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被遗忘的他
被遗忘的他 初恋,旧爱,新欢 我失忆了,记得所有人,唯独忘了他。 我看着我那人帅脾气差还不喜欢我的冤种老公,摊了摊手。 「抽个空,把婚离了吧。」 1 谢至接我出院的时候,我差点报了警。是他拿出了我们的结婚证,才勉强打消了我的怀疑。 我看着结婚证件上,那对并不相依的新人,问了他一句:「你真的是我的丈夫吗?你看起来并不爱我
第 2 / 3 部分
我去探望程愈的时候,还买了一束花,故作轻松同他说着玩笑话。
程愈也笑着回我,但更多时候都望着外面的天。
他说:「我想幸运了,可惜医院不让养猫。」
我小心翼翼问他:「你在这里还有别的亲人吗?」
我想听听他们对于程愈手术的事,是什么样的决定。
程愈回过头冲我笑,那笑里尽是勉强:「我没有亲人了,三年前的车祸,我是唯一的幸存者。」
「现在,我也要走了。」
他依旧望着窗外,阳光穿过层层阻碍拥抱住他,亲吻他的眼角发梢。
少年苍白瘦弱,像一枝将要破碎的鸢尾花。
我心中生出不忍,但在他面前,我任何一句话都显得无力。
我常来探望程愈,第一个星期的时候,他还能和我一起出去晒晒太阳。
第二个星期的时候,他坐在轮椅上,大口大口吐着血。
第三个星期,程愈的头发被推光了,他躺在床上虚弱地冲我笑,问我这一辈子最想做的事是什么?
我仔细想了想,却发现自己没有什么想做的事。
程愈也不在乎我没有答案,他给了我一串钥匙和一个地址:「帮我照顾一下幸运吧。」
当晚我去接幸运的时候,它就缩在移动摄像头旁边,在只要程愈打开摄像头就能看到的地方。
「幸运,乖。」
幸运冲我叫了两声,声音嘶哑,像是叫过无数遍。
它找不到程愈了,它只能在唯一能听到程愈声音的地方,守着他。
9
第二天,我将谢至从黑名单里拉了出来。
我们的离婚冷静期结束了,可以正式办理离婚了。
我预约的是九点,谢至来得稍晚,衣装不再那么考究,人也略显颓唐。
他看见我,眼睛稍微亮了亮,随后又寂灭。
我看见他走过来,转身想走,手臂却被谢至拉住。
我挣脱不开,蹙着眉看他。
谢至睫羽颤抖,哑着声音问我:「陈沅沅,你不要我了吗?」
我背一瞬间绷紧,胸口像是被人剜了一刀,痛彻骨髓。
我是真切爱过谢至的。
「不要了,」我压抑着声音回他:「谢至,我不要你了。」
与这一句话一同袭来的,是我和他过去的十年。
是他穿着校服,坐在阳光里,漫不经心拍着篮球,笑嘻嘻同我说:「陈沅沅,你怎么来这么晚?你要是不来,我耍帅给谁看啊?」
是他撑着下巴,看楼下一排排下班的老师,歪着头冲我笑:「陈沅沅,放学后要不要去吃嘶哈嘶哈麻辣烫?」
是他感冒了靠在墙角,神态委屈同我说:「陈沅沅,我好像快不行了,你记住我的必修二数学书第二十七页里面夹了一块钱,那是我全部的家当…咳…你打我干什么?」
是他涨红着脸,在花海之中朝我单膝下跪。
「陈沅沅,以后你就是我的全部家当!」
是他结婚后回家越来越晚的钟,是他抱着我畅想未来的时候,手机屏幕上亮起的「我好难受,你能来陪我吗?」
是他眼里越来越多的厌烦,是他对我越来越少的话。
是他在我生日那天,为了陪另一个人,编造的蹩脚的理由。
公司的猫病了,需要人照顾。
这是我们的十年,是我那个如玉一般的少年,和我渐行渐远的十年。
我蓦然落了两行泪下来。
「谢至,我不要你了。」
10
办理完结婚证,我摆脱了还想再纠缠的谢至,去探望程愈的路上,我还买了束花。
医院电梯门口,我遇见了墨轲,那个脑科专家。
他看见我,扬眉笑道:「陈小姐,这次你记得我了吗?」
我记得他了。
半年前,我确认谢至变心那时,我曾一度抑郁,厌食,最后晕倒在路边,被一个好心的少年送进了医院。
我醒时,少年就坐在窗口,静静地晒着太阳。
他冲我笑,朝我伸出手。
「你好,我叫程愈,久病不愈的愈。我还有一只猫,他叫幸运。」
那时他还只是瘦弱,只是看起来营养不良,但一双眼睛永远亮亮的,像藏着太阳。
我因为中度抑郁和严重的厌食,被迫留在医院观察。正巧那个时候谢至出差,忙着各种应酬,对于我住院的事,他完全不知情。
第一个星期的时候,我缩在角落里,不吃不喝,整日靠挂水活着。我常在深夜里哭,有时吃过药睡一觉起来,也会看着角落莫名放声大哭。
程愈常来看我,带上路边新开的花,扯开窗帘,驱散屋内的阴霾。
第二个星期的时候,他把他的主治医生介绍给我。
那个人,就是墨轲。
他副修心理,还拿到了硕士学位,最善于通过语言环境影响一个人的心理。
在他面前,我总会变得平静一些。
经过将近半月的治疗之后,他十指交叠,笑容和善:「我知晓陈小姐这么痛苦的原因了。」
「年少时扶持走来的伴侣,最后却心予她人,陈小姐放不下的,已经不是那个人了,只是曾经的那个少年。」
「那不如抛却曾经的记忆,重新审视如今的身边人,是否还值得陈小姐回头,如何?」
我脑袋浑浑噩噩,甚至听不清他说了什么,但我知道,或许这是我唯一的出路。
接下来的半年里,墨轲对我进行了一系列的心理暗示,还使用了一些药物,使我真的暂时遗忘掉了谢至。
他说:「当陈小姐决心抛却时,这些记忆就都会恢复。」
于是,有一天我醒来的时候,
我失忆了,记得所有人,唯独忘了他。
11
我进了电梯,回了墨轲一个笑:「多谢。」
电梯门缓缓关上,狭窄的空间内只有我们两个人。
墨轲歪着头看我,公式化的笑容褪去,眼里泛着狂热的光。
「是我要说多谢才对,陈小姐是很好的实验材料。」
我知道墨轲在拿我做实验,但我依旧很感谢他,我走出了阴霾,终于抛却了过去,这都多亏了他。
但这一切也改变不了他是学术疯子,为了试验拿活人做材料的事实。
我与墨轲不想过多纠缠,我便再没回他的话。
墨轲又问了我几个问题之后,见我兴致缺缺,他也觉得无趣,没有再开口。
直到电梯门开,我准备下电梯。
「陈小姐。」
我回头看站在阴影里的墨轲,他脸上又是那一副公式化和善的笑容。
「程愈答应手术了。」
我顿时大喜,点头道谢之后,立马赶到程愈的病房。
我进去时,程愈缩在靠窗的椅子上,阳光一寸寸铺在他身上,温暖了他整个人。
我将枯萎的花从花瓶里拿出来,换上我今天带来的向日葵。
我拿着喷壶喷上些水,看着那滴着水的花瓣,忍不住笑道:「你真的很像向日葵,都喜欢晒太阳。」
程愈半抬眼睛,气息虚弱。
「我答应手术了,如果我幸运活下来的话,帮我画一幅拉萨的日出吧。」
我在抑郁的时候,程愈就提过这件事,只是后来我给忘了,一直不了了之。
我有些愧疚:「等你好起来,我带你去拉萨,亲自去看日出。」
他合上眼,没有再回话,像是累极了。
程愈的手术安排在第二天下午,他进入手术室前,小小的拥抱了我一下。
他的最后一句话是:「陈沅,要记得我。」
我眼眶有些红,拍拍他的背安慰他:「你还年轻,你一定会很幸运的。」
他冲我笑了笑,合上眼再没说话。
手术进行了八个小时,我一直在手术室外等到傍晚,才动身去喂了幸运。
程愈拥有幸运,他一定会没事的。
幸运好像也知道程愈的事,他无论如何不肯吃一点东西,趴在摄像头前一动也不肯动。
九点的时候,我准备继续去守着程愈,幸运却突然开始哀嚎。
那是我第一次见一只猫声嘶力竭的叫嚷,他不停地用头蹭着摄像头,但冰冷的机器不会永远抚慰他。
我心猛地一颤。
十分钟之后,我收到墨轲的消息。
「抱歉。」
我在车内忍不住痛哭出声,过往我抑郁时程愈坐在阳光下陪伴我的记忆浮现,我咬住手背,拼命压抑着哭声。
他说:「我没有家人没有朋友了,如果我走了,没有人会记得我了。陈沅,你一定要记得我啊。」
对不起我忘了你,对不起程愈。
我跌跌撞撞赶往医院,恍惚间我又看见了程愈,他站在光里,朝我伸出手。
「你好,我叫程愈,久病不愈的愈。」
程愈没能拥有幸运,
幸运也失去了程愈。
12
程愈没有亲人了,我帮他料理了后事。
程愈的东西很少,最珍贵的只有一只叫幸运的猫。
熬过了最初的几个夜晚,我看着晒着太阳的幸运,做出了一个决定。
我辞职了。
周莉听到这件事的时候,她满脸不可置信:「陈沅,没有爱情,我们还可以搞事业啊,你怎么连事业都不要了?」
我冲她笑了笑:「我要完成一个约定。」
我要坐车去西藏,去给程愈画日出。
但我其实并不擅长风景画,我更擅长画人像,于是我走之前,特意去拜访了小苏。
我愿意将所有的积蓄拿出来,雇他陪我去西藏画一幅日出。
周莉对于我的做法很不理解,觉得我为赴一个莫名其妙的约,居然愿意放弃了现在的所有。
谢至也不理解,他之前背着我买下了我工作的画室,听说我辞职了,立即驱车赶过来问我。
我之前还在怀疑,为什么我前段时间总是无缘无故旷工,每个月的工资还比以前多了一倍,原来是谢至接手了这个画室。
谢至蹙着眉语速飞快:「如果是因为我的缘故,你完全不必要辞职,我可以把这间画室立刻转给你。」
他劝我:「陈沅,不要冲动。」
我平静地望着他,看他发间穿梭而过的青葱岁月,我问他:「谢至,你为什么买下这个画室?」
谢至是做信息软件产业的,一间并不出名,收益也并不可观的画室,怎么会突然入他的眼呢?
谢至缓缓垂下头,声音卑弱。
「我…我是想竭尽所能补偿你一点……」
他好像知道自己说错话了,立马改口:「我当然知道完全无法弥补我之前对你造成的伤害,但是……」
「好了,」我打断他:「我不想听你自我感动的忏悔,你也不要自作多情了,我辞职并不是因为你。」
谢至一愣:「那是为什么?」
我抬头看天,
聚了几日的阴云终于散开,阳光穿破云层投入人间,雁鸟高歌着掠过,留下一道道被撕开的天幕。
我心情蓦然变好。
「我不想留在过去了,我要去看看未来,没有你的未来。」
说完这句话,小苏也收拾好东西出来了,我转身朝他招了招手:「小苏,你会开车吗?」
小苏垂着头,小声回了我一个字。
「会。」
我非常开心,拉着小苏坐上我以前买的,一直没有机会开出来的车。
谢至就站在原地,看着我一点点远去,最后消失在视野里。
周莉双臂交叠放在胸前,啧啧两声,讥讽道:「沉溺于过去的人走向了未来,最先抛却过去的那个人反倒又回念起了过去,真是讽刺。」
谢至对上周莉,就没有那么好脾气了,他脸一瞬间冷下来,责问周莉:「你嘲笑我?」
「哟,眼神真凶。」周莉娇笑两声,把辞职信扔到谢至的脸上:「姐辞职了,姐不怕你了。姐就祝你这辈子孤独终老,再也遇不见陈沅!」
说罢,她扬长而去。
谢至站在原地,半晌他长叹一声。
他当然再也遇不见陈沅了,
陈沅已经不爱他了。
这一切,都是他自作自受。
13
不再关心谢至怎么样,我和小苏一路自驾到西藏。
幸运并不怕坐车,反倒跟好奇的小孩子一样,天天扒着车窗看外面倒退的风景。
「你的猫真的很可爱。」
小苏跟我熟稔不少,变得也会接我的笑话,有时还会主动跟我几件有趣的事。
他一直有轻度的自闭,沿路壮观的山河景色,也慢慢治愈了他。
「幸运是我朋友的猫,是他的宝物。」
小苏从我这了解过一点程愈的事,他也很同情那个喜欢晒太阳的少年。听我这么说,他立刻转移了话题,怕再惹我难过。
和小苏入藏的那天,我和他都忍不住下车高呼了一声。
小苏反应比我还大,他立刻从后备厢里翻出画架,然后照着远处的山就开始作画。
我拿着相机拍了几张照,无聊地也打开画架,张望一圈,落笔开始画程愈。
这幅画我一直画了半个月,不停地修修改改,甚至撕碎重新再来也有七回,但是不管我怎么画,我就是不满意。
我记忆里的程愈是温和的,是倚着阳光的少年。
我画过在我失忆后他和我在车站初见,伸手和善地对我笑,
画过在我抑郁症时,他把我送进医院,在我醒来时的笑,
也画过他病入膏肓时,他窝在椅子上闭着眼晒太阳时的笑。
但是我都不满意,总感觉缺少了一些东西。
小苏对我撕毁的画稿都赞不绝口,说我只是对自己太过严格了,只不过一点瑕疵,稍微将就也可以。
我坚定地对他说:「程愈不可以将就。」
这世界上,能记得他的只有我了,我绝对不可以将就。
小苏不理解,但也没有再劝过我。
半个月后,我和小苏凌晨时分带着画架在布达拉宫前等日出。
西藏的夜寒凉,小苏特意多带了件外套给我披上,同我说:「你可以先睡一会儿,等太阳升起来,我会喊你的。」
我摇了摇头,谢过了他的好意。
等着日出的时间太过无趣,连小苏都耐不住无聊,主动给我讲了个笑话。
「你知道为什么基督一生没念过佛经吗?
因为他不会说中文。」
他的笑话更无聊,但小苏一脸期待看着我的模样比较好笑。
长时间的相处下来,我发现小苏就像个小孩子,喜欢幼稚的玩具,喜欢甜食,喜欢讲一些无聊的笑话。
我和他变得越来越亲密,他开始喊我沅沅姐,我还是叫他小苏,但对他越来越像照顾弟弟。
14
等日出的人越来越多了,日却像个羞涩的小姑娘,迟迟不肯出现。
小苏打了两个哈欠,手里的笔都掉到了地上。
太阳还未出,能见度还是很低,我顺着声音寻找不知道滚到哪里的笔。
广场上聚了好多人,我低着头在脚间寻找。
小苏只喜欢用熟手的笔,如果丢了那支笔,他应该会很难过的。
我刚刚找到笔的那刻,我听到头顶传来一声声惊呼。
我拿着笔,站起身,忍不住也赞叹一声。
红姑娘披着金色的纱裙跃出层层叠叠的青山,向人间投下第一缕恩赐的光,与布达拉宫的金顶交相辉映,充满了祥和神圣。
人群中有人跪地诵经,有人双手合十祷告,有人拿起笔,对着朝日满脸赤诚。
我终于知道画中的程愈差了一点什么了。
程愈是恩赐。
我提起笔开始作画,近来我画太多次程愈,他的眉眼我抬手画得迅速,照着红日,在他身边画上了绯金色的光。
我画的,是他和我的最后一面,他半抬着手做出拥抱的姿势,笑容温柔,眼里满是遗憾。
我在他右手上,还画了一枝正在盛开的鸢尾花。
小苏画完日出时,来看了一眼我的画。
「他就是程愈吗?果真不一样了。」
我有些惊讶,问:「哪里不一样?」
小苏蹙着眉端详半天我的画,最后纠结着说道:「嗯……以前只是感觉他很温柔,现在是有温度的温柔,有种像是晒太阳的感觉。」
我点点头。
小苏给我展示了他画的日出,与方才景致几乎分毫不差,甚至更有意境。
他凭借这一幅画,或许可以一跃成为名流大家。
小苏倒好像不在意,他大咧咧将画要交给我。
「我答应过你,是替你画的日出。」
我最后还是没有要那幅画,我还将《愈》留给了小苏。我经过允许,将他的画拍到了网上,小苏一夜之间爆红。
他一些以前的画也被发现,甚至有人说要给他办一个画展,那幅日出要放在最中央。
小苏来问我的意见,我答他:「如果可以的话,请把《愈》也放在你的画展里,我希望有更多人能够记得他。」
「记得曾经有一个很温柔的少年,他叫程愈,治愈的愈,他还有一只猫,叫幸运。」
小苏的画展办得很成功,我们回来的时候,周莉已经搬走了,她去首都闯她的一片天了。
我和她聊起她如今在异地恋的时候,周莉回答得非常洒脱。
她说:「陈沅,如果他真的爱我,就算隔着千里万里,就算只有电话里的声音,也抵挡不了他的思念。」
「如果他不爱我,陈沅,这不叫异地恋,这叫给自己找了个外地的野爹,纯找气来了。」
周莉一向嘴毒,我忍不住笑倒在床上。
我又和她说起小苏,小苏如今一画难求,标价最高的日出已经达到七千万,我的那幅《愈》,听说也有不少人开出高价。
小苏经我的授意通通替我回绝了,还在那幅画旁边专门竖了小牌子,写了程愈的名字,还有他常说的话。
幸运越来越胖了,他常常窝在软软的猫窝里睡觉,有太阳的时候才会出来晒晒太阳,我叫他吃饭的时候,他倒是跑得飞快,像扎了翅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