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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更待秋意浓

更待秋意浓 点绛唇:谁向花前醉 沈慕之去皇陵守了三年,我便当了三年的活寡妇。 这三年,我将王府上下事务打理的井井有条。 人前人后,落得个恭孝淑娴的美名。 三年之期已满,沈慕之回来了。 所有人都说,我苦尽甘来了。 我却掏出了一纸和离书。 1 我姓顾,叫顾琳琅。 顾氏多出人杰,曾经一度,也是风光过的。 不过,大抵是过慧易夭

第 4 / 4 部分

「老大!这富贵人家的女儿果然是好货色,这细皮嫩肉跟水磨豆腐似的……」

「先等等……碰了这女人,那老头不认账怎么办?」另一个声音响起。

「怂蛋!难不成老大还会怕那老头?他敢不认账,不认账把他女儿抓来一起干了!」

趁他们起争执,我拼命挣扎反抗。

跨坐在我身上的男人被我一把掀翻在地。

刚要跑,横出一个人,狠狠地一脚,踹在了我的肚子上。

疼……

「妈的!敬酒不吃吃罚酒!」

随后,一堆人围着我拳打脚踢。

下身一股热流。

我护着肚子,显得无济于事。

「老大……这女人……」

话还没说完,一声烈马嘶鸣。

我弓身蜷在地上,企图护住自己的肚子,分明已无人再对我动手。

可是身下的暖流,刻骨铭心的痛……

沈慕之颤抖地扯开笼在我眼前的黑布,把我牢牢地抱进怀里。

他在哭,眼泪滴落在我的肩上,很烫。

「琳琅,没事了……」

我麻木地看着遍地的尸体,麻木地看着自己身下蜿蜒的血迹。

「沈慕之。」

「我的孩子没了。」

25

袭击我和秋棠的,是一伙土匪。

远东,则是被土匪的调虎离山记骗走的。

他们计划缜密,连我身边会有几个人,都算到了,根本就是有备而来。

老头,女儿。

老丞相。

我清楚,沈慕之自然也能查清楚。

他把我送回顾府安顿妥当后,便去找老丞相,应下和他女儿的亲事。

丞相府欢天喜地地挂起灯笼,那小小姐更是面若桃花地来顾府显摆,说我是下堂妇,贤王不久便会迎她入府,她会成为王府真正的女主人。

她说那话的时候,沈慕之正蹲在地上,替我洗脚。

我一遍又一遍把铜盆掀翻在地。

他一遍一遍毫无怨言地将盆捡回来。

重新接水放水,重新替我洗脚。

擦拭干后,他如同最虔诚的信徒,将我的脚捧进怀里暖着。

我却如丢了魂的木偶,面无表情。

「脏了。」

他的手陡然一颤,凤眸潋滟。

他将我抱回榻上,眉眼之间,尽显怜惜,「琳琅。你是这世上最干净的女子。」

26

一年后,我哥从西北险地活着回来了。

区区一年光景,两鬓却已霜白。

可没有人感叹他老得快,京城不乏比他更老的人。

禁军首领垂暮,老丞相谏言,将护卫皇宫的职责,交到年轻力壮的顾风消手上。

朝臣纷纷附议。

沈褚不肯,下令退朝。

众朝臣无一人离去。

连着几日,都是如此。

沈褚无法,只得应了。

三年之期即满,沈慕之该从皇陵回来了。

荣太妃却彻底病倒了。

从来仪容华贵的太妃娘娘,卧在榻上,面无血色。

宫人端来汤药,她试都不试,便饮了。

我取下银簪,戳着那残存的药渣,不消一会儿,簪尾变黑了。

我看向她,她却握住了我的手,和我解释。

「开始,是皇太妃赐的一盆花,各宫都有,便不曾留意。」

等察觉出不对的时候,已经中了毒。

毒性很缓,却要人性命,解药只握在那一个人的手里。

「琳琅,哀家老了,不想拖贤王的后腿。」她握着我的手,语重心长,「往后的路,只有你陪着他走下去。」

「他生性冷冽,可我知道,他会中意你的。」荣太妃将她最爱不释手的那只血玉镯,戴到了我的手上,「告诉哀家,你会陪他走下去的,对吗?」

我似从前那般,对她顺从地点了点头。

「如此,哀家便放心了。」

「退下吧。哀家很累,很累……」

27

我哥叫顾风消。

风消雨住,天下太平。

可我哥不会让这风停消住,沈褚当着他的面,杖杀了他爱了一辈子的人。

他蛰伏已久,找到机会,恨不能将他抽筋剥皮,噬骨饮血。

沈慕之回到京城的第二天。

宫里走水,沈褚住的宫殿烧得火光连天。

一起死在大火里,悲号不止的,还有那明艳似春桃的淑妃娘娘。

听说淑妃娘娘临死之前,还在喊着我哥的名字。

「风消哥哥,风消哥哥……」

可直至宫殿烧成一片焦土,本该守卫宫城的禁军仍无一人察觉。

沈褚没有子嗣,众朝臣迎沈慕之登基。

沈慕之将本该判死的顾风消革了职,轻描淡写的处置,却无人提出异议。

眼下,顾风消回到了顾府,他似从前,提了两壶女儿红,要了半只叫花鸡,支起桌板,同我对坐。

鬓间霜白,满目苍凉。

唯独提到她的名字,眼里亮起了光,「和我说说关于她的事情吧。」

蹉跎一生,他爱对过人,也爱错过人。

事到如今,他已经做完了所有他觉得该做的事。

只想守着和她有关的回忆,了此残生。

28

丞相告老还乡,沈慕之依照旧言,迎丞相的小小姐入宫。

可怜那金枝玉叶,自恃天之骄女的小姑娘,在入宫的第一天,便被关进了冷宫里。

沈慕之厌恶透了她,也恨透了她。

进宫那天,连面都没有让她见。

这一生,她都会不知缘由地困在冷宫那暗无天日的地方。

叫天不应,叫地不灵。

不知道她午夜梦回,会不会后悔自己爱的人,偏偏是沈慕之。

「世间种种,最忌情深。」

我住在顾府,还是总写着这几个字。

我又有了身孕,大夫说,这次是对双胞胎。

沈慕之想迎我入宫,他说册封大典,不能再拖了。

沈慕之后宫无人,而我是皇后,是天下人的皇后。

也是他一个人的皇后。

所有人都说,我苦尽甘来了。

我却掏出了一纸和离书。

吓得沈慕之脸都白了。

「我不许!」

在我面前,他从来都不自称朕。

我退而求其次,和他解释,顾府人丁稀少,两个孩子,我想给顾府留一个。

所以,想诞下皇子,出了月子后再入宫。

沈慕之全应了。

对于我无理的要求,他总是无限制地妥协。

似乎他并不在意我有没有孩子,亦或者有几个孩子。

他只在意我。

只要我不离开他,一切都可以商量。

偶尔,他还会耍些性子,赖着不肯回宫,留在顾府,陪我过夜。

午夜梦魇,他总喊着我的名字惊醒。

见我安然无恙地躺在他身边,又将我搂进他怀里。

「琳琅,你会离开我吗?」

我拍了拍他的背,没有回话。

29

我叫顾琳琅。

琳琅美玉,安置于匣。

可最后,被放在匣子中的,归还给沈慕之的,只有荣太妃给我的那只血玉镯和那封我早早就拟好,却被沈慕之撕碎的和离书。

在沈慕之不曾察觉的夜里,我带着诞下的两个孩子,远走他乡。

远东替我驾车。

他说,他这一世,欠我三条命。

第一次,他对我动手。

第二次,我的手险些废了。

第三次,我没了孩子。

这三条命,是造反也好,为奴为仆也好,他要偿还回来。

我离开了京城,一路南下。

听说江南很好,水土养人。

我打算先去那儿呆个三年五载。

然后等孩子大一些,就带着他们周游四方。

哪儿都去,唯独避开京城。

途径宜山脚下,我叫停了马车。

云霭之中,那座沈慕之为我搭的暖阁若隐若现。

回忆过往,突然觉得自己活得特别吝啬。

尤其是对沈慕之。

要了他的心,要了他的情。

却始终守着自己的戒线,什么都不肯交出去。

沈慕之。

愿君日后,岁月风平。

【番外】

孩子长到三岁,便开始缠着要找爹爹,这让我十分头痛。

家里只有远东这个伯伯,哪有什么爹爹。

大儿子顾忆浓怕自己被同龄人笑话,和弟弟顾念浓商量,「以后我俩出去,就管远东伯伯叫爹爹。」

顾念浓:「可是娘亲说,不能撒谎,伯伯怎么能成爹爹呢!」

一句话,把顾忆浓气跑了,「那你一个人丢脸去!」

好在,这两个儿子虽然脾气倔,却也很好哄。

这一点,倒有点像沈慕之。

带上街,一人一串糖人,再表演一个哭唧唧,「念浓忆浓,只要爹爹,不要娘亲了是吗?」

两个大胖儿子赶忙围上来,一人一边在我的脸颊上吧唧一口。

哄完,收工。

我一手领着一个胖儿子往回走。

忆浓突然扯了扯我的裙摆,「娘亲,前头这个好看的哥哥手里怎么有你的画像?」

念浓也是一脸震惊,「娘亲,他的眼睛和我们长得一样耶。」

沈慕之生得一对凤眸,我两个儿子,也是惹人注目的凤眼。

沈慕之也久久地怔在原地,不自觉,手里的画像瞬间捏成了一团。

凛冽的目光投向我,像是要将我生吞活剥了般。

我脚底抹油,正要溜。

身后远东提着糖葫芦来了。

「忆浓念浓,看伯伯给你们买什么好吃的了!」

「哇!谢伯伯!」念浓朝着远东奔过去,一把扒住他的腿,俨然小狗腿子。

「咳,」忆浓则像小大人似的,故作镇静,「和你说的都忘了啊,要叫爹爹。」

忆浓当着沈慕之的面,端端正正大大方方地冲着远东,作了个揖,「谢爹爹。」

一瞬,我想离开这个美丽的人间。

沈慕之瞬间寒眸冷彻,「小东西你管他叫什么?!」

「哎呀,大少爷,小少爷,这样不好吧……」远东前一瞬还在扭捏作态,不好意思,下一瞬听到沈慕之说的话,回过来神。

看向沈慕之,瑟瑟发抖,「王……王……」

「娘亲,伯伯为什么要学狗狗叫啊?」

「咳。」忆浓肃着眉,「是爹爹。」

沈慕之再也忍不了,一手一个抱起儿子,挂在肩上。

还不忘了回头牵住我。

「顾琳琅。」沈慕之咬牙切齿。

叫我觉得我这回京的日子,怕不会好过到哪里去。

「夫……夫君。」我连忙卖乖。

「没用。」沈慕之狠狠地揽住我的腰。

「这三年的帐,我们回去慢、慢、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