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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原来是替身

原来是替身 爱意随风起:与你的黄昏与四季 我是他交往五年的女朋友,她是他爱而不得的白月光。 霍斯诚白月光回来的那天,他给我一千万分手费。 我立马收拾好东西,圆润的滚了。 人哪,总不能为了爱情,连钱都不要吧! 01 我跟在霍斯诚身边五年,他从没有在这种事上分心过。 他的吻刚落下,床头传来两声振动,他动作一顿,随后翻身去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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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是替身

爱意随风起:与你的黄昏与四季

我是他交往五年的女朋友,她是他爱而不得的白月光。

霍斯诚白月光回来的那天,他给我一千万分手费。

我立马收拾好东西,圆润的滚了。

人哪,总不能为了爱情,连钱都不要吧!

01

我跟在霍斯诚身边五年,他从没有在这种事上分心过。

他的吻刚落下,床头传来两声振动,他动作一顿,随后翻身去拿手机。

我心里隐隐有些不安。

他回来的时候晚餐已经凉了,我正要去热菜,却被他从身后大力抱住。

身上除了烟味和洗发水的气味,还多了一股淡淡的香气。

柑橘调混着玫瑰香,是我很喜欢的一款香水。

但我只用过一次。

霍斯诚说不喜欢这个气味,于是我把那瓶香水送人了。

不知是谁有此殊荣,可以让霍斯诚愿意沾染她身上他「不喜欢」的气息。

「这么晚发消息来,是有什么重要的事吗?」

我试探性地问。

他「嗯」了一声,「明天晚上有个饭局,你陪我去。」

其实在他解锁手机屏幕的时候,我已经窥见了备注叫「蔓蔓」的女人发来的消息。

她说,「肚子还是不太舒服,那瓶好酒明天便宜你和你的小女朋友了。」

所以他今晚回家前,是在照顾肚子不舒服的蔓蔓?

他终于抬眼,似乎是意识到了自己的反常,眼里流出一抹愧疚,像往常那样揉了揉我的头发,「一个老朋友最近回国,介绍给你认识。」

这个老朋友,一定很重要吧。

次日,我约了上门 spa 和美甲,精心搭配了衣服首饰,早早化好妆等他的电话。

我见过他的家人,朋友,陪他去过许多场合,还没有像今天这样紧张过。

对于霍斯诚来说,那位「蔓蔓」是老朋友,可对于我,她是情敌。

我从没遇到过情敌。

更确切地说,霍斯诚从没让我有过情敌。

他在圈子里是出了名的洁身自好,也是出了名的护短,所以情敌夺爱争得死去活来这种戏码是绝对不可能上演的。

在和我交往前他谈过两任女朋友,一个三个月,一个两年,分手时都给足了女方好处,分手后老死不相往来。

所以,「蔓蔓」既不会是普通的追求者,也不会是死缠烂打的前任,而是一个特别的存在。

我从不翻看他的手机,竟不知还有个这样的存在。

「给。」

第二天在餐厅门口见到那个女人,没有客套,没有问候,而是直接递给他一瓶红酒。

还真是老朋友般的熟悉。

这瓶酒应该就是昨天她说的,便宜我和霍斯诚的好酒,「唯一」,名字真浪漫。

我打量着她,没有化妆,只涂了口红,一头齐腰卷发乌黑浓密,和黑色连衣裙相互印衬,愈发突出了她皮肤的白。

分明气质冷艳,笑起来却热烈灿烂,果然很特别。

我的视线和她短暂交集,她上下扫了我一眼就迅速移开,似乎对我并不是特别感兴趣。

霍斯诚接过酒,笑道:「穿成这样,出席葬礼啊?」

「你说是就是咯。」

服务员把我们带到一个包厢,点完菜,霍斯诚才慢悠悠地介绍:

「谭念,我女朋友。」

「吴蔓,一个过气明星。」

吴蔓顺着他的话自嘲:「谈不上过气,姐姐我就没红过。不过那都是过去的事了,将来能不能红,就看霍总有多少实力了。」

霍斯诚低头点烟,没有接话。

我连忙见缝插针,想刷回一波存在感。

「阿诚的确是在考虑几个影视项目,我孤陋寡闻,不知吴小姐以前有什么代表作吗?」

「她那破演技,演个女八号都多余。」霍斯诚不留情面地吐槽道。

吴蔓也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转而问起霍斯诚,「霍总耳聪目明,口口声说不看我的剧却能知道我演技差,果然厉害。」

她的揶揄我听不懂,只是想起霍斯诚以前常看的几部电视剧。

一部古装宫斗剧,一部悬疑网剧,一部现代偶像剧。

霍斯诚说有影视合作,看剧是为了了解演员实力,后来他也的确投资了一部剧,主演正是那部宫斗剧的女主角。

可是现在看来,他当时真正看的应该是里面的某个配角。

「你还没告诉我,为什么想回来拍戏?毕竟你这个年纪,很难争得过那些年轻演员。」

霍斯诚吸了一口烟,问她。

我瞧着吴蔓皮肤状态很好,忍不住好奇了一嘴:「吴小姐哪一年的?」

「她是我大学同学,比我小一岁。」霍斯诚再次替她回答。

那就是 33 岁,这个年纪混娱乐圈确实不占什么优势,更何况之前没有什么粉丝基础。

可她也说了,能不能红,看霍斯诚的实力,而霍斯诚绝对有这个实力。

吴蔓眼神一转,伸手去握醒酒器,却被霍斯诚端走杯子,她愣了下,瞟了我一眼,才开口道:

「我家破产了,我爸玩失踪,我妈才刚出院,现在我得挣钱还债,这个理由够不够充分?」

我忽然明白了吴蔓的那种独特气质是什么了,那是养尊处优的人才会有的自信和洒脱。

霍斯诚抖抖烟灰,「我是生意人,如果是交易,就要讲条件,吴小姐打算拿什么来换?」

他的语气五分戏谑五分认真,暧昧不明,旁若无人。

吴蔓的眼神又朝我飘来,没有回答霍斯诚的问题,而是说道:

「我那时候总演不好戏,你为了安慰我送了一枚蓝宝石戒指,说给我将来走红毯戴,当时我没要,现在我要了,戒指还在吗?」

我看向霍斯诚,他眉尖一蹙,随即松开,将最后一截烟缓缓按灭,没有回应戒指的去向。

「既然是过去的东西,还留着做什么?回头订做一枚更好的给你。」

说完,他忽然回过头看了我一眼,这是他今晚第一次正眼看我。

我摸了摸胸前的吊坠,冰凉入骨。

02

刚搬进霍斯诚那儿的时候,我在柜子里发现了一枚小巧精致的蓝宝石戒指,他说是合作的品牌方送的礼物,如果喜欢就拿去。

我那时还惊讶哪个品牌这么大方,但他没说,我也就没再追问。

戒指的尺寸略小了些,他叫人送去改,送回来时却变成了一条项链。

他说我的锁骨很美,戴项链再合适不过。

我一直视作珍宝,只有重要场合才会佩戴的东西,原来只是别人不要的吗?

如他所言,现在正主回来了,我是不是也不必留着了?

吃完饭,霍斯诚另派了一辆车送吴蔓回去。

我像以往那样,乖巧地上了车,等车子驶出一段路,才开口问他:

「吴小姐她,到底是你什么人?」

「大学同学。」

「你说你妈呢?」

霍斯诚一脸惊讶地看着我,我苦笑道:「兔子急了也是会咬人的。阿诚,都临分手了,你该让我分得明白。」

他没有反驳,而是沉默了很久,一直到车子停下也没回答我。

就在我准备下车的时候,他忽然拉住我,等司机离开,他才开口:

「吴蔓她,很招人喜欢。当时不少男同学都喜欢她,我也不例外。但她的心不在我这儿,我们一直都只是朋友关系,我也从没对人提起过这事。」

「念念,你们俩的个性很像。但你没她野,你做事踏实,吴蔓她向来想一出是一出,半点不安分。」

这是自然。

她是张扬恣意的大小姐,而我,一个普通人,不过是野蛮生长惯了,才生出一副随性粗糙的性子。

「原来,我只是个替代品啊。」

「念念。」

「难怪当初那么容易就在一起,我还以为你对我一见钟情呢,不好意思,是我当真了。」

我深吸一口气,推开他的手,抬起头扯出一抹笑:「霍总打算给我多少分手费?」

此时的我肯定笑得很丑,但这是我最后的倔强。

霍斯诚护短,却也狠绝,决定分手就不会有挽回的余地。

他带我来今晚的饭局,是想让我亲眼见识到他待吴蔓的与众不同,然后知难而退,既省事又体面,符合他的身份。

良久,我终于听到他平静如水的声音:

「一千万。南市区那套房和商铺本就在你名下,我不会收回,还有什么要求,可以提。」

还有什么可提的?

五年挣到一千万,外加一套房一个商铺,赚翻了好吗?

我总不能为了爱情,连钱都不要了吧?

「霍总是生意人,我没有什么能拿得出手作交换的,不敢谈条件。谢谢霍总。」

上楼后我收拾好证件,又把蓝宝石项链放在梳妆台上,要怎么处置就凭他吧。

霍斯诚一直坐在客厅抽烟,只在我走出卧室时抬了抬眼。

「您送给我的那些衣服,包包什么的,我就不带走了,劳烦您请人清理了吧,谢了,霍总。」

这间房子里没有什么东西是我买的,自然也没什么要带走的。

和来时的大包小包不同,这次离开,轻便得如同一次普通的出门。

我没有去南市区,而是打车到离那两套房都很远的一个酒店开了房。

进酒店前我先绕到便利店买了酒。

独处一室,我一边灌酒,一边搜索起霍斯诚以前常看的那三部剧的演员表。

没有吴蔓的名字。

我又用倍速刷了几集,终于发现了吴蔓的身影。

宫斗剧里,她饰演一个远嫁和亲的公主,只出场两次;悬疑剧里她饰演男配回忆里的初恋,戏份不过五分钟;偶像剧里倒是演了个性格强势的女三号,不过那部剧火的是男主角,女性角色都没什么热度。

她的艺名叫吴婧儿,资料很少,只简单交代了演艺经历,出道两年拍了三部戏,有两部是打酱油,拍完第三部后到英国留学,时间正好是五年前。

资料到此为止,关于她的家境只字未提,用「吴蔓」去搜也没搜出什么。

霍斯诚的大学是在英国念的,吴蔓又常年待在英国,可能她家人都在那边吧,国内查不到也正常。

身上开始发热,脑海里频繁闪现霍斯诚和吴蔓暧昧十足的眼神和对话,和手机屏幕上吴蔓的剧照重叠,晃得我头晕眼花。

我将其丢开,躺倒在地毯上,终于体会到什么叫一醉解千愁。

03

初遇霍斯诚的时候时我刚念完大二,室友给我介绍了一份暑假兼职,帮她家邻居早晚遛狗,喂食,做满一个月给六千块。

这可比去奶茶店打工强多了,室友是个不差钱的,又热心肠,我也就乐呵呵地接下这块天上掉的馅饼。

她说邻居是个独居老人,养一条四岁拉布拉多,不久前老人去世,他的孙子回来处理后事,但他工作忙没时间照料狗,就想临时雇个人。

我去「上班」的第一天,霍斯诚阴着脸给我开门,深灰色西装上粘满了狗毛。

狗子在他身后叫唤两声,警惕地盯了我一会儿,随后甩着尾巴朝我小跑过来。

「做兼职的?」他皱眉问,一面掏出烟点上。

我点点头,揉着狗子的脑袋问道:「它叫什么名字?」

「小胖。」

他话音刚落卧室里走出两个男人,我才发现还有其他人在。

他们一人拎着两个手提包,对霍斯诚毕恭毕敬。

「霍总,都收拾好了。」

可能是被我惊讶的神情逗到,霍斯诚轻声笑笑。

吐出一道烟。

他身上的阴霾一扫而光,竟饶有兴致地跟我讲起缘由。

这位邻居不是霍斯诚的爷爷,是他爷爷的战友,和霍老爷子是「一饼之交」。

他在战场上受了伤不能生育,和一个同样不能生育的女人搭伙过日子,而那块饼救了霍老爷子的命,所以霍家子孙便担下了给这对老伴养老的责任。

给他们买了这套房,每个月打生活费,例行探望,定期体检。

狗是两人一起养的,一年前老伴离世后他就消沉下来,守着这间屋子和狗不肯去养老院。

在他独自生活一年后,霍家的人在例行探望的时候发现他安然睡在床上,身体还有温度,只是无论如何都叫不醒。

他那天亲自过来是遵照老爷子的吩咐收拾纪念彰,退伍书一类的重要物品,其余的东西会有专人打整。

包括房子也会卖掉,最多一个月的时间全部搞定,大概率用不了那么久,但说好的工资他仍然会给我。

我很疑惑他会跟我讲这么细,但我脱口而出的是另一个愚蠢的问题:「为什么不寄养?」

问完我就暗自后悔,这不是砸自己饭碗吗?

他蹲下摸了摸小胖,又抬头看我。

他看我的时候眼里总带着温柔的笑意。

「陈爷爷去世当天就送走了,结果这狗不吃不喝不动,宠物公园怕出事又给送回来了。」

「那你的那些……手下呢?」

我从没在现实里见过这种场面,拿不准该怎么称呼那些人。

「老六毛遂自荐要处理后事,但老爷子不放心,才叫我今天过来取东西。老六这小子听隔壁邻居说有同学在找兼职,又忙不迭地要帮人家的忙,准是动了别的心思。」

「老六是……」

小胖舔了他一下,他又嫌弃地起身。

「是我弟。我排老三。」

「你弟他今年多大啊?」

我担心那人是个花花公子,如果是而且比我们大很多的话我室友可就遭殃了。

「我弟弟太多,直的旁的一大堆,哪记得住?不过他今年刚毕业,比你们大不了几岁。」

他看了看表,又道:「我还有事,你暂且按说好的做,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联系我。」

随后递给我一张名片。

遛完狗,我上网搜索了「霍斯诚」的名字,爷爷是功臣,爸爸是大学教授,妈妈是富商之女,一出生就站在了别人努力几辈子都达不到的地方。

他名下的那些公司,有我听过的也有没听过的,以我的浅薄阅历看不出他究竟厉害到什么程度,只知道他有钱,非常有钱。

帅气多金的钻石王老五谁不爱?更何况,我是个俗人。

我虽然担心室友遭殃,却也暗戳戳地起了小心思。我存下他的号码,把名片放进手机壳,开始期待下一次碰面。

可他再没出现在陈爷爷家,偶尔会遇到来看房的人,都只是中介带着。

如他所言,他只是过来拿一些重要物件,对于我这个暑假工,又怎么会在意?

遛狗的第十七天中午,我接到一个陌生电话,让我以后不用再去了。

对方刚挂电话,我就收到一笔陌生转账。六千块一分没少,还多出一点零头,可能是为了抵消手续费,多转了一些吧。

我握着手机看了很久,还是忍不住在微信搜索栏输入一串号码。

发现霍斯诚的号码能搜到微信时,我着实有些惊讶。

为了显得不那么刻意,我一直在等一个合适的机会再添加。现在机会没了,就只能硬着头皮试一试了。

我留言「谭念,遛狗兼职」发送了申请,想不到很快就通过了。

「霍总好,我是谭念,那天您去收拾陈爷爷的东西时我们见过。我是想跟您确认一下,遛狗的工作已经结束了是吗?」

「我是通过室友获得兼职的,没有您六弟的联系方式,今天接到了电话,让我不用再去了,但还是确认一下才放心。」

我接连发了两条解释加他的原因,话术连我自己都觉得蹩脚。

钱收到了,工作自然是结束了,还有什么好问的?他没准已经猜到我的想法了,可能都不屑于回复吧。

但他还是回我了。

「嗯。」

我的心顿时沉了下去。

我明白自己没有什么好方法追求这个差距悬殊的男人,也暗自决定,如果他对我没有一点兴趣的话,就适时放弃。

可他又回了一条:

「你现在在哪?」

「学校。」

「我刚好在附近,我来接你,一起吃个午饭。」

我看了眼快餐盒里吃到一半的饭菜,颤抖着手指发送了一条过去:「好,我也正好还没吃午饭。」

饭吃到一半,他问我:「有男朋友吗?」

我筷子一抖,肉丸滑落回碗里。

「没。」

「不介意的话,做我女朋友。」

04

肉丸被我拨成碎块,油亮的汁水和米饭混合,我尝了一口,很甜。

「霍总……为什么会喜欢我?」

「你给我的感觉,很特别。」

我那时以为特别的是我,我相信了一见钟情,可实际上,特别的是吴蔓,难怪他会说「不介意的话」。只是他没多解释一句,为什么这么说。

暑假结束前,我住进了霍斯诚的公寓。

我们像普通情侣一样约会,周末看电影,吃大餐,坐摩天轮,偶尔去探望被领养的小胖。

霍斯诚固然成熟稳重,但并不无趣。

他爱开玩笑,游戏输了会骂脏话,周末也睡懒觉,工作忙的时候也吃泡面,和小说里刻板的冷酷无情的霸总形象并不一样。

我以他为原型写了一本甜文,根据编辑的建议,取了个烂俗的名字,《霸道大叔强势爱》,还没毕业就赚到了第一桶金。

编辑让我别急着完结,我于是一路写到主角的孩子结婚生子,足足六百多章。

吴蔓出现前,我们的故事是霸总和小白兔的甜文,她一出现,故事的主线就成了势均力敌男女主的相爱相杀,我这种白莲花女配,是不配和女主抢男主的。

我自知拿捏不了霍斯诚这种人,所以底线是不做第三者,除了这个,无论是他花心,背叛,还是厌倦后把我一脚踢开,我都甘愿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