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三十二封生死书
三十二封生死书 人间千百味:生活的酸甜苦辣咸 潘巧凤是我生母,两岁那年我被她丢掉,由爸妈收养。 现在她一个聋哑人,得了老年痴呆,还想回来认我? 就在我以为绝对不可能时,爸妈却突然让我回去认亲…… 1 不年不节的,妈妈做了一桌好菜。 菜香扑鼻中,我却发现爸妈脸色怪异。「怎么了?」我问。 过了好半天,妈妈才没头没脑地答:「
第 2 / 5 部分
下班回家,手里永远不空着,老给朵朵买玩具零食。很快朵朵移情,又喜欢上了「瘦大舅」。
毕竟二舅这段时间,忙着哄二舅妈去了。
潘巧凤也喜爱朵朵,朵朵自作主张管她叫「小外婆」,她俩独创了特殊的沟通方式,渐有相亲相爱的走向。
陈二鸣总是感叹,说血缘这东西果然神奇,能超越记忆。
我心里却空落落。她都这样了却还知道疼朵朵,为什么就是不疼我呢?
我和更是她血脉相连啊,虽然不得已送走我,偶尔来看我一眼,又有多难?每想到这里,不免酸楚愤懑。
潘巧凤每天最开心的事,就是跟我一起去接朵朵放学。
我会一路拉紧她的手,她也会紧紧回握我,上车下车如影随形,也只有这样的时候,她才会乖得象个孩子。
除此之外的时间,她堪称是个麻烦制造机。脚底象安了弹簧,在家总想出去,可真的出去了又总想回家。基本分分钟准备玩消失,得随时随刻盯紧。
我索性辞职,专心看着她,并与陈家兄弟谈好,照料期间的工资也要算给我。即使这样,仍然累得想喊救命。
至于陈二鸣此人,我在相处之后发现,他智商情商都高,且为人处事相当稳重,完全不象被拦了路就要掀汽车的类型。
就去盘问他,他抵不过,承认那天是装的。「想带你见见大哥哇!他也非常非常非常想你。」
我瞪他一眼。不过可能是因为过去久了,心里却并不多么生气。
潘巧凤也有安静的时候,安静下来,她会思考。
有时她问我:「你是谁啊?」
「我是苏贝。」
她拧起眉头苦苦思索。是啊,她哪会知道我后来的名字。在这里时,我叫陈松果。
但回头她再想出门时,就明确说要去找苏贝了。
「苏贝是谁?」我故意逗她。她高深莫测地笑笑。
或者,她会写字问我:「苏贝,我给你扎头发吧?」
苏贝两字丝毫不差,我心里不免为之一软。所以虽觉奇怪,却也顺从坐下。
潘巧凤的手极轻柔,而给我梳的发型却极恐怖,是冲天辫。每当这时候我就会想,我两岁前,她也是这样帮我梳头吧?
想象的画面里,小姑娘很小,妈妈很年轻,两个人都是笑嘻嘻的。为着这个幻象中的笑容,照料一事我虽极不习惯,竟也一天天撑了下来。
11
我在陈家的第二十天,爸找到我,劝我回家。
得知我这些日子和潘巧凤处得还挺和谐,他脸色变得有些难看,问我「这么快就血浓于水了?」
他的语气扎着了我,我语气不免也硬了起来,「我有的选吗?是你们先不要我的!」
「我没有!」
「你有!」我带了哭腔,「妈逼我走时,你从来不帮我说一句话。」
爸低声下气哄我,「小贝你听话,跟我回去好不好?妈妈那里我保证去说服她。」
依旧是这样的口气。
「不必了!妈妈不要我有人要我!」我忍无可忍,「陈家再怎么不好,起码他们是用一套房做条件,求着我回来的!在这里我起码觉得自己还挺重要!」
「怎么个重要法?像保姆那么重要吗?你年纪轻轻不工作,做个保姆很满足?」
「我愿意!他们和我有血缘,我们是亲人!」
我想到潘巧凤看朵朵的眼神,想到她滑过我头发温柔的手。她不擅表达,但情感是会从眼睛里出来的。
爸怔住了,半天才一字一句往外冒,「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
「我说,我和他们是亲人!」
「你有了亲人了,再怎么哄你,你也不肯回头了,是不是?」
「没错!」我仰头和他对视,这才发现,爸的嘴唇已经发白。
他转身就走,然而走不多远又折返回来,掏出一张纸劈面扔给我,「来,你倒是看看,什么是血缘亲情!」
我打开这张发黄的纸,看到上头写着:宁北市第一人民医院,放弃医学治疗告知书。
放弃对患者陈松果的医学治疗,因此带来的风险和不良后果与医院无关。签字人:潘巧凤。一九九一年四月一日。
「你睁大眼睛看看,她连你的生命都可以放弃的!」爸将那张纸拿回去,抖得哗哗响。
……
当年长归县有个民间组织,专门帮助残疾儿童,叫春苗残疾互助会。
我爸和我生父在此结识,并成为好友。
生父去世后,爸偶尔会去看望孤儿寡母,有一天,恰好遇上我吃了毒蘑菇垂危。
他把小小的我抱在怀里往医院飞奔,想要把我从生死线上抢回来。
小医院见我情况不好,拒收,爸又随即带我赶往市里大医院。
「可你知道吗?潘巧凤说自己穷,不肯掏钱为你做血透!她竟然签了放弃治疗同意书!」
我听得浑身冰凉,既想笑,又想哭。
原来陈二鸣撒谎,什么只有我是健康的才能被收养,分明是我一条贱命,不值得被挽救吧。
在这样的情况下,爸连和妈妈商量都没来得及,决心救我。救回了之后,又收养了我。
我哥苏恳,右眼先天性视网膜脱落,左眼轻度斜视,爸妈特别想再有个正常的孩子,却始终未能如愿。
怀一次掉一次,最后妈妈再无怀孕可能。爸说,我这时候来到,就象是上天赐给他们的礼物。
后面的故事我就知道了。
12
我并没如爸所愿,跟他回家。
两个妈妈一个想我死,一个想我滚,我显得又可笑,又凄凉。
既然这样,不如就留下来。
这里没有爱,却有房子啊。
潘巧凤的生恩从此不值一提,妈妈的养育之恩,我就拿房子来还。虽然她不要我,但如果不是她和爸爸,我可能连长大的机会都没有。
爸见自己的话适得其反,急眼了,「你还指望他们真的给你房子?」
「不是指望,是一定要拿到。」我笑着说。
再回到潘巧凤身边,我的心上如同生出一层硬壳。
我总长时间盯着她看,心想,就是这个女人,当年签下名字,好叫我去死。想着想着,会感到心口刺痛。
好几次我恶从胆边生,恨不得趁她熟睡,拿只枕头闷死她。
但午夜梦回,我又会不争气地哭醒,因为我总会梦到幼小的自己,在梦里一直找一直找,却仍然找不到潘巧凤。
梦里的我年幼无助,扎一个冲天小辫。梦里的我,想找的居然每回都是她!
除此之外,日子还算平静,只是我不再允许潘巧凤接近朵朵。可偏偏朵朵爱她,我无法分开两人。
万般无奈下,我拜托爸爸将朵朵暂时接走。
比起妈妈,爸爸在意我总是多些的,所以有难处时,我第一时间还是想起他。
没想到潘巧凤因此再次越狱。
那天她找不见朵朵,问我:「小松果呢?」
这个名字如同梦魇,听得我心里一阵钝痛,「松果死了!」
「放屁!」她奋笔疾书,「破口大骂」,「早上她还好好的!背个小书包!」
我这才意识到,可能她这么久以来,是把朵朵当成了小时候的我。当然也有可能不是,因为潘巧凤非但没有记忆,还没有心。
总之到了朵朵放学时间,潘巧凤又跑了。她脚下生风,害我追得连摔两跤。第二跤摔得狠了,半天才爬起来。
抬头再看时,她的身影已经消失。我拔腿想再追,突然就定在了原地。
我真的伺候她伺候得够了。
如果她跑丢,从此再没潘巧凤这个人,那我的任务就完成了,可以马上轻轻松松离开,然后未来凭着那份协议拿房。
完美不是吗?同时我也算是报了仇。
这样想着,我自己慢慢走回了家,静静坐了好久,才通知陈二鸣。
放下电话,我告诉自己,不必对潘巧凤有什么愧疚之情,她不配的。我弱小时她可以放弃我,她没有用处时,我放弃她又有什么不可以?
就算她出去是为了找记忆里那个陈松果,那又怎么样呢?
我说的没错啊,原来的陈松果,早在她放弃治疗时,就已经死了。
13
陈二鸣兄弟俩开始疯狂找人,连秦蕾也回来一起找。
到第二天天擦黑时,我们得到消息,潘巧凤在城郊被人纵火焚烧,所幸被救了下来。
看到她时,我的心情无法用言语表达。可我安慰自己,这一切不是我造成的,就算那天我继续追,也未必真的能把她追来。
她跑丢一只鞋,便溺满身。因为裤子被人恶意点燃,左腿烧得体无完肤。
秦蕾气疯了,找我算账,「你既然为了房子回来认妈,就该一心一意照顾她才对!」
我懒得搭理她。我懒得搭理全世界。
自此之后,潘巧凤的病情恶化。她开始卧床,大小便不能自理。神智更迷糊了,每天只会张大眼睛瞪天花板。
我知道那最后一天终将来到,心里却悲喜莫辩。
结果就在这节骨眼上,我哥从农场回家休假,好心去接朵朵放学,结果遇到路边的车突然开车门,被撞倒摔至昏迷。
哥哥进急诊没多久,潘巧凤病危。
我去探望哥的伤势。妈看见我,第一句话却说:「你来干啥?赶紧回去陪你妈!」
「她的儿子儿媳都在,少我一个不少。而且她不是我妈。」
「你这说的什么话?」
「难道不是吗?我守在那儿她就能起死回生了?我要照顾我哥,他是为了接朵朵受伤的。」
妈往外一指,「赶紧过去,这里不需要你!」
「哥摔成这样,你还赶我走?」我难以置信。「是怕她死时我不在场,未来分不到房子吗?反正不管到什么时候,你都只想着那套房子对不对?」
妈欲言又止,我越看心越凉,再看哥哥一眼,转身离去。
我离开之后,也没有回潘巧凤那里。
虽然恨她,但我发现自己并没做好准备,来面对她由我造成的苦难。所以我不理会陈二鸣拼命联系我,也不理会秦蕾在电话里的指责。
一切的一切,就这样吧!
后来还是爸妈找到了我,老生常谈,要我回去守在潘巧凤身边,陪她走完最后一程。
我气笑了,「妈,房子的事我们有协议,你真不必这么急吼吼!」
终于妈妈下定决心般一声叹,「我承认我有私心,但这回真不是房子的事……不管怎么样,有些事不能再瞒你。苏贝,潘巧凤其实没你听说的那么坏。」
说着,妈瞪了爸一眼。爸垂下头,摸出一根烟叼在嘴上。
护士瞧见,远远喝斥,「怎么回事?这里不能抽烟!」
爸赶紧将烟又塞进口袋。
14
又是往事,只是这回换妈妈说。
某种意义上,爸似乎并没撒谎。
我两岁那年,吃错东西病危是真的,潘巧对我放弃治疗也不假,只不过,那张放弃治疗同意书,是他逼潘巧凤签下。
当时潘巧凤赤贫,拿不出钱救我,只好向我爸求助。
我爸提出,自己可以拿钱救人,但潘巧凤必须割舍掉我,跟医生说放弃对我的治疗,从此生死不问。
想我活啊,所以潘巧凤不得不妥协,含泪签了那份「放弃治疗同意书」。
她放弃了,爸再接手,我才能完完全全属于苏家。爸这样做,就是为了切断我们母女之间的情分。
他认为有这一张纸在手,就可以威胁潘巧凤。
畏惧舆论也好,做为母亲害怕女儿的怨恨也好,潘巧凤都只能受他拿捏,决不敢再来讨要我。
没料到的是,潘巧凤偏不信邪。
起初也不知道她是怎么熬过来的,她带着两个儿子去自杀的事被人目睹,传得满城风雨,可见她当时是真的苦。
她也真的尝试过,想把儿子送给好人家收养,但两个孩子先天有缺,没人肯要。她只能拼了命地往下活。
生活多艰,可终于她扛住了。
我五岁那年,潘巧凤靠裁缝手艺能养活两个儿子,也有了想把我要回去的念头。
她常跑去幼儿园门口看我,为此跟我爸妈冲突,但哪怕我爸拿出那张纸,她也不怕,说日后总能跟我说明白。
后来的事情就戏剧化了,潘巧凤竟然把我给偷回了家。
她的性子是真的刚。
这事闹大,闹到派出所,舆论渐渐都站在了潘巧凤那边。
不过,潘巧凤最终把我还了回来。
因为我爸妈委托了许多人去劝她,说难得我是个健全的孩子,但三个聋哑人的家庭,没法给我正常的成长环境。
这可能直接扎了潘巧凤的心窝子。
她的能干耐劳在我们县小有名气,大家都说她「聋子不聋要成仙」,意思就是说,以她的能力,但凡她能听能说,那一定更加了不得。
只遗憾她再怎么好强,也没办法给我一个可以正常交流的家庭。这一点,估计也是她最大的痛。
从此她选择只悄悄的来看我,虽然是悄悄的,却也一直坚持到她生病之前。我人生每个重要时刻,她都并不曾缺席。
我终于明白了,她老要出去找苏贝并非偶然,因为这是她多年来积累下的习惯。
我也明白了她「蘑菇病」的根源。
当年我食物中毒,是因为馋蘑菇。
那时我小,有一回在邻居家被喂了一口蘑菇烧肉,当时就拉着别人的手不肯放了。口水流多长,急不可耐地还想再吃。
潘巧凤于是总琢磨着给我买点,可蘑菇虽不是天价,她就是买不起。到了最后,这都成了一桩心病。
十岁的陈一鸣把这事放在了心里,有一回在野外草地上看见蘑菇,喜出望外,于是就采了一大堆带回家。
走在路上书包底通了,一路走一路丢,剩下的那点,全紧我一人吃了。
其实也是问过别人的,都说可以吃,没毒。犹豫之间,潘巧凤犯了错。
因而她得老年痴呆之后,也得了「蘑菇病」,忘了往事,却还习惯性地记得,她的女儿没能好好吃上一顿蘑菇。
另外,陈一鸣见我就怯,恐怕也是因此而起。
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我。
15
听完妈妈的叙述,我先是震惊到说不出话,继而整个胸腔几乎要裂开般的疼。
我想到潘巧凤那天走远的背影,瘦而小,腰伛偻着。
她是要去找她的小松果的,我心里明明知道,却眼看着她走出视线,任她流浪,遭人伤害,最终病情危重,濒临弥留。
「爸,你是认为花了钱救下我,我这条小命就该归你吗?」我含泪质问。
爸摇头,「不是为了钱,是因为你。你那时烧得滚烫,可被我抱在怀里时,还努力朝我笑了一下。一笑百花开,我就不舍得再撒手了。」
「如果我哥是个健康的孩子呢?如果我妈还能再生呢!」
爸被我问住,一时百口莫辩,「起码我……这些年对你的好是真的……」
「你就只是自私而已……」我冷笑,「可既然费劲巴啦抢我回来,现在为什么又不留我了?发现我不那么一笑百花开了?」
爸显出一丝委屈,看一眼我妈,张张嘴没回答。
我不想饶他,「你拿出那张纸给我看,不就是为了蒙骗我留在你身边吗?干嘛不继续骗下去?」
我妈抢过话头,「你爸一直担心你恨他,不叫我说。我就听他的,只要他别拦着你……但事到如今,就算他想再瞒,我也不许了!」
果然!大概爸是被妈要挟了。
两人在我回不回去的事上有了分歧。我爸只想要我,我妈只想要房子。
于是乎,爸如果坏妈的要房大计,妈就要把爸的事捅出来,索性大家全落空。
爸只能就范。谁叫他干的不是人事呢?
所以这事开始以来,但凡有妈在场,爸都不敢开腔,因为他害怕妈真的说出实情,令我从此憎恶他。
不敢明着来,便只好背地里做小动作,想让那张假证据发挥余热,好悄悄哄我离开潘巧凤。
这个怯懦而阴毒的人,哪是我一直以来所认识的爸爸呢?
16
只是妈既然那么想要房子,为什么又要跟我说真相?
她想必也该想到,一切说明白时,我必和他们决裂,于情于理,那房子她是别想了。
妈妈还在说话,嘴巴一张一合,「前些年,我到庙里问过,人家说我们拆人亲缘,终归是造了孽,报应这事不好说。
起初我是不信的,可后来你婚姻破裂,工作也不顺利,我这才不敢不信,害怕这报应是落在了你身上,所以陈二鸣找来时,我就叫你回潘巧凤身边,那什么,赎罪。」
「逼我回去不是为了抢房子么?」我冷笑。「还有啊,坏事都是你们干的,凭什么我来赎罪?菩萨近视眼?这种话说出来恐怕只有你自己相信!」
妈说:「房子也确实想要,但最主要是为你好……你是我们一手养大,因果这种事情说不清的!」
我再也按捺不住,「你们害她和我骨肉分离,居然还有脸打她房子的主意!还有脸非说我要遭报应?!」
不能细想,细想简直要气炸开。气他们的无耻,也气老天爷混账。
百因必有果,可明明我和潘巧凤才是受害者啊,怎么报应真的偏偏都落在我俩身上呢?
我因一纸生死书种下仇恨,酿下大错。她为此受尽苦楚,犹在挣扎。这世上还有公平可言吗?
「我和你妈不一样,我没有想要房子,从头到晚我只想要女儿……」爸连忙解释。
我大吼,「房子也好女儿也好,原本都不该属于你们的。你们真的……真的太过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