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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节 小姐的人偶

第 11 节 小姐的人偶

我是小姐的人偶,陪着她嫁入了夫家。

小姐五岁缠足,八岁丧母,十四岁被父亲嫁给素未谋面的丈夫。

丈夫留学三年回国,高举自由恋爱大旗,却要将她害死再娶新欢。

她在绝望中叫出了我的名字。

男人冷笑:“阿鸢?就那个破玩偶……”

下一秒,我剖开他的胸膛。

撕碎了他。

1

我是一个封印着鬼魂的人偶。

新帝坑杀先帝妃嫔,又担忧其化作厉鬼,于是将众人的魂魄引到我身体中封印。

我的筋骨由八十一个不足月而死的女婴铸成,血肉为九位阴年阴月阴日出生的少女灌注。

我出生那日,敌国攻破皇城。

新帝疯了,点燃王宫后带着我跳下城墙。

城下的尸体将我掩埋,漫天的大火将一切毁灭。

随着历史的流逝,造出我的那个工匠早已化作一捧黄土,只剩我一人在这世间游荡。

1914 年的一个雨后,我被北平的一个摊贩捡到。

他撕了我的封印,惊讶于我的精致与栩栩如生,便将我花高价卖给了一个刚从国外留学归来的青年。

青年把我当作从国外进口的高档玩具,送给了自己刚满周岁的外甥女。

——也就是,我的小姐。

“阿鸢,你瞧,这是我为你做的新衣服。”

刚换了一颗门牙的小姐说话还有些漏风,她手里举着一件做工粗糙的小小外衫,想要给我套上。

“阿鸢,你把胳膊抬起来。”

胳膊,胳膊是什么?

我听不懂,当然也不能给予她回应。

但这并不影响小姐的兴致,她为我换上外衫,抱着我在长廊上肆意奔跑。

她跑得极快,笑声又格外响亮。

小姐跑累了,就会带着我去荡秋千,秋千也荡得很高,几乎冲破云霄。

四四方方的小院里,充满了她的笑声。

我不懂她为何这么爱笑,但在她身边,我身体里常年叫嚷着撕碎一切的想法也能恢复平静。

小姐五岁时,认识了一个邻家姐姐,小姐常常牵着她的手,喊她“芳姐姐”。

芳小姐性子温厚,有着一张圆盘似的脸和一双弯柳似的细眉。

我听仆人说,这叫有福气。

芳小姐说话细声细语,因年长几岁,便充作大姐姐的身份,对小姐百般照顾。

连带着我也有了好些件做工精细的衣裙,不像从前那样,只能穿小姐拿一块布缝制的“筒裙”。

只是两人相处不过几月,芳小姐就得了急病,一命呜呼。

小姐知道后哭了一整宿,夫人便不允许后院的仆人再提起这事。

幸好那几天城里有喜事,整日敲锣打鼓,倒是让小姐转移了注意力。

这个年纪的孩子极容易转移注意力,丫鬟们寻了一些连环画给她,小姐便沉浸在故事中了。

后来,我听在屋里打扫的婆子们聊天才知道,原来芳小姐并没有得病。

她有个从小定了娃娃亲的未婚夫,那人在一日玩水时不幸溺亡。

按照汉人规矩,大家闺秀要为丈夫守孝,终生不得再嫁。

而芳小姐爹娘为了未来姑爷在路上不孤单,也为了那外人夸赞的名节牌坊,就把闺女一尺白绫送入黄泉。

城里那几日的热闹,正是两家在举行冥婚。

2

我不知冥婚是什么,但总有种莫名的厌恶。

只是这感觉对我来说太多无用,在看到小姐的那一刻就被抛在脑后。

“阿鸢,舅舅给我买了生日蛋糕,我还没有吃过蛋糕呢,听说这是洋人的玩意。”

她说起洋人时皱了皱鼻子,很是不喜:“舅舅说,那些人是强盗,会抢走我的阿鸢。”

年轻的男人在一旁开怀大笑:“如儿,舅舅逗你玩的,洋人才不会抢你的玩具呢。”

小姐把我抱在怀里,跑到夫人身边,冲他做了个鬼脸。

“阿鸢才不是玩具,她是我的妹妹!”

不远处的女人故意道:“王小姐,你的阿鸢万一是个男娃娃呢?”

“才不是,阿鸢是妹妹!”

“弟弟!”

小姐涨红了脸,抓着我的手因用力而泛白,她大声道:“妹妹!”

周围的人全都安静了,她有些不明白地眨了眨眼睛。

有几人捂嘴笑作一团:“王小姐说得是,妹妹也挺好,女孩多招人疼啊!”

“是啊,我这生了三胎,胎胎都是皮小子,可让我头疼坏了。”

“还是王夫人命好,下一胎啊,肯定还是闺女。”

夫人脸色发白,她不自然地摸了摸自己微微起伏的肚子,唇角扯出一抹干涩的笑。

小姐的眼神中充满了疑惑,她看看夫人,又看了看那几个女人。

我听到她心里的声音。

为什么?

为什么娘看起来很伤心......我是不是说错了?

可是,可是阿鸢就是女孩,就是妹妹呀。

我想要安慰她,可我不懂得如何表达,只能学着夫人身后的贴身嫲嫲的表情,用那种厌恶的目光盯着她们。

她们很快停下了笑声,脸上冒出冷汗。

几个女人对视一眼,皆看出对方眼里的惊恐。

“王、王夫人,我突然身体不适……”

“我、我也觉得有些不舒服,王夫人,失礼了。”

夫人有些惊讶她们前后态度的转变,却也不好再阻拦。

那几个女人匆匆离去,小姐的心情很快就好了。

她抱着我一起吹灭了蛋糕上的蜡烛,小姐的舅舅催促她许愿。

小姐闭上眼睛,很快又睁开。

“如儿许的什么愿?”

她甜笑着摇头:“愿望不能说出来,不然就不作数啦。”

夫人捏捏她的鼻子,笑道:“你个小鬼灵精,还知道这是个秘密。”

小姐“哼”了一声,噘起嘴巴,但神色中带着开心。

生日会散去,她又带着我甩开丫鬟们,来到院角的秋千架前。

她把我抱在怀里,晃动小腿,让秋千荡起来。

“阿鸢,这次我们一起荡秋千。”

橘红的夕阳下,我看到草地上照映出我们的影子,一大一小,亲密地紧紧相连。

正如她许的愿望:王焉如会和阿鸢永永远远在一起。

3

小姐的生辰过后,我常听见丫鬟婆子们的窃窃私语。

“快了吧?”

“应当就是这几日。”

“夫人心疼小姐,不然早就……”

她们在说什么?

我有些听不明白。

“吱呀”一声,门被推开,一道小小的身影跳了进来。

“阿鸢,我们今日要和娘亲一起去布坊——”

小姐难得能出门一次,这时像只花蝴蝶一样在屋里转来转去。

她特意穿了身舅舅送的白色洋装,脚下还是从前的那双绣鞋。

夫人身边的嬷嬷看到她这身打扮后面色大变,眼神透露着惊恐:“小姐,女子不可露脚!快进屋,不能叫别人瞧见!”

小姐被她推着进了屋,茫然地脱下洋装,换上往日的旗服。

她张了张口,想要说些什么,可看着娘亲和嬷嬷习以为常的样子,却什么都说不出来。

嬷嬷给她套上新做的绣鞋,满意道:“这样才是咱们王家大小姐的样子嘛。”

小姐鼓起一侧脸颊,但这气愤没坚持多久,在马车驶出了王家大院时就烟消云散。

她趴在马车的窗边,掀起帘子一角,偷偷向外看去。

这是她从出生到现在第一次离开后院。

街道上奔走的行人,沿街叫卖的小贩以及拉黄包车的车夫,全都让她眼花缭乱。

“娘、娘!我们以后经常出来,好不好?”

夫人笑着摸了摸小姐的头,并没有做回应。

他们并没有在外停留多久,太阳还挂在头顶,嬷嬷就开始催促。

“夫人,我们该回去了,这些日子城里不安宁,女人家不该在外待得太久。”

于是在小姐依依不舍的目光中,马车回到王家大院。

出了一趟门的小姐兴奋极了,一连几日都在讲那天的经历。

“阿鸢,你记得那个喷火的人吗?他嘴里吐出那——么大的火!

“还有那个跳圈的小狗,还有猴子,还有……”

她的话被匆匆赶来的丫鬟打断:“小姐,夫人请您过去一趟。”

小姐眼睛一亮:“是娘亲要带我出门吗?”

丫鬟摇头:“回小姐,我不晓得。”

小姐有些失望,但还是带着我去了。

“娘亲!”

正坐在矮榻上品茶的夫人放下手里的茶杯,牵过小姐的手。

“如儿,你看娘的鞋子,好看吗?”

她露出裙摆下的绣鞋,朱红色的底绣着金丝云纹,粉色的莲花在脚尖绽放。

小姐好奇地盯着夫人的脚:“娘,你的脚,怎么和我的一样大?”

夫人扑哧一声笑了,神情也松懈下来:“那是因为娘亲缠足了。”

“缠足,缠足是什么?”

“这是我们汉人的传统,女子以足小为美,如儿身份样貌样样都好,就差这脚了。只要把脚缠小,日后定能嫁个好人家。”

小姐搂着她撒娇:“娘,我不嫁人,我要和娘一直在一起。”

“好、好,但脚还是要缠的,”夫人爱怜地抚摸着小姐的脸颊,“男人们都爱小脚……长大后你就懂了。”

小姐有些害怕地退后:“娘,你在说什么?”

夫人叹了口气:“嬷嬷,抓住小姐,拿帕子塞住她的嘴,别叫她咬了自己。”

“什、什么?”

小姐在嬷嬷怀里挣扎:“娘,娘?”

丫鬟拿热水为她净了足,涂上一层白色粉末,然后拿起一旁的布条……

“不要,放开我、放开我!”

“娘,如儿不想缠足!”

“好痛!娘,好痛——”

夫人在一旁面露不忍:“娘这是为你好,如儿,不要怪娘,这世间的女人都是这么过来的。”

小姐的哭喊被堵在这一间小小的厢房中,我近乎茫然地想要在这些人类的情绪中寻找类似于“痛苦”的存在。

可遍布整座王家大院的阴云让我找不到具体的方向,这里满是女人的痛苦,没有人能作为我的参照物。

我企图在小姐眼中找到“恨”,可是没有。

她很痛,却不恨任何人。

我什么都做不了。

4

那天过后,小姐变了。

她整日坐在床上,望着窗外的天空发呆,看翱翔天际的大雁,看枝头绽放的蜡梅。

夫人常常暗自垂泪,却从不提放足的事。

第二年,小姐的舅舅从北平出差回乡,只有他来的时候,小姐才能打起一些精神。

他不知道小姐在年前已经缠足,依旧热情地讲述着自己在外地的经历。

“舅舅,我想听你在西洋留学的故事。”

青年爽快答应。

“那里有很多我们国家都还没有的建筑,几十层的高楼像一座座小山。

“我们因为语言不通,经常和本地的学生起冲突,他们看不起我们,说我们是『Sick man of East Asia』,就是来自东方的病人。

“我们当然不服气,可是留学生私自打斗是会被劝退的,所以我们都是套个麻袋打一顿就跑,哈哈。

“不过报纸上说得没错,他们确实很富裕,而且思想比旧社会先进得多,他们不分男女都可以去学校读书,还有不少女兵,我们和人家的差距很大,但不代表这些差距的是永远存在的。

“前些年毕业,大家几乎都回来了,国外再好,也不是家。我们是第一批留洋的人,我们要是不做个表率,华国的民众怎么看待我们?那些外国人会怎么看待我们国家?”

他说着抽了一下鼻子,眼眶也有些红。

小姐突然问:“舅舅,国外的女子也需要缠足吗?”

“什么?不,她们当然……”

他露出震惊的神色,声音磕磕巴巴:“如儿,你、你怎么知道,姐姐给你……”

青年“唰”地站起身,拳头握起又松开。

“怎么能这样?!你才几岁?!”

他虽生气,却也和夫人一样,不提放足一事。

小姐看着他,空洞的目光中闪过一丝光亮,仿佛落水的人抓到一块浮木。

“舅舅,我也想读书,我不出门,就在家里看,可以吗?”

良久,我听到青年叹了一口气。

“好。”

第二日,他便差人送来一箱子书。

夫人见小姐情绪有所回转,便请来一位曾经在宫中当过教养嬷嬷的老师教她识字。

小姐终于开口讲话了。

她开始尝试着走出卧房,虽然不能再像往常那样肆意奔跑,但院子一角的秋千还依旧在那里等待着。

在丫鬟的推动下,她带着我再一次飞上云端,那花瓣似的裙摆在空中划过一圈自由的弧度。

小姐爱上了荡秋千。

每日除了看书以外,她几乎住在秋千上。

她又有了笑容,虽然笑容比从前淡了些。

夜里,她向我吐诉心中的秘密。

“阿鸢,我也想像舅舅那样,在外闯荡,振兴家族。”

“外面的天,是不是比家里的更大?更蓝?”

“舅舅说,西洋的女人可以经商,可以做官,我们华国的女人为什么不能?”

“西洋人虽说和我们长得不像,但我觉得都是娘生的,一个鼻子两只眼睛,没有什么不同。”

“要是我也能上大学就好了……”

她怀抱着我,陷入了美好的幻想中。

5

第二日。

墙角的秋千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片乱糟糟的柴火堆。

丫鬟低头道:“是老爷吩咐的……老爷嫌秋千荡得太高,院外的仆人们都能瞧见小姐的裙角,说是不雅观,太、太放荡……”

我不懂“放荡”是什么意思,但看夫人和小姐的脸色,应当是极不好的词语。

半晌,夫人才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脸:

“如儿,咱们长大了,不玩秋千,娘教你绣花。

“女儿家哪能不会女红呢?嫁出去可是要被人笑话的。

“都怪娘把你耽搁了,张夫人家的两个女儿在三岁就会拿针了,现如今做得一手好女红,前些日子还给张老太君绣了一幅《福如东海图》呢。”

小姐只是沉默。

我看到她眼角洇出的泪痕将身前的衣衫打湿,一声鸟鸣穿过堂前,小姐抬起泪眼,紧紧盯着那只飞来又飞走的喜鹊。

“如儿,如儿?你有在听娘讲话吗?”

小姐深吸一口气,将所有情绪掩埋进眼底:“娘,我在听。”

她仿佛彻底屈服了。

除了看书、绣花,她再也没有迈出过房门。

直到夫人去世那天。

夫人是腊月初八走的,撕心裂肺的喊声环绕王家大院整整一夜。

小姐得知消息后匆匆赶去,却连夫人的最后一面都没见到。

我听院里的丫鬟们说,夫人诞下一个死去的男婴,老爷得知消息后痛哭失声。

“太感人了,老爷对夫人真是一往情深。”

“是啊,夫人嫁进王家这么多年,只生下如小姐一个孩子,老爷却一直没有纳妾。”

年长的婆子嗑着瓜子,“呸”了她们一声:

“蠢货,要不是夫人有舅爷这么一个弟弟撑腰,你看老爷还能忍她几年?”

“前些年夫人滑了一胎,是个已经成形的女婴,你看老爷问过一次没有?”

前几日刚下了雪,空气中都透着刺骨的寒意,可小姐却仿佛察觉不到温度的变化一样,只穿着单薄的里衫站在窗口。

她的脸色泛白,不知是冻的,还是疼的。

她的脚已经缠好了,刚入冬时,夫人就为她换上了专门定制的三寸绣鞋。

那绣鞋不过巴掌大小,娇小可爱,上面绣的花精致华美,像是古玩大家收藏的艺术品。

小姐穿上那双绣鞋后,也像是一个类人的艺术品。

唯独不是“人”。

6

春去秋来,时光易逝。

夫人离世的第三年,舅爷因得罪洋人被枪杀,老爷在同年续娶新妻。

夫人离世的第五年,老爷为小姐定下与赵家的婚事。

夫人离世的第六年,小姐嫁给了赵家少爷。

赵家少爷相貌堂堂,待她极好,尤为喜爱她的一对三寸金莲,常常放在手心把玩。

夫妻二人如胶似漆,柔情蜜意。

小姐似乎能够理解夫人的良苦用心了。

她似乎爱上了赵家少爷。

这是自小姐缠足之后,我第一次从她身上感受到幸福。

小姐常常与我诉说与他的恩爱,那小女儿姿态,我从未见过。

她不再提起曾经的壮志,一心牵挂在夫君身上。

但好景不长,赵家少爷婚后半月就远赴海外留学,小姐苦苦等他三年,却只等来一纸和离书。

留学归来的赵家少爷仿佛变了一个人,他剪去脑后的长辫,换了一身笔挺西装,鼻梁上架着一副崭新的金框眼镜。

小姐听闻他归来欣喜不已,特意换了身新裁的衣裳,倚在门框旁翘首以盼。

满心的欢喜在见到他扔过来的那张和离书时坠入谷底。

“我在大学认识一个优秀的女性,她能够理解我的抱负,我们是世界上唯一的知己。

“她精通三国语言,还在大学里担任过讲师,绝不是你这种封建落后的女人能够相提并论的。”

小姐面露茫然:“封建……落后?”

“对!”

赵家少爷打量着她的穿着,厌恶的目光停留在她脚下。

“你看看你的脚,丑得畸形!这个时代只有封建思想的女人才缠足,你就是旧社会的糟粕!”

小姐不敢置信地后退一步:“可……”

可你当初捧着它们爱不释手,说我的脚是“天赐之物”时,为何不说这是糟粕?

“没什么可是的,”赵家少爷甩手离开,“你快签下和离书,我会在第二日登报离婚。”

厚重的木门发出“哐当”一声,小姐捡起落在地上的那张纸,扫去上面的灰尘。

“王氏三年无所出,夫妻缘尽……”

她低声笑着,笑着笑着却流了泪。

我想要像她牵我的手那样,去牵她的手。

可我不能动弹,只能看着她一个人暗自垂泪,却什么都做不了。

正当小姐提笔在纸上写下自己的名字时,房门却突然打开,赵家少爷面色怪异地走进来。

小姐站起身:“夫……你,你来做什么?”

赵家少爷笑了一声:“王老爷子说了,王家家风严谨,是不会让外嫁的女儿回去的。”

“你一个缠足的女人在这世道是活不下去的,我已经和王老爷子商量好了,赵夫人会在今日得急病去世,那和离书你签不签都已经没关系了。”

“怎么可能?”

小姐不敢置信:“我不信,我爹他不可能……”

她忽然噤声。

一袋黄纸包着的药粉撒落在她面前。

赵家少爷的声音在她的头顶响起:“喝了吧,这个药见效很快。”

小姐颤抖着手捧起那药粉。

我有些燥热了。

不。

不要!

她冷笑了一声,把药粉全都撒到地上。

“你!

“敬酒不吃吃罚酒!”

赵家少爷一把掐住小姐的脖子,双眼赤红:“就是因为你的存在,晚秋才不接受我,你这个旧时代的产物,就应该和前朝一起毁灭!”

小姐抓住他的手奋力挣扎,在泪水中叫出了我的名字。

“阿鸢!”

我第一次感受到小姐的恨。

这澎湃的恨意让我体内的封印松动了。

赵家少爷冷笑:“阿鸢?就是你那个破玩偶?西洋几十年前才流行的玩……意。”

下一秒,我从禁锢着我的躯壳中离开。

他腿一软,惊恐地跪在了地上,衣摆很快就洇出一圈黄色水渍。

“鬼、鬼啊……”

我剖开他的胸膛。

撕碎了他。

鲜血从他的尸体中喷涌而出,染红了整间闺房。

7

男人的表情停留在死前的不敢置信上。

我转过头,小姐趴在地上,捂住胸口咳嗽。

“咳、咳咳!阿鸢……你是阿鸢吗?”

我飘过去,扶起她:“小姐。”

在满脸的泪水中,小姐笑了。

“整个赵家人人都唤我夫人,只有阿鸢会叫我小姐。”

我轻轻抚上了她的脖颈,那纤细得过分的脖子上,留下了青紫的手印。

她并不阻止,反而更靠近我一些。

“小姐,人人都怕鬼。

“你为何不怕?”

她伸出手颤抖着抚摸我的脸颊,那冰凉的触感几乎让我以为我们身份颠倒。

似乎我才是人,而小姐是鬼。

“怕?为何要怕?”

她低声笑道:“鬼是芳姐姐,是阿娘,是我未出生的妹妹……是你。”

“我为何要怕我的亲人?”

我亲昵地把她抱在怀里,就像从前她抱着我一样。

“阿鸢,我们离开这里吧。”

她像个孩子一样,揽住我的肩膀,蜷缩进我的怀抱里:“去哪里都可以,去一个没有人见过我们的地方,阿鸢,我……我好累。”

小姐在我的怀中沉沉睡去。

我学着那个亡国的小皇帝,放了一把火。

火势顷刻间蔓延,熊熊火焰燃烧了整整一夜,整座小院连带着赵家少爷的尸体一起灰飞烟灭。

我带着小姐坐上了去北平的火车。

为了掩人耳目,我模仿着路上遇见的商人模样,化作男身,和小姐扮作进京的兄妹。

小姐第一次离开从小生活的县城,对路上的一切全都满怀好奇。

到了北平,我用从赵家少爷那里拿的钱票租了一间小院,安顿好后带小姐去了医院。

医院里的医生知道我要为小姐放足后,全都将我们拒之门外,连连摆手。

“做不得,做不得,事关女人家清誉,我们怎能冒犯呢?”

有人劝我给小姐买一双这几年兴起的“小脚皮鞋”,说是和放足也没什么差别。

我去北平的大商场瞧了,样式确实和男子的皮鞋差不多,但也不过是换了个花样的小脚鞋罢了。

回到家中,小姐劝我:“阿鸢不必为我如此费心,从古至今从未见过有缠足的女子恢复天足一说,何况我也不是不能下地,虽不能跑跳,但慢些走也是可以的。”

但我不愿就此放弃,于是我买来医书,醉在其中。

为了不让小姐感到无聊,我送她去了一家专为缠足女子举办的女校,校长和老师全都是德高望重的女性。

在那里有许多和小姐年龄相仿的同学,离开赵家密不透风的后院,接触到同龄人的她一天天活过来。

像一只逐渐吸满水的桃子,褪去曾经的风霜与伤痕,重新焕发出生机。

8

我为了更进一步接触到相关的医学资料,考入北平一家医科大学。

在这里,我意外地发现,同学并非清一色的男人,竟还有不少女同学。

我回家后将消息告知小姐,小姐果然如同我预料的那样般高兴。

临睡前,她牵着我的手,不住地说起学校里遇到的趣事。

巧宜学英文时总是打瞌睡,英文老师就叫她坐在摞起来很高的书本上,可这样还挡不住她在课堂上打出鼾声。

珺芝有个给洋人干活的哥哥,常给大家带来一些新鲜的玩意,他还想送小姐一支钢笔,被小姐婉拒了。

“阿鸢,你还记得我小时候说过,想要读大学吗?”

我点点头。

她坐起来,眼睛亮晶晶地望着我:“我原本以为这些都是我的幻想,却从没想到我们华国的女人也能和男人一起读书识字。”

她说:

“我不怪娘亲为我缠足,她也是旧社会的受害者,我只是遗憾,如果娘亲也能看到外面的世界,该有多好?

“舅舅说,娘亲从小就比他聪明,认字也比他快,夫子不止一次夸赞过她,说娘亲要是个男孩,定能担起家族重任。

“可娘亲是个女孩,舅舅在学堂里读书时,她就要回自己的闺房,缠足、绣花、等待嫁人。

“慢慢地,舅舅被送去国外留学,娘亲嫁给爹爹。后来,舅舅说的什么英文、法律、改革,娘亲都听不懂了。

“是娘亲比舅舅笨吗?”

她用充满求知欲的眼神问我,我知道,小姐心里已经有了答案。

“人类的脑子是一样的,”我说,“我见过生前人人称赞的大家,但他的大脑和其他人没有任何差别。”

小姐沉默了很久,等到我有些奇怪时,才发现她已经沉沉睡去。

我为她掖好被角,回到书房,继续翻阅从学校图书馆里借的医书。

自从那天冲破封印之后,我便可以靠吸收痛苦的情绪来增强力量,维持人形。

身为鬼怪,最大的优点就是不用像人类一样需要睡眠。

我可以把别人需要看一周的书,在一夜之间全部看完,第二天依旧神采奕奕应对教授的提问。

有许多同学来询问我学习的秘籍,我起初实话实说,告诉他们,我会熬夜背书。

但几天后好多人找到我,痛骂我无耻,说我不但不帮助同学,还企图谋害他们。

我只好说自己天生异禀,只要读过的书全部能记到脑子里,是一块学习的好料,他们这才作罢。

9

几年后,我从医科大学顺利毕业。

我想要开一家专收女子病患的医院,主治就是女子们因缠足而畸形的足部。

但我从赵家少爷那拿的钱已经所剩无几,小姐也在今年考入北平师范大学,还有几年的学费没有着落。

为了不让小姐担心,我只好去郊区挖坟。

北平的有钱人很多,我专门找那些生前罪大恶极的人,只有挖他们的坟我才不会有负罪感。

那些陪葬的金银首饰全都被我洗劫一空。

因为担心送去当铺会被人发现,我只好把它们砸成饼状,再典卖给金店。

这样,医院开起来了,小姐的学费也交上了。

医院营业后,接收的第一个病人,就是小姐。

我虽不是第一次为人放足,前几位女子放足后不过三个月已然能够正常下地,只不过比常人慢些罢了。

这些成功案例已经能证明我的医术,但面对小姐,我又有些胆怯。

躺在病床上的小姐反过来安慰我:“阿鸢,即使不能恢复也没有关系,总比我现在这样的小脚好吧?”

手术和之前几位病人一样顺利,在小姐做完手术的一个月后,她已经能够操控脚上的肌肉了。

我的医术也就此传开,不少饱受缠足之苦的女子被家人送来放足,还有闻声而来的记者将此事写成新闻登上了报纸。

他们大肆赞扬我的医术高超,将我研究出来的新型药物捧上神坛。

曾经的老师同学都来询问我那活死人、肉白骨的药物,我只能说是秘密。

毕竟我不能告诉他们,这药引是我的“血肉”。

作为似鬼非鬼的存在,我有着人类羡慕的长生,从我身上提取到的细胞,有诡异的生长速度。

它们能使伤口愈合,甚至在我的控制下,可以在一夜之间恢复骨架的血肉。

但也仅仅如此罢了,死去的人即使完好如初地存在于世上,也只是个没有灵魂的空壳。

我只能“肉白骨”,不能“活死人”。

10

为小姐拆开纱布的那天,她很兴奋。

在我的搀扶下,她赤裸着双脚走向窗外的草坪,杂草有些扎人,她却丝毫不觉得疼痛。

“阿鸢,我已经忘记上次奔跑是什么时候了,”小姐紧紧抓着我的手,双眼含泪,“阿鸢,缠足好痛。”

除了五岁那年被夫人强压着缠足以外,这是我第一次听到小姐说“疼”。

她忍了十五年,却在放足的那一天,将这些年受到的所有委屈通通倾诉出来。

“嬷嬷拿的那条裹脚布好长、好长,丫鬟们把我的脚趾绑在我的脚心,好痛,痛到那结实的布条都会被我的骨头勒断。

“从那天开始,我就不能再在长廊里肆意地奔跑了,我只能穿着和娘亲一样的绣鞋,坐在那座华丽又吃人的闺房中,像餐桌上的菜肴一样,等待着被人吞吃入腹。

“阿鸢,嫁人后的那一段日子,我真的以为自己陷入了幸福,就像娘亲说的那样,我因为这双脚得到了夫君的爱。

“可是,我也只有这一双脚了,在这双『金莲』面前,我的才学、抱负,都不值一提。

“在赵家的那段日子里,我常常做梦,梦见自己像舅舅那样远赴海外留学,成为一个受人尊敬的女老师。

“但在更多的梦里,我是在山涧中奔跑,脚掌踩着雨后湿润的泥土,淌过川流不息的溪流,娘亲和爹爹在身后追我,我把他们甩得远远的。

“阿鸢,谢谢你。”

我摸摸她的头:“小姐,我该说什么?”

她扑哧一笑,笑得我有些茫然。

医院外远远走来两个人,个头稍矮的女孩见到小姐后开心地招手。

“如姐姐、如姐姐,我来看你了!”

小姐的国文老师头痛地拍了拍女儿的肩膀,想让她文静一些,可女孩已经跑到了小姐跟前。

“如姐姐,你的脚好了吗?”

小姐握着她的手,弯起了眼睛:“嗯,已经好了。”

我的目光落在眼前的女孩身上,不禁回想起在大学读书时,我和小姐某一天的交谈。

那是一年春天,小姐在放学后神神秘秘地找我,面色有些奇怪。

像是无措,又像是开心。

“阿鸢,今天国文老师把她的女儿带到我们学校里旁听,那个孩子比我小了六岁。

“我见到她时都不敢相信……她、她和芳姐姐长得简直一模一样。”

我这才想起来忘了什么:

“她就是芳小姐,只是没有了曾经的记忆。

“芳小姐死的那年,我把她的魂魄投给了一对重金求女的夫妻,现在想起,应当就是北平。”

“……真好,真好。”

那时的小姐喃喃低语,脸上露出了雨过晴天的笑意。

11

随着新思想潮流的改革,我的医院名声大噪,许多女子慕名前来。

我也因此结识了不少名流人士,经常被他们请去参加宴会。

我不想去,但谁叫他们是我的股东呢?

前阵子北平大改革,成立了统一的墓地,我损失了一半的经济来源。

小姐临近毕业,我预备着为她建一个女子学校。

我也准备去上海再开医院分院。

如今正是缺钱的时候,作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鬼,我也只好为了五斗米折一下腰。

当然,只能折一下。

要是除了宴会以外还有别的过分要求,我就只能再去墓地挖坟,专挖那些人的坟。

“柳先生,一个人吗?”

穿着旗袍的女人坐到我身边, 相貌姣好,只是她的手总是往我裆下摸。

我挡住她的手,奇怪道:“我都说过我是女子, 你为何还叫我先生?”

她却哼了一声, 拿折扇遮住自己的半张脸:“柳先生不愿和我亲近就算了,竟然还这样取笑我。”

我觉得她需要在脑子里做个手术。

八年前我与小姐刚来北平时,为了掩人耳目,我们改作柳姓, 我也扮作男子。

八年过去,王家与赵家后继无人, 已日渐衰落。

我也在成立医院时, 就恢复女子身份, 只是不知为何,极少人相信。

我只当他们不愿接受女子当上医院院长。

小姐在宴会角落向我招手, 我摆脱刚才的女人,走过去。

“阿鸢,这是我学校的胡老师和她的朋友沈老师。”

小姐热情地向我介绍坐在她对面的两个年轻女子, 我也向她们点头问好。

“柳院长, 久仰大名,我是沈晚秋, ”穿着浅绿色旗袍的女人微微一笑, “我的姐姐就是您医院里的患者, 她今年已经康复了。”

小姐也笑道:“阿鸢的医术我们都信得过的, 我的脚也是阿鸢做的手术。”

胡老师眼神中透出心疼:“焉如……怎么从来没有听你说起过?”

小姐抿了一口红酒, 轻轻吐出一口气。

将自己从小的遭遇, 乃至婚后丈夫留学归来的变心,全都说了出来。

最后,她扬起嘴角:“老师,我现在已经离开那个地方,开始新的生活了。”

胡老师叹了口气,仿佛转移话题一样, 说起曾经留学的经历。

那些辉煌的事迹让小姐两眼放光,她见沈晚秋只笑不语, 于是道:“沈老师的经历是不是也和胡老师一样?”

胡老师却捂嘴笑道:

“焉如, 你不知道, 晚秋当年留学可倒霉了, 她在学校里做讲师,结果被一个男学生缠上了。

“那个男学生明明知道她有家室, 却还是整日跑到她的办公室里问东问西, 还自认为是晚秋的知己, 为晚秋写那些咬文嚼字的酸诗。

“你猜,后来怎么着了?”

小姐眨着眼睛, 满是好奇:“沈老师拒绝他了?”

“那是肯定的!晚秋的堂弟想了个阴招,把他送的情书夹进了我们教授的书里。

“我们教授是个五大三粗的华侨同胞,当着大家的面痛批了男学生整整一节课!哈哈哈哈!”

小姐“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胡老师笑着倒在身旁的沈晚秋肩上, 沈晚秋也露出无奈的表情。

我撑着下巴, 看她们互相笑闹。

窗外的晚风吹来阵阵蔷薇花香,街对面的医院花园里,几个女子被家人搀扶着行走。

她们满脸的汗水, 笑容却依然灿烂。

“——娘,你看,我能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