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那年杏花落
我穿到了自己写的书中,爱上了里面的反派男二。 我穿到了自己写的书中,爱上了里面的反派男二。 可惜的是我来晚了,此时男二已经对女主情根深重。 我知道他最后会为救女主兵起造反而死,为了改写他的命运,我用尽手段费尽心思,却尽是徒劳。 我来到这里是一场意外。 一块板砖从天而降,好巧不巧砸中了出门要吃麻辣烫的我。 再睁眼,已经被
第 2 / 3 部分
同书中描写的无二,卫锦回京,举国同庆,百姓们夹道欢迎,风光无限。
她一身玄衣银甲坐在赤鬓马上,瘦削的腰板挺得笔直,面容英气逼人。
我有一瞬间的恍惚。
因为在几个月后,就是这样一位受尽爱戴的将军,被安上了通敌叛国之名,遭人唾骂。
尽管她是女儿身,可帝王家,从不许任何人成为威胁。
哪怕是尽忠职守保护他们的将军。
楼下嘈杂一片,卫锦向各位百姓挥手致谢。
我心情复杂,收回了往下探的目光。
沈添与我隔了些距离,他的眉梢尽是掩不住的欢喜,天地之大,眼中却似乎只能容下那马上一人。
我静静瞧着他,心里委屈难过得很,却不敢表露半分。
与他相处的这两个多月以来,他从未这样看过我。
大多数时候他只是沉着眸,一言不发地盯着我,仿佛要透过我的身体,看透我的本质。
知道他的一切又怎样?模仿卫锦的生活习性又怎样?
沈添不喜欢我,从一开始,他就不喜欢我。
自始至终,他只喜欢那个救了他,又同他约定好喝杏花酒的卫家女将。
偶尔对我的垂青,也不过是看到了几分过往的影子。
从我安排他俩相遇的那一天开始,这场人生就注定是个死局。
错的是我。
我突然悟了,跌跌撞撞跑下了楼。
自始至终,沈添未能回头看我一眼。
大抵在他心中,我不过是个总爱缠着他的过路人罢了。
自那日后,小翠便说我疯了。
我疯了一样在府中学着卫锦的样子舞刀弄枪,疯了一样肖想自己是那个救了沈添的姑娘。
我曾不止一次地想,如果当初我没有没安排他们相遇,结果会不会不一样。
锋利的刀剑划破皮肤,原本白嫩的掌心被磨得满是老茧,我低头看着胳膊上流出的鲜血,扔了刀剑。
小翠心疼我,派人去喊老爷,自己一边给我包扎一边哭道「小姐,你这是发什么疯?」
「自山上回来后小姐便性情大变,如今又在这不要命的耍刀练剑,难不成就只是为了一个十九爷?」
李老也叹,他说早知如此,当初才不会想尽法子帮我接近沈添。
不是这样的,不关他的事,我早就喜欢沈添,在还没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就喜欢上了。
李老到底还是心疼女儿,借着我的生辰办了一场轰动京城的流水宴,邀遍了无数权贵,只为了让沈添来。
在这之前,我再一次见到了卫锦。
她一身红衣,墨发高束,整个人意气风发。
我见到她时,她正蹲着身子抚摸着路边一位小乞丐的头。
小乞丐望着他,目光坚定「我以后也要参军,要像卫将军一样当个为国争光。」
卫锦笑了笑,英气的眉眼染上了几分柔情。
「李小姐?」见到我时,卫锦似乎有些惊讶,她起身来到我面前,「你也出来转转啊。」
我点点头,行了一礼「卫将军。」
她又笑「你唤我阿锦就行。」
我没唤她阿锦,我们之间隔着沈添,无论如何我也无法放下这个芥蒂。
我想,如果我没有喜欢上沈添,或许我们会成为朋友。
因为这个女主的性情,我完全是对标自己来创作的,她和我很像。
可惜从来没有如果。
生辰宴那天,卫锦也来了。
十王爷沈净站在她身边,郎才女貌,果真是顶顶般配的天生一对。
他们一齐向我贺礼,祝我长乐无忧。
我客气地笑笑,仔细打量着卫锦。
她着一身月牙白的纱袍,眉眼不算多精致,却干净明朗。
这个由我一手打造出来的女主啊,拥有着最高尚的品德,最美好的一切,我该是满意的。
可此时此刻,我望着这样的一个人,心中却生出了几分妒意来。
我垂下眼,同他们说「快快进去坐吧,茶凉了不好。」
沈净打趣我「李小姐是在等十九弟吧?」
「没有,」我微笑着否认,「十爷还是好好陪卫姐姐,莫要开我玩笑了。」
他们只笑,看我一眼便并肩走远了。
我站在朱红色的门口,等了许久,直到天色发暗,宴宾到得差不多了,沈添终于来了。
他穿着一身枣色长衫,远远地站在那里,身形单薄,眉目之间染着几分落寞。
我静静地瞧着他,他也静静地瞧着我。
天空开始飘起细雨,点点滴滴落在他的绾着的发上,湿了他的衣衫。
他问我「怎么近日没有再去看戏?」
有风沙迷了眼,我低下头,拿袖子擦着眼睛。
「不喜欢看,便不想在看了。」
沈添沉默了一会,嗯了一声,便也不再说话。
我随他一同入了门,走了两步,他突然顿下步子,回头问我「你的杏花酒可埋下了?」
我跟他跟他得紧,一时没反应过来,整个人砸在他后背上,鼻子生疼,眼泪一下就飚了出来。
「没…… 还没呢……」
哪有什么杏花酒,那些杏花早就被我做成了标本。
他又嗯了一声,张了张口,似乎还想说什么,到最后也没能说出口。
我忍痛将眼泪咽下去,同他说「雨下得大了些,十九爷快走吧。」
他沉默了几秒,最终也只是低低嗯了一声。
到了宴厅,人已经差不多齐了。
李老见我归来,悄声问我「进展如何?」
他大张旗鼓准备这场生日宴,也不过是为了让我多见到沈添一面,好促进促进感情。
他虽没有上帝视角,却也瞧得出来沈添不喜欢我,只是作为父亲,他不忍心看到自己女儿伤心。
我苦笑着,摇了摇头。
那晚宴宾散了后,小翠清点礼品时,突然「呀」了一声。
不知是谁送了颗夜明珠,清亮的晶体里镶了一朵精雕细琢的杏花,发着微微的亮光。
这是哪家的公子啊,连我喜不喜欢杏花都不知道。
李老喝得醉醺醺的,趴在桌上拽着我的衣角,自言自语骂了几句,忽然酒醒了几分,莫名其妙向我道歉「闺女,爹爹对不起你呀。」
我问他对不起我什么,他抹了把老泪,,说「阿爹没本事,没能给菀菀找个好夫婿。」
我有些想笑,又有些想哭。
直到李老睡去,小翠才偷偷跟我说,老爷今天去找十九爷问了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老爷问十九爷,愿不愿意娶小姐。」
后面的话小翠支支吾吾,我已然不愿再去听清。
那天我看月亮看到深夜,小翠不敢睡,打着瞌睡问我「小姐,你为什么那么喜欢十九爷啊。」
为什么那么喜欢十九爷啊。
我也不知道。
一开始,我只是想救他。
到了雨季,京城开始连绵不断地下雨。
我支开小翠冒雨来到将军府,乞求卫锦「过几日蛮夷将会攻打边境,此仗危险,求将军能不能不去?」
她狐疑地看着我,问「李小姐怎么知道蛮夷会攻打边境?」
我无法向她解释,只能一个劲劝说她。
可她眼神却逐渐坚定,道「李小姐,我虽不知你为何会口出此言,但一旦有战,卫锦必是要第一个上战场的。」
我有些无力地挣扎着「倘若你会死呢?」
她笑了,温温柔柔的,带着几分洒脱「为国而死,是我卫锦的荣幸。」
我最终也没能拦下她。
临行前,她穿着我初见的盔甲,坐在高头大马上低头问我「李小姐,我真的会死吗?」
她说这话时没有半点惧意,眼神坦荡得像是在和朋友讨论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我怔怔看她看了许久,摇了摇头。
「你不会死的,」我的嗓音沙哑难听,「那是我骗你的。」
卫锦弯了弯眼,笑声爽朗「那谢你吉言,待我归来,请你喝酒!」
我扯了扯嘴角,却说不出一个字。
她是不会死啊,不仅不会死,还因为打赢了这场仗,大获民心。
可我的沈添啊,他要死了。
我救不了他了。
回过头去,隔着熙熙攘攘的人群,我看到那双桃花眼中,看到那里面的不舍。
六月二十日,大雨初停,小翠慌慌张张地跑了进来,说前线传来捷报,卫将军…… 败了。
蛮夷率领十万大军突破边境,一路向南,进攻徐州。
过了徐州,便是京城。
一时之间,京城乱作一团。
皇帝害怕,连夜逃了京城,连个交代都没有。
李老收拾好家当,说要带我逃跑。
我整理着话本子里干掉的杏花,心里空荡荡的难受「爹,不用跑,卫锦还没死呢,她守得住这城。」
当日,十王爷十九王爷率领京城剩余的兵力,支援徐州。
仗打到第十日,徐州已经彻底断了联系。
李老靠在我身上,他闭着眼碎碎叨叨,说他这一辈子唯一的遗憾,就是还没给我找个好人家。
第十五日,京城一片死寂。
我知道,所有人都在等待着城破。
小翠哭丧着脸问我「小姐,我们真的会死吗?」
「你要相信卫锦。」我浅浅微笑着,捋了捋她鬓间的乱发,「她是你们的将军。」
第十七日,突然一道烈马嘶蹄的声音划破天空,战士激动高昂的嗓音响彻云霄。
「赢了!」
「我们赢了!」
「卫将军赢了——」
「卫将军——」
「赢了——」
一瞬间,沉寂多日的京城终于沸腾起来,他们相拥而泣,高声呼喊着卫锦的名字,震耳欲聋。
我爬上城楼,挤在人群中遥遥看着凯旋归来的军队。
卫锦满脸疲惫,玉冠凌乱束着的墨发几近白了一半,银色盔甲更是破败不堪,满是刀剑划砍留下的痕迹。
可她环顾四周时,一双眼睛却神采奕奕,饱含热泪。
这是她用命守下来的江山,用命护住的百姓。
沈添在她身后偷偷望着她,眼里是满满当当的快要溢出来的爱意。
一瞬间,我湿了眼眶。
第二十日,卫锦迎接皇上回京。
路上,百姓们一遍又一遍喊着卫锦的名字,激起了皇帝的杀心。
但为了安抚民心,他赏卫锦封地数千,黄金万两。
卫锦受封后曾来看过我,她闭口不提我为何知道蛮夷会进攻的事,只是说谢我吉言,她才能活下来。
李老经此一战,对卫锦深感敬佩,誓要认她做干闺女。
待她走后,他又突然深深叹了口气,说「卫锦那么好,沈添喜欢她是应当。」
他什么都知道,从我学着卫锦的样子舞刀弄枪时,他就什么都知道。
我低头抚摸着卫锦送我的防身匕首,一失神,竟割破了指头。
殷红的血滴落在匕首上,闪着红光,我看得入了迷,喉咙发痒,竟吐出一口鲜血来。
李老慌了神,急切切地喊着,「叫大夫! 快叫大夫!」
我朝他摆摆手,手背使劲蹭着血迹,可血越吐越多,怎么也止不住。
「我想回家……」我哭着一遍又一遍地说着这句话,眼泪混着血砸了下来,落在了匕首上。
我想回家,我想回家了。
家里没有卫锦,没有沈添,这样我就可以不用为他们难过。
李老低声抽涕着安慰我「家啊,闺女,你在家啊,这里就是你的家。」
不是的,这里不是我的家,我的家在很远很远的地方。
我大病了一场。
大夫说是心疼,药医不好,只能人医,开了几副安神止血的药方,便摇头叹息离开了。
李老整日愁眉苦脸,唉声叹气,几次想要去请沈添来,都被我拦了下来。
「请他做什么?」我咳了几声,撑着身子坐了起来,「我还没死呢,等我死了,你再请他来也不迟。」
小翠也哭「小姐,你又在说什么糊涂话?」
我头发昏发胀,懒得理她,靠着床头又沉沉睡去。
李老最终还是请了沈添来。
迷迷糊糊中,我听见有人轻声唤我李姑娘,鼻子一酸,眼泪便落了下来。
我不敢睁眼,我怕一睁眼,沈添就不见了。
忽然一阵淡淡的沉木香钻入鼻尖,沈添俯身轻轻用指腹拭掉了我眼角的泪。
他说「对不起。」
声音如风,轻轻一吹,便散了。
待到屋里里的沉木香消失了个干净,小翠急急忙忙跑进屋,我才缓缓睁开了眼,空洞地看着房梁。
小翠哭着将我的头靠在她的身上「小姐,你哭吧,你哭出来就好了。」
我贴着她的胸膛,发了许久的呆,忽然间,泪流满面。
自那之后,我的病竟真一日比一日好了起来,下初雪的时候,已经可以出门赏雪。
只是昏睡了太长时间,脑子不大灵光,忘记了许多事。
我甚至忘了,自己究竟是谁,又是为何接近的沈添。
后来再渐渐的,我连沈添这个人都开始模糊不清了。
小翠常说,忘了也好,忘了也好。
我总眨巴着眼歪头看她,不明白她在说什么。
除夕夜的时候,宫里举办了一场宴会,邀京城权臣携家眷参宴。
那天倒没下雪,只是出奇的冷。
我下马车的时候一不小心踩了积水,差点摔倒在地。
幸好一双手及时扶起我,我抬起头,刚好对上那双漂亮的眼睛。
是一双很好看的桃花眼,眼尾微微向上挑着。
我愣了愣,觉得眼前这人有些熟悉,却又说不出哪种熟悉。
我摁着胸口,估摸着是犯了病,也没在意,向他道了谢,便转身离开了。
到了席上,我才知他是十九爷。
那种莫名的感觉又再一次袭来,疼得我几乎直不起腰。
李老忧心忡忡,他本就无心参与这盛宴,这下瞧我这番模样,更是有了退席的理由。
回去的路上,他一直在叹气,他说他对不起卫锦。
卫锦啊卫锦,这个名字怎么这么熟悉呢?
一路上,我昏昏沉沉地做了场梦。
梦里,十九爷一身银甲沾满了血迹,眼神癫狂,恐怖吓人。
我猛地惊醒。
车外闹得慌,我揉着太阳穴缓了一会,隐隐才听清他们在说什么。
卫锦——卫将军,是奸细!
宴席开到一半,突然有官员站起身来,通敌叛国的证据砸在冰凉的地面,卫锦还来不及反应,便被押倒在地。
她赴这场宴,只是入了皇帝设下的圈。
这场戏设得天衣无缝,无人敢求情。
十王爷十九王爷攥碎了酒杯,最终还是忍了下去。
我听着外面的蜚语,头疼得厉害,似乎有什么东西就要冲破脑海。
突然,马车一个颠簸,整个重心不稳往左侧翻倒,我随着马车栽了个跟头,后脑勺重重嗑在了硬物上。
似有什么东西在眼前闪过,连成了一整个的片段。
在这些片段中,我看见了沈添。
他提着刀,眼睛通红,刀尖直指龙椅上缩成一团的皇帝。
他说「大哥,我本想一辈子就这样做你的臣子过下去,可你千不该,万不该,去动卫锦。」
刀落,猩红的血溅污了他的一双桃花眼。
他拎着皇帝的头颅出了殿门,外面静悄悄的,反贼已经全部被制服。
他的十哥和他的心上人,就站在他的不远处静静看着他。
他扔了头颅,看着完好无暇的卫锦,忽而笑了。
他笑起来的样子很好看,桃花眼向上勾着,琥珀色的眼睛流光溢彩。
他张了张口,似乎想要同卫锦说很多很多的话,可到底还是什么也没说。
卫锦握紧了手中的剑,流着泪质问他「罪臣端王,你可知罪?」
月亮从西边缓缓升了起来,银白的月光静静地照在他的身上。
沈添呼出最后一口热气,「臣——知罪。」
他的眼中星光闪烁,含着热泪。
天空开始下雪,星星点点的雪花落在他的发上,脸上,盔甲上,沾着血,化成了一小滩红水。
他勾着唇,缓缓开口,一字一句「所有一切皆因臣而起,通敌叛国造反皆为臣一人所做,卫锦,卫将军,乃是被我陷害入狱。今日死于将军手中,臣,心甘情愿。」
声音洪亮如钟,传遍了宫里大大小小的角落。
他用这种方式,替卫锦背下了所有。
「阿添……」十爷轻唤他的名字,面露不忍。
沈添朝他释然笑了笑,举起手里的刀「好好照顾阿锦。」
话音未落,刀尖已经狠狠刺进了自己的胸膛,鲜血四溅,染红了雪。
沈添双膝跪在血泊中,他挣扎着,轻轻转了转眼珠,最后看了一眼他的小将军。
忽而,琉璃似的瞳孔停住了。
里面映着雪,映着月亮,映着那个姑娘。
他到死都没有让她为难,只是可惜,那年的杏花酒那么香,他却再也喝不到了。
这是我为沈添写的 be 结局。
我想起了一切。
被抽离的灵魂一下回到身体中,全身血液在血管里叫嚣,我却冷地发抖。
小翠和李老合力将我救出马车,以为我怕寒,拿了件披风将我紧紧裹住。
我感觉不到暖,沈添刚才的死相历历在目,我害怕地全身发颤。
我要救沈添。
我要救沈添。
我要救沈添。
脑海中,只剩下这一个念头。
御牢里起了场大火,十王爷十九王爷赶到时,只找到俩具烧成焦炭的身体。
去见卫锦前,我带了俩样东西。
一样是卫锦赠与我防身的匕首,一样是那个镶着杏花的夜明珠。
我收买了看守的狱卒,将夜明珠归还给了卫锦。
这本就是她的东西,是沈添耗费了数百个日夜完成的,想送给她却没能送出的东西。
她抬头看到是我,微微一愣。
在御牢的这些日子里,她狼狈了不少,可腰板依旧挺直,眼神依旧坚毅。
我想起初创造她时,我是喜欢她,热爱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