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论
决定论
当然,这些反驳和批评只能说明机械论的证据不够充分,却难以彻底击垮机械论的基础。特别是在牛顿时代,那时人们沉浸在对科学的过分乐观之中。从牛顿开始的两百多年中,科学都是一路高歌猛进。科学越进步,机械论的威信就越高。
但是,这不是一件好事儿。
机械论虽然可以条理清晰地解释这个世界,但是按照机械论的说法,人类不过是这个世界中可有可无的一件事物而已,和桌子板凳、花鸟鱼虫没有本质的区别。我们的意识不过是一系列物质作用的结果,随时可以消失,毫无永存的希望,更谈不上还有什么人生意义。就像世间的其他事物一样,存在就存在了,消失就消失了。这很容易推导出虚无主义和享乐主义。
但这还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这个:
决定论。
决定论的意思很简单,既然世间万物都可以用物理规律来解释,那么每一个事件之间必然要遵循严格的因果关系。如果人的意识是完全由物质决定的,那肯定也得服从严格的物理定律。那么,整个世界该如何发展,该走向何处,都是由自然定律决定好了的。就像人们根据力学可以预测星辰位置一样,人们也可以根据自然规律来预测未来所有的事件。
一个支持决定论的证据是,在 20 世纪之前,人们认为世界上不存在真正的随机数。
我们在生活中可以靠掷骰子获得随机数。但如果以物理学的观点看,骰子最终的点数是被骰子的形状、密度、摇晃它时的手劲等等一系列客观原因决定的,骰子的运动也得严格遵守物理规律。只要我们知道之前任何一瞬间的全部的物理数据,我们就可以计算出骰子最终的点数。普通人以为骰子是随机的,只不过是因为所有数据的计算量太大,超过了人类的能力而已。
同样的道理,我们今天摇 500 万大奖的抽奖设备,无论再怎么设计,最终落下的是哪一个数字小球,也要被物理定律严格决定。只不过人们会把各个小球的质量、形状做得尽可能一样,以至于摇奖时间的一点点改变或者一丁点儿细微的震动,都可能改变最后的结果。使得影响最终结果的因素多到人类很难计算的地步,才能导致出所谓的随机效果。
学过计算机的同学知道,计算机里也不存在真正的随机数。计算机生成的所谓随机数,实际上是取一个现成的数字(比如系统时间),经过一系列固定公式计算出来的。
没有随机,那就意味着一切都可以计算。数学家拉普拉斯曾说,只要他拥有足够多的数据,他就可以按照机械定律推出未来世界的全部面貌。这就像某些科幻小说里设想的那样,假如有一台超级计算机,就可以计算出未来的一切。
能预测未来,这听上去挺美妙的,为什么可怕呢?
可怕的地方就在于,一旦我们接受了最严格的决定论,那就意味着人类没有了自由意志。因为我们的意识是由组成我们身体的物质决定的。组成我们身体的物质又是由物理定律决定的。所以,我们头脑中的每一个念头,在前一秒钟已经被决定好了。如果我们这么一环一环地回溯回去,那么我们一生中的一切所思所想、我这本书中的每一个字,您看这本书时在头脑中迸发出的每一个念头,其实都是在几万亿年前的宇宙大爆炸的那一瞬间就被决定好了的。且不说这想法很诡异,关键是,那人生还有什么意思啊?
既然一切都是决定好的,那我们为什么还要努力奋斗,为什么还要劳动?人生还有什么意义?如果人类只是被操控的木偶,活着听从因果律摆布,死后化为虚无。那还有什么人生意义呢?
这还算次要的,更要紧的是,人之所以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是因为人有自由。这点我们在讲奥古斯丁的时候已经说过了。那么,假如人的全部意识都是事先被决定好的,人就没有自由,那不就没有道德可言了吗?人就不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了呀。
这就像有的人在为罪犯辩护的时候,会列举罪犯一生的种种遭遇,说他如何被歧视、受到多少不公正的待遇,这才铸就了他易于犯罪的性格。这么一看,这人之所以犯罪不是他自己能控制的,都是社会的错啊!推而广之,人的任何行为,我们都可以说是外界环境促成的,那人岂不是做任何错事都不应该受到惩罚了吗?
因而,从决定论——特别是从严格的决定论所导出的结论,是荒谬甚至恐怖的。如果按照决定论的观点生活,人类的社会秩序将会荡然无存,人类的一切工作都会变得没有意义,一切罪行都可以得到饶恕。这世界显然不是任何一个哲学家想要的。
但是,要想打败决定论又谈何容易。我们前面说了,决定论有科学作后盾,更何况还是在对科学盲目崇拜的牛顿时代。什么人能对抗全体科学家,找到机械论和决定论的漏洞,将其一举击溃?
还真有人做到了。我们下章再讲。
在进入下一章之前,再说一些关于决定论的趣事。
对于决定论的逻辑我们可能会点头认同,但大概没有人会当真,会觉得自己真没有自由意志。
我们一考察自己的头脑,就能发现没有任何东西在控制着我们啊,明明我们愿意想什么就想什么啊。你看,我想拿一个杯子,我拿起来了吧;我不想拿,就没拿吧。谁管得着我呀。
但是决定论者会说,你感受到的自由其实只是一种错觉而已。比如当我们遇到一个选择的时候,我们觉得自己既可以选 A,也可以选 B,没任何人干涉我们的选择,所以我们觉得自己是自由的。但是无论你事前怎么犹豫怎么思考,最终你必须选择一个答案。哪怕你说我不选,或者我两个都选。总之,只能有、且只有一个结果。决定论者会说,如果让时间回到你未作出选择的一刻,让你重新思考一遍,那么你的思考过程不可能变,依旧会得出同样的结果。
所以,你觉得自己是自由的,这感觉本身也是被因果律决定好的。连你试图反抗因果律这行为本身,也是被因果律决定的。
这就像希腊神话中的不少关于宿命的故事。大致的内容都是预言家说出了某个预言,当事人很害怕,就做出了某些自认为能绝对避免命运的行为。结果这行为阴差阳错,反而让预言成真。最终预言还是实现了。
说到古希腊还有个段子。
决定论在古希腊哲学里也有。当然那个时代没有牛顿力学,但古希腊人知道因果律。既然凡事有因必有果,那么很容易想象世间万物都是在因果律下被严格决定的。
那时候有个叫芝诺的人,他就是提出人永远追不上乌龟那个悖论的人。他就是一个决定论者。
芝诺平时总念叨着一切都是注定的。结果有一次,他的奴隶犯了错误,他就鞭挞那奴隶作为惩罚。但是他的奴隶很聪明,辩解说:主人,按照你的决定论学说,我犯错是天生注定了的,不是我自己能控制的,所以你不应该惩罚我。
然而芝诺更聪明,他回答说:你说的没错。但是按照同样的理论,我鞭挞你也是天注定了的。所以你就挨打吧。
除了建立在机械论上的严格的决定论之外,在哲学史上更流行的是部分决定论,也就是说物理世界是被决定的,但是人有自由意志。这当然更容易让人接受。
古希腊的斯多葛学派就相信部分决定论。他们认为我们不能控制事物,但是可以控制我们自己对待生活的方式。所以这个学派提倡随遇而安的生活态度。
前面我们说过斯宾诺莎的哲学,应该还记得斯宾诺莎是用类似于几何的逻辑一步步推出哲学体系的。这意味着,他相信世间万物之间都有着严格的逻辑关系。这也会导致决定论。
同时,斯宾诺莎认为世界是一个实体,世间万物以及我们自己都是实体的一部分,也就是神的一部分。那么人类就没有自由了,因为人的意志也是实体的一部分。
但斯宾诺莎又说,我们还是有追求自由的方法的。假如我们被动地按照必然律活着,那就成了必然律的奴隶。所以,我们应该用理性去领悟事物之间的关系。明白了我们在整个实体中的处境,也就实现了自由。更进一步说,当我们认为自己和万物是同一个实体的时候,就相当于扩大了我们自己的范围,世间发生的任何事情都属于我自己的一部分,这世界对我们的限制也就越来越小乃至于无,我们也就越来越自由。
这让人想到了佛教的理论。佛教强调因果,这和决定论很像。但佛教同时认为,人有自由去主动领悟世界的本质,假如能做到这一点,人和万物就没有区别,就实现了最大的自由,也就是成佛了。
最后再说一下决定论对生活的安慰作用。
决定论虽然会导致一些很荒谬的结果,导致人对待生活的消极态度。但决定论也能起到很强的安慰作用。唯我论把人看得最大,可以安慰人。机械论和决定论把人看得渺小,也同样可以安慰人。
假如我们生活中的一切都是被决定的,那么我们也就不需要努力、不需要奋斗,没有压力,一切随遇而安就好。
决定论和宿命论很像。用宿命论来安慰自己,是中国人的老传统了。
当我们遇到挫折的时候,我们常会安慰自己说「这是命」。比如俗语说「人的命,天注定,胡思乱想没有用」,用来安慰人是很管用的。
然而中国人很狡猾,遇到好事的时候就不说是「命」了,男女相聚,说的是「缘」。缘是什么?佛教概念里讲的是因果报应。遇到好事讲「缘」,意思就是说这是因为我之前做过什么好事,这是我应得的。但自己遇到坏事就像前面说的,不讲因果改讲宿命论。但等到讨厌的人遇到坏事呢,就又是因果了,骂人家这是「报应」,这是「活该」。那么,要是自己讨厌的人遇到好事了,中国人怎么办呢?多半心中暗骂:某某某你等着,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谁笑到最后谁笑得最好——他又开始讲辩证法了!
挑战机械论和决定论的人,乃至挑战整个科学体系的人,马上就要出场了。
这个人叫休谟,也是一位天才。休谟 12 岁就进入英国苏格兰的爱丁堡大学,但是念到一半不念了。
23 岁的他完成了名著《人性论》,但是这本书没人愿意出版。休谟非常沮丧,觉得是自己水平不行。实际上休谟小瞧了自己,不是因为他的水平太差,而是因为他太超前了。一年后,他去掉了《人性论》中可能触犯当局的内容,以及一些超越时代的观点,把它改写成更浅显的作品,这才得以出版,书卖得也还算可以。
休谟是英国人,也是经验主义者。但休谟认为他之前的经验主义者和理性主义者都有根本缺陷。你想,这两派吵了很久,明明相反的观点,却谁也说服不了谁。说明什么呢?那些哲学家都是固执己见的笨蛋吗?这显然说不过去啊。休谟认为他找到了原因,那就是双方讨论的问题超过了人的经验范围。
休谟认为,你们讨论「何事真实存在」之类的问题,实际上这些问题人类根本没有能力回答,所以你们才能怎么说怎么都有理,正反两面的观点都能成立。
不但空中楼阁式的理性主义者如此,连经验主义者也犯了类似的毛病。
举个例子。
洛克不是有「白板说」吗?洛克认为人的经验是从后天的客观世界而来。在洛克之后还有另一个英国的经验主义者贝克莱,他则认为世界上没有物质,人的经验都是心灵中的观念。
这两个观点一个唯物、一个唯心,谁也说服不了谁。唯物者可以说,一个物体你不意识到它,它就不存在?这岂不是荒谬?唯心者可以说,我不意识到它它还存在?是因为还有其他人意识得到它。如果人人都意识不到它,你又怎么知道它是存在的呢?
这话说来说去近乎于抬杠了。
于是休谟就说,你们都错了,错在你们讨论的问题超出了人的经验范围。「经验从哪儿来的」这个问题,我们根据经验回答不出来,所以,只能老老实实说不知道。
所以在休谟这里,经验就是人的感觉印象。我感觉到了什么就是什么,至于这感觉从哪儿来的,是真是假,我不知道。
《黑客帝国》的世界观就是这样。我只知道自己体验到的世界是 20 世纪。至于我体验到的这个世界是真实存在的,还是计算机虚拟出来的,我不讨论这事儿,因为这个问题已经超出我们讨论的能力了。不管怎么讨论都是空话,所以我老老实实说不知道。
还不止如此。
哲学理论也像是武侠小说中的武功一样,同一个武功由不同的人来用,效果大为不同。同样是经验主义,洛克只能算是初窥门径,但休谟却把经验主义发挥到了极致。
笛卡尔说「我思故我在」,就算我们怀疑一切事物,「我」这个概念是怎么也怀疑不掉的。换句话说,「我」的概念可以超越一切事物。
可是休谟觉得这个说法不对。
你现在想象一下,「我」到底是什么呢?
你心里肯定产生了很多念头,或许是自己的名字,或许是自己的身体,或许是过去的一段记忆。不管是什么,这些念头都属于感官经验,都是由耳朵、眼睛等感官来感受到的。你试试能不能不依靠任何感官经验来形容「我」是什么?形容不出来了,是吧?
因此休谟认为,我们所谓的「我」,不过是一堆经验片段的集合而已,并没有一个独立于经验的、实在的「我」存在。
笛卡尔认为「我」是超越了客观世界的真实存在,实在是太天真了。在休谟看来,「我」不过是后天学习到的一堆经验片段而已。真正有没有「我」呢?同志们,对不起,咱不知道!
他比笛卡尔怀疑得还狠啊。
休谟的哲学观可以用来解决下面这个问题。
我们说过,我们永远没法证明自己是不是生活在《黑客帝国》式的虚拟世界里。那该怎么才能安心呢?
休谟的回答是,不知道就不知道,没关系。我们能得到的经验就是眼前的生活,在没有明确的证据证明面前的生活都是幻觉之前,我们就照着自己平时的经验正常生活下去就可以了。我们没必要也没能力去无限地怀疑世界。反正想也想不出结果来,就别想了吧!
比如,如果有学生念着一半书突然产生了哲学思考:「天哪!万一我生活的世界是一团假象怎么办?太可怕了,我该怎么办?」休谟的反应跟孩子的妈是一样的,他会一拍桌子:「熊孩子,想那么多没用!继续念书吧!」
话说得远了点,正因为很多人不接受休谟的这个观点,才使得文艺创作者们有各种花招可以玩。比如《黑客帝国》后两集里的招数:让观众怀疑反抗军的基地也是虚拟出来的。比如《盗梦空间》里,让观众怀疑所谓的真实世界也是一个梦境。
只要我们不接受休谟的观点,那么这些花招永远都是无敌的。我们可以在所有的电影、小说中都搞这一套:在故事结尾跳出一个超出故事世界观的事物朝观众一笑:哈哈哈哈,你所经历的一切都是假的!(或者都是幕后黑手精心营造的!)
一般的观众看到这里或许会鼓掌赞叹,可咱们这些经过哲学反复折磨的人会觉得,这花招挺没劲的,是吧?
休谟和笛卡尔一样被苏格拉底附体。他打算用怀疑论来抛掉前人所有不可信的经验。休谟想,有什么知识是切实可信的呢?
他找到两种。
第一种是不依赖于经验的知识。比如几何学,它自身是不矛盾的,完全符合逻辑规则,而且不依赖经验存在。我们前面说过,在现实世界中观察不到任何严格的三角形,但是我们仍旧有三角形这个概念。三角形不依赖外物存在。
自然,像斯宾诺莎、莱布尼茨这些人的哲学体系,因为根基是可疑的,所以不在休谟的承认之列。
第二种可靠的知识是我们自己感受到的经验,摸到什么、看到什么,这些都是可信的(当然,还是那句话,这经验是不是来自于幻觉我们先不管)。
休谟想来想去,觉得可信的知识就这两种,于是他很彪悍地说了一段话:我们去图书馆随便拿起一本书,问这些书中包含着数和量的抽象推论吗?包含着关于实在事实和存在的任何经验的推论吗?如果都没有,就可以烧掉,因为里面只有诡辩和幻想。
实际上,休谟对知识的界定很靠谱。从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的争论来看,人类仅有两种获得知识的办法,一个是靠演绎推理(而且还没得到新的知识),一个是靠经验。休谟把其中最不靠谱的——理性主义者们的那些公设都给去掉了。剩下的除了经验之外,还留下了纯粹靠演绎推理能成立的知识。与激进的经验主义者相比,休谟已经很厚道了。
下面还有更猛的。休谟要亲自办掉科学。
研究科学,最重要、最基础的一条规律叫作因果律。就是说,凡事有因必有果。牛顿想,苹果落下来一定是由于什么原因造成的,这才有了万有引力定律。蒸汽上升是带动机器的原因,这才能有蒸汽机。总之,万事万物之间必须都存在因果律,我们才谈得上科学研究。
但休谟偏偏就拿因果律下手了。
刚才说,休谟认为只有两类知识是可靠的。一类是像逻辑和几何那样,既逻辑严谨又不依赖于外物存在的知识;一类是我们感官体验到的知识。
那么,因果律属于第一类知识吗?我们能不依赖于经验,只靠逻辑推导出因果律吗?
显然不能。
一个因果律是否成立,总要关系到具体的事物。我们知道「点燃爆竹」和「爆竹爆炸」两者之间有因果关系。我们能知道这一点,纯粹是靠经验得来的。假如有一个原始人完全没见过、没听说过爆竹,那他无论怎么演绎推理,也不可能想出爆竹爆炸的原因。
还可以这么说。休谟认为,我们根据理性只能判断事物是不是自相矛盾。就像数学和逻辑都是不自相矛盾的,所以这两者才可能通过理性推导出来。但如果我们用理性去分析燃放爆竹这件事,我们会发现,我们完全可以想象我们没有点燃爆竹,只是一扔爆竹、爆竹就爆炸了的情景。这个情景和我们的理性并不矛盾,只和我们的经验矛盾。所以只靠理性是无法察觉因果律的。
总而言之,因果律不符合第一类知识。
顺便说一下,演绎推理中说的「因为,所以」并非属于因果律。比如在几何里,我们说「∵ 两直线平行,∴ 这两条直线不相交」,这里面的意思并非指的是「两直线平行」这件事导致了会使「这两条直线不相交」这件事发生,而是指,当「两直线平行」这个命题为真的时候,「这两条直线不相交」这个命题也为真。
那么,因果律可以靠经验总结出来吗?
比如在地球上,苹果一离开树枝肯定会掉在地上,我们通过日常经验就可以认识到这一点。那么这算不算我们认识到了,「苹果离开树枝」和「苹果落在地上」这两件事中存在着因果关系呢?
休谟说,不能,因为你就算之前多次看到苹果离开树枝落到地上这个现象,你也不能保证,下一次苹果还一定会落到地上。
你怒了,你说,这不是纯粹的抬杠吗?
休谟摇摇头说,这不是抬杠。
什么叫因果律呢?你不能说因果律就是「一件事的发生是另一件事发生的原因」,这相当于同义反复,说了跟没说一样。
因果律是什么呢?在经验世界里,我们可以把因果律说成:「如果 A 事件发生了,那么 B 事件一定会发生。」更严格的说法是:
一、A 事件发生在前,B 事件发生在后。
二、二者发生的关系是必然的。
比如说,苹果必然落地的事件我们可以分解为:
一、「苹果离开树枝」发生在前,「苹果落地」发生在后。
二、这个关系是必然的。
想象一下如果我们是一个一无所知的小孩子,我们只靠经验,怎么能知道苹果一定会落地呢?唯一的办法就是,我们一遍又一遍观察到「苹果离开树枝」和「苹果落地」这两件事总紧接在一起发生。我们就明白了,哦,苹果这东西原来不可能飞上天去啊。
但问题是,通过经验,我们观察到的只是因果律中的第一条:A 事件发生在前,B 事件发生在后。
那么第二条呢?
这个关系的必然性我们是怎么观察到的呢?
这个「必然」能让人看见?这个「必然」能让人感觉到?没有,「必然」这个东西不在我们的经验范围之内。我们之所以认为这里有「必然」性,是因为我们过去无数次地看见了这两件事连在一起发生,所以我们就想当然地认为,这两件事之间有必然的联系,在未来也会永远连在一起发生。
休谟尖锐地指出:这种想法是错的。
休谟认为,人相信因果律其实是一种心理错觉,只因为我们发现两件事总在一起发生,我们就期待它们能再次一起发生。但这其中并没有可靠的根据。
(你也不能说「科学证明了地球有引力,所以苹果脱离树枝和苹果落地之间是必然的因果关系」,因为牛顿必须先认为苹果落地存在原因,才可能去研究这个原因。换句话说,「万有引力定律」就是揭示物体运动的因果律的,自然不能用「万有引力定律」去证明存在因果律,不然就成了循环论证了。)
举个简单的例子,假如有一个没有科学知识的原始人,他通过观察发现,公鸡打鸣之后,总伴随着太阳升起,没有一天例外。那么他会认为,公鸡打鸣是太阳升起的原因。这显然是错的。
罗素有一个比喻,说假设农场里有一只鸡,每次一看到农场主来,就被喂食物,那么这只鸡就会以为农场主和给它喂食之间有因果联系。但结果有一天,农场主带来的不是鸡食而是一把猎枪,农夫把鸡杀了。换句话说,鸡通过观察发现,农夫和喂食这两件事总在一起发生,便以为其中有因果关系。但实际上,耗费它毕生时间得到的观察结果,仍旧不能证明这两件事之间有必然联系或者因果关系。
从逻辑上还可以这么解释。两件事连在一起发生,发生了一回,经验只能告诉我们这是偶然的。那么无论这两件事连在一起发生了多少遍,它还是偶然发生的。因为再多次的偶然累计在一起也不可能把偶然变成必然。
还可以这么说,我们之所以相信有因果律,是因为我们认为,我们将要经历的事情和我们之前经历过的事情是一样的,我们经验过的事情肯定会不断地重复。但显然这是错误的,且不说我们的经验可能只是片面的(就像农场里的鸡),何况世界本身也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
休谟的质疑不是抬杠。类似的误区在生活中常会遇到。
统计学上有一句经典的话,「相关性不代表因果性」。
意思是说,统计结果如果发现,有两个数据 A 和 B,每当 A 上升的时候,B 也跟着上升;每当 A 下降的时候,B 也跟着下降。一般人会觉得,这说明了「A 是引起 B 的原因」。
实际上这是错的。
比如调查大学生的体重和交友数据表明,越是胖的人,身边的朋友就越多。这下调查人员兴奋了,立刻得出一个结论:身体胖是朋友多的原因。身体越胖的人,就越有魅力!
然而,事实或许是这样,这两件事有一个共同的第三方原因,比如这些人都喜欢参加饭局。因为饭馆里的饭菜油水比较大,所以这些人的身体比较胖。同时,参加饭局的人社交范围比较广,所以朋友数量也多。因此,虽然「胖」和「朋友多」这两件事总在同一个人身上出现,但这两件事之间并没有因果关系,自然也得不出来「身体越胖的就越有魅力」这个古怪的结论。
实际上,我们生活中常常遇到类似不靠谱的结论。比如因为「少年犯中 80% 的人都玩网络游戏」,就得出结论,说「玩网络游戏会导致青少年犯罪」。那「100% 的少年犯每天都吃饭」该怎么解释?
或许你还是不服气。你会想,所谓的两种可信的知识是休谟自己说的,我偏说因果律就属于可信的知识,你又能怎样?
你这么想没关系,咱们还有一种比较简单的思路。
因果律是怎么来的呢?是我们先观察到两件事总连在一起发生,并且这两件事自己还不单独发生,我们就说这两件事有因果关系。这用的是归纳法。
但归纳法是怎么回事?归纳法要从个别的事件里总结出普遍规律来。什么叫「普遍规律」呢?「普遍规律」就是相信在某个条件下,某件事情必然发生。这不就是因果律吗?也就是说,研究归纳法的前提,是必须相信存在因果律。
这不就成了循环论证了吗?
休谟对因果律的讨论说明,因果律没法从经验中得来。假如我们要让因果律成立,那它必然像理性主义者认为的那样,属于超越经验的规律。但是,理性主义者的那些公设明明又不可靠。这么说来,可就真没咒念了。
别着急,我知道你或许还有些不服气,觉得晕晕乎乎,听到这里,觉得好像有道理,但又好像有问题。
不用担心,别说你了,休谟时代的知识分子听到休谟的论断后,也都不服气。因为这太荒谬了。假如没有因果律,人还怎么活着?人为什么还要劳动,还要生产?我举起了杯子,明明我举就是杯子离开桌面的原因,这种显而易见的事还有人怀疑?
更何况那是个科学蒸蒸日上的年代。人们认为牛顿准确地揭示了宇宙的真理,认为只要科学不断前进就可以解答宇宙中的一切秘密。而因果律和归纳法又是一切科学的基础,统治行星万物的物理学怎么可能是建立在完全不靠谱的基础上的呢?
但是哲学家们不这么认为。
他们拿来休谟的论点一看:理性主义有独断论的危险,啊,对!一切都得从经验出发,啊,对!因果律和归纳法是循环论证,啊,也对!所以因果律不能用经验证明,所以没有因果律自然也没有归纳法,啊 ⋯⋯ 啊 ⋯⋯ 也对啊!
于是哲学家们都崩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