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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终点

终点 不自觉心动:陷入热恋的我们 哥哥失踪后的第十年,我在缅北边境见到了他。 我是货品,他是对面买我的老大。 可他好像不认识我了。 1 卧病在床的第三天,沈恪终于回来看我了。 他带着满身未散的血腥气,一进门就过来抱我:「这几天有没有乖乖吃饭?」 我睁开眼,被涌上的硝烟气味呛得直咳嗽,下意识往后躲了躲。 沈恪唇边弧度未变

第 3 / 3 部分

以至于那天沈恪回家后,甚至将一把轻巧的手枪塞进了我手里,说要教我怎么用。

「阿瓦尔已经死了,我们那些生意可能被人盯上了。」

我几乎没见过沈恪露出这样凶狠又锐利的表情。

在我面前,他总是轻轻笑着,神色从容慵懒,好像所有事情都不能脱离他的掌控范围。

但现在。

「穗穗,记好了,枪要怎么用。」

他从背后抱住我,握着我的手摆出开枪的姿势,

「如果遇到什么危险,对着敌人的心脏开枪,然后头也不回地跑。」

「那你呢?」

「不用管我,我不会出事。」

但哪怕努力练习了好几天,开枪时的响声还是会把我吓一跳,握枪的手也总是忍不住发抖。

到最后,沈恪也拿我没有办法了,只好又给了我一柄锐利的小刀,用来防身。

「现在不怕我趁你睡着对你动手了吗?」

他捏着我后颈的皮肉,笑得漫不经心:「穗穗如果执意要殉情的话,那哥哥也只好从命。」

那天吃完午饭,沈恪带我去试婚纱的路上,后面就有枪声响起。

沈恪神色一冷,踩下油门,加了速就要甩掉后面那些人。

但我却觉得不对劲。

好像,莫名地有点呼吸不过来,眼眶疼得要命,视线也越来越模糊。

「沈、沈恪……」

我抓住他手臂,艰难地发出声音,「我喘不过气了……」

我过敏了。

喉头水肿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能让人休克,甚至窒息而死。

中午吃的东西里,被混入了沈恪明令禁止的过敏原,花生。

他的身边,还是有藏得很深、没有被揪出来的内鬼。

「我死掉后……你能不能把我的尸体运回国,和我爸我哥埋在一起……」

沈恪转头看了我一眼,发红的眼睛里忽然染上狠绝。

他猛打方向盘,调转车头,一路狂飙到一家医院。

后面的人不依不饶,穷追不舍,直到……我被推入抢救室,而外面的医生从药库里推出满满一箱枪支。

沈恪随手提起一把冲锋枪,对准他们,声音冷到极点:「真以为靠你们这几只杂碎,就能对付得了我?」

这家大型医院,是沈恪的产业。

医院的几间库房,有一大半放的,其实是被他作为底牌的军火和毒品储备。

总之,我被推出急救室时,那些对沈恪穷追不舍的人已经在极大的火力差距下被尽数歼灭。

不仅如此,他的手下已经带着人和一批枪械过去,用凶残到近乎虐杀的方式,摧毁了对面的核心势力。

这些,都是我醒来后,沈恪告诉我的。

在病床上睁开眼的第一秒,我就看到他发红的眼尾。

顾虑着我刚急救成功,他抱我很轻,却又仿佛带着某种深入骨髓的悸动。

他把脸贴在我心口,嗓音轻颤:「穗穗,不要离开我。」

带着失而复得和劫后余生的庆幸。

不比上一次我挣脱他的手跑开时,那时他只是意识到自己已经付出真心,所以还在犹豫,要不要干脆解决掉我这个破绽。

而这一次,他已经不能承担失去我的后果。

沈恪,我们之间,究竟谁是小狗,谁是主人。

我把手贴在他后背,眼泪一颗颗掉落在他脖颈里:

「昏迷的时候,我又梦到了我爸,我阿姨,还有……我哥。」

「既然那些人已经被彻底解决了,我们应该不会再遇到危险了吧?」

「那我们的婚礼……回国办好不好?」

我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试图尽力压下嗓音里的哽咽:

「我就想让我爸他们知道,穗穗现在不是自己一个人了。」

12

沈恪答应了我。

只是婚戒还没有做好,所以出院后,我还是住回了那栋别墅里。

他突然变得很黏我,从早到晚都和我待在房间里。

哪怕我画画的时候,沈恪也能在旁边看一下午。

我问他:「不觉得无聊吗?」

他摇摇头,把我正在画的雕塑推到一边,自己替换上去。

「画个死物有什么可看的?穗穗帮哥哥多画几张。」

「……」

我到底什么也没说,只是默默换上一张新的画纸。

而大概是因为,住在医院那几天,我跟他讲了一些我和沈应星小时候的经历。

其中就包括一件,我在院子里荡秋千被人推下去,等沈应星替我打回来的第二天,对方的哥哥直接把秋千剪断,还说谁都别想玩的事。

沈恪竟然在院子里,之前用铁链拴过我的那个地方,扎了一架秋千。

月光下,他难得没在身上挂武器,穿了身很随意的白 T 黑裤子站在那里,冲我招手。

「穗穗,过来试试。」

等我坐上去玩,他又问我:「哥哥对你好吗?」

「好。」

「那愿意和哥哥结婚吗?」

「……我要是说不愿意,就不结了吗?」

他扬起眉,笑容惬意,难得有种少年般的意气飞扬:「那就绑你去结。」

……

戒指终于做好送来后,天气也越来越热了。

在沈恪带着他的心腹手下换上便装,带着我踏入境内土地的一刹那,我鼻子一酸,眼泪也跟着掉了下来。

他转头看到,目光里多了点什么:「这么想家?」

我擦掉眼泪,点了点头。

我在这里生长了二十四年,又去地狱里险险走了一遭。

对于故土的想念,几乎令我难以承受。

沈恪把我抱在怀里,任由我哭了半天。

由于身份特殊,手上又掌握着那样致命的生意,所以他即便带我回来,逗留的地方也没有离边境线太远。

婚礼的地点,则选在附近一家教堂。

原本时间是要提前至少半年预约的,但沈恪用十倍的价格,就从一对未婚夫妻那里买到了三天后的名额。

按照习俗,未婚夫妻婚礼前一天是不能见面的。

但我和沈恪都没有亲人,他也更不会遵守这种习俗,所以婚礼的前一天晚上,他依旧和我同房睡。

他遗憾地说:「可惜,之前挑的婚纱没用上。」

「新买的也还不错。」

他摸了摸我的头:「心情还是不好吗?」

我垂下眼:「明天举行完婚礼,你就陪我去墓园看我家里人好不好?」

沈恪说好。

我和他说了好多好多话。

最后的最后,我有些困了,蜷缩在他怀里打呵欠。

沈恪就低头在我额头上亲了亲,问我:「明早有没有想吃的东西?」

「我好想吃,糖炒栗子。」

最后一遍了。

他勾勾唇角:「才夏天呢,秋天再带你去买吧。」

语气如常。

13

第二天我很早就起了床,换了婚纱,还戴了最初的时候,沈恪送我的那副耳环。

他那些心腹手下一路护送着我们,快到婚礼时间时,都来到了教堂。

我静静地看了一圈,在心里点着人数,最后提着婚纱裙摆,从后台上了楼。

深吸一口气,我推开换衣间的门。

可沈恪竟然不在里面。

我进屋找了一圈,怔在原地,忽然有股凉意,从心里的每一处缝隙缓缓漫出。

「穗穗。」

熟悉的声音响起,我回过头,看到沈恪站在门口,看向我。

我问他:「你去哪儿了?」

「去买了点东西。」

他走进来,顺手带上了身后的门,「时间快到了,神父都在下面了,你在这里干什么?」

「……耳环,耳环掉了一只,不知道是不是勾掉了,所以我来找。」

沈恪弯起唇角,凑过来亲了亲我:「你穿着婚纱不方便,我来找。」

今天他穿着西装,衬得身材愈发高大挺拔,连头发也打理得很清爽。

那张脸总带着一丝若有似无的笑意,不染血不染尘的时候,就格外好看。

恍惚间,好像我们真的不过是国内一对再普通不过的平凡夫妻,就要去完成人生中最重要的仪式。

如果,楼下里里外外守着的,不是他那些手上沾了很多条命的手下的话。

如果,他不是沈恪的话。

「啊,我好像看到了,掉在那边。」

我站起身,一边说着,一边走到沈恪身后。

在从裙摆下拔出那把手枪,并抵住他心口的时候,有什么冰冷而坚硬的东西,也顶在了我腰间。

「穗穗呀。」

沈恪叹息般的声音响起,「好歹,等婚礼举行完再动手,那么多人都在等我们。」

我冷冷地说:「让他们去牢里等吧——我们出动的人手,足够将你带来的心腹一网打尽了。」

「嗯。」

沈恪又笑了,「那我呢,为什么要把我单独留下来,是穗穗……舍不得我吗?」

「你太危险,为了避免节外生枝,交给我来处理就够了。」

「所以你现在要怎么处理我呢,和我同归于尽吗?」

抵在我腰间的枪口,又往内侧顶了顶。

「必要的时刻,我可以牺牲。」

沈恪不说话了。

楼下有骚动声传来,接着是一连串重物落地的沉闷声响,还有几声枪响。

因为要入境,沈恪那些手下并没带太多武器,何况我们部署许久,早已做了充足的准备。

我强迫自己和那双寒星般深邃,却满是异样感情的眼睛对视。

忽然听到他问我:「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沈恪,我读的不是美院,是警校。」

只不过,从一开始,我故意装作被那对老夫妻迷惑的时候,只是想去那个人口贩卖集团卧底一段时间,找到他们的老巢。

却没想到,被沈恪买回去,钓到了一条更大的鱼。

画画是我从小到大的爱好,所以画得还不错,递出去的那么多幅里,偶尔有一幅画刮开颜料,下面是隐藏的信息,很正常。

粗糙的木雕里放着窃听器和定位器,很正常。

为了逼出沈恪的底牌,提前准备好过敏药之后,就主动吃下一把花生,也很正常。

「我其实只是有点感慨……」

沈恪忽然低低开口,「我的穗穗,连刀都拿不稳,怎么能一个人做到这么多事?」

不,当然不是我一个人做的。

那个卖给我木雕的小摊贩。

那个接着拽裙摆的动作敲击我小腿,示意我行动的女人。

那个突然冒出来的敌对势力的二把手。

「我从来都不是一个人,有很多战友和我并肩作战,目的就是把你们这群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一网打尽……沈应星。」

在这个名字被叫出口的一瞬间,面前的男人眼睛里分明有什么光芒暗了下去。

「果然啊,我就知道,穗穗没有失忆。」

男人脸上那副无奈又温柔的表情,和我记忆中很多年前的沈应星,骤然重叠。

心脏深处忽然爆开一阵酸涩的痛意。

其实我会去读警校,也是因为沈应星。

我就想,等我读出来,一定会把毕生精力都用在打击人口贩卖活动上。

让世界上,像我们家这样因为孩子失踪就此分崩离析的家庭,能再少一点。

正因如此,哪怕一开始我看到血都会头晕,但还是在一次次残酷的课程中咬牙坚持了下去,还拿到了顶尖优异的成绩。

可命运的吊诡正在于此。

我为了沈应星去读警校,可走出学校后,要对付的第一个犯人,就是沈应星。

所以,这么多年,他哪怕活着,都没有回来看过我一次。

是因为,他被卖到了那种地方。

已经无法回头了。

我咬着牙,直直看进沈应星眼睛里:

「我知道,当初你失踪,是我的错。如果不是我叫你出去买东西,你不会被拐卖——哥,你应该也特别恨我吧?」

因为恨我,所以才在一开始就认出我的前提下,还用那些手段来折辱我。

沈应星点了点头,眼睛里的情绪像浪潮一样翻涌。

「所以,沈应星,我出于一个警察的责任击毙你,再出于一个妹妹的愧疚,把我这条命赔给你。」

我闭上眼睛,扣动了手里的扳机。

枪声响起,我手很稳,一丝抖动都没有。

可想象中腰间的剧痛却始终没有来临。

我缓缓睁开眼,看到沈应星唇边涌出刺目的鲜血,越来越多,可他却满眼都是笑意。

「我的确恨过你,可是穗穗,地狱这地方太难熬了,还是哥哥一个人去吧。」

他扔掉手里的枪,踉跄着想抱住我,手伸到一半,却又收了回去。

「算了……婚纱这么好看,别被我的血弄脏了。」

「穗穗,你深入敌营,卧底一年之久,最后还把我这个犯罪头领成功击毙,应该足够,拿个功勋章了吧?」

大朵大朵的血花溅在他的衬衫和西装外套上。

明明站都站不稳了,可他的笑容却明亮又柔和,就好像十五岁的沈应星。

那时,我们的人生尚且没有一丝阴霾。

也以为,未来会一片坦途,永远光明。

可光芒与阴影啊,总是相伴而生。

「当初答应过你,第二天运动会要多拿几个第一名的奖状送给你,可惜没做到,就用这条命换一个一等功给你吧。」

「穗穗想要什么,哥哥都会答应你的……」

他跌坐在地面上,靠着身后的墙壁,眼睛慢慢失去神采,声音也轻不可闻。

「好在……没有血缘关系。」

「穗穗,记住,沈应星很多年前就死了,我是沈恪。」

终至无声。

他西装外套一侧有微微的鼓起。

我站在原地,看着沈应星的尸体,好半晌,终于缓缓蹲下身,从他口袋里拿出了那个东西。

一小包,还温热着的,糖炒栗子。

13

「江心小姐,你送来的耳环和戒指已经修好了,什么时候方便过来取呢?」

「我现在就有空,很快就过去。」

我挂掉电话,穿了件外套,走出门去。

这几年秋天,降温总是很快。

去的路上,公交车上人不少,站在我前面的女孩正在看新闻。

「我市警方破获一起跨境特大贩毒、贩卖人口及军火走私案,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四百余名,缴获毒品及枪支弹药……」

女孩看得惊叹连连,和她身边的同伴低声议论:

「据说有不少警员都牺牲了,活着的也都隐姓埋名,不会再有后续消息了。」

同伴点点头:「那是当然,不然万一有几个漏网之鱼去报复怎么办?如果是我,肯定连名字都改了。」

「真的好伟大啊……不过那些犯罪分子,据说有不少原本也都是被拐卖过去的……」

我垂下眼睛,跟着人群下了车。

天气已经很冷了,空气里隐约飘着糖炒栗子的甜香。

修复首饰的小店在巷子末尾,很不起眼的一块招牌,但师傅的手艺很出色,嵌了细细的银丝,几乎看不出裂痕了。

我付了钱,忽然开口问他:「有没有首饰盒子,带锁和小钥匙的那一种?」

「有,有的。」

他愣了一下,连忙弯腰在柜台下面翻找一通,最后摸出一个带着黄铜小锁的木盒子给我。

我把耳环和戒指装进去,把小锁扣上,然后拔出钥匙。

出门后,顺手把钥匙扔进了一旁的垃圾桶。

明天早上就要去墓园,把盒子放进那个刻着名字,却空置了许多年的墓穴里。

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沈恪已经被击毙。

而我的哥哥沈应星,永远地活在十五岁那年夏天。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