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 替身小少爷
替身小少爷 江湖庙堂与市井,都是不省油的灯 新驸马比我小了七岁,他第 101 次告诉我,他又爱上了别人。 这次我没教训他,而是淡淡笑道:「本宫放你走。」 我不要他了之后,他反而跟疯了似的,学着那些小倌儿讨我欢心,哭着求我再爱他一次。 1. 处理完公务回府,驸马祝西辞讥诮道:「舍得回来了?你还知道你有个家呢!」 全大周,
第 3 / 3 部分
怪不得在最后关头,谢荣会提醒他夫人女儿在家。
想来是怕他夫人跟着熠王一起反。
熠王的私库颇为丰富,又为丰盈国库贡献了一臂之力。
祝西辞伤好了以后,颇为麻烦。
挟恩图报这事,他做得太顺溜了。
「什么?要我回祝府?你有没有心,我为谁这样的?」
「你为什么这么晚才来看我?」
「什么?你要回公主府住?哦,那我也回去。」
沈远山自动承担起了照顾祝西辞的重任。
祝西辞是个嘴上没门的。
「永乐真正爱的是我,这次我为她差点死了,她肯定发现了我的重要,一定会抛弃你。」
「远山哥,你也是我哥的朋友,我劝你自己离开,不然到时候被永乐赶走,你多难看!」
不过祝西辞哪里是沈远山的对手:「就像你当初那样么?」
见祝西辞被刺激到了,沈远山宽厚地笑笑:「旭儿醒了要闹,我先去看看他,等永乐来看你时,我再来照顾你……」
身边的小李子惟妙惟肖学了一通两人的对话,末了对我道:「公主您是没看见,祝少爷吃了哑巴亏的样子,气得脸都绿了。」
「他的辞梦阁收拾好了吗?」
「公主放心,祝少爷那里天天打扫呢,全都是按照小少爷的喜好布置的。」
我点点头。
33.
暖和了点之后,我们都搬回了公主府。
祝西辞臭着一张脸。
玥儿倒是很喜欢弟弟,一直趴在沈远山旁边看。
下马车时,沈远山抱着旭儿,我牵着玥儿,祝西辞突然叫了一声。
「怎么了?」
「好像扯到伤口了。」
他皱起眉,很痛苦的样子。
他伤口早就结痂了。
我对玥儿道:「玥儿,你扶着你小叔叔一边,我扶另一边。」
玥儿很高兴自己能照顾人,欢喜地应了。
我们扶着他进屋。
沈远山抱着孩子,跟在后面。
经过分岔路口,祝西辞得意地对沈远山道:「远山兄,我这伤口未愈,永乐就先送我回去了。」
我道:「我一会儿来看旭儿。」
「好,我等你,不急。」
送祝西辞回了辞梦阁,玥儿立刻回了她自己的院子。她也好久没回来,她院中的秋千木马之类的玩意儿,倒是想念得紧。
等玥儿走了,我放开他的手,点点他的额头:「幼稚不?」
「哼,幼稚,你想想谁是罪魁祸首,害我变成这样的?」他喝了口水,「做男人做成我这样,你打着灯笼也找不到。」
我笑了下,温柔地问:「伤口还疼吗?」
他摇摇头。
「以后要听我的话,不准再这么自作主张。」
「我又不是小孩。」他不满地哼哼。
「但是你要是再受伤,我的心都要碎了。」
他笑了下,低声道:「我还以为你这女人真的铁石心肠呢。还不是被我迷得死去活来?」
「行了,你去躺着。」
「你陪我。」
我警告他:「你伤口没好,别想着做坏事。」
「你可以帮我,我又不用动。」
「晚上再说。」
「这可是你说的,你晚上得来看我。」
沈远山有了儿子后,整个人气质都不同了。
他原来是那种看着很冷静自持的样子,喜怒不形于色, 有时显得心事重重。
如今他心里仿佛放松了一般,整个人眉目舒展,嘴角也挂着似有若无的笑意。
清越的朋友从来都是光风霁月般的存在。
「旭儿,看看是谁?这是你娘亲呀。」
他抱着旭儿,握住旭儿的小手,让旭儿和我打招呼。
旭儿瞟了我一眼,往沈远山怀里靠了靠。
我接过他,亲了亲他:「娘都不认识了?」
旭儿的小手往他粮袋伸过去,沈远山咳嗽了一声,道:「把他给我吧。」
旭儿一直是奶娘在喂养。
「不用。最近各种忙, 还没来得及好好亲近这个小家伙呢。倒是你,看看你眼底的青黑,晚上把他交给奶娘就是了, 别自己守着。」
旭儿躺在我怀里,好奇地看看我,又看看沈远山,咧着嘴笑了起来。
我的心也软得不像话。
玥儿出生后不久,我便去了边关,回来后,政务又繁忙,玥儿几乎是在母后和祝西辞的照看下长大的。
「谢谢你,永乐。」
「谢什么?」
「很多。」他说。
「夫妻之间,相互扶持是应当的。」
沈老爷倒是很高兴。
旭儿是要给沈家抚养的。
不过最后沈远山的意见是等旭儿上学堂后再送到沈家。
宫里专门为皇亲国戚和文武大臣的子弟开办了学舍,旭儿到时其实还是在我们眼皮子底下。
旭儿两岁的时候,我又生了个儿子轩儿。
祝西辞彻底不去宫里当差,整日看着轩儿傻乐。
他现在见到沈远山,也不带刺了,而是虚心请教小孩吐奶、发烧之类的问题。
我怕玥儿被冷落,时常把她带在身边,她倒是心大:「娘亲不必担心,小叔叔和远山叔叔都待我极好。且,我也不想别人天天管着我,在娘身边,束缚得紧。」
玥儿和我不太亲近,反而和祝西辞亲近得很,大抵祝西辞陪她从小玩到大。
询儿也更亲近沈远山一些。
我不免有些失落。
母后知道了,笑着说:「你总算体会到我当年的心情了。我就你这么一个女儿,但是三个孩子里,就你和我最疏远。」
她叹了口气:「不过我后来也想通了,你的性子,不管原先多闹腾, 其实心里都是冷的。永乐,你成了太阳,别人必定要惧怕你的炙热。得到了一些东西,必定要失去另一些,不必介怀。」
末了,她又问:「崔大人还是一直未娶,你当真能放下他?」
远处青山绵延,万里江山在我脚下, 我淡淡笑着道:「母后,怎么您也和西辞一样,整日问些情情爱爱的东西?」
番外
崔晏之番外
我比清越更早认识永乐。
那时我是落魄的穷书生,等着来年的科举鲤跃龙门。
她是肆意逍遥的武林侠女,风雪天,推开了破庙的门。
腰间挂着剑,手里还提着一壶酒、一只山鸡。
她给人的第一印象,是一种英气勃勃。
当然是极美的,但这种美,和那些温柔婉约的闺阁小姐又不同。
她看见我,愣了下,随即扫了眼破庙内的全景,恍然大悟道:「你是进京赶考的?」
我握住书,紧张地点了点头。
「去给我生火。」
永乐有种本事,就是她说什么,别人都会不自觉地遵从。
她熟练地把野鸡架在火上烤,一手拿着酒壶,用牙齿把壶塞咬开,满意地喝了一口酒。
野鸡熟了以后,又一手鸡,一手酒,和那些话本子里的江湖侠客颇为相似。
我正这么想着,她「呸」地一口吐了出来,骂道:「难吃死了,怎么味道不对?」
我笑出声音来。
肚子却咕咕叫了起来。
她把鸡扔给我,道:「给你。」
我默默把鸡肉拆碎,放进锅里煮,又放了些调料和野菜,味道十分鲜美。
她拿过我的书,随意翻了翻,又看了看我做的文章。
有时点点头,有时又摇摇头。
我在进京的途中,已经花光了为数不多的积蓄,整日只能去山间挖些野菜充饥。
后来实在撑不下去了,我便去了家酒楼洗碗。
我想着洗半个月,赚点银两,买些便宜的红薯,也可撑到考试。
谁知做了半月,老板得知我要辞工,竟然不给我结工钱,把我赶了出来。
刚好撞见了永乐。
那老板见是她,吓得跪在地上,不住赔礼道歉,最后把钱结了给我。
我拿出三分之一的钱感谢她,她似乎觉得颇为有趣,伸手接了过来,仔细打量那少得可怜的铜板。
我买了半袋子红薯,回了破庙。
她一路跟着我。
我煮了红薯粥,给了她一碗。
她问我怎么来京城的,问我为什么没钱,我如实相告,她有时托腮,有时又叹气。
她隔三差五给我送些打的野味。
那日我瞧见她进了山,却迟迟不出来,后来空中响起了焰火。
我心中担心,去找她,发现她正坐在树下,身边点着火,将一把锋利的匕首放火上烤,满脸是汗,随即要拿匕首去挖小腿上被蛇咬了的伤口。
我吓了一跳,想也没想,对着她的伤口就吸出了里面的毒液。
「你做什么?」
我道:「割肉是不行的,得把毒液吸出来。」
吸了毒液后,我头有点晕,晕过去前,我看见大批侍卫冲了过来。
再次醒来时,我发现自己躺在医馆。
她侧坐榻边,翻着书。
我比她中毒要深,整张脸肿成了猪头,嘴唇跟两条香肠似的。
她笑得前俯后仰。
她让我做个教书先生。
学生是她。
只管说些我自己看书的见解,对天下事的看法。
刚开始我还很拘束,到了后来,无所不谈。
贪污腐败,民不聊生,官商勾结,沉疴痼疾,知无不言。
后来她把我引荐给她哥哥永济,一个和她容貌有七分相似之人。
他哥哥又引荐我认识了清越。
我知道他们定是大富大贵之人,猜测或许是朝廷命官的子女。
春闱很快来临。
比春闱更快来临的,是永济前去边关参军。
永乐不担心她哥哥。
在眼里,她哥哥无所不能。
我原想春闱过后,若是高中,就求娶她。
只是没想到,状元的文章是我写的,但状元却不是我。
我被剽窃了。
科举不公,令我气愤难当!
那时清越外祖母重病,他暂时离京。永乐为了她哥哥粮草的事,四处奔走。
我求助无门,前去官府,也只是被殴打一通。
因为剽窃我文章的人,是贵妃娘家的侄子。
沈家在大周颇有一手遮天的架势。
我对朝廷心灰意冷,收拾了行囊,准备回老家教书为业,了此残生。
走了近一天的路,永乐追上了我。
她眉眼间的戾气比我还重。
她只是沉声道:「你的事,我会为你做主。我只问你,如今天下这般形势,主上受惑,臣下勾结,奸臣当道,你是否就要放弃你的理想?」
被她气势所震,我愣愣地摇摇头。
我以为她会去官府报案。
她没有。
第二日是状元郎娶亲的好日子。
她身着华服,手持黄金佩剑,出现在宾客满堂的沈府。
众多学子已经知道我的事,大多心生不满,但迫于沈家的权势,只是私下给我些安慰。
我回来当晚,永乐要我给认识的所有学子写信,请他们前来观礼。
沈少爷沈长义春风得意,甚至连贵妃也亲临沈府。
当众人齐齐跪拜永乐时,我才知道,她是公主。
我惊得说不出话来。
她没让人平身,只是拿我做的那文章来考沈长义。
沈长义额头全是汗。
她又要我说出文章的立意、主要观点。
最后她朗声道:「科举乃是朝廷选拔人才的主要渠道,也是寒门弟子唯一报效朝廷的通路。沈长义,你锦衣玉食,坐享荣华,崔晏之却从小父母双亡,靠给人放牛才长大,平时只能躲在墙角听先生授课。他进京,鞋底磨破,住破庙,吃野菜,衣衫褴褛。而他辛苦做的文章,却被你剽窃,你于心何忍?」
末了,她又道:「他身上的伤,是不是你找人打的?」
沈贵妃呵斥道:「永乐,你发什么疯?居然为了个乡野小子,当众斥责本宫的侄子?!」
回应贵妃的,是永乐狠狠的一巴掌,她眉眼间因为暴戾,罕见地浸染了妖冶的红。
仿佛是从地狱中来,要食人的魔。
「你还不配和本宫说话。」她冷冷道,「你以为本宫如母后和哥哥那般软弱,可任由你挑衅?」
沈贵妃被她气势所震,不敢说话。
沈长义不住磕头,说他知错了,愿意向皇帝认错。
那时皇帝偏袒沈家,已经到了无法无天的地步。沈家子弟贪污受贿,只需贬官两年,便能调任回来,科举舞弊这种事,想来也只是斥责两声。
我心里感到悲凉。
永乐眯着眼:「不必了。」
沈长义一喜,「多谢公主」这四个字还未说完,永乐带的黄金剑,已经刺穿了他的腹部。
喜事变丧事。
我不知道她要如何面对她父皇的雷霆之怒。
但结果是,科举一事被彻查。
沈家倒台者众多。
即使贵妃也未能保住沈家。
我成了状元。
再见她是一个月后。
她和清越成婚。
我那天喝得酩酊大醉。
我甚至都不能确定,她对我是否有情。
醉酒之后,其实我的意识还是清醒的。
清越扶着我,低声向我赔罪:「晏之,我知道你和公主互相爱慕。但她为你之事,行事过于放肆乖张,已经惹得圣上不满。永济在边关处境亦艰难。只有永济一派和文官彻底结盟,圣山才不敢轻易动皇后。」
「我……你我兄弟一场,我却为了自己的私心有负于你,实在愧对你。」
永乐是天纵奇才。
她开始广结能人异士,和人交谈时不是漫不经心的模样,而是针砭时弊,同时又兼顾实际。
她成了寒门子弟最尊崇的主。
我不止一次听人道:「若是公主主事,必定风清气正,国泰民安。」
永济死后,她和清越去了边关。
一个成魔。
一个死。
皇上和贵妃死了, 众人不会疑惑是否有人谋逆,只会在心里暗暗庆幸,终于死了。
昏君妖妃,死不足惜。
永乐手段如雷霆,大力提拔任用有才之人。
原来皇帝一月不上一次朝,她则几乎每日上朝。
百姓不会求告无门。
贪官污吏轻则贬为庶民,重则满门抄斩。
她嗜杀。
但她同时又对冒犯自己的能人,抱以最宽容的态度。
我即将行差踏错那次,她盯着我,目光有如最锋利的刀刃:「崔大人,你是寒门子弟,我希望你别忘了当初在破庙中,对本宫承诺过,为官为民。」
那时和我要好的朋友强抢民女,杀了人家丈夫。
朋友的妻子挺着大肚子,求我饶了朋友一命。
我有过动摇。
我心下一惊,第二日,我下令将朋友处死。
祝家在朝中根基深厚。
祝丞相为人清廉,学生众多。
永乐极为看重祝家。
所以,我以为她和祝西辞成婚,也一定是出于政治的考量。
但我亲眼看见那美貌少年在酒楼中醉酒,永乐让人压着他回去。
祝西辞嘟囔着抱怨,永乐也只是淡淡笑。
她眉眼间的温柔,和当初在破庙中看我时一模一样。
有一次,我忍不住告诉她:「公主,如果当初没有科举舞弊案,我会想求娶你。」
她神色不变,半晌后,笑笑道:「本宫当时还为自己绣了嫁衣,不过针线活真是琐碎又无聊,扎了本宫的手,本宫便弃了。」
「公主如今,可已爱上了祝西辞?」
她眯着眼睛沉思了一会儿:「晏之,爱之于本宫来说,其实是最不重要的东西。本宫可以为了解决灾情舍弃他,却不会舍弃你。因为崔大人的治国良策,无人能替代。」
我告退时,她起身,看着窗外的风光,低声道:「如果哥哥还在,或许,我会骑马踏春,相夫教子。或许吧。」
沈远山番外
当年永济常叹息,他想要在我和清越之间挑个妹夫,没想到永乐喜欢的竟是崔晏之。
后来永乐嫁了清越。
她上位后,轻徭薄赋,吏治清明,大力发展农业和商业,朝廷再也不是一副衰败的景象。
天灾时,我爹已经决定拿出一半家产向永乐投诚。
其实我们家拿不拿,永乐都势在必得。她可以一把火烧了孤月山,当然也可以一个念头就令沈家应声而倒。
自愿给,不过是名头好看点而已。
他对我道:「公主当日可为了笼络文官的心,和祝家结盟。如今百姓流离失所,她也一定愿意拿出诚意来和沈家结盟。」
他知道我对永乐的感情。
当初我爹发现书房中那幅画像,还曾严厉斥责我不要痴心妄想。
多年过去,我爹到底还是愿意为我筹谋。
我们去求见她。
她笑得温和,听到提议时,笑了下,然后沉默地转着她手上的戒指。
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
一瞬后,她道:「如此甚好。」
我以为祝西辞也不过是她的工具,可有可无。
但当他奄奄一息时,素来冷心冷性的公主殿下, 也会惊慌失措,肝胆欲裂。
祝西辞是真性情之人。
也是她身边唯一一个特殊的人。
他可以对她发脾气,进她的书房不用通报。
也可以在宫中留宿。
祝西辞一天天好转, 她阴沉的心情也随之消散。
我提着的心却没有放下。
我生怕她有一天也让我走。
有一日,我抱着旭儿轻轻哄他睡觉,玥儿玩累了, 躺在榻上睡得香甜。
她突然说:「玥儿当初不到半岁,我和清越就离开了她身边,没有好好陪着她长大,一直是我的憾事。」
她轻轻点点了旭儿的小脸:「我们好好陪着旭儿长大。别让他和他姐姐一样。」
我悬着的心落下,唇角的笑溢了出来。
她要权倾天下,要百姓安居乐业,要盛世繁华,怎么可能为了小情小爱,就轻易舍弃盟友?
悲哀吗?
相比于永远得不到,不管是何种形势的拥有,其实都是上天的恩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