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节 金丝雀守则
第 4 节 金丝雀守则
当他金丝雀的第三年,所有人都以为,我这个十八线小明星终于要上位了。
可冯斯时死去的白月光突然活了。
她拉住他衣角,哭着问:“你不碰我,是不是嫌我脏?”
于是,冯斯时睡在她那儿的第二天,我跑路了。
后来我被埋在坍塌的石块下,冯斯时护住我,双手鲜血淋漓:
“沈雾,你别犯困。”
“你要是敢死,我就把周寂白的坟给刨了。”
1
冯斯时是个纨绔。
恶劣、薄情、斯文败类,还是个被钱堆出来的坏种。
我还记得,自己主动敲响他房门的那一天。
冯斯时坐在皮质沙发上,半张脸隐在脏黄的灯光里。
我看不清他的神情,只能努力装得很老练,来掩饰紧张。
“你叫什么?”
“沈雾。”
他走过来,从上到下打量我。
“什么破名儿啊,灰蒙蒙的。”
然后,他用修长的手指挑起我肩头那根带子,忽然笑了。
“沈雾,有没有人说过,你太正经了,实在不是这块料。”
后来,每当我看着屋顶的水晶灯坠晃起来的时候。
冯斯时总会附在我的耳边说:
“阿雾,你是在要我的命。”
……好像有谁说我不是这块料来着?
或许是因为这个。
我成了留在冯斯时身边最久的女人。
就连他的朋友们也在饭局上起哄。
他们纷纷开盘下注,赌我会不会上位,嫁进冯家。
一时之间,我站在他们中间,有些难堪地看向冯斯时,手足无措。
他抬头看了我一眼。
下一秒,掰开我的手,把自己所有的筹码都放了进来。
众人顿时嘘声一片。
“我押她。”
那个男人侧眸看我,按灭了手里的烟,神情玩味。
也帮我解了围。
“现在,我的筹码都在你手里了。”
“下注吧,阿雾。”
那一瞬间,他翘起的嘴角让我有点晃了神。
我赶紧移开视线。
同时,还在心中默念。
——危险危险危险!
千万别对金主动心啊,沈雾。
2
我拍的一部小网剧杀青了。
一直以来,虽然我演技平平,但这张脸还不算太拉胯。
所以,运气好的时候,凭借这张清纯的脸,我也可以拿到一些小角色。
冯斯时派人送来几十个花篮,铺满了片场,连走路都成了困难。
偏偏他又喜欢高调行事,一手漂亮的行书写着:“给宝贝阿雾。”
剧组里的老师们都调侃我:
“沈雾,谁送的呀?是未婚夫?还是男朋友?”
“这花儿也太漂亮了!你男朋友好用心!”
我露出得体的笑容,却无法回答他们的问题。
因为,冯斯时既不是我的男朋友,也不是我的未婚夫。
可他又在暗处,极其体贴地“扮演”着这些角色。
身边所有的人都以为我们坠入爱河,但只有我自己知道,我们甚至从未接近河边半步。
小助理把一大捧花塞进我怀里,喜笑颜开:“沈小姐,先生心里还是有您的。”
我也只能笑笑。
下一秒,我手机铃声忽然响了。
小助理瞥见屏幕上“嗜血冯少”四个大字,沉默了。
我有点尴尬。
赶紧轻咳着背过身,挂断了电话。
3
赶回南郊别墅后,气氛似乎有些微妙。
院子里站满了冯斯时的手下。
正厅里,一个浑身是血的男人趴在地毯上,不知是死是活。
冯斯时背对着我,一身中式西装,他小臂上的青筋若隐若现,手里拎了一根高尔夫球杆。
听到我回来,他挽起袖口,再次抡着球杆。
冯斯时手上的动作又重又狠,地上的男人发出痛苦的哀号,却无处可逃。
他从不在我面前打人,可今天破了例。
我猜是因为被我挂了电话,心情不爽,又开始打人发泄。
赶紧拦住他:“别打了!”
上前一步,却有血溅上我的鞋面。
冯斯时终于停手。
他阴晴不定地看向我。
“挂我电话?”
我赶紧掏出手机解释。
“当时旁边有人,不方便接。”
他拿过我的手机,在看到“嗜血冯少”那四个大字之后,明显梗了一下。
“下次不会了。别不开心啦,晚上我给你煲汤……”
我正踮起脚,双手缠上他的腰。
我像平时一样撒娇,想着先把他给哄开心了。
可还没等我说话,一道怯生生的声音,打破了刚刚缓和的氛围。
“斯时?”
那是个女人的声音,带着哭腔。
“她是谁?”
她红了眼,头发也凌乱。
从房间里冲出来的时候,连鞋都没穿,只赤着莹白的脚。
愣了半晌,我才想起来。
这张脸我是见过的。
某次,冯斯时喝醉了酒,非要拉着我在书房胡来。
趴在桌上的那一瞬间,我却看到书本下面压着的照片。
女孩扬起笑脸,黑发白裙,素面朝天。
所有旖旎都在那一刻消失不见,仿佛有人从头到脚淋下一盆冷水。
我忽然觉得,硌在书桌上的胳膊,冷得打战。
那张照片上还写着一句话。
“我喜我生,独丁斯时——陈初见。”
她多么欣喜,活在有他的时代。
真是好浪漫的一句话。
背后也一定有着一个特别婉转纠缠的故事吧。
只是,我写不出这样的句子,也知道自己对冯斯时的爱意上不得台面。
在那个时刻,我能做的只是背过脸去,假装没有看到那张照片。
后来,我的保镖告诉我,那是陈初见。
陈初见是冯斯时的白月光。
她在一场意外中失踪,生死未卜。
从那以后,就再也没人再敢在他面前提起她的名字。
而现在,陈初见就活生生地站在这里,站在我和冯斯时的“家”,也在我面前。
她是活人,她没死。
我有些震惊。
就在这时,冯斯时蹲下身,拿着丝绢,慢条斯理地擦拭我的鞋面。
哪怕他此刻半跪在地上,我也绝不是主导者。
我久久站定在原地。
冯斯时站起身,凑近我的耳边:“这么震惊?不太像你。”
我手脚冰凉,死死地握住那束带回来的花。
冯斯时黑白分明的眼睛,沉沉看向我,继续说:
“陈初见还活着这件事……”
“你不是早就派人查到了吗?”
4
冯斯时说出这话的时候,我心头一跳。
“这件事,怎么没听你跟我提过。”
他的手虚拢着我的肩头。
我心头一跳,将目光缓缓转向地上的男人,也终于看清那鲜血模糊的面目。
那分明就是我的保镖。
他像条狗一样,趴在地上苟延残喘,艰难睁眼看向我。
我有些明白过来,为什么冯斯时今天发了这么大的火。
“冯斯时,这件事我可以解释的,你要不要听。”
可他眉目结霜,转身就扔了手上的丝帕。
这态度摆明了不想理我。
冯斯时走向陈初见。
“谁让你出来的?”
他压低了声音,带着几分责备。
隔着他的肩膀,我看到陈初见那双水汪汪的眼睛。
这张不施粉黛的脸,这么多年过去了,居然还真是和那么多年前的照片别无二致。
“怎么还光着脚。”
他轻斥,可是,陈初见的情绪显然并没有被安抚。
她只是站在原地,直勾勾地盯着我,从头到脚,审视着我。
最后,那视线落在了我刚刚被擦拭过的鞋面上。
“你刚才跪在地上给她擦鞋了,我看到了。”
陈初见质问,像是有些失望。
冯斯时没有说话。
她用纤细的手指拉住了冯斯时的衣袖:
“斯时,我没穿鞋。”
“你抱我回去吧。”
我看着她那种轻晃着袖子的小把戏,十分熟稔,好像在他们青梅竹马那么久的年岁里重复过很多次。
这一次,冯斯时站在原地的背影,终于微不可察地动了动。
陈初见死死咬住嘴唇,他们就这么僵持在原地。
我忽然感觉站在一旁的自己,捧着花,像个配角,也像个小丑。
冯斯时应该很开心吧。
十八岁的月亮,终于将那片清冷的光又照回了他的身上。
我叹了口气。
他们很登对。
青梅竹马,俊男靓女。
哪里轮到我这个半路杀出来的妖怪给自己加戏。
他……一定会抱起她吧?
毕竟,冯斯时一直都很会哄女人的。
我不想再留在原地看下去,干脆落荒而逃。
捧着那束属于自己的花,我在心中轻声默念着:
金丝雀守则第二条。
拿了钱,就要摆正自己的位置,不要问太多不该知道的事。
5
入夜。
冯斯时出现在我房间。
他面色不虞地出现在门口,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我知道他不痛快,只好先一步开启话题:“我确实是让纪哥私下帮我调查了『陈初见』的身份,不过也仅限于此。
“我好奇你们之间有过怎么样的故事……但没有胆量向你本人求证。
“如果这一点让你觉得不舒服,我道歉。”
我抿唇,继续说:
“可我和你一样,从来都不知道她还活着。”
“冯斯时,你信我吗?”
他双手插进裤袋,唇角向下,顺势捉住我的手腕。
宽大的睡袍袖子滑落,露出我小臂上长长的伤疤。
房间里没开灯,冯斯时就着外面透进来的光,久久凝视着它。
“阿雾,今天杀青之后,你去了哪里。”
“跟我说实话,我就信你。”
他缓缓抚摸上我的那道疤。
看似眉眼温柔,里面却藏着冷意。
6
金丝雀守则第三条:
不能有任何欺瞒行为,要有问有答。
今天杀青之后,我确实先去了一个地方。
华亭墓园。
那里埋着周寂白,是我非常非常感激的人。
想来是我助理悄悄告诉冯斯时的,她一向很听他的话。
不过,我没有打算骗他,并如实作答:“我去了华亭墓园。”
冯斯时死死捏住我的手腕,眼底有隐忍未发的怒意。
“所以,你挂我电话,只是因为去了那个地方,对吗?
“今天你杀青了,很开心吧?
“甚至开心到结束之后,第一时间想要去找一个死人。”
又来了。
冯斯时所有的阴阳怪气,还有他尖锐的坏脾气,都会在提到“周寂白”这三个字的时候对我展现。
“太可惜了,沈雾。”
冯斯时脸上写满了阴鸷。
“死人是不会说话的。”
他扬起一抹嘲弄的笑:“周寂白早就死了。”
“就算你再喜欢他,哪怕是曾经为了他寻死觅活,他也不会活过来了。”
冯斯时的眼眸里翻动着我看不懂的情绪。
而我迎向那双眼,没有丝毫的退却。
“上次我只是喝醉了,才不小心划伤了自己。
“我还没有懦弱到要为了一个人自杀的地步。
“还有,我不喜欢周寂白。这一点,我也和你已经解释过了很多次了。
“我知道你讨厌我去华亭墓园,但我今天去……是跟周寂白告别的。”
我深吸一口气。
今天收到冯斯时的花之后,我坐在化妆间里,看着自己在小本本上记录的金丝雀守则,久久未动。
三年了。
我一直都很胆怯。
担心自己的真心说出口后,会变成冯斯时眼里的笑柄。
如果我说我爱他,冯斯时会是什么反应。
冯斯时会不会以为……所有冠冕堂皇的话术,只不过是我想上位的理由。
我不希望他那么想我,更不希望他轻贱我的情意。
哪怕我是把自尊踩在脚下,才敲响了他的房门。
可我的喜欢,是干净又完整的,比我这个人值钱多了。
第一次,我很想去直面我和冯斯时的关系,不愿再回避。
尽管这种摊牌真的很愚蠢。
但是,好像还是有些迟了。
因为陈初见回来了。
我忽然想起今天给周寂白扫墓的时候。
我说,寂白哥,抱歉啦,我以后可能不会来看你了。
我喜欢的人,他很介意你的存在。
如果有一天能打开他的心结,我一定会和他一起来看你的。
现在看来,好像……也没什么机会了。
我缓缓收回思绪。
冯斯时忽然来了脾气。
他一手抚上我的后颈,唇带着狠意压过来。
冯斯时的那股淡淡的雪松香气传进我的鼻间。
我听见他的低语:
“沈雾,我没法理解这种感激。”
“我只知道你不在意我的想法。我已经说了很多次,不喜欢你去看他,你为什么还是会偷偷去。”
那双眼里,有我读不懂的晦涩情绪。
7
众所周知,冯家的两个儿子,从小长在钱堆里,却生成了截然不同的性格。
冯之砚是冯家的长子,儒雅随和,处事得体。
而冯斯时是被宠坏的小儿子,性情乖戾,喜怒无常。
大家害怕他,却更想巴结他。
尽管冯斯时在众人的眼中极尽恶劣,但他在我心里始终是个好人。
初遇他,正是我人
生中最昏暗的一段日子。
家里的工厂突遭变故,倒闭之后,欠下巨款。
顶不住压力的父母吞药自杀,一死了之。
这个时候,没有任何人愿意伸出援手。
那会儿我不过是个大四的学生,忙于跑剧组、找实习,而弟弟刚上大学。
那些追债的人甚至堵到了我和弟弟的学校。
最要命的是,弟弟年纪小,心智不成熟,根本就不适应这种翻天覆地的变化。
“姐,今天他们又来学校找我了,我怕被同学发现,怎么办?”
“我不想活了,我也去死算了。”
我的手机里,被弟弟满是负能量的短信充斥着,我整天担惊受怕。
我安慰他,只要我们不放弃,有朝一日,我们一定会还上这些钱的。
嘴上说得好听,但数了数欠条上有几位数字之后,我只恨自己没长十个腰子。
光是靠着兼职赚的那些钱是远远不够的。
直到那一天,催债的人下了死命令。
“如果不在这个月前还上一笔钱,那你弟弟就别想继续上学了!”
我终于
也是在这个时候,一个叫作“张欢”的经纪人找上了我。
他说,我不需要做什么,只需要在他组的局里聊聊天、喝喝酒,散场后就会给一笔很丰厚的报酬。
欢哥改变了我的命运。
他让我遇到了周寂白。
也遇到了冯斯时。
8
我至今还记得,第一次知道自己要去的局,居然是周寂白拿了影帝的庆功宴。
娱乐圈里没人不知道周寂白的故事,出身是个跑龙套的小演员,却从未放弃努力,终于被人们看见,直到成为影帝。
我经常用他的故事来激励自己,相信我也会有那么一天。
在我心里,周寂白是偶像,也是非常崇拜的前辈。
所以,我那天一直很惶恐。
周寂白喊我留下,让我脱掉裙子。
我才隐隐约约意识到,张欢介绍的“局”,背后的隐含意义是什么。
在这个局里,女孩子们的身体,分明是张欢向上爬的藤蔓。
所幸,我的偶像确实不是那种人。
我很感激他。
第二天,我收到了周寂白打来的一大笔钱。他还附上纸条,说借给我救急,让我不要有任何负担,可以慢慢偿还。
他还说,一定要走正道,才能对得起自己。
我已经太久没有感受到这样的善意,感动得泪流满面,甚至还为了这件事特意登门造访。
因为那笔钱太及时,让我恨不得以命相抵,来回报这份恩情。
可我没想到,那是我见到周寂白的最后一面。
他死了。
周寂白葬礼的那天,我没去成。
因为我弟弟被绑架了。
我戴着一朵小白花,听着话筒那边的人恶狠狠地跟我说。
“沈雾,这么一大笔钱说给就给了,看起来你也不是走投无路嘛。
“再准备一笔钱,如何?
“你今天这套蛮漂亮的,不如就穿着这套……等着给你弟弟收尸吧!”
那天,我还是没能送成周寂白最后一程。
这也让我背负了愧疚和遗憾。
9
通过欢哥,我找上了冯斯时。
我仍然记得,我答应过周寂白,我说会走正道。
可惜,我还是失言了。
我很明白自己在做什么,也知道这一步迈出去之后,就没法再回头。
向下的自由从来都不是真正的自由,是堕落。
金丝雀守则第一条,抛开所有自尊,不要做自己,成为他希望的样子。
所以,那天敲开他房门后,我吻住了冯斯时。
气喘吁吁的间隙,他问我想要什么。
我顿住。
我说,我想要我弟弟活着回来,如果可以,还想能在晚上睡个安稳的好觉。
听到这句话,冯斯时一反常态,轻轻勾起嘴角:
“我也想睡个好觉,沈雾。”
冯斯时解救了我的困局。
我以为他只是帮我还上了那笔钱,做好一个金主分内的事。
可他还给我弟弟换了学校,而那群追债人也下落不明,没有再出现过。
他摆平了我的一切麻烦。
你看。
冯斯时是别人眼中的修罗,却是我如获至宝的护身符。
不仅如此。
某一次,冯斯时漫不经心地问起我的档期。
“阿雾,我知道你只是看上去很顺从,其实脾气倔得很,所以我从来都没有插手过你的事业。
“你说你喜欢拍戏,那你的成就感
更应当由你自己来创造,无须做攀附着我的菟丝花。这些东西,我不会强加给你。
“当然,有我在,你随时可以需要我。
“别太辛苦。”
冯斯时长得本来就很好看,眉眼精致。
尤其是认真起来的时候,顶着这张脸,说要把全世界给我,恐怕我都会相信。
这番话很动人,让我脸红心跳。
后来,小助理告诉我,那时候其实冯斯时悄悄给了她很多角色,但怕我不高兴,终究是没有在我面前提起过,只是说,有困难就偷偷告诉他。
那天晚上,等冯斯时睡着后,我偷偷溜去书房。
我想翻出陈初见的照片,让自己清醒一下。
奇怪的是……照片居然不见了。
我只好连夜把“金丝雀守则”里的“不心动原则”抄了 99 遍。
第 100 遍的时候,我写不下去了。
我就是很喜欢冯斯时,我没法欺骗自己。
大笔一挥,我索性加了一条——
金丝雀守则第四条。
如果喜欢上他了,请藏好心动。
然后,在可控范围内,好好爱他。
10
后来,冯斯时知道了周寂白的存在。
他非常生气。
冯斯时是众星捧月的冯小少爷,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对于我的“不顺从”,一定会很不爽吧。
“沈雾,明知道我会不高兴,你为什么还是会去给他扫墓。”
我抗议:“我只是去看看他,我什么都没做。”
“你为什么连死人的醋也吃?”
彼时,冯斯时挑眉,说出的话却带了些认真。
“沈雾,你想的、惦记的,只能是我。”
“你去看他,我不高兴,也很介意。”
是啊。
我们这种并不对等的关系,注定冯斯时不需要我对他有什么真心喜欢。
或许,他需要的,只是我的绝对忠诚。
11
第二天,我腰酸背痛地拉开房门,却被脚边的场景吓了一大跳。
陈初见默不作声地抱住自己双膝,不知道坐了多久。
“你……该不会是坐了一夜?”
我想拉她起来,手却被陈初见拂开。
“别碰我!”
“吵什么?”
身后忽然传来冯斯时不悦的声音,他一直都有起床气。
陈初见的目光停留在我脖颈处几抹红痕。
“冯斯时,认真回答我。”
她大步来到冯斯时的面前,强忍泪意:“你怎么能突然说不要我了。”
这个时刻,冯斯时忽然抬眼看向我。
我心头一跳。
我和陈初见一样,在等待着那个答案。
但我还是别开脸。
她惨淡一笑。
“当年我们被绑架,你逃走之后,我被那群人找到了。”
“我度过了很多个痛苦的夜晚。”
陈初见小心翼翼地伸出手,又拉住了冯斯时的衣角。
“你不肯碰我,是不是嫌我脏?”
一滴泪珠顺着长睫滑落,她这句话一出,整个氛围更加凝重。
而陈初见的话不亚于雷击。
当年他们之间,我未能知晓的全部真相,正在以另一种形式,在我眼前缓缓铺展开。
“无论你经历了什么,都没必要这么想。”
“你是受害者,和我一样,是无辜的。”
冯斯时放柔了语气,完全不是平时里对着外人的样子。
陈初见像是感动了,哭着抱住他。
我的指甲陷进掌心。
可我的心,明明比我的手痛多了。
11
“咳咳,我好像来得不是时候?”
门口传来一道隐含笑意的声音。
我顺着那声音看去,竟然是冯之砚。
冯斯时的大哥。
没人发现他是什么时候进来的,也不知道他在这里站了多久。
“初丫头是我好不容易找到的,现在你不知道珍惜,居然还把人给气哭了?”
冯之砚调侃道。
“你们刚见面,应该有很多话要说才对。”
“怎么还会有外人在场?”
我想了想,他口中的“外人”指的应该是我。
冯之砚这个人给我的感觉一直不太舒服。
其实当年看到陈初见的照片后,我听了保镖的话,再三犹豫之后,还是决定亲自听听冯斯时的说法。
冯斯时皱着眉:“我从来就没有在书房放过什么照片,更别提是陈初见的。”
“陈初见是谁?”
我问。
“一个不重要的人,和我一起被绑架,现在失踪了。”
他的说法和保镖一
致,看起来神色也没什么异常。
这话让我终于安心。可是,走出冯斯时书房的一瞬间,我撞见了一直在门外抽烟的冯之砚。
他笑得前仰后合。
然后,压低了声音对我说:“沈雾,有时候我对我弟弟的品位真的很困惑。
“我给他送了这么多女人,他都不喜欢,偏偏选了你这个最蠢的。
“以你们的关系,你又怎么会听见实话呢?
“不过也对,你们这种蠢女人最好哄了,给你们花钱就能让你们死心塌地。
“我来大发慈悲地告诉你吧。
“陈初见和他是青梅竹马。如果陈初见回来,你这个戏子随时都会从这个家里滚出去。
“他们会结婚,懂吗?”
冯之砚笑得愈发得意,仿佛欣赏我的表情,他就会很快乐。
“如果不是我,冯斯时这辈子都不会告诉你这个真相,所以,你该谢谢我才对。”
他的话让我脊背生寒,也失去了判断。
“包养你这样的女人是很有面子的,可如果冯斯时真的爱上你,他就会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笑柄。”
这句话彻底激怒了我。
我强忍住怒意,反唇相讥:
“死心塌地没什么可笑的,这辈子得不到别人的真心才更可悲。”
他浑身上下,都充满那种刻在骨子里越过阶级的傲慢。
这就是我们唯一一次交集,不欢而散。
“唔,差点忘了。”冯之砚笑眯眯地看向我,“阿雾,杀青快乐。”
我梗住。
冯斯时上前一步,站在我身旁。
“难为哥这么忙,还为了阿雾费心,这种日子也放在心上。”
冯之砚笑得更加开怀:“当然了,我就你这么一个弟弟,而你身边就这么一个女人。”
“你昨天买了那么多花篮,可能不知道吧,现场也有我的花篮呢!”
他的目光在我和冯斯时之间逡巡。
冯之砚看向我:“不过,阿雾,现在,初丫头回来了。”
“你是不是也该搬出去了。”
冯斯时面无表情。
“哥,你可能还不知道,这栋房子,写的是沈雾的名字。
“要不要搬出去,只有沈雾一个人说了才算。
“你说有没有可能,是她先让你滚出去呢?”
12
我没有搬出去。
冯斯时给陈初见找了新房子。
她上了车后,我看见冯斯时的秘书也拎着行李箱下了楼。
“抱歉,沈小姐……”
他话音未落,我挥挥手,打断了他。
我知道他有难处。
我也有眼睛,自然能看出来,这是冯斯时要跟着陈初见一起搬出去的意思。
传闻,陈初见救过冯斯时的命,他怎么会嫌陈初见脏。
“非去不可吗?”
我看向冯斯时,轻轻问。
“嗯。”
“顺便处理一些事情。”
冯斯时撩起我额前的刘海,替我挽到耳后,我躲开了他的手。
“冯斯时,如果我说,我不想你去呢?”
我坚持道。
这大概是我第一次鼓足勇气,对他说出这么强硬的话。
冯斯时怔了怔,很快恢复常态。
“你等我回来,我们谈谈。”
等他回来?
他还能回来吗?
就算是重新回到这里,物是人非,跟我谈的也该是怎么分手的话吧?
我态度愈发硬起来:“要谈就是现在,不然以后也没得谈。”
在这一瞬间,我有一股冲动。
我只鼓足勇气挽留他这一次,要是这一次他没有选择陈初见,而是选择了我,那么我愿意袒露心迹,我甚至可以忽略他对陈初见作出的那一点回应。
哪怕是所有人都会笑我。
也哪怕……从今以后,我再没有任何底牌。
冯斯时忽然伸出手,还是替我把那一缕碎发放在了耳后。
随后,他低下头,盯着自己刚刚摸过我头发的指尖看。
良久,冯斯时露出一个愉悦的笑容。
“今天我们没吵架,真难得。
“你好像也很少在我面前露出这些张牙舞爪的样子。
“你总是故意表现得很温顺,让我觉得,在我身边你似乎不那么开心。
“明明这才是真正的你。”
冯斯时苦笑。
他捏了捏我的脸。
“我该走了,阿雾。”
等到冯斯时的背影踏出大门,我忍了很久的泪水终于冲出眼眶。
其实我很想说。
冯斯时,不是这样的。
在你身边,我很安心。
可我们之间还有那些真真切切存在的问题。
比如,横亘在我们中间的陈初见,当年那张没来得及解释清楚的照片,还有……周寂白。
在我们彼此伸出手试探的时候,怀疑又总是如影随形。
金丝雀守则第五条:
明知道很难走下去,我也愿意在有限的时间里无限地喜欢他。
——这是我能给予这段感情,最隐晦的回答。
13
冯斯时不在家的第一天。
偌大的房子,只剩下我和保姆,空荡又冷清,连脚步声都那么响。
我甚至闲到把家里所有的家具和地板都擦了一遍。
我做好了一大桌子的菜,全都是他喜欢吃的。
凉了热,热了又凉。
为了打发时间,我跑到冯斯时的书房去看书,结果上面全是他的注释。
我想到了他写给我的“宝贝阿雾”。
眼泪掉在书上,洇开了冯斯时的笔迹。
后来,我哭着趴在沙发上睡着了。
可他还是没有回家。
14
冯斯时不在家的第二天。
我早早醒来。
还是没有冯斯时的消息。
我很气,索性随手改了冯斯时的备注。
从“嗜血冯少”改成“冰殇紫泪·脑袋有屁·嗜血冯少”,我的心情终于好了点。
直到晚饭,他仍然没有出现。
我逐渐失去耐心。
等到时钟的指针终于指向了十二点,我霍然起身。
去他大爷的金丝雀守则!
我、不、干、了!
15
我卷款跑路了。
说是卷款,其实不过是带上了一张薄薄的存折罢了。
这存折里的钱不多,跟冯斯时所拥有的财富比起来,实在是沧海一粟。
但这里面所有的钱,全都是从我接到第一部戏开始慢慢攒下的。
我总想着,有朝一日,我一定要还上冯斯时的钱,
我感激冯斯时。
是他,在我不断下坠的时候接住了我。
可即便如此,我也早早预见,我和冯斯时会有散场的一天。
如果有一天他厌倦了我,喜欢上比我更年轻貌美的小姑娘,那我就先去哭一场,然后潇洒地忘记他。
我会拿着这笔钱,给自己和弟弟买个小房子。
偌大的世界,终于也能有一盏灯亮着,等我回家。
其实,忘记冯斯时也没什么不好。
毕竟,爱的对立面从来都不是恨,而是遗忘。
我靠在片场的椅子上,朝嘴里扔了颗晴王。
呸。
真酸。
酸到我差点掉眼泪了。
16
今天是冯斯时离开的第四天。
我恢复了全部工作安排,直接躲到西南大山里去拍戏。
都说全神贯注地投入工作,是治疗失恋的好办法。
“沈小姐,这两天还真是奇怪……道具老师说,片场打出来的井水都是温热的。”
小助理跟我抱怨。
“这大山里不会闹鬼吧?”
我安慰她:“别怕,就算是有鬼,也第一个把你带走,谁让你老出卖我的。”
小助理哭丧着脸:“沈小姐,你就别再阴阳我了,我最害怕的人就是冯先生了,他让我留意你的行程,我哪儿敢不说呀!”
我斜睨了她一眼。
“这次我出来拍戏,你没有再联系他吧?”
小助理赶紧摇头。
“我们进山之前,我就把他给拉黑了!”
我放心了。
“我跟冯斯时是真的结束了,如果他的人再来联系你,你也别搭理,听见没?”
她乖巧地点头。
我们正说着,许烬走了过来。
他对我招招手。
“沈小姐,抱歉,这是……我第一次拍吻戏,一会儿配合不好的地方,请你多担待。”
“当然可以!”
我笑眯眯地应下。
许烬在这部剧中和我演的是一对 cp,他是最近正当红的男团爱豆。
我听说网上总有人骂他,导演也是看中了他这波黑红的流量,才定了许烬做男一号。
我忍不住内心感叹。
为什么长得这么帅的人,都会被网友骂?
然而,因为我们出演的是 cp 角色,所以现场的老师们总是起哄,嚷嚷着给我俩牵线搭桥。
可我根本没心思,脑海里也总是浮现另一张脸。
发脾气的冯斯时,跟我吵架的冯斯时。累了会靠在我颈窝的冯斯时。
还有,我练台词练到崩溃的时候,轻轻给我擦眼泪的冯斯时。
各种各样的他,都缠绕住我的想念。
我叹了口气。
却听见导演忽然喊
道:
“你俩赶紧过来,这场戏要开始了。”
17
剧组的工作人员已经全部就绪,我和许烬很快投入到角色中。
念完台词后,许烬轻轻吻上我的唇。
其实,在冯斯时身边的时候,我从来都没接过吻戏。
就算是再没眼力见,我也知道,让金主不高兴的事别做。
现在,笼子已经消失不见了。
我就只是我自己,不再是谁的附庸。
不用担心给谁丢脸,也不用想拍吻戏会不会让谁不高兴。
“卡——”
这场戏圆满结束了。
“沈小姐,你你你你往后看……”
小助理颤颤巍巍地指向远处。
我顺着她的目光看去。
?
我一度怀疑自己看花了眼,或是出现了幻觉。
怎么是冯斯时?
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18
冯斯时穿着冲锋衣,阴沉着脸色。
我揉揉眼睛。
再次怀疑是自己的幻觉。
他胡子拉碴的,看上去有些憔悴。
尽管他不说话,我却能感受到怒意。
我还没来得及开口,冯斯时就扯住我的手腕,将我带离片场。
“喂——”
我们在一处山洞停下。
“沈雾,你长本事了?”
这里远离人群,说话也方便,冯斯时不再掩饰自己的不快。
他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这句话。
“跟我玩不告而别这一套,你是不是电视剧拍多了?和谁学的?还拍吻戏,嗯?”
“我临走之前说得很清楚,等我回来我们谈谈,你一走了之,是要谈谈的态度吗?”
我抿着唇,一言不发。
随后,冯斯时摔出个什么东西到我怀里。
我接住,定睛一看,才发现是我写的金丝雀守则。
糟了!
我怎么把它给落下了……
“沈雾,要不是看到这破笔记本,我到现在都还蒙在鼓里。”
“我从来都没有要求过你这些乱七八糟的,你倒是很会给自己立规矩。”
冯斯时顿了顿,眼神中带了些挫败。
“这么久了,我竟然不知道,原来你在我身边活得这么累。”
我看着他,一字一句回答道:
“是,我活得很累。
“我们这段关系……从开始就很不对等。你对我很好,我欠你的太多了。所以,取悦你,这是我应该做的。
“现在陈初见回来了,我就是再不要脸,也知道自己该退出了。
“不想再这么稀里糊涂地过下去了。”
我攥紧双拳,继续说着:“你知道吗,冯斯时,每次收到花的时候,别人都会问我,那些花是男朋友送的,还是未婚夫送的。”
大家眼光羡慕,里面的酸楚只有我自己最懂。
“我没法回答这个问题,因为我没资格。”
冯斯时定定地看着我,忽然笑了:
“阿雾。”
“你该不会……是吃醋了吧?”
既然决定离开,那么这个问题的答案也不会再有任何意义。
他不爱我,那我的真心交付只会变成笑话。
这是我给自尊的最后一丝余地。
“冯斯时。”
“我们就到此为止吧。”
我还是倔强地说出了这句话。
冯斯时那一向骄傲的面容,仿佛产生了裂痕。
他愣了愣,咬牙切齿地反问:“沈雾,你说什么?
“我不同意。
“我追到这里来,就是因为我想清楚了。
“今天我要跟你说明白,我就是喜欢你,哪怕是你心里有别人,我也还是喜欢。”
脚下的大地却突然摇晃起来。
我还没反应过来冯斯时的话,却一个踉跄,差点摔倒。
“沈雾!”
他迅速反应过来,像是意识到有什么不对,拉起我立刻就跑。
可是来不及了。
周遭的山和树,像是被什么巨大的力量摧毁,在剧烈的晃动中,纷纷倒下它们沉重的身体。
世界在向我们坍塌。
慌乱中,我死死握住冯斯时的手。
直到一切都归于黑暗。
19
不知道过了多久。
“沈雾,你别犯困。”
好像有人在喊我的名字。
是冯斯时。
我努力睁开眼睛,但眼皮很沉,浑身上下都在痛。
他虽然虚弱,但还是恶狠狠地威胁。
“你今天要是敢死,我就把周寂白的坟给刨了。”
……
这下我彻底清醒了。
“这里刚刚地震了,山体有滑坡,我们现在……应该是被埋在下面了。”
冯斯时沙哑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我动了动唇,却发出痛苦的呻吟。
“冯斯时,我疼。”
我带着哭腔。
“哪里疼?”
他似乎很紧张,另一只手在黑暗里朝我探过来。
那只探向我的手也满是潮湿,像是受伤了。
“阿雾乖,再忍忍。
“很快就会有人来救我们。
“进山之前,我的人都留在外面的镇子上,他们很快就会找到我们,一定会没事的。”
话锋一转,他温柔的语气消失不见,故作凶狠:
“你要是死在这儿,就是跟我埋在一起了。就算是黄泉路上,我也不会让你多看周寂白一眼。”
……这个人真幼稚。
他到底是对周寂白有多大的执念啊?
我努力想要抬起手,可惜徒劳。
即使是这个时候,他说着这么恶劣的话,身体还是把我护得严严实实。
冯斯时手臂给我撑起一点空间,那空间不大,但刚好护住了我的脸和脖颈。
我鼻腔一酸,可我想到他刚刚说的话,心里的情绪却难以平复。
“冯斯时,你刚刚说……你喜欢我?”
我有些激动,用力的时候,胸腔传来钝痛。
“那天杀青,我是去和周寂白告别的,是他在我最困难的时候给了我那笔钱,没有他……可能我早就死了。”
“我知道你不高兴,我也没打算再去看他了。”
我的声音逐渐弱了下去。
“我说我喜欢你,沈雾。”
他顿了顿。
冯斯时又重复了一遍。
这种场景实在不算浪漫,但我仍然感到悸动万分。
“还有那张照片,冯之砚私下告诉我,说是陈初见送你的,你在骗我。”
“他还说,你爱上我会很丢人。”
冯斯时有些诧异,他轻轻回答:
“我没有骗你,那张照片是冯之砚让你的保镖偷偷放进我的书房里,上面的字也是他写的。“而那张照片,不过就是冯之砚试探的棋子。
“他知道这张照片,一定会引起我们之间的矛盾,毕竟,冯之砚为了继承权可以不择手段。
“还有,其实冯之砚早就找到了陈初见,两个人也达成了协议。现在老爷子病倒,正是最好的上位时机。
“阿雾,我很庆幸,现在说这些还来得及。
“你……愿意放下周寂白,和我好好在一起吗?
“算了。
“其实你不放下也没关系。
“离开你我没法活下去,反正已经这么丢人了,不怕你笑话,以后……有我爱你就够了。”
“冯斯时,我也喜欢你。”
我克制着声音里的颤抖。
“你说什么?”
“只是我们这段关系开始得并不光彩,我没有勇气。”
可冯斯时刚才的话,分明就给了我迈出这一步的底气。
他低笑出声。
“阿雾,能听见这些话,今天就算是死在这里也值了。
“从现在开始我不会再妒忌周寂白了。
“阿雾。”
冯斯时的声音,忽然变得温柔,有些轻渺。
他摸索到我的手,在黑暗中抓紧。
我止住眼泪,忽然有些紧张。
总隐隐约约觉得,仿佛有什么答案快破土而出。
“虽然现在说这些不合时宜,但我真的很开心能听到这句话。”
“——阿雾,不要离开我。”
我们在黑暗中彼此依偎,曾经也有过无数亲密的时刻。
可现在是第一次,让我觉得我们的心很近很近。
这是从未有过的时刻。
我们在黑暗中的呼吸,同频而又绵长,像静默的热吻。
冯斯时的话有些断断续续。
“我确实是个人渣,但我分得清感激和爱。
“从来就没有什么白月光,沈雾。
“我,只有你一个。”
他轻笑,却吃痛地“嘶”了一声。
“还有很多事情,有点复杂,我现在伤口有点疼,等我出去再讲给你,好不好?
“但现在,我好像有些困,阿雾。
“我想睡了。
“如果……有人来,记得叫醒我。”
冯斯时的声音很轻很柔,就像随时会散去的薄雾。
20
冯斯时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
他梦见了自己十六岁那一年,轰动全城的绑架。
冯斯时和陈初见一起被绑,一个是冯家倍受宠爱的小少爷,一个是陈家的女儿,他们很值钱。
分头逃跑的时候,冯斯时和
陈初见选择了不同方向。
虽然后来外面传得沸沸扬扬,说是陈初见救了他。
只有他们互相心里清楚,根本就没有救命恩人这一回事。
在他们选择相反的路口的时候,剩下的事情就成了上天的选择。
就在冯斯时被救回来的第一天。
冯之砚终于撕破了兄友弟恭的面具,冷冰冰地看着他。
“冯斯时,你怎么活着回来了呢,真可惜。”
从那以后,他才意识到,有时候在这个家里,谁能成为继承人比亲情血缘更重要。
他们这对兄弟,注定要为了利益头破血流。
因为爷爷更偏爱他,所以,冯之砚铆足了劲,把一切都做到最好,什么都想压他一头。
直到外面的风评终于渐渐扭转,都在传冯之砚才是更适合接管冯家的人。
爷爷忽然病倒了。
也是这个时候开始,冯之砚开始暗里给他塞了很多女人。
冯斯时心知肚明。
可是,他从没有碰过她们。
那种劣质的刺鼻香水味真的很恶心。
矫揉造作,眼波满是媚态。
看见她们的样子,冯斯时就想吐。
还有……那种带着目的接近,分明就是安插在他人生里的眼睛,让冯斯时不得安宁。
冯之砚越是逼他下跪,他就越是要站起来。
他需要反击。
所以,遇见欢哥之后,冯斯时的诉求很简单。
他需要一个干净的女人在身边。
只要这个女人不是冯之砚的人,也足够漂亮。
或者说,能够让冯之砚相信,他真的是个什么也不会争抢的废物。
这个时候,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沈雾出现了。
她很奇怪。
他们认识的第一天,她明明生涩,却硬要装出很老练的样子。
“冯先生,留下我吧。”
那座昏暗的房间里,流连过很多自荐枕席的女人,她们喜欢喷西爵夫,喜欢喷迪拜精神。
只有沈雾,吊带裙上充斥着淡淡的洗衣粉味道。
她看向他的眼睛干净,像是清澈见底的湖。
他打给她的钱,每一笔也都被她真的拿去还钱,或者是转给弟弟用。
冯斯时很难想象,这种手足之间的亲缘竟然还会这么坚固。
他也是弟弟,却只得到无尽的冷漠和算计。
每一次沈雾抱着电话,对弟弟千叮万嘱的关怀,竟然让冯斯时有些羡慕。
后来,冯斯时瞒着沈雾,去见了她弟弟。
那是个尚有些稚嫩的男孩,怯生生的,很是害怕的样子。
冯斯时靠在车上,掐灭了烟,说:“你知不知道,你姐姐很辛苦。
“在学校好好学习,我会派人监督你,成绩不好的话,我有的是方法治你。
“还有,别整天给你姐发那种寻死觅活的短信。
“想死就赶紧去,不敢死就像个男人一样。总之,别来影响你姐的心情。”
沈雾的弟弟吓得不行。
答应他之后,小心翼翼地问:“您说的道理我都懂。”
“但是……您是哪位?”
彼时,冯斯时正用手拢住打火机,动作顿住。
他算哪位呢?
他是沈雾的什么人。
冯斯时点燃了手中的烟,嘴角微微勾起:
“你姐夫。”
他又补充一句:“别告诉你姐这件事。否则,我就让人拔了你舌头,嗯?”
沈家弟弟终于被吓哭了,屁滚尿流地逃开。
那天回到城郊别墅的时候,沈雾心情特别好,做了满满一桌子菜。
她说,她弟弟打电话来,说以后要振作起来,好好学习,不想自杀了。
他心情也变得很好。
他把阿雾抱在腿上,脸埋在她脖颈间,心底第一次被那种暖意填满。
他人生虽然顺风顺水,即使冯之砚存在,也不影响他极张扬热烈的一生。
但唯有在沈雾的身边,才找得到那种安全落地的踏实。
沈雾环住他肩膀,轻声问他,怎么了。
冯斯时笑着说,没什么。
他只是觉得,他的阿雾真好。
有她,就很好。
21
发现周寂白的存在,也是一次意外。
沈雾从来都没有提过周寂白这个人。
在她行程上居然会出现墓园这种地方。
也是那一次,他意识到自己对沈雾清清楚楚的在意。
不是玩玩,也不是一时兴起。
调查清楚沈雾和周寂白的过往之后,冯斯时快嫉妒疯了。
相识于微末,高高在上的偶像在沈雾最困难的时候伸出援手,又骤然离世。
这种罗曼蒂克的桥段,堪称经典。
沈雾一定会喜欢这样光明磊落的人吧。
而不是以这种灰暗的身份……介入她生活的自己。
还有,他又怎么争得过一个死人呢?
那天,冯斯时喝醉了。
他拉着沈雾在书房胡闹,书本都摔落一地,吻也又狠又重,带着怒气,像是想要宣泄些什么。
他很想问问她,阿雾,在你心里我算什么。
你是不是很讨厌我。
可是冯斯时没有。
他的骄傲,并不允许他问出这样卑微的问题。
他是从小就顺风顺水的冯家小少爷。
想要的东西,就是天上的月亮也不用亲自去摘,自有人送到他面前来。
不管沈雾喜欢的是谁,她这辈子都别想离开。
她只能在他身边。
那天晚上结束之后,沈雾洗了很久的澡。
然后趁他睡着,偷偷开了他的酒去喝。
半夜,冯斯时醒来的时候发现枕边空无一人,刚下了楼,就看到躺在客厅的沈雾。
她眼睛红红的,一看就是哭过。
那场景就像是自杀失败,胳膊上全都是血。
冯斯时酒意瞬间清醒。
直到确认只是划伤了手臂,那股怒意混杂着醋意,简直快烧毁他所有理智。
给沈雾包扎过后,冯斯时抱她回房间。
半路,沈雾在迷蒙中抓住他的手。
“冯斯时,我们会有未来吗?”
她红着眼睛,漂亮易碎,像一只小兔子。
他喜欢她,她却心有所属。
这种问题何其讽刺。
“不相爱的人,怎么会有未来。”
冯斯时冷冷回答。
可他心里想的,明明就是——
会有。
哪怕你不甘愿,我也会一直抓住这段关系,直到抓不住为止。
毕竟他是烂泥潭,是懒人,再卑劣无耻也都是他的作风。
所以,他偏要勉强。
后来他们因为周寂白吵了很多次架,每一次,冯斯时都装作一副不在乎她的样子。
他嘴硬,不肯承认自己的爱意。
冯斯时不想她去扫墓。
哪怕那只是一块石头。她明明也可以和他说心里话的。
但沈雾说,她只是感激周寂白。
周寂白在世界上没有亲人了,或许只有她还能想起来周寂白每年的忌日。
冯斯时想,那他呢?
她对他,也会有半点感激,抑或是在意吗?
这个答案求证需要付出太多代价。
冯斯时从没这么害怕过。
与其要面对的是失去,还不如……就这样留在彼此身边。
冯斯时怎么能够承认呢。
无数个瞬间,借雾色吻她时,他亦有跌坠般的心动。
22
暗中较劲这么久,冯之砚终于还是坐不住了。
冯之砚安插进来的保镖,突然在这个时候反水,故意说沈雾在背后调查陈初见的事,企图挑起他对阿雾的疑心。
同时,这也是一种试探。
因为陈初见回来了。
所以,冯之砚想要知道,到底哪一个才是他的软肋。
至于陈初见为什么消失这么多年,却突然回来——
不用想,一定又是他亲爱的哥哥的杰作。
冯斯时早就知道,陈初见根本没死。
陈初见是个有野心的女人。
躲在意大利的这么多年,不过是等着回来跟冯之砚一起搞垮自己。
毕竟,陈家经营不善,早已摇摇欲坠,是个空壳子了。
最近老爷子病重,冯之砚寸步不离,又在这个时候放回了陈初见。
不过也好。
有什么恩怨,干脆在这个时候一笔清算。
他讨厌麻烦。
冯斯时假意配合,假意对陈初见还有怀念之情,冯之砚果然上钩。
可沈雾却变得反常。
冯斯时给自己两天的时间解决这一切。
他说服陈初见,以成为未来股东为条件,将一切直接摊牌,加上之前收集的证据,直接把冯之砚这些年来的小动作全都公开在所有人面前。
老爷子震怒,直接定下继承人。
这一次,冯之砚不会再有任何后路。
装废物装了这么多年,暗中韬光养晦,冯斯时早就累了。
是时候做些事情了。
只不过,要在一切结束后再跟沈雾谈谈。
冯斯时想,沈雾在拍戏的时候穿过那么多次婚纱。
也不知道……这一次,她愿不愿意为自己穿上。
没想到的是,沈雾还是跑了。
她只留下了一个笔记本。
翻开之后,写着“金丝雀守则”几个字。
里面全是一些条条框框,像在提醒她,要时刻守规矩。
她看起来……对他也是在乎的。
冯斯时欣喜若狂,想立刻去确认,却忽然发现,笔记本的背面是截然不同的记录。
——“嗜血冯少相处指南”。
里面密密麻麻地写着关于他衣食住行的喜好,甚至还有沈雾自己的吐槽。
“嗜血冯少可真挑食,但他说,我做的菜他都爱吃,嘻嘻。”
“今天跟冯少一起看电影,我不小心睡着了。他把我抱到床上的时候偷偷亲我,还以为我不知道。”
“冯少说,我不是菟丝花,事业上不需要于依附他,我有自己的力量和光彩。但他愿意做接住我的人,真好。”
“嗜血冯少今天又打人了,他的手流血了,我很心疼,让他以后别再这样发脾气,他很乖,还说好。”
“好奇怪,今天我弟问我是不是谈恋爱了,我说没有,我弟说那就好,找男人要擦亮眼睛,小心找了个变态。”
“我喜我生,独丁斯时。唔,今天学到一句话。”
“我想我会永远记得看见那张照片的心情。看向我的时候,你也是在透过我,看着她的眼睛吗?”
“冯斯时,我讨厌你。”
看到这里,他立刻派人调出沈雾的行程,直奔而去。
沈雾从来不需要做什么金丝雀,在他身边,做她自己就好。
想笑就笑,想哭就哭。
他困住她,从来就没有什么笼子。
——只有那颗笨拙却不会爱人的心。
23
病房里,那个睡了很久的男人,手指终于动了动。
梦里的雾色仿佛越来越浓。
直到梦境逐渐模糊,
他忽然向下坠去。
冯斯时睁开双眼,意识尚未清明。
他只听见沈雾带着哭腔的声音。
“他醒了!他醒了!”
她几乎是第一时间冲到冯斯时的身边。
“你没事就太好了,真的太好了……”
沈雾扑进冯斯时的怀里,眼泪打湿了他的病号服。
“你已经睡了一周了,我还以为……你……”
沈雾说不下去了,眼泪汪汪。
“怎么,以为我会死?”
冯斯时挑眉。
“这种念头你就断了吧。”
“我是不会丢下你一个人的,阿雾。”
他想抱住沈雾,给沈雾擦擦眼泪,可是胳膊动不了。
连手指也被包得严严实实。
“没法抱你了。”
他失笑。
沈雾吸吸鼻子,张开手臂,紧紧抱住他。
“那就换我来抱你。”
突然丧失主动权,冯斯时有些郁闷。
不过,来日方长,这没什么要紧。
需要解释的事情可以慢慢说,拥抱和亲吻也会有很多很多。
他们以后的好日子,当然也可以慢慢过。
冯斯时永远都会记得,那时候在黑暗的废墟里,他和沈雾还是坚定地握住了彼此的手。
但重要的才不是“握住”。
而是今后会一直紧握着,绝不放手。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