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自救
自救 白夜暗涌:人性的双杀游戏 我看见从小将我养大的姐夫杀人了。 他用领带勒死了一个跟我差不多大的女孩,撕碎她的衣服,用砍刀把尸体剁成碎块。 此刻,我藏在他对面楼的阳台上,看着他把碎块用保鲜膜包好,依次放进冰箱的冷冻室。 昏黄的灯光下,姐夫犹如地狱里的恶魔,高大的身影好像笼罩着猩红的血雾。 我惊恐地往后退了一步,不料撞
第 1 / 7 部分
自救
白夜暗涌:人性的双杀游戏
我看见从小将我养大的姐夫杀人了。
他用领带勒死了一个跟我差不多大的女孩,撕碎她的衣服,用砍刀把尸体剁成碎块。
此刻,我藏在他对面楼的阳台上,看着他把碎块用保鲜膜包好,依次放进冰箱的冷冻室。
昏黄的灯光下,姐夫犹如地狱里的恶魔,高大的身影好像笼罩着猩红的血雾。
我惊恐地往后退了一步,不料撞翻了旁边的花草架,一根铁棍戳到我的后背,让我下意识发出惨叫。
姐夫猛地转过头,透过半开的窗户直勾勾盯着我藏身的阳台。
幸好天刚刚擦黑,纵然有灯光,他也只能看清位置。
他迅速关上冰箱,直接冲出厨房。
我知道,他马上就要过来了。
01
高中同学林婉出国旅游,我不想受姐姐和姐夫的管束,就借口去隔壁市看朋友,想躲在林婉家住几天,刚好这几天姐姐也出差。
林婉爸妈给她新租的房子,就在姐夫家的对面。
姐夫家住在 6 楼,林婉住在 8 楼,站在林婉主卧的阳台上,可以清楚看见姐夫和姐姐的卧室、以及他们的洗手间和厨房。
这是个旧小区,没有电梯,如果我现在逃出去,很可能跟姐夫迎面撞上。
如果我躲在屋里不出去,姐夫只需要去物业问一下,就能知道这是林婉租的房子。
我不能连累林婉。
慌乱之下,我躲在楼顶匿名报了警。
但我留了个心眼,没直接说姐夫杀了人,只是说姐夫家有人中毒晕倒在厨房,请求他们赶紧去救人。
02
15 分钟后,我看见警车和救护车开进小区,直奔姐夫家楼下。
等警察和医生们上了楼,我才装作忘记拿东西也回了家。
只是一想到每天进出的厨房已经变成了凶案现场,我整个人都抖得不成样子。
钥匙几次都对不准锁眼,最后门从里面打开了。
我的心脏猛地加快,诧异的抬头望去。
开门的人,竟然是姐夫。
他旁边站着一个穿着警服的年轻男警察,两人正微笑着交谈,120 的医生和护士站在客厅中间,脸色不太好。
场面跟我想象中的不太一样。
这不是警察突然上门发现凶案现场的样子。
我有点懵,愣在门边,竟然忘记进去。
「你不是中午就出发去隔壁市看望朋友,怎么现在又回来了?」
姐夫隽秀的脸上带着温文尔雅的笑,低头推了推鼻梁上的无框眼镜,漆黑如墨的眼神落在我身上,带着几分疑惑。
他的声音低沉柔和,极富磁性,像是金石碰撞时发出的悦耳声响,扣人心弦。
不愧是教音乐的老师。
看着这张让我从小无比依恋和崇拜的脸,心底顿时升起浓浓的恐惧。
我从小父母早亡,姐姐比我大 15 岁,是姐姐跟姐夫将我养大,供我读书,给了我一个家。
他们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我不敢相信、也不想相信,这个英俊温柔的男人,竟然是个杀人犯。
「想等朋友一起,就把车票改签了,刚准备去车站,才发现忘记拿东西。」我咬紧牙关,压下心里的惊恐和慌乱,勉强稳着声音开口回答。
姐夫叹口气,带着些许宠溺的语气说:「你呀,总是丢三落四的,赶紧去找找,一会我送你去车站。」
我点了点头,乖巧的进门,直奔我的房间。
刚关上门,我就瘫倒在地上,后背的衣服被冷汗湿透。
我发现事情不对劲。
03
从我看见姐夫杀人碎尸后报警,到警察上门,中间不过隔了 15 分钟,这期间我一直在对面楼顶盯着家里的厨房。
但我没有看见姐夫清理厨房和冰箱。
按理说,我声称有人在厨房中毒,警察和医生上门后,就算发现没有人中毒,也会检查下厨房里的食物,以确保万无一失。
难道,警察和医生被姐夫的花言巧语骗欺,并没有检查厨房?
那地上的血迹呢?
一个完整的人被砍成碎块,难道一丝血腥味也没有留下?
左思右想,我怎么都想不通。
昏暗的房间里,我怔怔回想着那个女孩的遇害过程,瑟瑟发抖。
同时,我又有些庆幸。
幸好我是匿名报的警,而且没有提到杀人碎尸,否则警察上了门,非但一无所获,说不定还会暴露我自己。
这时,我突然想到自己刚才进门时,没有对警察和医生的到来产生任何疑问,这岂不是就是在告诉姐夫,我知道他们会出现?
想到姐夫刚才看我的眼神,心底咯噔一跳。
愣了两秒钟,我迅速起身,从随身的小包里摸出身份证拿在手里,随后打开房门走出去。
警察还站在门口跟姐夫交谈。
我尽可能自然地走进客厅,伸头看了眼警察,边倒水喝,边随口问姐夫:「我们家出什么事了吗?」
姐夫没说话,倒是他旁边的警察开口解释:「有人匿名报警,声称 602 的业主在厨房中毒倒地,急需救治。」
我做出一脸的吃惊,担忧地看向姐夫:「你身体不舒服吗?」
「我没事,是有人恶作剧的。」
姐夫温柔地冲我笑笑,他永远都是这样端方有礼,从来都不会发脾气。
「报警的人有毛病吧?」
我只能佯装生气的撇嘴,心说幸好我是利用网络拨号,否则恐怕就要露馅。
警察的脸上也很无奈,「我们也是例行公事,按规定接到报警,不管真假,我们都会当作真的来处理。」
「我理解。」
姐夫善解人意的微笑,他转头看了我一眼。
四目相对。
他明亮如星的眼睛望着我,顿时让我生出一种裸奔的错觉,好像在他面前我无所遁形。
好在他只是看了几秒就移开视线,随后对警察说:「我记得报假警是犯法的,如果你们有空,还是应该查查这个人,否则指不定还有下次。」
警察一口应下来。
我紧张得直冒汗,猛地喝光杯子里的水,然后拿着空杯走进厨房。
这里是凶案现场,我不信一丝痕迹也没有留下。
04
厨房的灶头上放着一个高压锅,里面炖着猪蹄,散发着诱人的香味,地面上雪白如纸,一点污迹也没有。
我打开冰箱,冷冻室堆满排骨和鸡,我姐姐喜欢吃焖排骨,但我喜欢吃烤鸡。
没有碎尸块,也没有血迹。
我惊愕地站在厨房里,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从姐夫勒死那个女孩,到碎尸分装,我目睹了整个凶案过程。
被发现后,我当即跑出屋子,直奔楼顶报警,这中间不到一分钟的时间。
我相信,姐夫在短短一分钟内,绝不可能做到完美的清理现场。
那么,碎尸块去了哪儿?
我蹲在地上,拼命用鼻子去嗅。
从小我的嗅觉就很敏锐,我不相信一点血腥味也没有。
嗅到冰箱下面的时候,我终于有了发现。
在厨柜的死角处,有一块指甲盖大小的碎肉,上面的血迹已经干了,但肉还是软的。
我用纸巾小心翼翼把碎肉包起来塞进小包。
光凭这块碎肉,是没有办法指控姐夫杀人碎尸的。
他敢让警察进门,还站在门口交谈这么久,大概是笃定警察不会有任何发现。
如果此时跑出去揭发他,我想象不到会有什么后果。
我不敢冒险,因为现在想想,姐夫杀人碎尸的手法娴熟,像是经验丰富。
他是个惯犯。
05
「你愣在这里做什么?」
不知道什么时候,姐夫站在厨房门口,目不转晴地盯着我。
我佯装着肚子饿,从高压锅里拈了块猪蹄塞进嘴里,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撒娇:「姐夫,我有点饿了,又不好出门打扰你们说话。」
姐夫的眼神在我脸上扫来扫去,最终笑了,他从消毒柜里摸出碗筷,准备给我挟点猪蹄。
可惜此时不是吃肉的时候,因为我不想变成冰箱里的肉。
于是,我拒绝了姐夫,转身走出厨房。
医生和护士已经离开,但那个年轻的小警察竟然还在,他站在客厅到顶的壁柜前,仰头看着柜子里的各种奖杯和荣誉证书。
这些全是属于姐夫的。
听到我的脚步声,他侧头望着我,眼神略显怪异。
这让我心里不停打鼓。
一般出警完毕,警察不是应该马上就离开吗?
难道他察觉到了不对劲?
我目光殷切地看着他,止不住地在心底祈祷:求你一定要发现,求你一定要发现。
那一瞬间,我甚至在犹豫要不要给这个警察一点暗示。
也许是我的眼神太热切,这个警察脸上闪过一丝尴尬,他不停地摸着鼻子,眼神躲闪,压根不敢再看我。
「乐乐,忘记给你介绍,这是我表弟谭靖。」姐夫走出来介绍。
表弟?
我仿佛被雷击般呆住,涌到嘴边的话硬生生被咽了下去,看着他身上的警服,我浑身冷汗。
姐夫的表弟竟然是警察,而他自己却是个杀人犯。
06
谭靖是姐夫小姨的儿子,今年才 25 岁,刚从公安大学毕业,在我们这片辖区当片警。
谭靖似乎对我不陌生,点头冲我笑了一下。
他的笑容干净爽朗,让人心生好感。
尤其是他身上的警服,让我莫名感受到了安全感。
可惜,他是姐夫的表弟。
「听说你要带学生去上海参加第六届歌手大赛,网上吵得沸沸扬扬,我看这些女粉丝多是冲着你去的,都把你炒上了热搜。」
谭靖看着姐夫,唇边带着几丝戏谑,看得出来他跟姐夫的关系很好。
姐夫白了他一眼,几分无奈:「那些小女孩不懂事,无非就是图个热闹,怎么,你也来看我的热闹?」
「没办法,你去年翻唱的那几首歌太火,我们所的女民警全部拿来设置成了来电铃声,我又没办法堵住耳朵。」
谭靖笑嘻嘻嘻地打趣。
姐夫出身良好,父母从事运输和地产行业,身家过亿,他本人也很出色,曾是某市的中考和高考状元,喜欢唱歌,毕业于国内知名的音乐学院。
微博上有很多他的粉丝,大家都崇拜地叫他清神,他经常带着学生出现在各种舞台上,俊朗帅气的颜值让他格外耀眼,向来是万众瞩目的焦点。
我站在旁边,出神地望着姐夫,我想不通,像他这般出类拔萃的人,为什么要去杀人?
寒暄完毕,谭靖提出要回派出所。
我心里微动,连忙提出来想蹭他的车,姐夫大概也急于把我支走,于是叮嘱谭靖把我捎出去,帮我打个车去火车站。
坐上警车后,我给姐姐打了个电话。
姐姐是个公益组织的负责人,三天前带队去了边远山区,山里的信号差,断断续续的,我只听见她还有半个月才能回家。
我必须在半个月内,让姐夫绳之以法,以免他将毒手落在我姐姐身上。
谭靖将我带到派出所门口,替我打了辆车。
临走前,我主动提出添加他的微信,表示等我回来请他吃饭。
他安静地看着我,犹豫片刻,还是拿出手机。
我总觉得谭靖的眼睛里好像藏着什么东西,好像对我并不陌生,甚至有些熟稔。
但我发誓,这是我第一次见他。
奇怪。
如果他是姐夫的表弟,为什么我对他毫无印象?
想到姐夫,我心底又浮起浓浓的恐惧和悔恨。
07
我坐出租车直接去了市公安局。
门卫直接把我拦下,说什么也不肯放我进去。
我只得从小包里摸出那块碎肉,对门卫说:「我想知道这块肉是不是人肉组织?」
门卫的脸色刹时就变了。
很快,我被带进市局,见到了刑侦一队的大队长郭蒿,他很年轻,看上去不超过 30 岁。
碎肉被送去法医科检验。
郭队长随手指了一个警察去核实我的身份信息,他则跟另一个女警察陪我坐在接待室,询问这块碎肉的来源。
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学生,刚刚高中毕业,还有一个月就要进入大学。
面对一桩突如其来的凶杀案,凶手还是与我朝夕相处的姐夫,我只有寻求警察帮助这一个选项。
于是,我把事情的经过仔细讲了一遍。
郭队长神情凝重,当他听到派出所的民警上门时,现场已经被清理得干干净净,脸上露出了不可置信。
我知道,他也不相信短短 15 分钟内,姐夫能把现场清理完毕,更不相信民警会如此大意。
因为谭靖是姐夫的表弟,他没有马上打电话去派出所向谭靖了解情况,只是等着法医科的检验结果。
这期间,我被要求反反复复讲述跟姐夫相处的点滴。
今天临出门前,姐夫还给我塞了 2000 块钱,让我多玩几天,不用担心钱的问题,他跟姐姐没有孩子,在他眼里,我就等于是他的孩子。
其实,姐夫对我是很好的,姐姐出生时家里很穷,出生后就被送给别人抚养。
我小时候没有见过姐姐,直到 6 岁时家里失了火,父母双双葬身火海,姐姐才被迫接过我的监护权。
那时,她刚刚 21 岁,正在读大三。
听说姐姐不想管我,是姐夫极力劝说她将我带到学校,由已经工作两年的姐夫亲自抚养照顾我。
姐夫每晚陪我入睡,给我讲童话故事,做噩梦的时候,都是姐夫紧紧把我搂在怀里。
我记得他炙热的怀抱和有力的手臂,给了我无限的安全感。
8 岁那年,他把我送进学校,接送我上学,直到高中毕业。
08
不知过了多久,有个警察推门走进接待室,神色诡异地看着我,将两份文件递给了郭队长。
很快,郭队长脸色难看地盯着我。
又过了好一会儿,他突然问:「你有多久没有吃药了?」
吃药?
我纳闷地回视他:「吃什么药?」
「许乐,江城市第一人民医院早在 8 年前就诊断出,你有双相情感障碍和精神分裂症,需要长期服药,一旦停止服药,就会产生幻觉,甚至会出现幻听和幻视。」
郭队长一脸被耍得无奈和愤怒,但他极力压抑着怒火。
我怔怔看着他,觉得很诡异,我什么时候得了精神分裂症?
双相情感障碍?
这是什么鬼?
「我没有病,我是真的看见他杀人碎尸,警察叔叔你相信我,我真的没有说谎,我可以发誓的。」
我极力辩解,觉得这件事开始变得魔幻起来,而且已经朝着我无法预料的方向发展。
郭队长听完我的话,只是长长叹了口气,把一份文件递给我:「你拿来的那块碎肉是鸡肉,并非什么人体组织,那血也是鸡血,上面没有人的 DNA。」
我这才吃了一惊。
怎么会是鸡肉?
我不信,然而白纸黑字写得明明白白。
「可是,我回家时,高压锅里炖着猪蹄,而我发现这块碎肉时,它明明还带着血迹,拿在手里软软的,明显是没有经过冰冻的。」
姐姐三天前出差,我是中午离家,午饭吃的是煎牛排,晚饭姐夫炖的猪蹄,那这块鸡肉从何而来?
郭队长又递给我一份文件,上面记录着我的病情和就诊记录,以及每日需要服用的药物。
我 8 岁开始在江城读小学,四年级那年被江城市第一人民医院诊断出双相情感障碍,发病时会出现幻觉,经常伴有暴力倾向和自残。
姐姐和姐夫多次被我打伤和咬伤,最严重的时候,我拿刀在学校划伤了几个同学的手臂。
小学毕业后,姐姐和姐夫带着我搬到现在这座城市。
同时,在本市第三医院就诊。
初二那年,我再次被诊断出精神分裂症和妄想综合症。
09
郭队长同情又怜悯地看着我;「你家人电话多少,我打电话让他们来接你。」
他显然把我当成了一个精神病患者,于是我的证词就变成了无稽之谈。
对他而言,这桩凶杀案只是我的幻觉,并不存在。
我知道自己的脸色肯定很难看,但我看着自己手中的资料,心里犹豫了一下,才试探着开口:「因为我是精神病患者,所以我说的话就不可信吗?」
郭队长摇了摇头,示意女警察给我倒了一杯温水。
「许乐,我们查过内网,近 4 年来,你总计报警 13 次,每次都声称目睹了凶杀案,受害人形形色色,但每次经过调查,凶杀案均不存在,根据医生的诊断和你家人的证词,你每次报警都是因为忘记服药。」
郭队长深深吸了口气,把一份记录放在我面前。
13 次报警记录。
我却一点也不记得。
郭队长凝望着我:「你前 8 次是跑去各个辖区的派出所报警,接下来的 5 次则去了区分局,每次报警你都会拿一块动物的碎肉,声称这是人体组织。」
我看着资料,突然惊恐不已。
这怎么可能,我竟然报过警?
想了想,我不死心地问他:「所以,你认为我跑来市局报警,也是因为犯了病?因为我犯了病,所以我说的话就不可信?」
郭队长大概是觉得答案对我来说有些残忍,就没有回答,只是轻轻拍拍我的肩膀,安慰我。
「小姑娘,不用怕,你的病总有一天会好的。」
听到这句话,我却突然哭出来。
心口很疼很疼,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流。
我想说我没有病,我根本不记得自己有精神病,但我知道他不会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