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我被反派拿下了
我在南风馆被夫君逮了个正着。 当时人就是很苦涩。 「你当初怎么跟我说的,嗯?」 傅南洲一步步地靠近,我退无可退,直至被他抵在桌边。 「夫君我错了,都是子扬说这里的菜比较好吃,我才陪他来的……」 被点名的墨子扬张大了嘴,惊讶地指了指自己,我拼命地冲他使眼色。 他只好认命道:「啊对……对不起姐夫,我不该听说这里的猪脑子好吃
第 2 / 3 部分
想通以后,我瞬间安心了许多,提笔给阿姐写了一封信,寄出宫去。
七天后,皇上举办宫宴。
清宁牵着旺财大摇大摆地赴宴。这几天他们一人一狗天天厮混在一起,任谁看都觉得这狗子必定是清宁从小养到大的。
我感觉旺财这只小京巴,现在都已经学会用鼻孔看人了。真没想到狗届也有狐假虎威的小人嘴脸!
呸!万恶的封建主义!
正走着,前方传来一声惊呼。
害怕是旺财吓到了人,我赶紧提着裙子追过去。
一青衫女子跪坐在地上,手帕遮脸,哭得梨花带雨。
我忙问清宁公主怎么回事,她不耐地翻了个白眼,侧脸小声道:「之前我跟你说过的,淑妃的那个绿茶妹妹封烟。
我刚才不过牵着旺财走过来,她便一副被狗咬了的样子,就地摔倒了。我保证,一会儿她就要开始拿自己的体弱多病说事儿了。」
眼看凑过来的人越来越多,封烟才抽抽搭搭地开口:「清宁姐姐,是烟儿哪里做得不好,惹你生气了吗?」
这位妹妹,果然一开口就自带一股茶味儿。
「封小姐,此话怎讲?」清宁皱着眉,极力地压制怒火。
「姐姐明知道我体弱多病,时常心悸,何故放狗吓我?」
周围的贵女和某些公子开始指指点点,甚至有些好事者替封烟说话,直指清宁纵狗伤人。
「我纵狗伤人?!我看是你血口喷人!」
我拉住暴怒的清宁,上前将摔倒的封烟扶了起来。
「封小姐伤到没有?」
封烟含泪摇了摇头,可那珍珠似的一串串落下的眼泪,却又看得人揪心不已。
「实在对不住封小姐。但此事与清宁公主无关。这狗是小女所养,从小就胆小怕人,不曾想今日竟扰了贵人。」
「那宋小姐的意思是烟儿故意陷害清宁公主了?烟儿生来骄傲,绝不做这等腌臜事。」
说罢便一副喘不上气的样子,直直地晕了过去。
封烟的随身侍女大声地叫喊着要去找太医。身后的无脑观众也纷纷嚷着处死旺财。
我内心一阵无语,演一下得了,还没完没了了。
我宋婉婉,今天非让你们知道知道,什么叫作纱布擦屁股——给您漏一手。
「都别动!你们俩扶好你们家小姐!」我摁住两个侍女的手,「我会些医术,不想你们家小姐没命就听我的!」
众目睽睽下,两个侍女自然一动也不敢动。
我装模作样地把了把脉,然后一边用指甲狠狠地掐封烟的人中,一边以疏通经络为名偷偷地掐她腰上的软肉。
不得不说,她挺能忍的。人中都快被我掐紫了,还装着不醒。
我递给清宁一个眼神,她立马道:「哎那边两个侍卫,你们去太医院找太医来。记住要快!封小姐要是出了什么事儿,当心本宫要你们的脑袋!」
听见真要去找太医,方才还「昏迷不醒」的封烟,施施然地睁开了眼睛。
见状,我也酝酿好了情绪,抓着封烟的手不住地哽咽:「封姐姐终于醒了。若是姐姐有什么差池,妹妹定要悔恨终生。
「封姐姐不知,旺财是我小时候捡来的。它的父母兄妹都被郊外的野狼咬死了,只剩下还在吃奶的旺财。刚到家的时候它瘦得只剩下骨头了。我这么多年来一把屎一把尿地把旺财拉扯大,它就像我的孩子一样。求求姐姐了,放过旺财吧好不好?如果今天它死了,我也活不下去了——」
我眼里含着泪,台词说罢,眼泪才一颗一颗晶莹剔透地落下。
有一说一,就咱这哭戏,高低得封个琼瑶剧女主接班人!
周围的吃瓜群众果然抵挡不住眼泪攻势,转瞬间就扭转了局势。
「哎呀,封二小姐也太狠心了。」
「可不是嘛,亏人家方才还救了她一命。要我说,一只狗而已,何必要治它于死地,万物皆有灵性啊!」
「哎,这宋小姐也真是可怜的……」
不待封烟反应,我也两眼一闭,「晕」了过去。
清宁搂住我,道:「都说封二小姐菩萨心肠,却没想到今日竟为一己私欲,打杀他人爱犬。你的经书怕不是读到狗肚子里了!」
「你们!」
「圣上驾临!何人在此喧哗!」
众人忙散开,跪到两侧。
清宁抢先绿茶妹一步,跟皇上大吐苦水。
皇上本就宠爱清宁,此刻又加上了一个晕倒的我。当即便下了命令禁了封烟一个月的足。
本以为事情到此结束,谁料皇帝身侧的傅南洲突然开口:
「皇上,臣认为这般处理不妥。」
「哦?傅爱卿认为应当如何?」
「回皇上,臣听闻封小姐自幼体弱多病,经常心悸疼痛。这种顽宠确实容易惊吓到封小姐。
可封二小姐作为丞相嫡女却又免不了筵宴盛会,因此臣想替封小姐向皇上讨个恩典。」
我心里「咯噔」一下,心想傅南洲该不会要为这绿茶妹妹做主,杀了我的旺财吧!
「爱卿请讲。」
「请皇上赐封小姐不必参加宴饮集会之权,好让封二小姐能够安心地养病闺中。」
「准了。」
在场众人不由得齐齐地倒抽一口凉气。
圣旨的意思,众人心中都已然明白了。
这今后邀请封烟赴宴不仅要担责任,还可能会得罪傅南洲这个狠辣权臣。
如此一来,封烟不仅失了京中名门闺秀圈的中心位置,也没有哪家愿意蹚浑水同她议亲了。
这恩典说是赏,不如说是罚。
可现场却没人敢上前说一句不是,只能听见封烟哽咽的谢恩声。
这场闹剧结束后,清宁欢快地带我入了席。
她说这是她出生以来,第一次成功地攻击封烟这个绿茶妹妹。还说经过这一遭,她磕定了我和傅南洲的 CP。
我张了张嘴,却半天也想不出话来接。
尴尬地落座后,我发现我这个位置属实是暗有玄机啊!
左边清宁公主,右边傅南洲,对面还坐着阿姐和沈煜。
没有什么比男女主与男女配汇聚一堂更为刺激的了。
「诶,对面那是你阿姐啊。」清宁抻着脖子问。
我点点头,很是骄傲:「漂亮吧?」
「漂亮是漂亮,怎么感觉你俩差距这么大。」清宁看了看阿姐,又打量了打量我。
「你看人家这身段儿,凹凸有致。你再看你的,啧啧,小时候净挑食了吧。」
???
您礼貌吗?
我心中默念三遍:「我要冷静,她是公主,我惹不起。」
「沈将军长得也不错。」
清宁摩挲了摩挲下巴,眼睛滴溜滴溜的样子,一看就知道铁定装了一肚子坏水儿。
我赶紧道:「你可别打沈将军的注意啊,他都跟我阿姐成婚了,人家俩可般配了!」
「嘶……你想到哪儿去了。我有凌初呢!」清宁无语地看着我,复又掩面小声道:「我是听说之前沈煜和傅南洲有一腿。据说他俩本来是互攻。后来沈煜伤了腿,就成了下面那个。」
说罢,沈煜和傅南洲竟齐齐地喷了一口酒。
「他俩不会能听得到吧?」我惊慌道。
「不能!」清宁潇洒摆手,「咱们互相隔这么远,除非他俩是千里耳。」
我放下心来,一通埋头苦吃。
宴会举行到一半,封烟突然提议我阿姐献歌一曲。
清宁小声地问:「你阿姐徒歌很出众?」
我无语扶额,回道:「曲不成调。」
清宁气得锤了下桌子:「我就知道,封烟这个女人就不可能憋什么好屁!刚才就应该直接让侍卫把她拖出宫去!」
沈煜虽替阿姐婉拒,但是皇上看起来不打算就此罢休。
殿前失仪毕竟可是大罪。
正当我焦急万分的时候,清宁突然站起来说我为宴会精心地准备了一支舞蹈,想献与大家。
我人都傻了。
什么舞蹈?我还准备过舞蹈?
我迷迷糊糊地下去换了舞服,又迷迷糊糊地回来,直到乐曲声起才渐渐地回神。
好在我虽不精通舞蹈,但这掌上舞却是跟着阿姐练了无数遍的,跳起来早已驾轻就熟。
我随着鼓点而动。抬腕低眉,轻舒云手,回转红袖,玉步生风。
我用尽全力地舞这一曲,却发现,我的眼中渐渐地看不见别人,天地间仿佛唯有一个傅南洲。
这舞本就该为他一人而跳。
这荒唐的想法令我心下一惊。一个转身后,我恰好对上了他深邃的眸子。
那里多了一些我看不透的东西。
思绪混乱间我跳错了一个舞步。所幸及时挽救,到底没出什么大乱子。
一曲舞毕,皇上龙颜大悦,赏了我许多金锭子。
这下我终于明白,旺财进宫后为何天天黏着清宁公主了。
还不是因为,他们给的实在是太多了!
阿姐一个人离开了酒席。我猛然记起原书中,女主今晚可是要被刺客绑架的。
只要身边有其他人,他们便不会冒险出手吧?
这么想着,我抓紧带着几个丫鬟小厮跟了上去。
却没想到,这帮刺客实在是不讲武德!怎么连我这么一个老实巴交的女三都掳!
傅南洲率兵赶来时,我正招呼着一众刺客起锅烧油。
他大步一迈,把我紧抱在怀里,我几乎喘不过气来。
「你先松开我,」我在他怀里不安分地扭动。
「怎么?哥哥千辛万苦地找到你,还不让抱了?小没良心的。」
我把沾满血的双手递给他看:「这不是怕弄脏你的衣服嘛。」
话音刚落,傅南洲脸色突变,把我正过来翻过去地检查一遍,确认过我无碍后,他挑眉问:
「你杀人了?」
我被转得晕晕乎乎,急忙指了指火堆上烤得「滋滋」冒油的野鸡。
「它的!它的!」
傅南洲无语道:「你怎么还随身带着调料?」
我一脸无辜:「很意外吗?我被绑之前还在参加宴会,那人家不是怕宴会上的饭菜不合我的口味嘛……」
傅南洲:……
「对了,南洲哥哥,你们找到我阿姐了吗?」
「沈煜带着他的暗卫先出发了,目前还没有消息。但是凭他的身手,对付区区几个刺客必定不成问题。」傅南洲回道。
不成问题?
我不由得抽了抽嘴角。我记得书里男主为了在女主面前耍帅,小命差点儿都给玩儿完!
「南洲哥哥,我实在不放心,你派人带上旺财去找他们吧。我阿姐身上有我送她的紫玉钗,里面藏有香料,旺财可以识别出来。」
傅南洲说「好」,接着一声令下,一队人马便当即出发。
回去之前,我死缠烂打地求傅南洲把角落的那头大野猪带上。
傅南洲揉了揉眉头,看起来有些疲惫。
「所以说,哥哥在路上奔波,你却在这儿指挥着刺客杀猪?」
我「嘿嘿」一笑,不好意思道:「我看他们的剑挺锋利的,身手也敏捷。不用来杀猪实在是可惜了。」
傅南洲:……
虽然他面上不太情愿,可到底还是派了几个手下抬着我的大野猪进了城。
因为我的猪猪,我们一行人备受瞩目,山大王下山恐怕都没这排场。
第二天清晨,军中传来了消息,沈煜和阿姐找到了。据说沈煜伤得不轻,皇上派了好几波太医去沈家。
我知道,这是男女主感情升温的绝佳时期,自然有眼色地不去凑这波热闹。
于是我开开心心地应邀,入宫陪清宁公主共赏洛阳新进贡的绿牡丹。
虽然我认为那玩意儿估计没啥好看的,绿色的牡丹长得不得像个包菜似的?
等我人到了,才发现这哪儿是赏花?这不就是淑妃以赏花名义举办的诗会吗?
「哎呀,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最不会作诗了。淑妃故意邀我参加,定是为了封烟之事报复我。诗会上这么多人,他们指不定憋着坏,想让我出丑呢。你就帮我挫挫他们的锐气嘛。」清宁摇着我的袖子,苦苦地哀求。
我这人最喜欢漂亮妹妹撒娇,当然点头称好。
不多时,淑妃徐徐而来,身边还跟着许久不露面的封烟。
清宁小声地跟我嘀咕:「封烟怎么又来了,晦气。」
我突然就明白了,今日这诗会恐怕是一个鸿门宴。
果然,淑妃说完一番场面话,便立刻直奔主题,点名要我作诗。
「今日既是赏花,那么就请宋姑娘在半炷香内以花为主题作一首诗吧。」
半炷香?笑死了,这还不是张嘴就来。
「应怜屐齿印苍苔,小扣柴扉久不开。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
估计大家都没想到我这么快就接上了,现场的夸赞声不绝于耳,但也有几个贵女嘀嘀咕咕道:
「宋小姐这诗……怕不是在暗讽前两天封二小姐被楚家三公子退婚一事吧?」
我没有,我不是,别瞎说。
是不是没有文化了?这明明就是一个单纯赞美杏花的游园诗。
封家姐妹的狗腿子们像是打定了主意要为封烟出气,一个接一个地 cue 我。一会儿叫我寓情于景,一会儿叫我借景抒情的,我不慌不忙地全接上了。
这诗会几乎成了我的个人 solo 专场。
看到众人惊得下巴都快合不上了,我暗自腹诽:唐诗三百首我六岁就会背了,就你们这些区区架空小说里的纸片人还想难住我?
这会儿封烟终于坐不住了,道:
「宋小姐不愧是京城第一才女。烟儿虽才疏学浅,也想斗胆作一诗。」
「请。」
「心飞逐鸟灭,系马花前歇。南至温风谢,洲光五云叠。此诗名为《寄相思》」
心系南洲?
我挑眉,这还整个藏头诗。看来真是狗急跳墙了,这心思都直接摆在明面上与人说了。
「请宋姑娘赐教。」
我略一沉吟道:「昨夜星辰昨夜风,画楼西畔桂堂东。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
「哈哈哈哈哈!好一个『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
见皇上驾到,众人顿时跪了一地。
「都平身吧。」皇上道,「这宋家二姑娘真是一个妙人。南洲啊,上次我就看宋家小姐不错,不如今日朕为你们俩赐婚如何?」
傅南洲浅笑谢恩:「臣谢皇上赐婚。」
「来人,传旨下去。宋家二小姐宋婉婉,性资敏慧、柔嘉淑顺,朕甚喜之,特册封长宁郡主。赐婚从一品少傅傅南洲,择日成婚。」
赐……赐赐婚?
天底下还有这种好事儿?
「婉婉,你发什么愣呢,谢恩啊!」
清宁偷偷地拽了拽我的衣服,我才回过神来,忙跪下谢恩。
此刻,我内心疯狂地感谢小时候认真背古诗的自己。
「我就知道傅南洲早晚得栽到你手里!」清宁公主高兴得手舞足蹈,「你刚才是没看见,封烟鼻子都快气歪了。」
我也忍不住笑起来。
刚拐过一个弯儿,一个宫女莽莽撞撞地扑了过来,一碗银耳莲子汤全撒在了清宁身上。
那宫女当即就吓坏了,拼命地磕头赔罪,额头都磕出了淤青。
「罢了罢了,」清宁摆摆手,「我今日心情好,不罚你。你且去吧,往后当差可仔细着点儿。」
「谢公主。」那宫女感恩戴德地赶紧退下了。
清宁对我说:「我去换衣服,你在这儿等我回来。」
不多时,一宫女来寻我。我瞧她确实是清宁宫中的人,便放心地跟着走了。
只是走了好一会儿,这路越来越偏僻,我渐渐地察觉到有些不对。
眼见那宫女从袖中掏出了一些什么,往空气中一扬。我躲避不及,吸入了大半。
干!又是下药梗!
那宫女上来便想将我拖到前面的屋中。我用尽力气,一个过肩摔,将那宫女撂翻在地,几个猛击后,她便晕死过去。
幸亏之前我妈给我报了个女子防身术的班儿。关键时候,竟救了我一命。
我跌跌撞撞地逃离这里,却觉得身上越来越热,意识也越来越模糊。
不行,我不能留在这儿。
我强撑着往前走,可是没走几步便又狠狠地跌入了草丛中。
「宋婉婉,你怎么了?」
听到熟悉的声音,我忍不住两眼泛红。
我拉住傅南洲的衣角,焦急地说:「来不及了,快……带我走。」
后来的事情,我记得不甚真切。
只记得那夜的雨下得很急,周围的一切都变得昏暗模糊。
「娇气包。」
烛火摇曳间,我又听见傅南洲这样说我。
第二日宫中曝出了惊天丑闻。
淑妃的妹妹封烟和楚大人的草包侄儿楚雄竟在席上双双失踪。
被发现时,封烟的赤色鸳鸯肚兜还挂在那狂徒的腰间。
皇上当即震怒。
最后在淑妃的苦苦哀求下,也碍于双方家世,皇上到底没下什么重罚,只是令二人当日成婚。
听说,二人连婚礼都没办。封烟穿了件粗制嫁衣,便在夜里草草地入府了。
这桩婚事令两家丢尽了脸。封烟说是正妻,日子过得却连个妾都不如。
我听罢,并不觉得封烟可怜。
楚雄这人我早有耳闻。据说此人生得矮小、丑陋,偏又不学无术,时常寻花问柳、惹是生非,乃是京中有名的纨绔子弟。
很显然,楚雄原是他们姐妹俩用来对付我的。
如果我当时反应再慢一些,那今日封烟的下场,便是我的下场。
只能说自作孽,不可活。
我问:「封烟的事,是哥哥做的吗?」
傅南洲揽着我的腰,云淡风轻道:「敢动我的人,他们早该明白会有这般下场。」
我冲他竖了一个大拇哥,说你真是个「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