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烬燃

我上大学时勤工俭学,找了份兼职,结果学校疯传我干的是不正当行业,如她们所愿,多年后我做了包厢营销经理。 同学聚会上她们冷嘲热讽,饭店偶遇的那位传闻中不苟言笑的叶大律师,却西装革履半蹲在我面前—— 「嫣嫣,拜托,今晚给我留个厢……」 1 大学毕业后,我在今朝夜总会上班。 干的是包厢营销。主要是销售厅房、包间、酒水之类。

第 3 / 10 部分

我一本正经地看着他:「你不是也给我钱了吗,一场交易而已,叶律师,你这么质问我,我会以为你认真了。」

「对不起,我一开始以为,你跟那种夜场的女人一样……」

「你没有误会,我就是你以为的那种女人。」

我看着他,忽而笑了:「你打听过我吧?我当年在学校很出名。」

出了名的烂,出了名的臭,在 KTV 兼职干夜场,被人疯传是出来卖的,后来险些被勒令退学。

人生无常,兜兜转转,毕业后我还是做了夜场。

如果他打听得再细致一点,就会知道我当时还谈了个男朋友,叫周烬。

一个小混混,有着跟我一样烂透了的人生,最后还因为犯了事,在海港湾被追捕,最后跳海不知所终。

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死得透透的。

这些都很好打听的,又或者还有人说今朝的老板付雷对我颇多照顾,因为我跟他睡过,是他的女人。

很多很多,流言蜚语,是我用脚趾头都想得到的。

叶诚沉默了下,突然莫名跟我说了句:「你家里挂在客厅的那幅画是你画的吧,一个沉醉的舞者,赤脚踩在荆棘上跳舞,袜子被血染红,我还在九京的校内网,还看到了当年你参赛的获奖作品,是一只被箭穿透的孤雁,于半空掉落,你给它起名叫坠落,代嫣,其实你真的很有天分,画出的画让人很容易产生共鸣。」

「所以呢?」

他顿了顿:「我不知道,我第一眼见你,总感觉你很特别,像是随时会破碎的玻璃瓶,但是又高高在上,耀眼极了……我承认我有被你吸引,对你有好感,你让我有不一样的感觉,我很抱歉从别人嘴里打听了你,一开始我选择了相信自己的耳朵,现在,我想我应该重新认识你,你和他们说的不一样。」

我嘴角的笑一点点凝结,眼底化为不为人知的阴冷:「随便把男人往家里带的女人,会是什么好东西,你错了,叶律师,到此为止吧。」

4

叶诚迟早会明白,我真的不是什么好人。

若他对我没有任何价值,我根本不会接近他。

现在,我想跟你们讲一讲我的故事。

我叫代嫣,我的人生,死过两次。

一次是十九岁那年,我妈突发心肌梗塞,悄无声息地死在了家里。

一次是二十三岁那年,周烬跳海,不知所终。

书上说,年少不遇惊艳之人,青春不过轰烈之事。

人的一生,就该平淡如流水,安稳流淌,无大风大浪,偶尔激起小的水花,让它归于平静,才是最终圆满。

平凡人的一生,不该掀起惊涛骇浪,否则会撞得头破血流,哪怕十年二十年,回首过往,嘴里仍有一股血腥味。

很不幸,我便是这样的人。

认识周烬时,我是九京的大一学生。

那时我家住在苹果湾小区 B 幢 5 号楼 601 室。

那是一处传统意义上的老小区,两室一厅,楼房很旧,没有电梯,回家需要爬楼梯。

底层房屋很潮,六楼还好,只是外墙长满了爬山虎,层层叠叠,虽然漂亮,却很招虫子。

夏天家里总是有杀虫剂的味道,因为蟑螂很多。

我和我妈相依为命。

她是个普通的中年妇女,在市中心的百货大楼上班,做营业员。

我妈很爱我,我考上大学那会,别提她有多高兴了,拿着手机用方言挨个通知我远在四川老家的外公外婆和舅舅。

我们是单亲家庭,在淮城举目无亲。

但我妈想庆祝,所以难得奢侈地带我去市区吃川锅火锅。

我们点的鸳鸯锅,一份娃娃菜,一份鱼丸,一份牛肉卷,以及一份蟹肉棒。

那时候的菜品分量很足,但我还是觉得不够吃,又要再点别的。

结果我妈赶忙拦住了我,不住地说:「够了够了,嫣嫣,妈妈下班的时候吃了中午剩的一个包子,现在不太饿。」

我知道她是为了省钱。

果不其然,菜品下锅,她不住地往我碗里夹牛肉和鱼丸,督促我多吃点。

我一脸无奈地嚷嚷:「妈,你这样我都没心情吃了,说好的我们俩庆祝,这摆明了是我一个人的狂欢。」

我是艺考生,学艺术有多费钱我是知道的。

我妈很节省,平时一分钱都不舍得多花。

所以我站起来也夹了菜给她:「一起吃,回头吃不饱的话再要一份面条下锅里,不过分吧?」

我很爱我妈妈,家境普通,但我从没抱怨过。

甚至从初中时开始,每年寒暑假,空闲之余,我会在家里做那种编织的小竹篮,加工一个可以挣两毛钱。

等我上了大学,已经不再是未成年,放假的第一件事就是找了份兼职。

那时市区开了一家有名的 KTV,很高端,名字叫钻石。

一个人我是不敢去那种地方兼职的,但我初中同学桃子在那里。

桃子学习成绩不好,高中没上完就辍学了,已经出来打工两年了。

钻石是个很大的 KTV,服务员很多,我在三楼的一个小超市负责上货及收银。

跟我一起搭档的有时是桃子,有时是琴姐,她们是全职,需要两班倒。

我在那里上班第三天,就见到了周烬。

一个长得很帅,笑起来很坏,高个头、单眼皮的男生。

那天琴姐去厕所了,我一个人在货架理货,他走了进来,拿了一罐可乐,头也不回地转身就走。

我放下手里的货,赶忙就追了过去:「哎,你没付钱呢。」

可乐打开喝了一口,他才好笑地看着我,扬起两道浓黑桀骜的眉:「新来的?」

我皱着眉头看他:「是,你没给钱呢。」

他「哦」了一声,一手拿可乐,一手在裤兜里摸索,最后懊恼道:「没带钱,先欠着吧。」

我是肯定不会让他走的,不悦地瞪着他:「你这人怎么这样啊,没带钱随便拿饮料,还打开给喝了。」

他看着我笑,嘴角勾起,痞气十足:「我都说了先欠着,姐姐,你别不依不饶啊。」

周烬的声音很好听,声线干净悦耳,含着隐约的揶揄,令我恼红了脸:

「你别来这套,挺大的小伙子,怎么干这种事呢?」

他上前一步,走到我面前,微微弓下身子看我,黑亮眼眸是止不住的笑意:「我干什么了?你说得我好像十恶不赦一样。」

他离我很近,高了我一个头,足足的压迫感,黑 T 恤下露出的胳膊是健康的小麦色,很结实。

我被他吓了一跳,脸一白,钱也不要了,转头进了小超市。

后来我站在收银台里面,隔着两层透明玻璃小心观望,看到他露出一口白牙,冲我笑得灿烂又张扬。

然后挥了挥手,转身离开。

琴姐回来的时候,我懊恼地向她讲述了方才的事,还描述了下他的体貌特征。

本意是想给一楼的王经理打电话,看能不能拦着人,把可乐钱补上。

结果琴姐道:「你说的是周烬吧,记账就好了,他拿东西从来不给钱的。」

于是工作第三天,我知道了周烬这个名字。

跟在钻石的老板付雷身边的一个弟弟。

时间长了,便又通过桃子和琴姐,对他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

周烬还在上学,比我还小一岁,是化工职业技校的学生,那学院离九京大学不远。

据说他是付雷老家一个远方穷亲戚家的小孩。

后来周烬亲口跟我证实,他家在农村,很偏远,确实是跟付雷老家属于一个镇子的。

但并不是他亲戚家的小孩。

周烬自幼丧父,母亲改嫁,从小是跟奶奶长大的。

后来奶奶也去世了,他叔叔家占了属于他家的房子,婶子整天冷嘲热讽,阴阳怪气,硬是将十岁的他逼得离家出走。

他一路捡破烂、讨饭进的城。

然后居无定所,跟街头的流浪汉睡过同一张毯子,也曾在网吧蹭地方睡觉。

网吧老板是个好心人,给他买过几次蛋炒饭。

后来他便每天晚上来蹭地方睡觉,早上开始帮老板打扫卫生,收拾机子。

蹭了大半年,他学人家买了个马扎子和鞋油之类的东西,在街头给人家擦皮鞋,一块钱一双。

再后来遇到了付雷。

十几年前的付雷,也是农村出身白手起家的年轻小伙。

什么都干过,什么都敢拼。

他在火车站附近开连锁餐饮店的时候,周烬就在他店门口摆摊给人擦皮鞋。

火车站人来人往,餐饮店是二十四小时营业。

周烬有时凌晨两点还在。

有一天晚上付雷蹲在他面前抽烟,跟这个早熟的孩子闲扯了几句,觉得他挺有意思,又是老家同一个镇子上的,便说要帮他。

周烬大喜:「哥,我要进你的餐饮店工作,在后厨刷盘子也行。」

付雷摇了摇头:「你年龄太小,万一有人举报我招童工,这不是玩死我吗。」

「小子,想跟我混,先去上学,大字都认不全,我要你干什么。」

付雷资助他上寄宿初中,初中毕业上技校。

在这期间,付雷的餐饮店因经营不善倒闭了,他又寻了个门面,搞一把大的,跟人合伙投资开 KTV。

钻石开业的时候是真隆重,生意也是真的好。

钱挣得太多会招人嫉妒。

付雷庆幸自己是跟人合伙开的店,那合伙人跟他是多年的朋友,叫孙大闯,人称闯哥。

付雷在火车站开餐饮店的时候,闯哥在后面一条街开修手机店和棋牌室。

他比付雷有脑子,也有实力,火车站附近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闯哥在那一带很有名。

有名到什么程度呢。

你上午钱包被偷了,下午托人找到闯哥,闯哥叼着烟打牌,随手打个电话,不出一个时辰,你的钱包就能被送来。

大花臂,粗项链,体形魁梧微胖,长相凶悍,这就是闯哥。

没人知道看着斯斯文文的付雷是怎么跟闯哥成朋友的,事实是他们确实是很好的朋友,闯哥喝多了的时候,会在酒局上拍着付雷的肩,感慨:「雷子是我一辈子的兄弟,当年我在火车站开手机店,卖给一个外地人用过的话费充值卡,妈的三十块钱而已,他跟疯了一样拿刀捅我,好长一把刀,我肠子都快出来了,周围的人都吓跑了,要不是雷子冲过来帮我,我 TM 早死在那人手里了。」

过命的交情,自然是不一样的。

5

我一整个暑假都在钻石打工。

跟周烬的第二次见面,是在他拿走了可乐的次日晚上。

KTV 三楼金碧辉煌,灯光璀璨。

小超市在三楼中间位置,为的是方便顾客买东西。

没人的时候,我在吧台切果盘,桃子躲懒去跟她网恋男友打电话。

然后隐隐约约的音浪声中,隔着老远我看到电梯门开了,几个胳膊上满是纹身的男人面色不善地走了出来。

然后他们从玻璃门前经过,去了走廊尽头的一个包间。

我顺着目光看了一下,很快低下了头。

为首的男人尤其年轻,双手插兜,嘴里叼着根棒棒糖,眉眼冷峻,一脸桀骜。

正是周烬。

他们进了包厢,门没关紧,不多时里面传来一阵乒乒乓乓的打斗声,夹杂着谩骂和哭喊。

最后是几个被揍得鼻青脸肿的男人被踹了出来。

那是我第一次见周烬打人。

抬脚将人踩在脚下,拳头一下下地砸在对方脸上,沉闷的砰砰声,令人心惊胆战。

最后那少年直起身子,掰了下发酸的手腕,神情阴冷地看着那些人:「滚,以后再敢来这儿,老子见一次打一次。」

那帮人屁滚尿流的时候,我适时地把头低下了。

然后不知过了多久,在我认真切果盘的时候,脚步声走近,伸过来一只手敲了敲桌子。

「姐姐,咱俩是不是在哪儿见过?」

熟悉如昨日的声音,已没了方才的凶狠,反而带着几分戏笑和揶揄。

可是那只敲桌子的手,刚刚分明像把锤子在砸人。

我手一顿,抬头对上那双漆黑的眼睛,尴尬地笑:「我们昨天才见过,呵呵。」

周烬勾唇,双手撑在桌子两侧,似笑非笑地看着我,「我欠你多少钱来着?」

「啊?你没欠我钱。」我一脸认真,「别闹了弟弟。」

「……」

这声「弟弟」说出口,周烬愣了下,接着眼中笑意渐浓:「你昨天不是这个态度。」

「……你昨天,也没打人。」

「……」

他挑了下眉,很快轻咳一声,解释道:「你怕什么,我又不打女孩子。」

虽然不打女孩子,但是打架的都不是好孩子。

我在心里腹诽了下,笑了笑没再说话,低头切水果,心里盼着他赶紧离开。

结果他却悠哉地倚在吧台,一边吃果盘里的水果,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跟我聊天:

「你叫代嫣对吧,九京的学生?」

「你来这里兼职,王德兴给你多少钱?」

「你晚上回家的时候怕不怕?有人接你吗?」

彼此又不熟,问题还这么多,真的很讨人嫌。

但他一本正经地看着我笑,一脸无畏,漆黑的眼眸坦荡又深邃,仿佛没有察觉到任何不妥之处。

也不知是真不懂,还是在装不懂。

我皱着眉,正想着该如何回答他,玻璃门外,一个染黄头发的青年,叼着烟过来了:

「烬哥,干吗呢,走啊。」

周烬应了一声,起身离开时顺手从一旁货架上拿了两罐可乐。

我以为他是给那黄毛青年拿的,结果他将其中一罐放在吧台桌上:「我还有事先走了,这个给你。」

真行。

待他们走后,我将那罐可乐重新放回了货架上。

在我的认知里,周烬与我是两个世界的人。

我从小学习成绩优异,是周围人眼中的乖乖女。

而周烬,是个混混。

他时常来钻石,因为这里是付雷的地盘,他在替他看场子。

表面光鲜亮丽的钻石,辉煌耀眼,暗地里悄无声息滋生的那些东西,是我这个在小超市收银理货的服务生不会知道的。

我后来经常在钻石见到他。

他常和那个叫他烬哥的黄毛青年在一起。

黄毛看着跟他差不多大,圆圆的鼻头,长得挺有喜感,他们都叫他小六。

在周烬第三次顺手送我可乐时,小六倚着玻璃门,笑得一脸不怀好意,叫了我一声「嫂子」。

我吓了一跳:「你,你别乱叫啊!」

黄毛一脸无辜,正要开口说什么,被周烬转身一巴掌拍在头上:「滚蛋!」

然后他将一罐可乐放在桌上,看了我一眼。

少年看着镇定,轻咳一声,耳朵还是微微泛红了。

目光对视,我很快移开,将那罐可乐推了回去:

「我不喜欢喝可乐,你拿走吧。」

「那你喜欢喝什么?」

「……白开水。」

「……你有保温壶吗,我去帮你倒。」

「……」

那天下班,已经晚上十点多了。

而城市夜生活到处还很热闹,街上车辆也多。

钻石离我家骑电动车也就不到十分钟路程,一开始来这兼职我妈接过我几回,后来在我的劝说下慢慢也放了心,愿意让我自己骑车回家。

但我没想到,那天我刚换完衣服出了门,就看到了周烬。

他骑在一辆很酷很炫的摩托车上,见我出来,将手里的烟给掐灭了,笑得一脸灿烂:

「姐姐,我送你回家吧。」

「……不用,我家离得挺近的。」

「那你送我回家?」

他挑着眉毛,勾起嘴角:「待会我再送你回来?」

我终于叹息一声,无奈道:「周烬,我跟你不熟。」

潜意识里,我觉得应该和他划清界限。

这小混混近日的行径,摆明是想泡我,我应该将他这种念头掐灭在萌芽里。

果然,话说出口,周烬不笑了,看着我认真道:「以后不就熟了,人与人之间哪有一开始就熟悉的。」

「你知道我的意思,我们压根不是一路人,以后也不会熟的。」

言尽于此,周烬眼神一暗,沉默了下——

「好,我懂了。」

然后他戴上了头盔,骑着摩托车轰隆隆地开走了。

后来我在 KTV 再见到他,他不会多看我一眼,神情漠然,走路目不斜视。

也没有再跟我说过一句话。

桃子还凑过来问:「周烬怎么了,之前不是有要追你的苗头吗,这么快就熄火了。」

我敲了下她的头:「你别瞎说。」

两个世界的人,注定是要泾渭分明的。

我是好学生代嫣,他是小混混周烬。

不出意外,永无交集。

然而暑假开学前夕,最后兼职那几天,我看到了一群熟悉的面孔来这里唱 K。

年轻男女,神采飞扬,青春靓丽。

没错,是我那帮家境不错的同班同学。

我上大学后,与班里一些同学相处得不太好。

主要是九京这所名校,在淮城还有另一个名字——贵族学校。

现实生活就是如此,家境优渥的孩子,一出生就赢在起跑线,在我上初中才开始学英语的时候,他们从上幼儿园学的就是双语,已经能够流利地用英语交谈。

小说里那些不学无术的富二代,其实是很少的。

他们大都品学兼优,有最好的教育资源,有聪明的大脑,有见多识广的父母,轻轻松松就能上好的学校。

而我和其他一些家境普通甚至贫寒的孩子,为了考上那所大学,挑灯夜读,不知要付出多少倍的努力和心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