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故事文库

13. 这个替身不好惹

这个替身不好惹 1. 沈烨为了他的白月光,几乎要掐死我。 当我从沉重的黑暗里慢慢挣脱,神思逐渐清醒时,一直在我身边伺候的王妈妈便扯着嗓子兴奋说着「恭喜夫人,贺喜夫人」的话。 我却只觉浑身软绵绵的,脖子上兀自还有一丝残留的紧迫感。 「什么喜?」我淡淡问道。 随即瞥了眼身处的屋子,已经不是我在侯府住的房间了。大概在我昏迷时

第 3 / 6 部分

出门在外,有条件的话,谁不想随身带个大夫呢?

我们从京都出发,沿着水路向南,小舟换大船,大船又换马车,不知疲倦地跑了四个多月。

停留在这个叫桃源村的深山小村庄时,我的肚子已经很大了,即将临盆,实在不适合继续舟车劳顿。

所以我们假装父母双亡,与兄嫂分家,被赶出家门的小夫妻。

其实我不想这么坑害林粟的,但是他心甘情愿,自己脱口而出。

而我即将出生的孩子,的确需要一个父亲,否则也太可怜了。

所以我顺水推舟,默认了这个说法。

好在这个理由迅速博得了村民的同情,他们纷纷表示兄嫂可恶,小两口实属不易。

村长做主分了两间没人住的茅草屋给我们,村民们又纷纷帮着添置家用物什,送吃送喝。后来甚至帮着开了一块地,教我种菜。

原本只是打算在这里生下孩子,接着跑路,可却一不小心定了居。

我们在桃源村生活了四年。

如今,林粟已是十里八乡人人尊敬的小林郎中,村民专门在村口开了一间小木屋,给他当医馆。

我再三劝过林粟回京城去找他师父,但是他不肯。他说即便我一辈子都不会爱他,只是这样在一起也足够了,他要永远照顾我们母女俩。

有时候想想,能够相敬如宾过一辈子大概也不差。

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我那古灵精怪的女儿,在褪去婴儿肥,五官逐渐清晰之后,越发像极了那张脸。

那个远在京都,让我一颗心千疮百孔的人。

明明一个是成年男子,一个是幼女,可是五官神态却十成十地相似。

时时刻刻,提醒着我那不堪的过去,让我不得安宁。

尤其是凝神思索的时候,她总是自然而然地胳膊肘往桌上一杵,手托着腮,半垂着眼帘,就连偶尔皱起的眉头都一般无二。

她从未见过他,可动作神态却无一不是像足了他。

血缘,有时候还真是扎心地奇妙。

林粟说喜喜像那人没关系,时间会冲淡一切。而他是医科圣手的亲传弟子,总有一天会医好我的心病,让我彻底解脱。

喜喜这个名字是林粟取的,他说一听就喜庆开心,而我最需要的就是开心。一如他曾经给那只猫取名叫「哈哈」。

他从来,都只是想让我开心。

我实在不该引诱他,却又暗自庆幸引诱了他。

否则,纵然飘零一生,又有何人会将我珍重如斯呢?

我想我终究还是要放下一切,重新开始的。

林粟睡了那么久的地铺,也该给他挪到床上来了。

特意选了个天光不错的日子,将被褥晾晒好,便提着菜篮子准备出门摘菜。

隔壁六婶隔着篱笆与我打趣,说喜喜这么喜欢去她家玩,将来要嫁去她家做儿媳妇才好呢。

我与她玩笑着出了门,可脸上的笑意却在刹那僵硬,来不及褪去,就突然心如擂鼓,眼眶发热。

空山鸟语的山野村庄,不知何时停了一辆华贵至极的马车,马车两侧又有护卫无数。

一时周遭安静得连鸟儿都不叫了。

我怔愣着,连手上一直提着的菜篮子也掉落在地。

到底还是低估了这帮权贵的能量,也低估了沈烨这辈子一定要亲手弄死我的决心。

马车的帘子缓缓掀开,他走了出来,一如既往地清贵至极,俊美无俦。

他披着一件及地披风,就那么定定站在马车上,高高的,远远地看着我,目若寒霜。

却又不意突然执着一柄长剑,那剑尖直抵我的喉咙而来,又戛然而止。

他蹙着眉,一个字一个字地咬着:「我真是恨极了你……」

此时阳光刺目,而我看着沈烨却冷汗涔涔,那些卑微和窒息感在我心里重新翻滚撕咬,让我头皮发麻。

他只是看着我,不发一言,幽深的眸色却要将人生吞活剥。

我极力平静:「小侯爷,别来无恙。」

「纵火诈死,带孕出逃,阿萸,我竟不知你还有这本事,你怎么敢……」

他该是气极恨极,以他的性子,即便是不要了的宠物,他可以自己随意丢弃杀害,却绝不能容忍一个宠物胆大包天自己跑了的,这无疑是对他最大的蔑视。

「蝼蚁尚且偷生,我只是想活得长久一点。我不过是个替身,小侯爷如今美眷在侧,我早已无用,何不成人之美,放我一条生路。」

他嗤笑,那声笑苍凉讽刺。

「你我本无缘,全赖这张脸,不如你划烂它,放过我吧。」我伸出手将他直抵我喉咙的剑刃往上移了移,几近哀求。

我今日想活着,大概只能让他出了这口恶气,除此之外,别无筹码。

「你这辈子,生死都只能在我身边,一步也别想离开。」

烈日当空,却彻骨寒凉。

回去是不可能回去的,能多出这四年安逸时光,也算值了。

「你杀了我吧。」我冲沈烨笑得凄然,彻底向这无力的宿命臣服。

周遭安静得窒息,衬得几声蝉鸣格外刺耳,可我等待许久都没有锐器刺入肌肤的痛感。

倒听见沈烨冒着寒气的切齿声:「你宁愿死,都不肯跟我回去?」

他收了剑将我拉近,两只手狠狠抓着我的肩膀,好像猎鹰终于擒住猎物。

他咬着我的脖子,恨不得吃了我:「我偏不让你死,你得活着,活着留在我身边……」

我与他,恩爱过,磋磨过,惦念过,却在这一刻突然烟消云散,只剩无边绝望。

我连自己的生死都控制不了,只能任人欺凌,全无反抗之力。

我与他之间,谈什么情说什么爱?可笑不可笑?

我拼命推开他,想摆脱他的掣肘,拉扯间,沈烨好笑地在我耳边低语:「别闹,快看看有人生怕我找不到,特地赶来送死呢。」

我一听顿觉头皮发麻,林粟这个傻子!

他竟然纠集了整个村的壮汉,个个手握镰刀木棍赶了过来。

我顾不得跟沈烨拉扯,冲他喊着:「快走啊,你带这么多人来送死吗?」

「我知道是送死,可若是做个缩头乌龟,那比死更难受。」他说完冲身后的村民一揖,朗声道:「感谢各位乡亲来替林某壮声势,到此为止,各位请回吧。」

这些村民家家都受过林粟的救治,对他很是尊敬,可讲义气也不能扎堆送死啊。

「六叔,他们有刀剑的,你带林粟一起走,快走啊!」我不知哪来的力气,挣脱了沈烨,冲领头的六叔大喊。

林粟不肯走,他说事情是我们一起做的,怎么都不会让我一个人面对。

我心中一酸,遇见他,何其有幸。可我现在只能用尽全力冲他嘶吼:「我要你活着,活着知道吗!走啊!」

沈烨的护卫已经提着刀围了上来,六叔他们拽着林粟往密林深处跑去。

眼看那些人离他们越来越近,我只能扑到沈烨身边,拼命求他,求他下令收兵。

可是无论我如何苦苦哀求,他就是不为所动,他是铁了心要林粟的命。

我无奈之下跟着穿过密林,追到山后的悬崖边,恰好看到林粟被逼得步步后退,坠入山崖。

那崖底是碎石堆,平日里村民极少踏足,因为是真正的险地。

眼看着林粟跌落的那一刻,我只觉脚下一软,便要倒地,却被一双手稳稳扶住。

我命如草芥,死不足惜,可我却害死了那么好的林粟啊。

我发了疯,拼命地打他咬他,扯他头发,抓他的脸和脖子,拿脚踢他,我恨他为什么要这样苦苦相逼。

他大概也疯了,竟然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只是抓着我不让我倒下。

终究力竭,打不动也骂不动了,眼前一黑,世事浑然不知。

我以为我会就此睡死过去,没想到还是醒了。

醒在一个陌生又熟悉的卧房,万幸喜喜还在我身边,她趴在我身侧睡得正酣,沈烨坐在床尾,闭着眼睛,不知道是睡着了,还是在想些什么。

我动了动,他立刻惊醒,俯身去拍喜喜,才发现她睡得好好的。

抬眼间,四目相对。

他扯了扯嘴角:「你醒了。」

我重新闭上眼,没理他。

王妈妈说我一直昏迷,靠参汤吊着,一路回到侯府,又躺了数日才醒。

原来这里竟是侯府,细看才知是揽月居我曾住过的屋子。

当初走得突然,却从未想过还会回来。也不知他抽什么疯,竟然将我们带回侯府。

沈烨一如平常,像什么也没发生过,而喜喜,不知他用了什么方法,竟与他熟稔得像是老朋友,吃他亲手喂的糕点,趴在他的膝上听他讲故事,亲昵地叫他爹爹。

这一觉,当真睡得恍如隔世。

如果不是心口翻涌着的疼痛,我险些以为我只是平平常常在揽月居生下了女儿,安安静静过了这些年。

没有人再提从前,除了喜喜吃饱了倚在我怀里突然想起问一句「我阿爹去哪了呢?」

我抚着她的背告诉她:「阿爹去很远很远的地方采药了,要很久才会回来。」

「那他回来还会给我带好吃的果子吗?」

「会的,他看到好吃的果子都会给喜喜带回来。」

她便立刻开心起来,跑去院里玩了。

孩童的无忧无虑真好。

颜郡主来过两次,从前她看我或许只是轻蔑,可如今,满溢的恨意,根本无法遮掩。

她身边那个凶狠的嬷嬷令我吃了些苦头,言语羞辱更不在话下。可更令我胆战心惊的是她们看着喜喜的目光,好似一群饿狼盯着一只羔羊。

喜喜倒是颇得老长乐侯夫人的喜爱,自从长乐侯两年前病逝,沈烨承袭侯位之后,老夫人一直郁郁寡欢,府中事务都已交给颜郡主打理。

当时我尚在病中,听王妈妈说沈烨回府第一件事便带喜喜去拜见祖母,原本老夫人并不想见,疑心这孩子不知道是谁的,对此事很不满,却在见到喜喜的那一刻,起身抱住她,又哭又笑。

没办法,她那张脸与沈烨如出一辙,说不是他的都没人信。

我身体好些之后,除了不能出侯府大门,在府内倒是行动自如。

由于我没有去给颜郡主请安,她身边的嬷嬷特意来揽月居找茬。

很好,从此我每日早中晚去她屋中请安,恭恭敬敬行礼,站在下首,她走到哪我的目光就追随到哪,一直待到他们出手赶人,不得不走时才走。

她在府中任何地方出没,我都会迅速赶过去问安行礼,然后站在一旁默默看着她,可惜沈烨不许我出侯府大门,否则她出门活动我也一样要跟过去。

起初她还有些胜利的喜悦,每日与她的一群恶仆冷嘲热讽,挑刺找茬。

没几日便厌烦了,也是,谁愿意看见有人顶着一张与自己一模一样的脸每日在跟前晃荡,还赶都赶不走呢。

她嘲任她嘲,她跳任她跳,我自岿然不动。

我沉默地观察着她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以及她周围的一切,烂熟于心。

我每日都吃很多很多饭菜,吃完就马上睡觉。

王妈妈话里话外对我颇有微词又暗含同情:「这些年在外面一定吃了不少苦吧?这水晶肘子,红焖蹄髈这般可劲吃,从前可是不大动筷子的。」

「我只是想吃得胖一点,大概,像颜郡主那样身量就可以了。」

她抿唇不说话,心里大概暗叹我找死。要是连胖瘦都一模一样,两个人真就几如复刻,大概我离死也更近了。

我淡淡然又往嘴里塞了一块红烧肉。

我逃避过,退让过,到最后还是居于危墙之下。

如今,林粟已经死了,而我还活着,还要保护好喜喜,既然逃避无门,那就向这悲哀的命运迎面撞去。

晚间跟颜郡主前后脚去给老夫人请安,恰好喜喜已经在那里待了半日,老夫人心情好留了饭。

席间她终于忍不住公然讥讽:「纵然侯爷因为女儿的缘故将妹妹接回来,却因过往经历,不肯再碰妹妹,但毕竟是喜喜的生母,侯府不会少你吃穿,妹妹恪守本分就好,不必如此殷切。」

她说得含蓄,一点儿也没像她那几个嬷嬷似的直接骂我跟过野男人,被沈烨嫌弃,自己在院子里躲着过日子算了,别上赶着到处碍眼。

但效果是一样的,老夫人立刻拉下脸,放了筷子,却未接话,只是让人给坐在一旁的喜喜布菜,说小孩子要多吃点,长身体。

屋中一时安静得连根针掉下来都听得见,我面不改色,仍旧细细观摩颜郡主面对此种吃瘪情状时的样子。

只是本就尴尬的气氛突然笼上一层肃压之气,我倒没想到。

颜郡主愣了愣,立刻若无其事起身迎了上去:「烨哥哥~」

我一颤,这有难度啊……

沈烨黑着脸进来了,他听不得别人提这四年的任何一件事,即便是喜喜不小心提到林粟,他也会立刻冷了脸。

他也的确不碰我,我身体养好之后,他将我抵在床边,呼吸沉重,他问我有没有跟过林粟,我笑他是不是傻:「不然人家凭什么死心塌地照顾我和女儿?想听听细节吗,要不我给你说说。」

这话是有辱林粟的,我对不起他,但我更不想看到沈烨,也不想被他碰。

他显而易见地青筋暴露,一把将我掀开,摔门而去。

隔天还会再来,来了吵,吵了走,走了再来,再吵,再来……

我不确定他心底这口气要到什么时候才会抒发干净,但我确定如果我坐以待毙,不一定能看到他气消的那一天。

实际上,他恨我更恨!林粟的死,让我们注定一辈子只能这样互相折磨到死。

落座没多久,颜郡主竟然旧事重提。

「烨哥哥,你从前说过待萸妹妹生下孩子就养在我的名下,陪我玩儿,我还真挺喜欢这孩子的,不如就择日将此事正式落定吧。」

我心中一阵恶寒,曾经那些揪心啃噬的疼痛瞬间席卷而来,手中的筷子也不慎落地。

颜郡主得意瞥了我一眼,我抓住了这一瞥,以为颇有她独特风范,得牢记在心。

其实我很快在心底认同了她的这个建议,或早或晚,我大概也要重提此事的,但不是现在。

沈烨看着我,嘴角带着报复般的笑意:「好啊,那就择日落定吧。」

他说完转向颜郡主,两人相视一笑,好似得逞了什么奸计。

「狗男女。」我在心里骂了一句。

若还是四年前的我,此刻怕又要肝肠寸断,可惜我再也不是了。

散了席,沈烨便和颜郡主携手走了,喜喜要留宿在老夫人这里,我坐了一会儿便也告辞了。

一个人走在侯府的长廊上,天上只有一弯上弦月伴着几点星辰,将我的影子无限拉长,突然发疯似的想念桃源村的一切,我那菜园子里的秋葵该发芽了,可惜现在只怕已经荒草丛生。

悬崖下的林粟,也不知六叔有没有寻下去,将他好好安葬。

没两日,听闻老夫人决定去相国寺吃斋礼佛,我以为天赐良机,立刻求她带喜喜一同前往。

本就不甚热闹的侯府,走了这一老一小,更显寂静,简直充斥着一股肃杀之气。

午后听说颜郡主在观景台小坐,我立刻赶了过去。

她端坐高楼之上,目色森幽,盯着楼台下成片的月季花圃。

老长乐侯极爱月季,这园里收集了全天下的名贵品种,光是专伺月季的花匠就养了二十来个。

每年花开时节动京城,侯府宾客宴会不断,往来尽是贵胄,就连皇帝也是常客。

此刻几个花匠正在修剪枝叶,月季刚刚开过一茬,正是打头的时候,这时候修剪齐整,过不了多久还会趁着暖意再开一茬。

「很快又可以坐在这里看满园月季了,那时定然一片祥和,想想就开心。」

颜郡主难得开口与我闲聊,可惜没有掩藏好眼底一闪而过的杀意。

「是啊,待花再开时,一定美极了。」

我显然笑得有些不知死活,让她没忍住翻了个白眼。

傍晚便收到颜郡主明日观景楼一叙,共赏夕阳的邀约。

月季虽然没开,但是观景楼建得巍峨高耸,满城风光一览无余,看夕阳自然也是极佳。

沈烨进来时,我正站在窗前看一只猫趴在廊下打瞌睡。

听说那是沈烨养的猫,很是宠爱。不知他何时竟有兴致养猫,只是那猫却与主人截然不同,圆润得走起路来像个毛茸茸的肉球在地上翻滚。

他问:「在想什么?」

我回身看他:「你还记得我曾与你说过小时候在乡野间与野狗夺食吗?其实不止如此,那一年冬天太冷,我躲在一个破庙过冬,好不容易捡到一块馒头准备吃,却被一只野狗抢了去。我饿极了,什么也顾不得,趁那野狗吃馒头时,搬起石头从后面砸向它的脑袋。我从它嘴里抠回了那半块馒头,然后将那条狗藏在雪堆里,饿了就割一块肉吃,熬过了那个冬天……」

他好看的眉头蹙了蹙,似乎感到不适。

我从前不敢与他说这些,怕他嫌恶我。现在坦然说出来,其实是在下战书。

他却走近来,抓住我的一只手,将他一直随身带着的一把精巧匕首放在我的手心:「留着防身,只有懂得主动出击,才能笑到最后。」

他在笑,我也在笑。

只是,他大概不知道,在我只想逃避退让时,他一丝后路也不给,等到我想拿起刀奋力反抗的时候,所有挡在我前面的,只要有机会,无一例外都会像那条野狗一样成为我过冬的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