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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推荐一些虐主的小说吗? - 知乎

可以推荐一些虐男主的小说吗? 我给太子做妾那年,只有14岁,是我的心上人亲手将我送进去的。 他说,有了我去东宫做人质,我家的小妹就安全了。 一年之后,他却站在东宫门前对我说,玲玲我后悔了。 (本故事纯属虚构,愿你阅读快乐~)穿越一周后,我终于接受了自己被困在一本玛丽苏古言小说里的事实。 这本叫《霸道王爷的小娇妻》的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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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推荐一些虐男主的小说吗?

我给太子做妾那年,只有14岁,是我的心上人亲手将我送进去的。

他说,有了我去东宫做人质,我家的小妹就安全了。

一年之后,他却站在东宫门前对我说,玲玲我后悔了。

(本故事纯属虚构,愿你阅读快乐~)穿越一周后,我终于接受了自己被困在一本玛丽苏古言小说里的事实。

这本叫《霸道王爷的小娇妻》的虐文,潇潇洒洒几十万字,掀起了一股全民diss男主的狂潮。

微博甚至有个话题叫#杀死男主李维安的一百种方式#,一时还霸占了热搜第一。

故事剧情十分俗套,男主李维安是文朝四皇子,为了皇位,各种利用加身心虐待女主,还害得女主家破人亡。

两个人可以纠缠那么久,主要就是因为这个男主三观真的有点问题,占有欲强得要命,女主和别的男人对视一眼,他就杀了别人然后把女主关起来,精神和肉体双重虐待。

放在现在妥妥就是渣男,是要遭受网络暴力的。

男主的经典语录:「我做这一切都是为了保护你!」保护你个大头鬼啊。

是我,我真的直接踹了你。

可是我们的女主,真善美的女主,不管怎么折磨,都要留在男主身边。

女主经典语录:「除了他,这辈子我都没法再爱了。

可是……我们注定不能在一起。

」而我,还没看完这本虐心虐肝的小说,就睡着了,接着就穿越了。

但不是穿到女主沈灵茹身上,而是穿到了比女主更惨的女配沈玲玲身上。

微博上说,她的结局是被男主一刀刀亲手凌迟而死,我的妈呀,这得多大仇啊。

女配沈玲玲作为沈丞相的养女,和女主从小一起长大,嫉妒熏心,功能是被用来虐女主,技能是作死。

幼年偶然在灯会碰到男主李维安,从此就是李维安最大的舔狗。

太惨了,被心爱的人凌迟处死。

我忍不住抖了抖,这局怎么破?

根据穿书套路,一般是远离男女主,方可得一方平安。

沈玲玲和沈灵茹关系还搞得蛮好的,但根据小说,沈玲玲是只绿茶婊,就是表面笑嘻嘻,心里嗯嗯嗯的那种。

真正的沈玲玲应该在一周前就掉到河里淹死了,被捞上来后换成了我这个21世纪的大学生。

每天的日常就是吃饭、睡觉、打豆豆,啊,不是,是学习。

「咚咚」两声叩门,沈灵茹的声音响了起来:「妹妹,你怎么样?

」我还没来得及说句话,沈灵茹就推门进来了,啊,我现在只想静静。

「我听大哥说你醒了,就来看看。

」沈灵茹此时看上去是个十三、四岁的小姑娘模样,但依然是个娇滴滴的小美人,难怪难怪。

她口中的大哥,是沈丞相的长子,在小说里并不待见这个养女妹妹。

「玲玲,你都在家待了这么久了,今天姐姐带你出去玩玩呀。

」沈灵茹狡黠地笑笑,明眸皓齿。

怎么能让人不喜欢?

我这个女配,长相其实也算不错,但整个人无精打采,看起来病歪歪的。

看来男主选女主还是有道理的。

见我没说话,沈灵茹继续说:「睡迷糊了吧?

今天是端午节呀,街上可热闹了,猜灯谜,划龙舟,到处都张灯结彩的。

」我刚准备说不去,脑子突然丁零一声:这就是沈玲玲和沈灵茹遇到李维安的灯会!十六岁的李维安在这场灯会上遇袭,一起长大的陪读书童为救他死于非命,李维安也就此彻底黑化。

不行不行,我得去,如果能提前遇到李维安,改变书童为他死掉的事实,说不定引发一系列蝴蝶效应,彻底改变剧情,我就不用死了。

想到这里,我赶紧翻身下床,走到门口,发现沈灵茹还怔怔地杵在原地,有些不耐烦地催促道:「干吗呀你,快点儿。

」沈灵茹欢天喜地地跟了过来:「来了来了。

」小说里把这场灯会写得盛大极了,实际身临其境时,我依然被这盛世华景震撼到了。

整个上京灯火通明,明黄色的万家灯火映得黑夜都有了几分暖意。

今天晚上,这上京所有世家、商户家的小姐公子都会出来凑凑热闹,泛舟听小曲儿,好不惬意。

湖上漂浮着大大小小的各色船只,站在这湖边,也能听到船上的嬉笑声、奏乐声。

仔细瞅瞅,还真能瞧见坐在船内,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商女,以及闭眼听曲的公子。

旁边的商家阁楼上,也有品着小酒、吟诗作赋的诗人,连天上的明月仿佛都带上了几分诗意。

「哈哈,玲玲,你若是在这灯会上看上哪家的公子哥儿,回去让爹爹给你说媒。

」沈灵茹笑呵呵地对我说。

我忍不住在心里翻个白眼,想不到女主还挺早熟的。

不过,瞅了半天,我也算明白了,这灯会就是古代大型的青年男女社交现场。

沈灵茹一双大眼睛滴溜溜地扫过路过的少年们,眼里装满了少女的心事和期待。

唉,我在心里叹了口气,此时女主还不知道自己和男主的虐恋深仇呢。

想到李维安,我这才猛然清醒过来,差点忘了这茬!我也开始留意身边来来往往的人群里,身着华服的公子哥们。

等我回过神来时,沈灵茹却被挤没了。

我晕,李维安没找着,女主还丢了。

其实小说开始于李维安十七岁封王之时,主角们少年时期的故事,大多是回忆,大部分被作者一笔带过,更别提这种和女配的回忆了。

虽然看过小说的我知道什么要发生,但发生的时间,怎么发生的,如今身为女配的我却完全不知道。

我就这样漫无目的地走着,湖边有一群男男女女围在一起放孔明灯,灯忽地一下升起来,登时照亮了半边天空。

人群中的欢呼此起彼伏,我顺着声响向湖中望去,忽然在万千升起的孔明灯中间,看到那站在对岸,一袭青衣的少年郎。

周围微微闪烁的灯火映得他的脸忽明忽暗,少年眉头微蹙,给这满城欢愉的气氛添了一笔惆怅。

真是有点孤傲美人的味道,没有一点烟火味。

这是男主无疑了,这明晃晃的主角光环!我突然有点明白,女配为啥一见男主误终身了。

但是我!21世纪的新女性,绝对不会被美色蛊惑,于是赶紧穿过桥往对岸跑去。

李维安有些疑惑地望着我,我也尴尬地回望他,完了,跑得太急,忘记想开场白了。

「呃……那个,能认识一下吗?

」我在说什么?

这什么搭讪烂招啊,我突然明白了自己母胎solo的原因。

「为什么?

」嚯,这李维安声音还蛮好听的,简直要苏断腿。

不愧是男主光环。

「那个······我从没见过像公子你这样玉树临风、风流倜傥的男子,一看就气质不凡,日后一定大有作为。

」彩虹屁,谁不会。

李维安脸上没太多变化,本来微微皱着的眉心却舒展开了。

我知道是这彩虹屁有效果了,连忙乘胜追击:「能在这灯会遇到也算是缘分,不如咱们到前面的酒楼里坐坐,喝酒赏月,再作作诗?

」看他不说话,我连忙接着说,「包间!我请客!」说完还豪迈地拍了拍胸脯。

我当然不会吟诗作赋,更不会喝酒,但是当务之急是要把他跟书童带进小屋藏起来,不让他们遇袭。

身边的书童面露难色,在李维安身边耳语几句,我连忙说:「我区区一个弱女子,难不成还能害你俩不成!」李维安嘴角动了动:「好。

」我欢天喜地,连忙一手拉着李维安,一手拉着小书童就冲进了最近的一家酒楼:「老板,最好的包间!」等真的在包间里坐下来,我们却大眼瞪小眼,傻眼了。

毕竟我是真的不会活跃气氛,也不会古人吟诗作赋那一套。

李维安也不说话,安静地看着我,那表情仿佛在说,我看你能搞些什么幺蛾子。

太尴尬了,太尴尬了。

简直比大学刚开学时,错入男厕所还尴尬。

这一瞬间,我突然深刻领悟了什么叫最怕空气突然安静。

「咳咳!」我抓了抓脸:「床前明月光,疑似地上霜,举头往明月,低头思故乡。

」我摇头晃脑,作诗我不会,背诗我还是可以的吧。

对不起,李白大师,盗用一下你的作品。

李维安喝了口茶,忍俊不禁。

小书童看了我一眼,慢慢开口:「姑娘,你背李仙人的诗做什么?

」这本书不是架空背景吗?

咋还知道李白?

「才疏学浅,只能借诗仙的词句抒发胸中情感。

」……我决定闭嘴。

我和男主没有共同话题。

谁知道这些古人喜欢聊什么东西。

「玲玲!」包间的门突然被打开了,沈丞相带着几个侍卫走了进来,身后还跟着沈灵茹。

一看见我,沈灵茹立马扑了过来:「玲玲!终于找到你了!」我偷偷看了一眼李维安,他也正好朝我们的方向看来,想必是一眼就看到了女主,眼里闪过一丝惊讶之色。

「臣参见四皇子!」沈丞相一眼认出了坐在对面的李维安:「小女年幼无知,如若有冲撞四皇子之处,还请四皇子多多担待。

」看小说的时候不觉得,如今现场看见一个年过四十的大叔毕恭毕敬地参拜十六岁的少年,感觉这画面真有点不和谐。

很明显,李维安非常习惯,脸上表情冷冷的,开口一股子大人腔调:「丞相多虑了。

令千金天真烂漫,还吟得一首好诗。

」这话听着怎么那么不对呢。

苏灵茹此时也注意到了李维安,两人眼神对上的一瞬间,我仿佛听到了噼里啪啦的电流声。

「天色已晚,不如让微臣送四皇子回宫。

」我想到本应该发生的刺客一事,连忙说:「对对对!你看这大晚上的,多危险!让爹爹送你们回去吧!」沈丞相瞪了我一眼。

瞪我干吗!我是为了救命!李维安扫了我一眼,拱了拱手:「那劳烦丞相了。

」「难为四皇子了,要委屈你和臣女挤同一辆马车了……」沈丞相难为情地开口。

「我可以走路!我可以走路!」看了看那个确实不太大的马车,我就不当一百八十瓦的大灯泡了,赶紧让男主女主多联络联络感情。

李维安意味不明地看了我一眼,接着便和苏灵茹进了马车,我和书童并肩走在马车两旁。

我突然意识到,我还真是个小姐的身子,丫鬟的命。

我觉得我应该已经搅和黄了此次的书童刺杀事件,想到这里,我愉快地哼起了小曲儿。

中秋节后,日子过得平平常常,天气渐渐转凉。

院子里有棵不知道什么名字的大树,一场秋雨后,树上的叶子落了一地。

自中秋日后,沈灵茹便有事可忙了,开始学起了女红,以及一些大家闺秀的礼仪。

因为是养女的原因,我的院子里冷冷清清,居然连个贴身丫鬟也没有。

这我倒是早知道,小说里沈玲玲在沈府虽然没受到歧视虐待,但也过得不太如意。

沈丞相一直对她客客气气的,在吃穿用度方面也没亏待这原女配。

但其实这一大家子人,也没几个真待她如家人的。

真实在这样无人在意,又不能随意出门走动的地方生活了一两个月,我觉得自己快抑郁了。

这样想想,原女配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也难免作天作地。

果然可恨之人,也有可怜之处。

这时我忽然想起,自己家楼下小区也有一棵老树,树干老粗了,一圈都抱不住那种。

小时候学骑自行车时,就是老爸护着我,绕着院子里的老树转圈圈。

我还能回家吗?

这个破地方,没人说话,没人陪,关键没有Wi-Fi!万幸的是,偶尔还能逛逛街。

去各种裁缝铺、首饰铺买买买,还是能舒缓一下抑郁的心情。

现在金钱是我唯一的精神支柱。

可是按照小说走向,这丞相府在李维安成为皇帝后,就会被毁。

我掰着手指头算了算,差不多还有5个年头。

丞相府倒台那天,我也因为之前各种欺负陷害沈灵茹,被捉去千刀万剐了。

我现在是不可能因为陷害女主被李维安虐待了,但有可能直接跟着丞相府一起满门抄斩。

唉,我这既没女主光环,也不清楚结局走向的穿越之子,怕是能成功跑路就不错了。

想到这昏暗的前程,我有点郁闷。

我这刚带上钱袋,正打算出门散散心,一想到这里,想到以后说不定得跑路呢,又折回去,把钱袋里一半的钱倒出来,装进了小盒子里。

「老板,今个儿,这套和这套包起来就可以了。

」我摸摸钱袋。

老板认出我是上次血拼他们铺子的人,赶紧招呼人给我看茶,又让人去给我包衣服,还特意叮嘱不要弄皱了。

「小姐,咱们这儿呀,新进了一批衣裳,你可看看?

」还不等我说话呢,老板招招手,几个伙计就提了几件衣服出来,确实好看。

我爱不释手地摸着其中一套,白底粉肩,轻柔曼妙,我喜欢。

「这个多少银子?

」老板笑而不语,伸出五个手指。

「五十两?

」我摸摸钱袋,有点囊中羞涩。

「五百两。

」老板悠悠报价。

我差点吓昏过去:「老板,你这五百两,抢劫啊?

不要了,不要了。

」我连连摆手。

「看您是常客,四百两怎么样?

」老板连忙拉住我。

我没再纠缠,提着买好的两件衣服,准备走。

还没跨出店门,就有人挡住了我的去路。

看这衣着和腰间的玉佩,想必是这上京的某个王公贵族吧。

我忍不住抬眼看去,对上一双桃花眼。

这!这真是张极俊俏的脸。

我脑海里突然就想起一个非主流句子,这还真是有能装下星辰大海的眼睛啊。

再仔细瞅瞅,脸蛋也生得极其俊俏,我真想大呼我可以!这要是放在21世纪,妥妥的顶流明星,光这双眼睛就不知道要电晕多少迷妹。

「这衣服,我替这位小姐买了。

」等等,这霸道总裁的剧情怎么说来就来,我还没准备好呢!穿书的好处,就是身边美男环绕,虽然都是女主的,但过过眼瘾也不亏。

桃花眼,桃花眼,这眼前温润如玉的公子哥,难不成就是作者笔下的二皇子李维权?

我眼尖瞅见那块二皇子特有的玉佩,正在他腰间挂着,定是李维权无疑了。

说起来,这李维权也是个狠人,笑里藏刀那种,皇位的有力竞争者,和李维安掐了整整5年,估计李维安当了皇帝后,应该会对他赶尽杀绝。

想到这,可能是因为同病相怜,我也不好意思花别人钱,连连摆手:「不用了,不用了,呵呵。

」李维权还是笑得似春风拂面,什么也没说,硬是把衣服塞到我手里。

这……什么意思?

原文里,李维权也是女主沈灵茹的脑残粉,也不待见女配,也就是我就对了。

我记得小说里,这位还总是温柔地威胁女配:「你若再动她一分一毫,我定将你挫骨扬灰。

」啧啧啧,瞧瞧这霸道总裁般的言论。

按小说发展套路,我们俩现在是不应该遇见的啊,难道是那晚救了书童后的蝴蝶效应?

「这衣服也不是白送你的,小姑娘。

」李维权见我傻站在原地,开口道:「拜托你把这封书信交给你姐姐。

」这下我明白了,合着给我买衣服,是为了让我帮着传递情书呢。

想到这儿,我也就不客气地接过了衣服:「没问题,交给我吧。

」我接过信,放好。

「真是个好孩子。

」此时的二皇子李维权已然十八,比起李维安稍显稚气的脸,二皇子颇有点少年老成的感觉。

我本来也有二十岁来着,现在虽说穿到了个十三岁的小女孩身上,但被叫小孩子,还真有点害臊。

待我回过神来,李维权已经离去,留给我一个轻飘飘的背影。

这个沈灵茹真是的,跟着男二其实也挺好,虽然手段狠了点,但在小说里,对女主那可真是掏心掏肺啊,每次女主被男主整得半死不活时,都是男二在悉心照料。

我将信交给沈灵茹的时候,正在吃蜜饯,含含糊糊跟她讲,这是二皇子给她的。

她狐疑地看了我几眼,我假装没看到,继续吃我的蜜饯。

我必须要明哲保身,坚决和男主女主甚至男二划清界限。

不知道是不是没有女主光环,至此到十二月底,我都没有碰到过李维权和李维安,只是断断续续从下人的八卦里听到女主和这两人的消息。

例如,李维安约了小姐骑马作乐,李维权请了小姐渔舟唱晚。

再例如,李维权送了小姐一盒珠宝首饰,李维安送了两箱锦罗绸缎。

再再譬如,两兄弟为了小姐大打出手。

我每日听着,发现无论到哪儿,八卦都是最有意思的精神食粮。

到了年底,帝后于宫中宴请文武百官及其家眷。

我虽然是养女,但总归是这相府的一份子,也跟着沈丞相、沈灵昌和沈灵茹一起进宫去赴宴。

这宫宴确实不同凡响,但和我的螺蛳粉、麻辣烫比起来,还是差远了。

朝廷命官带着长子长女,坐在靠帝后比较近的位置,我作为养女,和其他庶子们坐在犄角旮旯处。

我不觉得有任何不快,在这样无人关注的角落里,不用注意任何宫中礼仪,躲在角落里大快朵颐也蛮自在。

就在我正努力啃着一块猪蹄的时候,突然听到有人在窃笑。

我恶狠狠地瞪过去,发现笑声的发出者是个十五六岁模样的少年。

长得虽然不如俩皇子那般璀璨夺目吧,但也是小帅哥一个呀。

想到这,我放下猪蹄,对他微微一笑。

钱要花,帅哥也要泡!女主的男人动不得,这其他的小帅哥总行吧!「小帅哥,你叫什么名字呀?

」「邵晋。

」他低头微微一笑,我觉得我可以!「沈小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