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 当我的官配被穿越女抢走之后
当我的官配被穿越女抢走之后 脑洞故事盒:从不做人开始 我的官配被自称穿书女的随军婢女拦截了。 面前叉着腰、一脸明媚的年轻女人冲我扬扬下巴:「徐忆泉!你这种被封建思想荼毒的女人,满脑子都是雌竞!」 我还没来得及说什么,身后的侍女便冲上前,狠狠地扇了她一耳光:「大胆!竟敢直呼王妃名讳!」 我静静地看着眼前的一切,直到我的那
第 3 / 5 部分
在这一段黑暗的日子里,我一边被鞭笞,一边又在想,为什么要绑我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妇人?为什么要绑我一个从头到尾几乎毫不知情的人……
为什么没有人保护我?
原来他走错一步,只有我会万劫不复。
为什么啊?
极尽痛苦的日子里,我身上的伤结痂,掉落,我的血流淌,凝固。
我没有一处好的皮肤了。
就在对方放狠话要找人奸杀我时,程瑜才匆匆地赶来。
我缩在他的怀里,却没有半点喜悦。
10
回府之后,我再没从房间里出来过。
即使荣国公没有真的叫人辱我清白,可我失踪数日,被程瑜抱回府时身上的衣裳破破烂烂。
下人们应该觉得我比随军婢女还脏吧。
程瑜每日都来看望我,喂我喝粥,可我每次都空落落地看着一旁,我不想看他,只要看到他,我就会想起我因何被绑,又遭受了怎样的折磨。
我的身上被鞭子抽得皮开肉绽,好不容易结了痂,却又被灌下藏红花水,温热的血液再次奔涌而出。
我的身上被烙铁烙下一块块狰狞的印子,滚烫的铁与皮肤相触的那一刻,我听到了皮肉焦热的声响。
他们用铁剑刺穿我的琵琶骨,将我钉在墙上,腿脚稍稍无力,锋利的剑刃就会开始搅动,割开皮肉。
没有女子不在意自己的身体和容貌。
没有。
当我看到凌萱萱出现在房间门口的一刹那,我内心深处仅剩的一点尊严,也完全崩塌了。
我是什么样?披头散发,面无血色,一副朽木之姿。
她是什么样?锦衣华服,远山芙蓉,甚是绰约多姿。
我看向她身后那些停留在院中的婢女们。
不想看她。
「娘娘,萱萱向您请罪。」她向我微微地福身。
「你有没有觉得,你越来越适应这里了。」我撇过头,平淡地开口。
我看不见凌萱萱的表情,但也能感受到她突然愣在原地。
「我觉得很蹊跷。」
「真的。」
「他们绑了我,可我真的一无所知,最后只能变成一个讨价还价的筹码。」
「你要请罪,那你愿意将我受过的罪,都承受一遍吗?」
我艰难地转过身,看着凌萱萱抹了脂粉却逐渐地苍白的脸颊。
「你不愿意吗?那你来请什么罪?」
凌萱萱在开口之前,再次被我打断。
「我被虐待的时候只想了一件事,你是谁,你从哪里来,你在干什么。」
「你大概不知道,我每次这么想的时候,我的头就会疯了一样地痛。」
「但那个时候不一样了,身上任何一处的伤口,都比头痛更难熬,即使我的头痛得快要炸裂,我也依旧愿意去思考——」
「凌萱萱,你不属于这里。」
我看见凌萱萱的脸,终于,毫无血色了。
脱口而出的一刹那,我才终于有一种解脱的感觉。
脑海中出现了许多从不曾有的画面。
画面里,程瑜凯旋而归,第二年我们有了自己的孩子,我们举案齐眉,和睦地过了许多年。后来,程瑜的九弟造反,弑太子,罢废百官,连同程瑜这个常年守关的王爷也被诛杀全家,临死前,我与程瑜同饮一杯鸠酒,相拥而去。
凌萱萱突然有些站不稳,向后退了两步,却被凳子和衣裳拖尾绊倒。
程瑜冲进来,抱走了凌萱萱,临走前,浅浅地看了我一眼。
或许我脑中看到的,才是原本该有的结局,而凌萱萱的出现,彻底地打乱了一切。
既然这样,一切都说得通了,凌萱萱说的许多怪异的话和想法,做的许多违背常理的事情,程瑜和鸣封对她有别样的感情,都是因为她并不属于这里。
不管她是人是鬼,我徐忆泉都不愿意陪她玩下去了。
这次是绑架虐待。
下次呢?
以后呢?
难道他们的「大业」需要我遭报应吗?
11
等程瑜再次来到我房中,我的心像是被人生剜了一样,痛得鲜血淋漓。
他定定地看着我:「泉儿……」
我此刻憋住的所有腌臜话,是用了我毕生的教养才硬生生地忍住的。
我哪里还像一个英王妃,倒像是地府里爬上来索命的女鬼罢了。
「王爷,还来看妾身做甚?凌姑娘刚才不小心摔了一跤,王爷应当陪着她才是。」我半靠在床上,心里涌起浓浓的苦涩。
当初,阿爹就是看中程瑜没有争皇位的野心,才放心将我嫁到英王府。
「阿泉,爹爹只求你平安一生。」出嫁前,阿爹紧紧地握着我的手。
平日里他虽对我严厉,却无一不是为了我好,倘若不是他的教导,我此刻应该歇斯底里地发疯,彻底地变成一个疯疯癫癫的泼妇。
我从上到下仔细地打量着程瑜。
一个女人的凭空出现,真的可以改变程瑜吗?真的可以让他改变得如此彻底吗?
他徐徐地走来,蹲在我的床边,我虽惊讶,却无力说话。
「泉儿,是本王错了……」我看到程瑜的眼眶泛红。
霎时间,我突然想起很多旧事。
大婚当日,程瑜被仇家刺杀,致命一剑却被我挡下,肩膀上那一处伤疤依旧狰狞着。
往后的日子里,他一直温柔地待我。
同床共枕时柔情似水的眼神,行军出发前恋恋不舍的回望,凯旋归来后的如胶似漆……
这些,难道都可以被抹去吗?
程瑜抬手擦了擦我的脸颊,我的眼泪不知什么时候滑落,浸湿了锦被的一角。
「程瑜,我问你,你我夫妻两年,心里当真没有我吗?」
程瑜的手顿住,而后捧住我的脸:「泉儿,何苦纠结呢?本王始终不会负你。」
「可是,你已经负了我啊……」我推开他的手,眼泪再也止不住,「你可知道我这些日子里如何度过吗?你可知道凌萱萱穿金戴银时我还是个阶下囚?你可知道你们在府上说笑时我被日日鞭挞?你当真,没有负我吗!」
我的双手紧紧地攥住被子,从来没有任何时候比现在哭得更撕心裂肺,脑中一直浮现着往日时光,那些我再也抓不住的日子……
「你若说不会负我,那我现在就要凌萱萱出府,永远不再回来,你舍得吗?」我颤抖着说出这句话,因为我知道,他不会答应。
凌萱萱已经知道了太多,对于程瑜而言,她可能真的比我有用。
我只是想发泄一下。
或者说我在赌,赌程瑜还会不会顾及我。
凌萱萱苍白的脸出现在门口,那一刻,我真想立刻起身与她扭打在一处,哪怕冠上泼妇妒妇的名头也罢了。
可惜我动不了,身上的伤还没休养好,此刻大动就是要命。
程瑜看了一眼凌萱萱,又扭头看了我一眼。
最终还是没离开,只是对凌萱萱说:「在门外等我。」
他对凌萱萱自称「我」,平日里,他可是一直自称「本王」啊……
「平日里我身边的暗卫都去哪儿了?」我盖上被子,「为何我被绑的那一天,没有人在我身边?」
既然凌萱萱和程瑜都在这儿了,我必然是要问清楚,为自己讨一个公道。
「王府大小事务都由我过目,莫说几个暗卫,就连整个王府上下究竟有几口人我都清清楚楚,」我的眼神在他二人之间流连,「谁能告诉我,为什么?」
「鸣封!」程瑜话音刚落,鸣封应声进屋。
「本王问你,王妃出事那天你在何处?」
「属下与凌姑娘外出。」
「那其他人呢!」
……鸣封默不作声。
「说话!哑巴了不成!」
鸣封依然没有说话。
我冷冷地在一旁看着,就像看一出事不关己的戏。
鸣封平日最听程瑜的话,程瑜居然还问他暗卫都去哪儿了。
荒谬。
这场没有结论的闹剧,被程瑜以「处理公务」为由,结束了。
其他我还是一概不知道,只知道程瑜和凌萱萱似乎又与大业更近一步。
倘若我的身子再不好起来,便真的成了废人了。
阿云在我床边,每日以泪洗面:「娘娘……」
「哭什么呀,我没事,过几日就好了。」
我们每天都重复着这样的对话,后院的生活越发无趣起来。
就在我身子逐渐地恢复,可以下床走路的时候,变故陡生。
夜里,本该熄灯的时候,王府内却突然点起灯来,下人们的喊叫声混成一片,我被阿云搀着来到门前还没等开门,「扑哧」一声,门上突然溅上了血迹。
我屋内并没有点灯,贼人没有破门而入。
阿云小心翼翼地推开门,只看到一具家丁的尸体横在门前,早已断了气。
不远处,凌萱萱提着灯狂奔着,身后是与贼人厮杀的鸣封。
我看见凌萱萱带着光越跑越远,直到那一点光亮消失。
「扑哧!」
「扑哧!」
「扑哧!」
「扑哧!」
四把剑齐齐地插入鸣封的腹中,我听到鸣封闷哼一声,倒下时,眼神却依旧望向凌萱萱离开的方向。
四个贼人相视一看,飞身离开。
见歹徒离开,我和阿云急匆匆地跑到鸣封身边,他的腹部流血不止,我和阿云不敢轻举妄动。
想起来我袖中放了金疮药,本是为了平日涂抹快速地康复,此刻也顾不得其他,赶紧拿出来为鸣封敷上。
在鸣封彻底地失去意识之前,小厮们终于赶来,将他抬回我院中。
府上的动乱刚刚平息。
我请了郎中,查探鸣封的伤势后对我摇了摇头。
想来也是,四把剑前后刺入,五脏六腑怕是都被搅碎了,金疮药只能救一时之急,却救不了他的命。
我看着他逐渐地失去焦点的瞳孔,心中一阵酸楚。
「娘娘……」他哑着嗓子唤我,「鸣封知错,求娘娘原谅……」
我替他上药,免他最后的痛苦:「你做得很好,至少你保护了凌萱萱,那是你的任务。」
他吃力地摇摇头:「求娘娘原谅……当初遇难,是属下失职……」
「那日,我与萱萱一同搜集情报……她与对方说自己是王妃娘娘,还拿了王府腰牌为证……那贼子是荣国公的暗线,误绑了娘娘……」
「鸣封死罪难赦……当日,原本应保护娘娘的暗卫,被调回保护萱萱,她……真的很重要……求你不要怪她……」鸣封已经气若游丝,却顾不得礼节抓住我的袖子。
「求您,原谅……求您……」他的瞳孔逐渐地放大,最后定格下来,他的生命,到此为止。
我的手拂过他的双眼:「我原谅你,毕竟,你已经付出了生命。」
一滴眼泪从他的眼角落下。
12
鸣封死后,我守在院里。
程瑜抱着凌萱萱从王府正门大张旗鼓地回来,彼时的凌萱萱还是紧闭双眼,身体发抖。
而当他二人站在我院内时,凌萱萱犹如厉鬼一般地盯着我。
鸣封的尸体应由程瑜处置,我只叫了人帮他收拾得体面些。
我神情淡淡地站在一旁,看着凌萱萱声泪俱下地扑在鸣封的尸体旁。
「鸣封大哥……你命不该绝啊,呜呜呜,鸣封大哥……」她抽泣着,瘫倒在一旁,难掩悲伤。
程瑜半蹲在她身旁,紧咬牙关,眼睛红了一圈。
就在我即将离开回屋时,凌萱萱一边抹着眼泪,一边开口:「徐忆泉,你给我站住!」
我疑惑地转过身,不想被凌萱萱死死地揪住衣领,差点儿喘不过气。
「徐忆泉……你这个恶心的女人!你要是看不惯我,冲着我来就是,何必对鸣封下手!」
看得出来她极为愤怒,程瑜站起身来,想拉开她,却在离我半步远时停下。
「泉儿,你告诉本王,昨夜发生了什么?」
我的眼神一点一点地冷下来,如果说刚才我对程瑜尚有一丝期待,此刻的我,真觉得凌萱萱和程瑜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昨夜刺客行凶,鸣封为了保护凌萱萱而死。」
程瑜这才将凌萱萱拉开,可她却并不领情,直冲我扑来:「徐忆泉,你满脑子都是雌竞,为何要伤害无辜!鸣封大哥武功高强,根本不可能因此丢了性命!」
阿云从我身后快步地上前,狠狠地抡圆了巴掌,一个耳光打在凌萱萱的脸上。
「啪!」
「不得无礼!」阿云护在我身前。
程瑜搂着怀里失了神的凌萱萱,眼色晦暗不明:「徐忆泉,你若是还要这个王妃之位,便不要再为难萱萱。」
「双拳难敌四手,更何况鸣封昨晚与四人缠斗,凌萱萱,你逃出去后,竟未曾想过鸣封的处境吗?」
凌萱萱一直在摇头:「不可能,鸣封大哥那么厉害,怎么可能被区区四人害死……一定是你,是你害死了他!」
我不明白她为何如此笃定,一口咬定鸣封不会死,一口咬定是我的手笔。
「我再说一遍,昨夜刺客行凶。」我不再看她,而是盯着程瑜的眼睛,「你们应该比我更清楚,是哪里来的仇家,为的是什么!」
「至于这个英王妃的位子,凌姑娘,你这么喜欢,给你好了。」我攥紧了藏在宽袖里的双手,心里突然有一种说不出的畅快。
这段时间以来,我的生活彻底地混乱,今天死的是鸣封,明天可能就是我遇害。
不,或者说,我已经遇害了。
而始作俑者,凌萱萱和程瑜,却可以没事人一样地站在我的面前,控诉我的「罪行」。
这不合理。
我要,离开这里。
程瑜震惊地看着我,即使他脸上没有过多表情,可两年夫妻生活我已经看懂了他的眼神。
那是一种,不可置信。
他不相信什么呢?
他不相信向来贤淑的王妃真的会愿意离开他。
他哪来的底气!
等等。
我知道哪里不对劲了。
程瑜和凌萱萱有一个共同点——他们似乎觉得,一切都应该在他们的预料之中。
他们坚信鸣封不会死于贼人之手,所以当鸣封遇害时,他们的第一反应是我加害于人,凌萱萱将其归为「雌竞」(虽然我并不知道这是什么,但应该和字面意思差不多),程瑜对我的辩解也半信半疑。
同样,程瑜此刻不敢相信我会愿意离开他。
倘若上次,我脑海中那一幅幅画面是真的话,我的结局应该是与程瑜同生共死,现在出现了变数,跳出了程瑜的掌控。
对了,那些画面里,鸣封也活着。
久违熟悉的头痛感涌上,程瑜试图来扶站不住的我,看到他向我靠近,我一挥手将他推开,大喊一声:「滚!」
霎时间,灵台清明。
我依旧不知道他们之间有什么羁绊,又经历了什么,但我可以确定的是,我徐忆泉是一个实实在在、有血有肉的人,即使那些画面里我愿意和程瑜做一对亡命鸳鸯,那也是因为程瑜对我百般爱护,而不是如今这副模样。
我吩咐阿云收拾东西,回娘家。
临走前,我挥笔写下和离书,甩在程瑜脸上:「就当我两年痴心喂了狗,祝你们百年好合。」
程瑜痴痴地站在原地,手里攥着那张和离书,身后是表情复杂的凌萱萱。
几乎是一夜之间,朝廷对程瑜讨伐声一片。
阿爹在朝中一向声名清明,广交好友,得知程瑜宠妾灭妻,即使凌萱萱根本不能算是妾,他们同样上书弹劾。
其实,我知道,这些人大抵也不是为了我和阿爹,他们之中有不少是太子的门客,若按那些画面中来看,他们对程瑜口诛笔伐,也不过是为了帮助太子罢了。
毕竟最近程瑜的动作太大了。
13
我带着阿云,在阿爹面前跪下。
「爹爹,您不成器的女儿回来了。」我俯下身子,额头贴在地板上。
没有想象中阿爹的怒骂,反而是一双粗糙的大手将我搀扶起来。
「阿泉,回家了,就把一切都忘了吧……」阿爹的手抚上我的头发,就像对我小时候那样揉了揉,我这才注意到,他那布着岁月痕迹的脸上,是我很久未看到过的心疼与包容。
「可是,爹爹,我与程瑜和离了,我现在是个下堂妻了……」我再也忍不住,伏在阿爹的怀里啜泣起来,「阿泉给您丢脸了……」
「是程瑜那小子自己没眼光、没福气,却要让我们阿泉受苦,」阿爹说道,「回来就好,是爹爹当初看走了眼,将你嫁给他……」
这一晚,我在自家的闺房中睡得无比安稳。
其实想想,凌萱萱说得也没错,按她那个世界的规则,女性能做的事有很多,甚至有许多女性可以成为一行翘楚。
我离开了英王府,现在家中也不需要我打理后院,我若是终日浑浑噩噩,岂不是叫那些负心人看笑话?
阿云从院里进来,口中絮絮叨叨:「我们小姐这样的妙人哪是凌萱萱那女人能比的,我看英王以后绝对会后悔……」
这些日子里,阿云变得唠叨起来,许是怕我伤心难过吧。
她端来饭菜,都是些清淡养人的菜式,算算日子,我的伤势也好了大半,也是该找些事情做了。
朝廷之事我不过问,从前十几年来我都未参与过,若是不甚沾上了,只会惹来祸患。
可这天下哪一件事离得了朝廷?
我正纠结着,阿云搬来一沓宣纸:「小姐,我记得您以前最喜欢书画了,嫁去王府后都没有自己的空闲了,阿云还记得呢,您作画的样子可太美了!」
我望着那一叠纸,有些恍惚,当初程瑜与我初识,便是结缘于一幅丹青。
没想到两年之后已是物是人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