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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推荐小说吗?超甜或超虐的那种? 吾玉 她成了当朝皇后,却不过只是一个可怜的替身,真正的皇后早就死了。 她守着藏在甘蔗里的那个秘密,爱而不得,却从不知道,他爱的人始终是她。 (一) 萧冉从树上跳下来,发带飞扬,跃在司慕南面前,一拍他脑袋: “小结巴,怎么来得这么晚,磨磨蹭蹭的的,快,把甘蔗拿出来,今天教你连云十三式!”

第 3 / 13 部分

也对。

相公肯定一早就不满意我不守妇道,早早和大芭蕉的大婆组成了被绿者联盟,要狠狠向我和大芭蕉讨个说法了。

我去看相公的脸,他却把脸转向了一边。不肯看我。

我的相公,当真是个极温柔的人,明明已经忍无可忍要与我刀兵相见了,还是不忍心看着我的眼睛,说出一句重话。

我搂紧了瑟瑟发抖的歌兰,配合道:“好,不要生气,我跟你们走。”

那大汉却一把将刀架在了我的脖子上:“少给老子耍花样。”

唉。

这人与人之间,就不能多点宽容,多点信任。

我正自感慨,刀刃又狠狠逼近了一寸,割得我喉咙一痛,留下了一股血来。

行行行我走,我走还不成吗。

(十四)4.22 更新
我本以为接下来的流程是猪笼,水边,沉塘。

谁能想到这帮家伙搞的是拒马,陷阱,和…… 大炮。

就离谱。

不远处传来阵阵喊杀声,我远远看见,火光和烟尘中,有一身影格外夺目,大芭蕉一身焦黄焦黄的衣裳,骑着高头大马,一马当先,手持宝剑,怒吼道:“你们不要动她!”

家花选择了离我而去,只有野花还有良心,记得我这个姘头,不容易,不容易。

谁知就在此刻,家花一把尖匕抵在了我闺女的脖颈:“去,点炮,不点炮,她死。”

我万没想到,万没想到这个保大保小的难题,终有一天会落在自己头上。

红衣大炮重四百斤,炮筒有我腰粗,这样的距离,一炮下去,大芭蕉断无生理。

我沉默了好久,看着歌兰幼嫩的小脸上泪汪汪的眼睛,看着相公脸上不加掩饰的冷漠表情,一时不知说些什么好。

他任劳任怨地给我带孩子的时候,其实一直是有怨的吧。

原来所有温柔,都可以是假象。

我犯了一个和所有男人一样的错。

我选择了保小。

歌兰今年四岁,她本可以有很好很好的明天。

我被人拿刀逼着,擦亮火折子,点炮。

引信燃起,越燃越短,炮筒正对着不远处被拒马拦在外面的大芭蕉。

黑衣大汉们和我相公都捂住了耳朵,等炮弹发射。

我却在此刻一把夺过了自己脖颈上架着的刀,回手一刀,正中相公的胸膛。

引信燃尽,炮火将明的瞬间,我用尽全身力气,一掌推在了炮身,硬生生将这个庞然大物推得偏离了原来的方向。推到一半的时候,炮弹射了出来,巨大的后坐力和炮响炸得我的头嗡的一声,整个人都跌坐在地上。

在这一瞬间,我好像想起了很多很多事。

(十五)

与其说是想起来,不如说是从未忘却吧。

我怎么会忘了他是谁呢?一身龙袍,焦黄焦黄。

我叫他大芭蕉,可他是当今的天子,这率土之滨至高无上的王啊。

我怎么会不知道自己的 “相公” 其实只是个太监呢?

他穿着紫色的敞衣,手握拂尘,永远卑微,永远恭顺,勤勤恳恳地做着孩子的大伴,张嘴闭嘴 “小祖宗”。

我怎么会不知道歌兰其实根本不是我的女儿呢?

我和他杀进京这一路上,怀了三个月的孩子,没有了。

我本来觉得没有什么。

我本来以为我们还会有孩子的。

直到他踏着我父兄尸体登上皇位。

直到我方家被灭了满门诛了九族。

我怎么会不知道我肚子上的根本不是什么妊娠纹呢?

他对我的封锁消息,可我还是知道了这一切。

方家上下三百一十九口,人头滚了满地,鲜血浸透了行刑的高台,砍酸了刽子手的胳膊,崩坏了大环刀的刀刃。

那天我一刀一刀切在小腹,我以为我会死,可他那时候也用刀逼着太医们使劲浑身解数,让他们必须救我回来。

太医们在我塌边跪成一排,哭着求我活过来,求皇后娘娘慈悲为怀,看在他们也有妻小的份上,不要再一心求死。

我活了过来。

也不可能再有孩子了。

他抱着我说没关系的,他的孩子,只会有我这一个母亲。

我只想笑。

只是可怜了那些被去母留子的宫女嫔妃。

歌兰生得像我。

大约她母亲,也生得像我。

也难为他,如此煞费苦心,弄出这么个孩子来,骗我开心,哄我高兴。

(十六)

自从我剖腹那次以来,我宫内便严严实实到处裹满了软垫。

我头上便再也不见钗环。

连洗个澡,都是宫女端着浅浅的水盆子给我擦洗,根本不敢让我泡进足以淹死人的水。

他想见我。

又不敢见我。

直到后来我疯掉,管陈大伴叫相公,管他叫大芭蕉。

可他一直防着我呢。

我要去池塘给孩子捞鱼,他怕我想沉塘自尽。

我心血来潮想下个厨,他们怕我在饭菜里下毒。

我说七夕想出去溜达溜达,他怕我一去不回。

他知道陈大伴不是我对手。

我这双手,当初也是挽过强弓,驾过烈马的。

这锦绣河山,都是我陪他打下来的。

我怎么会不知道,那一群黑衣人,根本不是什么大婆派来抓我浸猪笼的宗亲,而是不满他暴政的反抗者呢?

我是方家的女儿,也是方家的叛徒。

他们恨我啊。

他们该恨我啊。

(十七)

那时候我们年纪小,随着先皇造反,有一天,没一天,睡的是野外的营帐,吃肉吃糠要看收成。

那时候天下乱,今日出征的大将,无人知道能不能回还。

那时候先皇尚未称帝,他更没什么皇子殿下的款儿,小尾巴似的跟在我爹后面,一口一声方叔,求我爹教他领兵打仗,他觉得骑着高头大马,特别气派。

我自小就野,和男孩子们一起摸爬滚打,我爹总说我这样谁肯娶我,他总是说,他愿意。

我总说呸,谁稀罕。

可我真的无法想象,除了他,我还能嫁给什么人。

等我们到了婚龄,他已经成了皇子。

我做了王妃,倒也没觉得日子和从前有什么不同。

可到底是不同了。

先帝驾崩,新皇即位,一心削藩。

他不甘。

他不服。

他不想困守愁城,坐以待毙。

随他造反的时候,我以为我父兄能站在我们这一边。

可我错了。

他们战至了最后一刻,他们血洒当场,他们成了我一生的噩梦。

青山有幸埋忠骨。

那我,又算个什么东西。

我有什么脸面坐在他身边,凤冠霞帔,母仪天下。

那宝座下。

是我父兄的鲜血,是无数忠臣良将成千上万颗滚滚的人头。

我疯了呀。

没疯的话,我又有何颜面苟活于世。

我又有何必要,苟活于这兄弟相残、骨血相杀,人们为了权欲牺牲一切的,浊世。

(十八)

我居然又一次醒来了。

行动如常,身轻体健,甚至能喝下两碗鸡丝粥。

他高兴得像个孩子,嘴角挂着笑,眼里蓄着泪,颤抖的手顺了顺我的头发,想搂住我,又不敢,只一个劲儿地念叨着 “醒了就好”,“醒了就好”。

我问他,歌兰呢。

他说孩子好得很,只是让炮声吓了一下,乳母带着呢。

怕我不放心,他还吩咐小太监把歌兰抱过来给我看看。

我摇了摇头,说不看了,又问他,他可伤着了,那一炮,偏了一些,却还是射出去了。

他见我关心自己,喜得不知怎么是好,抓着我的手放在他心口,傻子似的念叨着:“我都好,我都好的。”

我又问他:“陈钟死了?”

他便愣住了。

他的喉头滚动了两下,才艰难地说:“对,陈钟…… 受了你一刀,当场毙命。”

我又问他:“陈钟到底是谁的人?来路不明,怎么还选做小公主的大伴?”

他尴尬地笑了笑,终于确定我已不再疯癫,嘴唇抿了抿,说:“是朕疏忽。”

我摸了摸他的头发,就像十年前一样,笑着对他说:“以后,可长点儿心吧。”

他的脸色却变了,看着我面前那一碗越来越红的鸡丝粥,歇斯底里地喊着:“传太医!太医呢,太医快给我滚进来!皇后有个三长两短,我……”

我一把按住了他的手,顶住晕眩的感觉,笑道:“算了吧,这群太医已经是这天底下最会治病的一群人了,把他们杀光了,以后你要是有个头疼脑热,谁给你看呢?找道士炼丹吗?朱砂吃多了,会傻的。”

他急得直跺脚,一手颤抖着扶住我肩膀,一手死命擦着我七窍里流出来的鲜血:“宛然,你不要这么说话,你还是骂我吧,你还是打我吧,你打死我骂死我我都乐意,你不要这么和我说话,我害怕。”

我一张口,又一股血猛地从口中喷了出来,溅在他胸前的团龙纹,红了老大一片。

其实,在用尽全身力气推动那四百斤的红衣大炮的时候,我已经感觉到,自己全身的骨头和脏器,都疼了一下。

到底是勉强了。

到底,已经不那么年轻了呀。

我身上这一身旧伤,经不起这个了。

他把我紧紧抱在怀里,说宛然,宛然,别走。

太医们一个个连滚带爬地冲了进来,我却冲他摆了摆手,说,医者治病,治不了命的。放他们一条生路吧。

我说我死以后,切记把我脸上的血擦净了再让歌兰见我最后一面。

孩子还小,看到我这副模样,会怕的。

恍惚间我似乎听见了远处传来的晚钟。

飞鸟轻鸣,你追我赶地划过夕阳西下的天空。

他的泪滴在我脸上,冲淡了我血红的视线。

我的思绪回到了十几年前,那时我们还小,什么东西都不懂,在营帐里面追跑打闹,滚铁圈扔石子,尽情欢笑。

番外(4.24 更新)
傅明云是我的老师,陪我一路杀到京城,坐上皇位,如今也算是享尽了尊荣。

可他这样一个德高望重的帝师,好端端的不去养老,偏要来和一个四岁的小姑娘过不去。

他说,歌兰这孩子,不能留,留下来,迟早是个祸害。

说实在的。

他说出这些话来,我不意外。

因为我也是这样的一个人。

阴险毒辣,惯爱斩草除根。要么不做,做便做绝。

这是因为我内心特别强大,特别冷酷吗?

正相反。

这是因为我心虚。

我无力让他们归服,我只能杀。

我忘不掉方叔临死前的那个眼神。

我也忘不掉舅凶那句声嘶力竭的 “乱臣贼子”。

午夜梦回,我总是留下一身冷汗,猛然坐起,环顾四周的暗夜,总觉得到处都是一双双充满恨意和鄙视的眼睛,总觉得耳边一再响起那声 “乱臣贼子”。

甚至很长时间我都不敢直视宛然的眼睛。

因为那双眼睛,和方叔那么像。

宛然承受不住这一切,得了癔症。

我呢?

我终于坐上了这至高无上的王座,我终于披上了这件黄袍。

可我心里还是虚的,我都怀疑,我看起来正常,其实也早就疯了。

我都不记得自己是如何稀里糊涂走到刑场上的。

又是谋反,诛九族。

这几年来,这样的故事,太多了。

偏让我看见,那一群待斩的人犯里面,有一个小姑娘。

天杀的。

她和宛然,那么像。

若是我和宛然也能有个孩子。

大约就和她,生得一模一样。

我让行刑官放了她,将她带回了宫中。

她见过亲人惨死,故而很怕我。

但她不怕宛然。

因为宛然长得真的很像她阿娘。

她的阿娘,正是宛然的嫡亲妹妹,可这姐妹俩分隔两地这孩子,宛然从未见过。

太傅不肯留她,因为他怀疑这孩子是宛然的妹妹和我那好皇兄,偷情留下的种。

毕竟这二人当初同我和宛然一样,青梅竹马,只是各自嫁娶。

彼时方家权势已极,联姻一个不得宠的皇子,可以,入主东宫,不行。

只是,我机关算尽的父皇啊。

你可曾想过,最终坐上凤座的,依然是方家的女儿?

只是,你不用担心外戚坐大了。

外戚被我满门抄斩了呀,父皇。

因为他们帮着你的好儿子,他们说我是乱臣贼子。

太傅滔滔不绝,不停说歌兰这孩子虽小不懂事,但架不住有心人拿她做筏子……

我轻轻打断了他,问他,皇后都不在了,你就非得连这最后一点念想,都给朕掐断了吗?

太傅怔住了,面庞抽动了好久,才尴尬退去。

他以为我不应该再有人的感情,人的脆弱。

他想错了。

皇后薨逝以后,众臣上表要求我选秀。

千娇百媚花骨朵似的小姑娘,一个个争先恐后地往宫里送。

很好。

这些女孩子,一个个的,都肤白如雪。

不像她,从小四处乱跑,一张脸晒成麦色,还老觉得自己倾国倾城。

这些女孩子,一个个的,都指如削葱。

不像她,从小舞枪弄棒,掌心全是薄茧,一双手力气奇大,捶我的时候,那叫一个毫不客气。

这些女孩子,一个个的,都轻声燕语。

不像她,从小没大没小,说话嗓门奇高,敢跟我拍桌子,敢骂我混小子,敢管我叫大芭蕉。

这四海列国,率土之滨。

天下之大,都不会再有她了呀。

她走以前,我还是个人。

她走以后,我只是个皇帝了。

孤家寡人。

孤家寡人。

孤家寡人。

(《看朱成碧》,全文完)

橘子宸​​
小时候我不懂事,顺手救了一只小鬼。

十几年后,小鬼找上门,登堂入室。

「姐姐,既然管了,就要管到底啊。」

我以为我亲手杀了这个借尸还魂的婴灵也不会愧疚。

但随着时间流逝,我发现我对他的感情除了愧疚,原来还有爱……

我能看见鬼,放在普通人身上,这大概是个了不得的本事。

但我生在驱鬼世家,我们家族的人只要有眼睛就能看见鬼,哪怕是个瞎子。我们家族的人还有超绝的感应力,所以这事不值得拿出来说。

驱鬼家族顾名思义,以降妖除魔,杀鬼渡魂为己任。

我和我爸妈属于这个家族的废柴一挂。

因为我爸生性怯弱,怕鬼怕得要死。我妈是普通人,最大的心愿就是我也能当个普通人。

我不怕鬼,我纯粹是怕麻烦。一天天地喊打喊杀,人家鬼也没招你惹你不是?

此刻我正在我小叔家做客,唐阿姨刚生下一个可爱的小宝宝,我们是来送红包的。小叔家和我家不一样,他和唐阿姨都出自驱鬼家族,是天赋异禀,还怀抱着扬善除恶信仰的明星驱鬼师!

所有人都围着新生的宝宝叽叽喳喳讨论他的名字。我盘着双腿坐在沙发上,一边吃樱桃一边看《美少女战士》。

我眼睛盯着电视机里水兵月变身,手摸索着在水果盘里寻找樱桃。突然摸到一个手指形状冰凉的物体,我低头看见一只没有血色的小手正趴在樱桃上,看上去只有两三岁孩子的手那么大,和艳红的樱桃在一起显得格外惨白。

一股寒意瞬间爬上我的背脊,身体每个毛孔都张开在拼命呼吸……

那只手被我摸得呆滞了一秒,然后迅速缩回去。我看见左手边的单人沙发底下有一双眼睛亮得吓人,带着小兽般警惕的目光。

这小鬼胆子也太大了,居然藏到驱鬼人的家里,不知道被发现的下场就是魂飞魄散吗?

我看了一眼不远处餐厅里,大家还沉浸在逗弄新生儿的喜悦里,无暇顾及这边。我踢了一脚沙发,「快跑,这里不是你待的地方。」

虽然我看不见它,但那股寒意一直没消失。对方没有动,蛰伏在沙发底下。想来这么小年纪就去世的孩子,也许是不懂人情世故。

我耐着性子,摘了两颗樱桃伸到沙发下的缝隙,讨好似的同它解释:「小鬼,姐姐我是为了你好。这一家子人除了我爹妈,每个人都可以把你撕碎。你换个地方讨东西吃吧。只要你不害人,驱鬼家族不会找上你的。」

小手以我看不见的速度将樱桃抓走。倏地一下,那双眼睛也跟着消失不见了。

随着它的离开,我的身体渐渐回暖。我又拍拍手继续看电视,将这个小插曲忘到脑后。

从小到大,我每天都要遇到十个八个鬼。一般情况下,我选择忽视,井水不犯河水。偶尔也会像刚刚一样管闲事,帮一把那些陷入危机的鬼。就像个双面间谍,两边都讨好。

「林弋(Yi, 第四声),你过来下。」小叔在叫我。

我脚尖挑着拖鞋,啪嗒啪嗒跑过去,「找我干嘛?」

「你给弟弟取个名字好不好?」唐阿姨说话温温柔柔的,她特意蹲下来将怀里的小宝贝展示到我面前。我看见一张肥嘟嘟的小脸冲我笑,讨喜极了。

「这怎么能行呢!取名这么大事,她自己都还是个孩子。」我妈赶紧替我拒绝。

「这有什么不行,名字就是个代号。我们家小弋这么聪明,一定能帮弟弟取个好名字!」小叔一把将我抱起来,臂膀托着我,让我搂住他的脖子,「你说,取什么都行。」

这不为难我一个刚拿到幼儿园文凭的人吗?我想了想,用尽毕生所学取了个名:「我爸说我是林家第一个小孩所以叫林弋,那弟弟就叫林二吧。」

大家面面相觑,哭笑不得。我爸把我从小叔怀里接过去,捏了一下我的鼻梁,「爸爸那是忽悠你的,你这也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