清则的朋友圈,上面赫然是我和他新鲜出炉的结婚证照片,文案是:等待终有结果,感谢大家祝福。
这话说的,像是他和我求婚似的。
林清则直接住到了我家,就在领证当晚。
我有表示出缓一缓的意图,他反问我:
「难道结婚一开始就要分居两地吗?」
林清则可怕的脑补能力再度上身,他以为我在害羞,于是半蹲在我面前,给了我一个猝不及防的脸颊吻。
我还没回过神儿,他自己脸红得赛猴屁股。
他害羞了,我反而逐渐理直气壮起来。
就,很微妙地占足上风。
或许我内心就是一个恶魔,我状似无意地问他,「今晚,你睡床左边还是右边啊?」
林清则立马慌不择路地逃到厕所去了,喊着他要洗澡。
这帅哥,有点意思哈。
我起来的时候林清则都做好了早餐,正弯腰辛勤地帮我的小客厅拖地。
他穿着白色的针织毛衣,头上几缕呆毛竖起,见我起来还朝我歪头一笑。
看起来特别像一只求人蹂躏的可爱毛茸茸萨摩耶。
好可爱,好清纯,好想咬一口。
我一时发了疯,真的跳到他面前,踮脚咬了他下巴一口。
他反应后,脸一下从苹果变成烂番茄,里里外外都冒热气。
他真的好可爱。
我在公司大群加了林清则微信,问他有没有空,我们一起请他朋友吃个饭。
虽然我长得不错,人品也满分,可是这还是不合常理啊,我不就是给他送了几个月蛋糕吗,不至于感动到答应我的求婚吧。
所以我猜测,其中是不是另有隐情,什么心中另有所爱,为了怄气啊,或者我和他白月光长得像,莞莞类卿。
总之,我需要第三人的陈述来丰满林清则的人物形象。
去吃饭之前我还有点怕人太多,到了之后发现还好,就六七个,我一进门就争前恐后喊我嫂子。
林清则半搂着我在主位坐下,把菜单拿到我面前让我点菜,又随即倒了一杯水到保温杯递给我。
他的朋友见后一阵起哄,笑林清则老房子真是老房子着火。
谈话间我知道了一个让我无法接受的事情,林清则真的没有谈过恋爱。
林清则也不说话,就在我旁边拉着我的手傻笑,他在席上喝了几杯啤酒,整个人有些慵懒地靠在椅背上。
眼神却是一刻都不离我。
这可怎么办,愁人。
我决定,要做一个坏女人。
对于如何做一个坏女人,我并不精通。
回家后我打开了某乎高赞第一条。
回答的标题叫做:如何做好一个坏女人。
一,穿得要像坏女人,坏女人必须有一件皮夹克,穿一身黑。
Ok!
明天就开始穿黑夹克。
二,坏女人从不看伴侣手机,看到美女会说,「哟,这么漂亮,我喜欢。」
对对对,我就这样,这点不用学。
三,坏女人从不放弃接触更帅更有趣的男人。
啊对对对,我也是,这点也跳过。
四,坏女人出门从不报备,来去如风。
这点更不用学,我一向如此。
帖子看完,我坐在床头沉默着思考了许久。
我都不知道,原来我变成坏女人,只需要穿上皮夹克。
就这么简单。
穿了皮夹克,墨镜也不能少。
「走吧,去超市。」
我扬起高傲的头颅对林清则说。
「你确定要戴墨镜?」林清则指了指窗外乌漆麻黑的夜空,「天黑很久了。」
我头也不回地换鞋,走得风情万种。
「你不懂,这叫 fashion。」
才进超市没多久,就有人叫住了林清则。
「清则。「
我回头,看到一个无敌大美女:
鹅蛋脸,大眼睛,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垂到半镂空的白皙腰际。
「这是我的妻子,黄甜甜。甜甜,这是我以前的邻居,孟宛初。」
「你好。」
孟宛初手被我控制着,余光却控制不住在看林清则。
我就知道,我就知道,林清则怎么可能感情空白,这不,青梅竹马就出现了。
我在墨镜底下恨铁不成钢地看着林清则,怎么这么好的女人在他身边,怎么不懂得珍惜呢。
不行,我得撮合撮合。
最爱看一些天造地设,帅哥配美女的搭配。
「那个,打扰一下。」
我摘下墨镜,风情万种地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完美甩头,胳膊肘撑在货架上,用毕生最温柔的语气邀请孟宛初。
「不知道美女有没有空,去我家坐坐?」
……
「进来帮我择菜。」
林清则从厨房探出半个头嘲客厅喊。
「他在叫谁啊?」我问孟宛初。
「不知道呀。」孟宛初摇头。
「那怎么办呢?「我自言自语道:「那我们就一起去吧。「
我们俩拉着小手走进厨房。
「你们怎么都来了,算了,来了都别闲着,帮我择菜。」
林清则说着好像让我们一起择菜,但是一大包菜就塞到我一个人的怀里,重死。
「就知道压榨我。」
我万分不满地小声嘟囔。
「要不你去客厅歇歇,这里有我就好。」
善良的孟宛初识破我大菜不识一根的真相,好心提醒。
我真是求之不得。
厨房里时不时传来交谈声,我只恨当初买房子没有在厨房装摄像头。
窗外的月亮晃得耀眼,我打开日历,今天是农历十五。
难怪月亮这么亮,这么圆。
这样好的夜晚,这么美的月色,我留在这里,属实是有些多余。
我留下纸条后,潇洒地离开了家门。
走在荒无人烟的大街上,心中升起淡淡的懊悔,如果当初林清则问我住哪里时,我说他家就好了。
现在也不至于沦落到没有地方去。
冬天的风吹得人神清气爽,半梦半醒中好似要被这季节的诗意给灌醉。
好吧,好吧,天气这么好,就破例一次,去酒吧喝喝小酒。
喝着小酒看美人,不失为人生一大乐趣。
我高兴过了头,喝着喝着,就感觉到帅哥们在我眼前跳刘畊宏。
灯也在转,我伸手去抓,想把灯拽下来丢到垃圾桶。
灯没抓到,只抓到了一只怒气冲冲的我老公。
能感觉到林清则靠近后,我周围闷热的空气都凉了几个度。他的眼神比激光还要烫,堵在我面前。
我眼睛闭着,心却不自觉发虚。
奇怪,我有什么好心虚的。
「回家。」
林清则把他的大衣脱下盖在我身上,手穿过我的膝盖,正想把我抱起。
「我把酒喝完再走。」
手还没碰到酒杯,被一只冰冷的大手团团包住,林清则端起我的酒杯,一饮而尽。
我睁开眼时,看见的就是这样一幅场景:
彩色的光束穿过层层人群染透他凌乱的发,黑暗中的他更像一张完美剪影,只是上下滑动的喉结出卖了他,将他打回真实世界。
血一样红的液体流过微微鼓起的青筋和锁骨,脏了白衬衫的一角。
我从未像此刻这样清晰地意识到,他是一个荷尔蒙爆棚的男人。
手被林清则紧紧攥着,我稍微挣脱,就会换回更紧的禁锢。
林清则一句话都没说,责怪,质问,都没有,他沉默地看着窗外不断变换的风景,没看我。
家中黑暗一片,孟宛初并不在。空气中还留存着淡淡的玉米香味,那是林清则炖的排骨玉米。
林清则松了手,我转身,准备迎接我们的第一轮争吵。
迎接我的是一个凶狠的,葡萄味的吻。
林清则疯了,这是我脑中唯一的想法。
我正准备给他一巴掌,让他好好清醒时,他松开了我,把大脑袋放在我瘦弱的双肩,双手牢牢抱住我。
就,很突然。
「你不要吃醋,好不好?」
他像小狗一样在我的脖子上动来动去。
「我和她没什么,她早就结婚了。」
好小子,那你怎么不早说。
「我……我只是想让你吃一点点醋。」
「对不起。」
他哭了,哭湿了我一整个肩膀。
边哭边控诉我的绝情。
「你都不看我的。」
「是不是得到了,就不珍惜了。」
「戒指也没有给我,都是骗我的。」
「你真是一个坏女人,坏女人,坏女人……」
说着说着,他还在咬了我一口。
「你就不能,喜欢我久一点吗。」
「我什么都可以给你。」
「一切。」
「孟宛初说我蠢,不会诱惑你。」
「你告诉我,我要怎么诱惑你,你才会一直一直喜欢我?」
林清则双手托着我的脸,额头贴在我的额头上,我世界只剩下他通红的眼睛和湿润的睫毛。
其他什么都看不见。
林清则拉过我的手,放到衬衫下。
有便宜不占王八蛋。
今晚这个老婆我是当定了,我是颜狗,我承认。
天王老子来了,我也是他老婆。
「老婆,我最喜欢你啦。」
我一个原地弹射,飞到林清则的怀里。
「今晚,你做我的老婆,好不好?」
林清则用行动告诉我他到底有多愿意。
窗外天空泛白,云雾缭绕,我抱着暖呼呼的林清则,和千年前不早朝的君王感同身受。
原来有美人,是这么个乐事。
妙哉,妙哉。
林清则也没睡,本性暴露无疑,双面胶一样粘着我。
为了美色,我勉强接受了,林清则是我老婆的事实。
试了一段时间后发现,还真不赖。
睁开眼睛就有做好的现成的饭菜,家务一概不用我管,晚上还可以暖被窝,要是他能生孩子,就更好了。
就要男妈妈,就要男妈妈。
(扭曲)(阴暗地爬行)(扭曲着阴暗地爬行)
就是有一点,他死也不肯说出,是什么时候喜欢上我的。
嘴巴上了锁一样,非要我承认是我先喜欢的他。
哦,他知道我没买戒指后和我冷战了一周,虽然饭和家务照做,但是就是不和我说话。
在公司里我抬手叫他老婆,他脸红得和个开水瓶一样,冒着气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