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属小精灵
专属小精灵
1
我穿书了,书里没我这个角色,因为我是作者。
我空降在男主的卧室里,「亲妈」的身份让我一眼就认出了他。
这孩子睡觉不拉窗帘不关窗,五官稚嫩,清冷的月色衬得他皮肤细腻仿佛美颜滤镜拉满。
可惜,还没等我再欣赏一会儿自己的作品,他便悠悠转醒。
于是我俩大眼瞪小眼。
「呃……如果我说我三天没吃饭,来你家只是为了找吃的,你信吗?」我眨巴着眼睛,尽力使自己看起来人畜无害。
寂静的夜里,除了缓缓走过的风声,我肚子传来的咕咕叫声格外清晰,简直如有神助。
「你,信了吗?」我追问道。
2
他没有怀疑我,甚至格外沉着冷静地去厨房拿了一袋牛奶和面包。
怎么说,真不愧是我写的男主?
将东西递给我时,他的冷静自持终于漏了破绽。他的眼里闪着如火炬般的光芒,在夜里比我这个天外来客更加渗人。
还不等我出口询问,他先发制人:「你是来实现我的愿望的吗?」
我一愣,通过窗户上模糊的倒影,勉强看清了自己现在的模样。
尖耳朵,盘发,盘扣领长裙,背后有小翅膀。中不中,洋不洋,说不清是什么东西,却正好符合他心里对于「实现愿望的小精灵」的设想。
是他的精神寄托。
我设定的。
这本是个不存在的角色,却因为我的意外到来,突然存在了。
3
那一瞬间,我隐约有些触动。
但也只是一瞬间,毕竟我的饥饿更加持久。
我毫不客气地大口咬着面包,差点噎着,幸好有牛奶。
吃完,我厚着脸皮理直气壮地对他说:「你看,如果我真的有实现愿望的能力,还至于半夜进你家找吃的吗?我可以许愿获得食物,甚至可以直接许愿不再饥饿,从根源解决问题。」
许是觉得我说的很有道理,他坐在床上若有所思,眼里刚刚亮起的光开始闪烁。
停顿片刻,他忽然特别用力得掐了自己一把,眉头拧成一团。
「疼。」他喊出声。
我:……
为什么大家总喜欢勇自虐的方式来确认自己是否在梦中呢?就这么迷信梦里不会痛吗?
看他疼得龇牙咧嘴,无奈我挠头,「这不是梦哦,而且,梦里也是有痛觉的。」
「是吗?」
他有些闷闷不乐,抬头望我,眼神像一口枯井。实际上这样的眼神更符合小说里我给他的描述。
「那我醒来后你也会消失吗?」
现在轮到我沉思了。
首先,我不知道。
我压根不知道自己怎么来的,对于自身接受现实的速度与冷静也感到震惊。
其次,这个孩子,毕竟是我写出来的。
那么四舍五入一下,他就是我的孩子,我就是正儿八经的亲妈。
既然如此,我难道不应该慈爱一点吗?
考虑到后续生活需求,我能不继续在这儿蹭吃蹭住……不,照顾孩子生活吗?
可能这就是母性的光辉吧。
于是我蹲下身,视线与他平齐,「呃……虽然我不是什么神奇海螺或者小精灵,但是吧,我也不至于全无用处。」
比如我吃得香消化好,会点外卖、用洗衣机和扫地机器人。
「那你能帮我写作业吗?」他突然问。
我:?
我好像没写这段。
「……替你写作业是不行的,但我可以教你。」
毕竟我也是正经大学出来的,虽然四年期间主要在划水,不过教个中学生我觉得问题不大。
应该吧。
我看了一眼窗外。一片漆黑,月光暗淡,不见边际,根本判断不了时间。
于是我开口胡诌,「这都快凌晨四点了,你赶紧睡,明天我送你去上学。」
「好吧。」他听话地钻进被子。关灯后,他又向我确认一遍,仍然语气平静,「你确定这不是梦,对吧?」
「当然不是。」
4
在陌生人的注视下睡着需要强大的心理素质,也或许在他眼里我不算陌生人。
这篇小说,该怎么定位比较好呢?
大多数情况下我是个言情写手,唯独这篇我心血来潮想搞点儿新的东西。
他叫李华,名字参考了学生时期英语课上那个爱好遍布各种文娱活动、社交圈横跨太平洋、喜欢写英文信却不会英文于是总找别人代笔的李华。
总结一下就是又菜又爱玩,玩得又野又花。
据说他的曾用名是小明。
他的父母醉心于自己的事情,或是工作,或是爱好,很少回家。仿佛父母只是搭伙过日子,而他是意外。
这也是他大半夜醒来翻冰箱、疼得轻喊主卧里也毫无动静的原因。
那里面没有人。
大部分时间里,他独处,抬头望着天上飘荡聚散的云朵,低头逗弄校园街边的流浪猫。
沉默内敛,反应迟钝,成绩平庸,再加上父母总是缺席家长会……这一切让他既不受同学欢迎,也不讨老师喜欢。
我坐在床头看着已经睡着的李华,发现自己毫无困意。
找点事情打发时间吗?
我想起来背后的翅膀。
我摸了摸自己它。羽毛粗硬,手感不好,和想象中的毛茸茸相去甚远。而且,当我抚摸它时,翅膀并没有任何感觉。
我用力扯了扯,翅膀纹丝不动,很牢固,与我浑然一体。
思忖片刻,我闭上眼,试图调动全身上下每一处肌肉去控制这对翅膀。
既然它身为我的一部分,那我应当可以控制对吧?
结果是我的胃先有了反应,我打了个嗝。
行吧,我放弃。
5
第二天一早,李华轻轻摇醒了在沙发上过夜的我。我睡得迷迷糊糊,险些忘了穿书的事情。
餐桌上摆着两份早餐,凳子上挂着收好的书包。
我洗漱时他一直看着我,等我回头时他又立刻装作在做别的事情,动作笨拙欲盖弥彰,嘴角一直上翘,似乎对我留在家里感到心情愉悦。
是这样吧?
昨晚我夸下海口说送他上学,而此刻,我忽然意识一个严重的问题。
我平视着镜子。
镜子里是一张人脸,一张五官端正、平平无奇、朴实无华的脸,我的脸。
为什么我的平平无奇不是像古天乐那样呢?
算了跑题了。
这张脸贴在了一颗长着尖耳朵的头上,这就使得一切不平凡了起来。
不仅如此,在我的背后,一双奶白色的、毛茸茸的、压根儿飞不起来的辣鸡小翅膀,格外显眼。
这一套装备,配合我身上的白色盘扣长袍,居然莫名生出了几分和谐。
妙啊。
那么问题来了,我该怎么出门。
奇装异服我可以换掉,那耳朵和翅膀呢?更重要的是,以后我穿衣服,是不是都要在背后开个洞?
在我百般纠结的时候,李华已经背好书包出现在了洗手间门口。
好家伙,赶鸭子上架了属于是。
望着李华眼里满满的希冀,结合我已经答案对方,不可言而无信,我心一横,下了决定。
我想了想,问道:「今天是万圣节吗?」
李华面露疑惑,「今天?这才十月……」
「不。」我伸出食指摇了摇,邪魅一笑,「今天就是万圣节。走吧我们去上学,你带路。」
我戴上口罩和帽子——这是最后的倔强,昂首挺胸地走了出去,每一步都是那么的六亲不认,寡义绝情。
没关系,反正这里也没有人认识我。只要我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
6
开门的那一刻,我就遇上了挑战。
李华的对门住着一对年轻的小夫妻,女主人正巧出门。
她一手挽着包,另一只手拿出钥匙,还不忘整理垂下的鬓发。清脆的碰撞声停在她的耳边,她侧首看到了我们,一愣。
很好,不错。
李华攥着我的衣角,低头,估计是在思考如何介绍我。以他的性格,就算措好词了,也很难开口。
社恐罢了,我懂。
幸好那位女主人什么都没说,只是对李华笑了一下就匆匆离去。
我松了口气。
果然,成年人的礼貌就是对不寻常的事物平常以待。
小区到学校这条路没有直达的地铁和公交,再加上距离不远,李华总是步行上学。
十五分钟的路程,意味着我要暴露在大众视线里十五分钟。
秒啊。
下楼的时候我还挣扎了一下,「李华,我记得你的自行车有后座,门卫大叔可以帮忙看着车。」
「你怎么知道?」
如果是自行车代步的话,时间会缩短,但着引出了一个新的问题:我不会骑自行车,那骑车的只能是李华。
一个小孩骑车载着一个长翅膀的成年人,这个画面似乎更诡异。
「……没什么,我们走吧。」
到校门口的时候还比较早,人不多。门卫大叔向李华招了招手,笑得很慈祥。
这一路上相安无事,我并没有收到任何异样的审视目光。途径一个小卖部的时候,他悄悄往那边瞥了一眼,也没什么异常。
总之,顺利到我觉得有些不对劲。
我环顾四周,很多孩子是自己来的,呼朋引伴;来送孩子的父母低头跟孩子告别,径直离去了;也有独自来的孩子,跟认识的同学打招呼……
只有我和李华两个人僵在校门这里。
很好,脚趾开始扣地了。
这个时候我该说些什么?
欢迎大家来到我用脚趾扣出的城堡……不是。
好好学习?
不对吧我上学那会儿最讨厌别人提学习。
那么,要不要试着说一句「好好和同学相处」?
其实,这个才是最难的吧。
在我纠结时,李华拉了一下我的衣服,艰涩地开口:「如果你不方便的话,我可以自己上学。」
早饭是他做的,路是他带的,社区治安很好,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他确实可以自己上学。
而且他还体贴心大的地不问我的来历。
他很懂事,不需要人操心。
我看不见他的脸,但我想他的表情一定是克制的模样。
那一刻,我有点说不出话。
昨天睡前我一直在想思考我来到这个世界的原因。
我写了那么多故事,偏偏是这个。甚至穿越这个离奇地事情本身都没那么吸引我。
抛开巧合机缘等客观原因,有没有可能是,其实这个故事需要我?需要我本人直接进入这个世界,从内部进行改变。
除了改写剧情,我想不到其他让外力直接介入故事的理由。
虽然这样想似乎相当唯心,也显得我……过于自信。
虽然可能并没有所谓的原因。
「诶,那是李华吧?在门口站着干什么。」不远处忽然传来一声高亢的女音。
顺着声音看过去,那是一位衣着优雅的中年女性,脸上挂着笑。她上下扫了一眼李华,望着一旁的门卫笑笑,又冲着李华招招手,「过来吧,你跟我一起进去。」
如果我没判断错的话,她是李华的班主任。
不知道我这身奇怪的装扮会不会让她对李华产生什么不好的印象。
希望不要。
我轻轻推了一把李华,柔声道:「过去吧,你先上学。明天我接着送你。」
推完我才意识到这个举动或许不妥。
他笑着点点头,好像什么都没发生,毫无意见。
「你又一个人来呀?」班主任笑着说,眼神和语气却带着几分意味不明。
「又」这个字被她着重咬了一下。
我和李华一愣,他条件反射地回头看着我,伸手似乎想要拉着我。
班主任顺着他的目光看过来,脸上带着探寻。
她的目光很锐利,像扫描仪,精准地从视线里的每个人身上扫过,搜刮信息。唯独当她看向我时,她的目光直直地穿了过去,锁定在我身后的某个地方。
就像我记忆里的某个目光。
我大概明白不对劲之处在哪了。
除了李华,其他人都看不见我。
7
据说,人的大脑仅仅开发了一小部分。
我不确定这句话的真实性,但它似乎在暗示人的潜力无限。
当我试图放空自己,全力沉浸在这个陌生环境里,我的感官如点燃的引线般被迅速唤醒、放大……
「要听话啊。」来自温柔母亲无奈的嘱咐。她的孩子从我身边走过,却不曾瞥我一眼。
那个孩子不是特例。
我站在校门口,身旁是往来的老少人群,这里是烟火气的集中点。
「看谁先到门口!」
「知道了知道了……」
「拜拜。」
「你怎么还要人送啊……」
「走吧!」
短促而尖锐的汽车鸣笛、纷至沓来的脚步声、此起彼伏的说笑声、嘈杂沉闷的引擎声、夹在在诸多声响近乎被埋没的风声……
校门旁的大树飘落一片树叶,安静落地。
大脑接收的信息量在短期内迅速膨胀,近乎爆炸。
风带走我额头冒气的细密冷汗,又慷慨地送我一片落叶。它没有穿过我,在我肩头轻轻敲了一下,缓缓落下,在随后的某个年月里,碾作尘土。
车水马龙,芸芸众生。
与我无关。
这个感觉不算陌生。
我在街上游荡。
其实我可以回家。李华给了我一把备用钥匙,但我不想回去。
从昨晚到现象的时间很短,发生的变化却翻天覆地。
这是个陌生又熟悉的世界。我写的,一切秩序景象也取材于我的生活。
我望着街边服装店的橱窗出神。里面琳琅满目的货架无法吸引我的目光,我聚焦在玻璃窗映出的我的倒影。
长着一双小翅膀的我的身姿,影影绰绰,不算清晰。
是吧,明明还是可以看见的。
17 岁的夏天,我经常幻想自己凭空消失,毫无预兆的那种,好躲开沉闷的高三与高考。
现在我的愿望以另一种形式实现了。这是第一次,我彻底地成为一个透明人。
一位路人撞了我一下,她比我更惊异。
她睁大了眼睛看着空无一物的前方——尽管我站在那里,旁边的橱窗还有我的倒影。她十分不解地往地上看,试图找到解答。
地上的路砖凹凸不平,或许有人会一不小心被绊一下。我猜她是这样想的,虽然这并不能解释为什么她撞到的是头。
我侧身让了下,她左顾右盼地离去。
我承认我有点懵。刚刚陷在遥远的回忆里,那结结实实的一撞好想把我半条魂挤出了身体。
恍惚间我好像看见了李华。
他坐在靠窗的位置。
没有窗帘,阳光穿透巨大的玻璃窗落在他身上。他坐姿懒散,一半撒下阴凉,一半沐浴阳光。旁边是偶尔走过的同学,嬉嬉闹闹。
一个调皮的孩子后腰撞到了李华的桌角,疼得吱哇乱叫,比桌子摩擦地面的声音更刺耳。
他扶着腰走了,身边围绕着假意嘲笑实则关心的朋友。等他们走远了,李华百无聊赖地俯下身,捡起刚刚撞击桌子时掉落的橡皮。
满是尘埃。
8
我在街上游荡,一直到放学时间。我忽然意识到自己还是有事可做的。
早上送李华时我已经完美记下了家到学校的路……才怪。
实际上我走到小卖部就开始迷失方向,然后七弯八绕才勉强在放学后二十分钟找到了校门口。
人很少了,往来行色匆匆,车辆也不会在校门口多做停留。李华站在铁门旁,小小的身影格外显眼。
他双手攥着书包袋子,目光如炬,监控摄像头一般扫视目所能及的每一位女性。他转头望着我的方向,猛的定住,凝神细看,紧蹙的眉头舒展,紧绷的身体开始放松。
我知道他看见我了。
我不确定这是不是我的错觉,似乎变成「小精灵」之后,我的观察和感知能力变强了,甚至强到有一点超出常识。
可能一开始写的时候,这本小说的定位就不是本格。
在我找到校门口之前,我便隐约看见了李华背着书包等待的身影。等我走近,我实际看到的和方才眼里的「虚幻」别无二致。
可惜,我的记忆力还是没什么长进。
「不好意思,我迷路了。」我蹲下身,诚恳地向他道歉。
「……嗯,没关系,我们走吧。」他松了口气。
我看的出来他其实很高兴,只是习惯性地将大笑收敛压抑,换成了礼貌、得体、波澜不惊的微笑。
他的父母不喜吵闹。
这又是我给的设定。
9
为了让我更好的适应这里的生活,李华非常贴心地带我去超市置办生活用品。
于是,在这个时间点逛超市的人将有幸目击以下灵异事件:一个中学生穿着校服,拖着巨大的购物车,里面放着一看就是女生回选择的洗漱用品。他一边在货架挑选东西,一边时不时地仰头,对着一团空气说话。
毕竟大众视角看不见我。
「你觉得这个怎么样?」他指着一排包装花花绿绿的面膜,「我的母亲经常用。具体的我不太懂,如果你需要的话就自己挑一个吧。」
「不用吧。」我摇摇头。
一位导购面带微笑地走了过来。她脸上的笑容在看清我们时变成了诧异。
李华对她置之不理,指着另一边货架上的护手霜与我说话,「那这个呢?现在已经入秋了。」
「我觉得……我也不是很需要这个。」
不知道是不是聚光灯的原因,导购的脸色看起来略略发白,五官动作幅度大得像是扭曲。
她走了。
走的时候还不忘一步三回头,可能是怀疑自己见鬼了。
其实聪需求角度来考虑,我是需要护手霜和身体乳一类的产品吧。我的皮肤很干燥,到了冬天甚至会像蛇蜕皮一样泛起一层层白色的皮屑。
看着怪吓人的。
尽管我知道李华地父母给足了他物质需求,我也没办法厚着脸皮让小孩子替我买单。有基本生活用品就够了。而且,没准我现在不需要这些。
回家后我们立刻开始收拾东西,客房暂时成了我的卧室。收拾完后,李华很自觉地去房间里写作业,不需要我提醒。
就在我觉得自己身为监护人显得全无用处时,他拎着作业本走了出来。我瞥了眼封面,是数学。
我知道,显现我聪明才智的机会来了。虽然数学不是我的强项,但解决初中数学应该还是没什么问题。
只要不提高数现代概率论,我的世界依旧明媚。
我自信满满地接过本子,上面白纸黑字写着:一个小猴子边上有 100 根香蕉,它要走 50 米才能到家。已知:(1)每次它最多搬 50 根香蕉;(2)它每走 1 米就会因为嘴馋吃掉一根。请问,它最多能把多少根香蕉搬到家里?
我:???
我看了眼李华,他脸上写着真挚的求知欲。
懂了,是我跟不上教学的步伐了。
但我不能退缩,不能食言,我答应了可以辅导他作业。
「李华,你要知道,你们这个世界的科技是非常发达的。」
「然后呢?」
「当个人的能力不足时,可以假借于物。我是说,我们可以上网搜一下,或者用搜题软件。」我笑得温柔自持。
不用感谢我提醒你。
李华:「……」
10
睡前,我正打算关门,李华穿着睡衣走到我的门口。
「怎么了?」我问。
「明天。」他犹豫着开口,「你还会在吗?」
我想起来白天眼前浮现的场景。我不清楚我看到的是不是幻觉,按照我的设定,这是完全可能发生的事情。
正在,或者说一直在发生的事情。
他一个人坐在座位上,明明与所有同学兜处在同一个教室,却仿佛与世隔绝,无人注意到他一般。
只有阳光在他身上停留。
于是我蹲下身,思虑片刻后将手抚在他的头顶。我之前没跟小孩子相处过,只好把他的头当做是猫脑袋那样撸。
「你看,只有你能看见我。」
「嗯,我知道。」
我想搞个设问,于是柔声道:「那,你猜猜这是为什么?」
「嗯……我有阴阳眼?」他的表情告诉我他是认真的。
我:……
说得好,下次不许再说了。
见我不说话,李华改口道:「好吧,我不知道。」
「可能,因为我是你的专属小精灵吧。」
比起小精灵这个充满童话感的名字,某种意义上,我更接近起了李华妈妈的角色。
天天送他上学,接他放学,充满了世俗生活的气息。偶尔也会心血来潮尝试着炸厨房……不,给他做饭。
灶台上的火开着,水龙头自己拧开又关上,菜洗好后飘到案板,被凭空而动的菜刀切碎后,又自行进了锅里。
可能会有一两片碎叶子转移失败掉在地板上,这样的碎叶子会自觉进垃圾桶——如果此时家里有第三个人,他应该会看到这个景象。
然后砰的一声,锅里发生某种奇异的化学反应。
锅炸了。厨房里黑烟四起,怪味弥漫,就像女巫在熬制魔药。
谢天谢地这里没有第三个人。
李华父母长期出差一时半会回不来,否则这篇小说就将从现代童话故事变成灵异怪谈。
家务不需要我做。
每到周日,李华父母聘请的家政便会上门打扫收拾。至于平时,洗衣机洗碗机扫地机器人可以替代绝大多数劳作。
我很快就适应了这里的生活。或许可以说,我其实在渴望类似的生活。
从没日没夜的加班挨老板骂的打工人忽然变成了闲在家里的小精灵,这种感觉很奇妙。
这个世界里的任除了李华都看不见我,不过这对我没有太大的影响。
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
巨型齿轮运转的时候,没人会听见一颗螺丝钉的声音。
11
李华不愧是个乖孩子,万圣节那天,他给我准备了一个礼物。
我下了决心。就算收到骷髅十字架等各种奇奇怪怪灵异风格都东西我也会表现出感动得一塌糊涂的样子。
我接过礼物,揉揉他毛茸茸的脑袋,悄悄深吸一口气,缓缓打开包装。
其实,东西挺正常的。
是一件很厚实针织长裙,长袖,高领。但也有不同寻常的地方。
这裙子正面看裹得严严实实,显得端正典雅。但是没想到啊,这裙子背后是一个深 v,正巧给我的翅膀腾了位置。
露背装,这孩子可真贴心。
一般人穿衣服,会选择先把胳膊伸进去,如果是套头衫,也可能是先把头套进去。
而我就不一样了。
我要先在衣服后面开个洞,把翅膀套进去,再开始塞我的手和头。
裙子换好后,我颇为满意的在镜子前转了两圈。
面料亲肤,剪裁合身,完美。
除了一点。
「李华啊,我忽然意识到一个问题。」
「嗯?怎么了。是衣服不合适吗?」他皱起眉头。
「不是这个,衣服挺好的。但是你想想啊。」我走到他面前,神色带着点严肃,「你可以看见我,也可以看见衣服。」
「嗯。」他点点头。
「其他人看不见我,但是可以看见衣服。那么,其他人看我穿这件衣服,他们实际上看到的是……」
言尽于此。
12
我的脑海里已经浮现了一件立体的衣服半飘着移动的诡异场景了。
本着实践出真知的思想,我决定出门试试看。
天气降温,只穿一条针织裙有点冷,但我暂时没办法穿上外套。
长翅膀真的太麻烦了,影响穿衣还飞不了。
我开了房门,静悄悄地往外走。
其实我是有脚步声的,我和李华都能听到。不过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的脚步声似乎比正常人小很多。
那么,普通人可以听到吗?
走廊前方走来一位陌生男人,我打算拿他试水。
希望不会吓着他。
我故意跺着脚,仿佛跟地面有什么深仇大恨一样走路。李华身后跟着,看表情似乎觉得无语。
男人往我这边看了一眼,应该是听见了声音吧。他直直地盯着我们的方向,傻愣住了,面色有些发白。
他的瞳孔是发散的,没有聚焦。
他可以听见脚步声,但看不见我。他手里拿着钥匙,钥匙刚刚插进锁孔,还没转动,便随他地动作一起僵在原地。
屋子里的人听见钥匙声开了门,是个中年女人,「愣着干嘛,还不进来?」
「我……不是,刚刚那边有声音……」他辩解着,伸手指向我们的方向。
女人扭头看了我们一眼,嘟囔着:「哪儿有人?听错了吧?进来进来,外面冷死了。」
他们一同进了屋里。关门前,男人又探头环顾一圈,面色狐疑,眼珠子提溜转。
像《天书奇谈》里模样诡异狡猾的老狐狸。
这回轮到我们一起呆住了。
看不见我很正常,可他们也没看见我身后的李华。
所以,现在的已知信息是:普通人无法看见我,但可以与我发生触碰,也可以捕捉到我发出部分的声音。
可以听见我故意放大的脚步声,却听不见我和李华的谈话声。(存疑)
我是作为某种物质客观存在,可以挡住藏在我身后的人或物。(存疑)
至于在路人眼里,他们依然能看见本应被我挡住的窗户、走廊、墙壁等环境景物,大概是因为他们的大脑自动补全了这一部分图像吧。
我不想就此停止尝试。
没来得及跟李华说我的想法,我直接拎起裙摆冲下楼。
下楼时我估计重重踩下,制造噪音扰民,甚至在小区人来人往的广场里来了一段无声广场舞。
我在广场上疯跑、手舞足蹈,脑海里回想着穿越前每晚在小区楼下看到的老太太们矫健的舞姿。
就像酒醉的蝴蝶。
没有 BGM,这不要紧。心中有音乐,那就有。
广场上的人群依旧遵循自己本来的轨迹行走,与我擦身而过。就算听见了脚步声等动静,他们也鲜少回头。
公众场合本就是嘈杂的。
我跳得累了,叉腰喘着粗气,拖着身子慢慢往回走,正好对上李华欲言又止的无奈神色。
他站在单元楼门口等我,似乎不太想靠近。
「小精灵。」
「嗯?」
「你真的,是小精灵吗?」
他终于开始怀疑了吗?
「……为什么这么说。」我有点摸不着头脑。
我现在是懵的,各种缘故。
一开始咬定我是小精灵的是他,现在当我适应身份的时候质疑的也是他。这不是自我矛盾吗?
我到底是什么。
李华站在我面前,仰着头,难得收起了一贯温和的笑容,平静的目光有些冷冽,却更真切。
「你确实和我想象中的小精灵一模一样,但那是我想象的、不确定的东西。并且你相似之处局限于外表。你看起来完全不具备实现人愿望的能力,有翅膀,但不会飞,也不会法术。」
他一顿,继续道,「而且,你看起来不太聪明,初中数学题都不会,大概率也没有什么法宝……」
「等等。」我忍不住出言打断,「你说谁不太聪明?」
他直直看着我,仿佛在说:不就是你吗?
除此之外便再无猜疑。
好家伙。
这孩子,一脸纯真地说着过分的话罢了。
13
我和他一起回了家。刚进门我就开始猛喝水,脑子里全是他方才偶然展露的模样。
不夸张的说,从穿越到现在我一直在他加混吃等死,在接受他的照顾。
我差点忘了我的「任务」,或者说,我的私心。
李华是个初中生,早熟的初中生,我不能用糊弄孩子的态度去对待他。
我这样整天毫无重点的嬉嬉闹闹、蹭吃蹭喝,只是在浪费时间。
我坚信我来到这个世界是有任务的。可能就是固执地要给自己找个存在意义吧。
就算,不存在这个硬性要求。这些时间朝夕相处,李华从一个纸面屏幕里的角色一跃而出,成了我眼前活生生的人。
私心上,我也想要扭转结局。
一开始我只说这不是一本言情小说。其实我没说错,只是,说的有些局限,略过了重点。
没有人喜欢看无聊的日常流水账对吧?所以,我给小说设计了一条带有戏剧性的主线。
之前看到的同学孤立、老师偏见都不过是小儿科,这些现象在当今校园随处可见。关键问题出在他的父母身上。
或者说,我安排在他的父母身上。
李华从呱呱坠地时一人躺在襁褓中,再到过早「独立」,独自一人吃饭、做家务、上学。
一个人行走,单薄的影子被夕阳拉得老长。
茕茕孑立,踽踽独行。
在孤独中成长的他,最渴望的关怀从未如期而至。无法提供情绪价值的父母就像是两块粗糙的砾石,磨合失败,选择了破裂。
离婚是最后一根稻草。
明年二月末,开学季,他的父母协议离婚,毫无周旋余地。
讽刺的是,他们都觉得自己可以带给孩子更光明的未来,在已判定的抚养权上继续争论不休。他们忽略了过去的冷漠与离婚本身带来的伤害。
而这个消息,被八卦的班主任无意间传进了李华的耳朵里。
他无力阻止,也无法接受。
他特有的稚嫩于脆弱只会让他近乎无原则地渴望和父母在一起,并不懂什么叫不合适不必硬融。
也不懂什么叫及时止损。
深夜十点二十五分,他从楼顶一跃而下。
即使这个时候,他的身影依旧孤独单薄。
不远处的工地仍在施工,眼见它起高楼。
疲倦的工人手脚不利索,动作间一颗螺丝钉坠落,无人听见他的声音。
14
「小精灵。」一个稀松平常的傍晚,他忽然神色凝重的叫住了我。
「嗯?」我有点紧张。
他时常会一个人坐在房间里,不是在写作业,也不是在玩手机,像是在思考。
他的眼眸里流露出不属于他这个年纪的沉重与成熟。
「懂事」并不总是好事,每当这个时候,我反倒宁愿他是狗都嫌的青春期中二病少年。
他不会是……发现了父母离婚的前兆吧?
我的心跳近乎漏了一拍。
然后他看着,极为认真地开口:「小精灵,你真的不在意别人看不见你吗?」
真的不在意吗?
我有些恍惚、茫然,但还是谢谢他挽救了我的心脏。
好像已经很久,或者说我自己习惯了,不去关注自身的喜好和想法。
某种意义上,我们都是透明人。
我说了那么多大话,似乎还没多少被付诸实践。于是我近乎鬼使神差般开口:「李华,你有什么喜欢的东西吗?」
问出口时,我愣住了,李华也愣住了。
「我……」
「别说你喜欢学习,也别说你喜欢看中学生必读课外名著和习题集。把父母老师那些期待扔掉,就说说你自己喜欢什么。」
他没有思索太久。我觉得这个答案已经在他的潜意识里蕴藏已久。此刻,呼之欲出。
「我……想要消失。」他语出惊人。
但是我能明白。
我想起了高三的自己。希望自己凭空消失,借此躲开生活与学习的压力。
就像是金蝉脱壳,与俗世的一切说一声再见,毫无顾忌地去追求精神世界。
想要另一种意义上的「被需要」。
我明白了,他想要一场短暂的、彻底的告别。
就像是逃避。
其实就是逃避。
但有用。
「好啊,那我们去郊外,去旷野。」
周六,天空放晴。阳光并不热烈,刚好为冬季的寒冷带来一丝温旭。
我们裹得严严实实,包也塞得鼓鼓囊囊:食物、水、纸巾、充电宝、耳机……
两个包,各带各的。
幸好,这个世界是我写的。我知道哪里有我渴望的草地。
这里不是一望无际的平原,而是山丘。青黄不接的波浪线被定格,占据视野。可惜不是春夏,不然漫山遍野的青碧色与星星点点的斑斓会更美。
更接近文人墨客肖想的自然。
我们对视了一眼,莫名其妙的默契感穿透两个纬度联通。我们一同在旷野里行走、奔跑,就当是热身。
鞋上沾满了草屑,脚步后或许还有粘连飞起的枯草与尘土。等回头依然看不见丝毫城市烟火的痕迹时,我们停了下来。
他站在我面前,十三四岁的稚嫩躯体,身后是没有边际的空旷山野。
在这里,他没有被贴上的标签,没有需要扮演的社会角色,不需要迎合,不需要隐忍压抑。
只做他自己。
甚至没有人知道他是谁,除了我。
「兵分两路吧。」我气喘吁吁地开口,「戴上耳机,顺着某个方向走,彻底切断与外界的链接。没有人再会干预你,包括我。」
李华愣了愣,显然没想到我会同意他在野外离开我的视线。
这不符合大多家长老师眼里的「安全」。
我看着他,嘴角发力,扯出一个还算温柔阳光的笑容:「你可以彻底的解脱。」
「好。」
他明白我的意思。
我转过身,向没有方向的地方前进。什么都不需要想,也是什么都想。
我可以听见许许多多混合在一起的声响,来自四面八方、芸芸众生。
那些不曾被注意的生命。植物、动物、还有存在过去记忆里的人,那些记忆碎片不断闪回。
没有人会打扰我此刻相对的安宁,我只是我自己。
躺下的那一刻,背靠大地。
面向星空——即使暂时看不见,它也在那里。
温旭的光会吻过你的面颊,攀升的温度唤醒每一寸毛孔。
与我没有关系,却又与我融为一体。
浑然天成。
我们只是彼此共享了这一刻的时光。
直至夜幕,放逐终止,流量结束。我们根据手机定位汇合,一同踏上回家的路。
更深露重,他的脸和耳朵冻得通红,可他却好像不觉得冷一般,自如地走着。
还带着餍足。
回家的路上我正跟他争论那道猴子搬香蕉的题是否属于数学的范畴。我以尘封在大脑深处的逻辑学磕磕巴巴地强行论证我的观点,并竭力证明自己的智商高于平均水平。
他礼貌地微笑,看着喋喋不休的我。
前方一个熟悉的人影走来。她看到了李华,皱着眉,表情说不出是什么意思。
「李华,你在跟谁讲话?这么晚还不回家。」
他大大方方地仰头回答:「我在和小精灵说话,我的专属小精灵,你们都看不见!」
我想过帮他和同学们打成一片、成为老师眼里的好学生,可他其实享受孤独。
不,不是他孤独,是我以为他孤独。
而且这样子,只不过是加重了他身上的枷锁。
他想要的是短暂的放纵与有限制的自由。
他渴望的是遵循自己内心真实的想法。
还真是,如出一辙。
15
其实写这篇故事不全算是心血来潮,他是有原型的,故事整体的脉络也有据可依。
那是我自己,十五年前的我自己。只不过,小女孩变成了小男孩。
写这个故事没有明确的目的。可能是为了让更多人思考家庭教育,也可能只是为了抒发我自身的苦闷。
能写出来,或许就放下了。
或许。
我很喜欢巧克力,不论黑巧白巧还是其他口味的。但是纯可可脂巧克力很贵,父母留给我的生活费不够承担。好吧,那我也可以不喜欢。
我喜欢画画,草稿本甚至是书本上都有我的画,但是父母觉得这样非常影响学习,哪怕我之后都是在完成作业以后才画一小会儿。所以,我也可以不喜欢。
一个别致的文具袋,一件漂亮的衣服,一个可爱的发卡,一个有趣的玩具……都是些没什么特殊意义的小东西,或许还被冠以「攀比」的名号。我都可以不喜欢。
我希望和朋友出去玩,就在楼下,但是父母不同意,觉得我应该先写作业。作业完成天都黑了,父母觉得晚上出去不安全。
我喜欢父母可以多陪一会儿我,听我讲讲学校里有趣的事情,而不是只问我的学习。
……
我知道自己确实不应该超前消费,不应该耽误学习,不应该枉顾自身安全,不应该妨碍父母工作……我可以不去喜欢那些东西,不做无聊的希望。
我不该去比较,父母已经给了我最好的。
我做的是正确的事情。
我只是无法感到开心。
这无关紧要。
真的,无关……紧要吗?
我偶尔会做着不切实际的梦,那里面全是于他人而言稀松平常我却可望不可即的东西。
我嚎啕大哭直到缺氧,从梦里醒了过来,发现现实里到自己也在哭,心脏的抽痛在持续。
梦里也是会痛的。
直到现在,我遇到暂且无法企及或是没必要却又喜欢的实物,总是下意识地来一句「我也可以不喜欢」而不是思考如何提升自己去获得它。
哪怕做梦,都充满了谨慎与克制。
我处在低欲望且麻木的状态。
我试着去寻找原因,读了很多乱七八糟的书,找了许多杂七杂八的影响因素。
我以心理学为手术刀一点点解剖自己,划开皮肉,剥茧抽丝,解读自身现下的行为体系,分析内心痛苦的根源。
原生家庭环境给我带来的负面影响被我逐一陈列,就像是往图书馆里鳞次栉比的书柜整齐摆放书籍。
终于有一天这些如复制粘贴般无垠的书柜好像被摆满了,目所能及之处全是风格迥异的书,我才猛然间意识到,我一直待在这里。
我一直待在这些负面影响里,从未走出去过。
或许,从某种意义上而言,我追根溯源的举动只是为了维持现状。曾经的创伤,成了我不必改变的借口。
因为我曾经遭遇过……收到伤害,所以我成了现在这样,能够理所应当继续这样。
顿悟这一点后,如醍醐灌顶般,我终于在蹉跎十数年后找到了自我调节的开关。
而现在,这个意外的穿书给了我一个新的机会。
历史无法逆转,但我可以改写未来。
改写属于李华的未来。
我还能回去吗?这是个无法回答的问题。
至少此刻,我可以活在当下。
以热烈的方式。
让我们彼此取暖吧。
周日那天我在家里躺了一天,休养生息,恢复元气。李华精力充沛,又跑了出去。
年轻真好。
大约到了晚饭点我才听到钥匙开门的声音。好家伙,还知道踩着饭点回家。
我顺着声音走过去,「跑哪儿去了你,饿了没?」
门框,李华探了个脑袋出来。见我在房间里,他轻脚慢步走了过来。
他在背后藏了什么东西,遮遮掩掩不肯让我看见。他深吸一口气,仿佛下了极大的决心:「我可以帮你写作业。」
我呆了一瞬,心里有了点预感,声音不自觉染上颤抖,「好的,谢谢你。」
虽然其实我并不需要写作业。
他笑起来,眼睛亮亮的,「那……那你还有什么愿望?你说出来,我帮你实现。」
「干嘛呀?」我伸手想摸他的头,却被他躲开了。
他眼里闪过狡黠的光,亮出里背后藏着的东西。
一对假翅膀。
「现在,我是你的专属小精灵。」
——完——
备案号:YX01EzKwG25x9X3
我拿起棍子暴揍学霸时被校霸围观,莫名其妙被传成了他的女朋友。
「真的不是我传的!」
我无辜,我冤枉,我跳进黄河也洗不清。
校霸:「怎么,做我女朋友很丢人?」
1.
自古酒精害死人,我就认栽过一次。
据说,我那天在 ktv 喝酒之后,疯狂地唱歌跳舞。
还很自恋地说自己肤白貌美,只要勾勾手指,没有男人会拒绝。
发表完这豪气的言论以后,我还非要找个男人证明。
任谁拦都拦不住,风一般地就冲到了隔壁包厢。
一进去就切掉了人家正在唱的歌,夺过话筒猛唱「给我一个吻,可以不可以!」
边唱边扫视全场,一眼就看中了最前面那个又野又帅的男生。
然后在对方懵逼的瞬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过去,搂住他的脖子,献上了自己的初吻。
吻完之后,我还咂咂嘴,竖起大拇指说:「味儿正。」
据说,当时那个男生的脸是青了紫,紫了绿。
幸好我的几个闺蜜还算靠谱,及时把我拖走了。
那个义高人胆大勇猛无比的女生,真的是我?
可我脑海里只记得那个弹性十足的温热触感,其余一概断片。
罢了罢了,既然闺蜜说他挺帅,那我献了初吻也不亏。
而且我今天有件大事要去做,想到这件事,我的眼神里就闪现出一片杀意。
是这样的,我虽然是个学渣,可我一直坚信自己是一个漂亮有内涵的学渣。
学霸宋青云是我的男神。
为了博他青睐,我甘当舔狗。
今日送巧克力,明天送限量版护腕,后天又在他必经的路上偶遇。
所有能想到的招数我都拭了个遍。
而宋青云每次也都温柔一笑,统统接受。
有一次他接受之余,还出言赞叹:「李可可,你真是个可爱的女孩子。」
那天,我美滋滋地对着镜子左右端详。
得出的结论是,我李可可不仅漂亮,还很可爱。
他宋青云果然有眼光,能充分发现我身上的优点。
不愧是我看上的男人。
我以为胜利的旗帜就在前方。
谁知那晚,在情侣喜欢幽会的小树林。
我眼里那个高风亮节不食人间烟火的宋青云,深情款款地对着舞蹈系的校花无奈否认:「我怎么会喜欢李可可呢?她只是空有其表的花瓶,我还是很注重内涵的。」
太过美貌的人就一定没有内涵?
我也靠自己考上大学了好吧?
即使是艺考。
而且上次考试,跳舞的那个还没有我的分高呢。
肤浅。
到处留情来着不拒的死渣男。
要不是闺密使劲把我拽走,我当时就直接冲出来开打了。
好在,今天也不晚。
我对着镜子精心化了三个小时的妆,达到了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的标准才罢休。
顺手拿起特质的打人神器,将它藏在身后,来到了约定的地方。
远处的男生,白衬衫黑色长裤,干净又好看。
死渣男,嫌我没有内涵还屁颠颠地来赴约。
果然,男人如狗。
「嗨。」
在宋青云转头看向我的那一瞬间,眼睛里闪现一片惊艳。
我故作娇羞的撩了撩头发,表示要送给他一个礼物,让他闭上眼睛转过身。
他看着我宠溺一笑,闭上了眼睛。
我拿出身后的打人神器,避开他身上的要害,用尽力气抡了过去。
被打懵的他猛地睁开眼,一脸不可置信地看着我,身体还维持着转身的动作。
然后我继续发力,毫不手软。
打人神器嘛,打在人身上几乎能达到女人生孩子时的十级痛,却不会真的对人体造成损伤。
最适合打渣男了。
他先是装硬汉强忍着,可没挨几下打就闷哼出声,还直喊我是不是误会他了。
2.
误会你大爷,老娘亲眼看到亲耳听到的还能有假?
我乘胜追击,用尽了全力。
他又想躲闪又想寻隙解释,很快就滚到了草地上。
等我把气撒得差不多了。
我扛着神器,走到他面前,居高临下地望着他:「这一顿打,是打你宋青云脚踏两条船。对了,还打你没有眼光,你哪只眼睛看到老娘没有内涵了?」
过去,就当我是一片真心喂了狗。
我不再理会他的虚伪解释和挽留,将打人神器的电源一关,准备打道回府。
一转头,却对上一双饶有趣味的眼。
「不错,至少眼睛还不瞎。」
一个男生走了过来,身后跟着一众小弟,拽炸天的身姿莫名地熟悉。
为首的他身高一米八几,乌黑深邃的眼眸带着痞痞的笑,配上那头棕色的头发,整个人显得桀骜不驯。
莫非是我对长得帅的人都觉得眼熟?
不,我绝不承认自己是以貌取人的人。
我李可可肯定更加注重内涵。
再瞄一看,嗯,还是很帅,还是那种很有男人味的帅。
与宋青云那种文质彬彬的帅完全不同。
「嫂子威武。」
「嫂子真漂亮!」
他身后的男生纷纷笑着冲我打招呼。
切,看见美女就乱叫?经过我同意了吗?
不过眼光不错。
我矜持地挺了挺腰,轻蔑地瞟了领头的那个男生一眼,切了一声。
什么年代了,还靠小弟搭讪?
那个男生却不乐意了。
大长腿一抬,挡住了我的去路:「你和他的账算完了,我们算一下我们的账?」
靠,老娘与你素不相识,有什么账可算,搭讪都不会找借口?
我又将他从上到下审视了一遍,万分鄙视。
他咬牙切齿地审视着我的神情:「你竟然忘了?」
谁他丫的知道你哪位?我翻了个白眼。
不止手段笨拙还脑残,真是白瞎了那张帅脸。
他嘴角冷笑,用骨节分明的手攥住我的爪爪,指了指我的嘴,然后又指向了自己。
聪明的我瞬间悟了。
而我悟了之后的第一想法是:
闺蜜果然没有骗我,这个男生长得果然对得起我的初吻。
3.
我又看了他一眼,心里暗暗给自己点了个赞。
李可可,好样的,即使是伤心之下醉酒都知道给自己挑一个好看的。
我看着他一副凶狠讨说法的样子,歪头想了想,从兜里拿出来几张红色票子,塞进了他裤兜:「你的质量确实不错,昨天给少了,今天补上。拿住,这是你应得的。」
「你找死。」
这充满愤恨的三个字太过熟悉。终于让我想到了那晚的情形。
在 ktv 里,我强吻了他之后,他恶狠狠地拽住了我,可还没来得及对我动手,就被我吐了满满一身。
脏污的呕吐物顺着他的黑色风衣,一直往下,又顺着他破洞的牛仔裤滴到地上。
想到他当时看我的那个眼神,我不自觉的打了个哆嗦。
给得确实有点少了,貌似还不够赔他衣服钱。
我顶着他杀人的眼光,与他商量道:「要不,你跟我回去,我再给你拿点钱?」
可他听后更加暴躁,说他不缺钱。
「那我给你洗衣服?」
结果,他像看智障一般看着我:「你觉得我还会留着那些衣服?」
那我就没有办法了,自认倒霉了吧您嘞。
「嫂子,哄哄斌哥就好了。」
「对啊,不行撒个娇也行。」
「滚」,男生暴吼一声,身后众人作鸟兽散。
你气什么气?
我还不乐意呢。
反正事情已经发生了,难道你还能亲回来不成?
我无所谓地转身准备离开。
下一刻,就被攥住手腕,然后跌入一个带着果木清香的怀抱,紧接着一个弹性十足的吻压了上来。
非礼啊。
我拼命挣扎,可就是抵不过他的力气。
4.
他恶意地吻着我,终于,在我自暴自弃准备享受时,他用力咬了我一下,恶狠狠地放开了我。
他的嘴角还残留着我的口红,整个人透着一种痞帅的妖娆感,如同电影里的吸血鬼。
「这是你欠我的。」
第二天,我在学校的论坛上看到了一张亲吻照。
而我正好是照片上的女主角。
是谁这么无聊,把我和他接吻的照片贴了出来。
关键照片的一角还清晰地显露出眼眶欲裂的宋青云。
那气愤填膺的样子活像被戴了绿帽子一般。
而下面的评论和点赞量已经破万,更有人疯狂地转载。
可以说,我们两个现在是校园里面最大的瓜。
我粗略看了一下评论。
有一部分小迷妹在扼腕叹息,校霸已有女朋友,女朋友却不是我。
另有一部分人自动组成 CP 粉,觉得我们登对般配,持姨母欣慰状。
还有一部分人恶意解读宋青云的表情,随手配上了武大郎被喂毒药的表情包。
总之,我和他接吻的照片被全校围观了,我被传成了他的女朋友。
而宋青云被解读成了悲催的武大郎。
在闺蜜的科普下,我才知道,原来那个男生叫做田斌,是本校十足的校霸,身手矫健,出手阔绰,篮球更是打得一级棒。
从他入校一来,追他的女生能从校园西门排到东门。
我急忙询问他有没有女朋友。
闺蜜一脸趣味:「怎么?你也看上了?」
什么呀,别人的男朋友再帅我也不会碰,这是原则问题。
如果我不小心碰了有主的,还碰了两次,我是不会原谅自己的。
听到他目前单身,我才长长舒了一口气。
可闺蜜又严肃地告诉我,上一个自导自演和田斌是男女朋友的女生,被报复到怀疑人生。
纳尼,还有人干这蠢事?
以为自行捆绑情侣就能得到帅哥的心,真是异想天开。
谁料,闺蜜看着我,一脸复杂。
「你不会认为这照片是我发的吧?」
闺蜜一记响指,感叹万事皆有可能。
5.
第二天,阳光普照。
一群一米八几的男生们在篮球场里挥洒汗水,释放青春的热情。
我拍了一下前面眼熟的小弟,询问田斌的下落。
那小弟看到我,眼神放光,崇拜到不行。
「嫂子,你空手来的?这可不行,田哥喜欢喝这个牌子的水。」他边说还边塞给我了一瓶水。
额,我要是给他送水不更解释不清了?
「给我的?」
田斌拍着球从我边上经过,随意瞄了我一眼。
汗水顺着他棱角分明的脸往下流,流入他性感的锁骨。
我怀疑他故意对我使美男计,并且有证据。
因为他拍着球直勾勾地看着我,然后当着我的面,撩起衣服的下摆擦汗,暴露出来的六块腹肌几乎晃花我的眼。
我默默地吞了吞口水,摇了摇头说不是。
这帅哥的身材极佳,早知道在接吻的时候就顺手多摸几把了。
一时间,我沉浸在男色里,忘了来这里的目的。
「瞧你那出息样。」
田斌嗤笑一声,也没再提要水的事。
眉毛一挑,转身就是一个远距离的漂亮投篮。
整个动作桀骜不驯,男性荷尔蒙爆棚。
附近的女生疯狂地呐喊尖叫。
我也感觉自己的心狂热得跳了起来。
脑海里不合时宜地想到了闺蜜曾经说的那句话——打篮球的男生体力极好。
可就在我一脑子黄色的时候。
那个武大郎。
啊不。
是宋青云,抱着篮球不知道从哪个犄角旮旯走了出来。
身穿运动服的他依然是风度翩翩的干净少年。
其实还是很养眼的,要不然我当初也不会看上他。
只可惜他的心太大。
他站到我对面,脸色有些发白,满脸复杂地看着我,迟疑地问我是不是想通了,来给他送水。
边说还伸出手想要接过去。
这家伙是学习学傻了,还是挨打挨懵了?
老娘像是会吃回头草的人嘛?
真是脑子有坑。
可还没等我拒绝他。
远处的篮球重重地砸了过来,正好砸在宋青云伸出来的胳膊上。
校霸掐着腰,眉梢一皱,凶狠地吼道:「磨蹭什么?拿着篮球来做秀吗?有种比一场?」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他喊完还带着怨气地看了我一眼。
宋青云捂住被砸的胳膊,脸上也变了神色。
校霸和学霸狭路相逢,针尖对麦芒。
马上就是一场恶战。
6.
而身处两个阵营的女生除了竭力为自己的男神加油呐喊,看向我的眼神都很一致地不太友好。
呵呵,你们脑补错对象了。
我也只是追过学霸,亲过校霸而已。
很快,场上就分出了胜负。
校霸田斌以 8:4 完胜,并且狂傲对着宋青云昂了昂下巴。
有女生在场外为宋青云打抱不平,说他怎么可能打得过专业体育队的,说田斌就算是赢了也胜之不武。
田斌凶狠地将目光射了过去,然后又转回头对宋青云说用单手再挑战一次。
哥们,你耍帅有点过头了,小心翻车啊。
可是气氛之下,我也不禁热血沸腾起来,眼神更是控制不住地追随着他。
田斌本身就痞帅痞帅的,如今他将左手藏在身后,右手抱球,漆黑的眸子透着夺目的光亮。
运球控球的动作干脆利落。
身段极佳的身姿一次次跃起,如同猎豹般将球狠狠扣进篮球网里。
又酷又飒,现场彻底燃爆。
更有宋青云阵营的女生纷纷倒戈为他加油。
又打了一局之后,他满头大汗地跑过来对我说:「还不把水拿来。」
我顶着周围女生极具压迫性的视线,心一横,将水打开送进自己的嘴里,甚至因为喝得太快,还呛了几下。
田斌也不怒,对着我坏笑一下,十分撩人。
然后不由分说地将水夺了过去,仰头就喝。
水顺着他的喉结往下直流,我的眼神也粘在他的喉结上。
最终,田斌以 8:6 的成绩获胜,宋青书离开的时候脸色别提多差了。
比赛结束,我赶紧追上田斌。
「真的不是我传的,你要报复可别找我。」
他擦汗的动作一滯,舌尖顶了顶后槽牙,脸上带着十足的不悦:「怎么?做我的女朋友很丢人?」
当天晚上,学校论坛上又多了一条大瓜:学霸校霸在篮球场为美一战,并且配图一张。
照片里我对着田斌笑得风骚妩媚,活脱脱被解读成了一个祸国的妖妃。
得,不解释了,越描越黑,爱咋咋地。
可入睡后,我却梦见自己化身色女,兴奋地将田斌的 T 恤下摆往上面拉,肆无忌惮地摸了上去。
他闷哼的声音性感好听,我听了一次还想听,就将手往下……第二天,醒来时,我满脸通红。
李可可,没想到你竟然觊觎他的男色。
我无精打采地来到广播站,闺蜜正悠哉的对着镜子化妆,抽空给我摆了摆手。
我跑过去一下子歪在她身边,狼嚎一声。
「你知道吗?我竟然梦见自己摸田斌的腹肌摸了一夜,我简直就是色欲熏心。」
闺蜜化妆的动作停下,一脸惊恐地望着我。
「李可可,我广播开着呢。」
7.
闺密火急火燎地关上了按键。
我用想死的语气质问她为什么不提醒我。
闺蜜一脸无辜:「你进来的时候我给你做手势了啊。」
也就是说,全校都听到了我的狼吼,知道了我李可可馋田斌的身子。
这还让不让我活了。
我掐着闺蜜的脖子逼她想对策。
在我同意送她一款限量版的包包之后,她淡定地开了广播,解释说刚才是在读别人匿名的信件,给大家开了个玩笑。
可听众不是傻子,这样的补救根本就堵不住悠悠众口。
在这个众人睁开眼就想吃瓜的世界里,这无疑又是一则大瓜。
我看完校坛上的评论,生无可恋地趴在床上。
闺密们在我耳边七嘴八舌地讨论对策,讨论得那叫一个兴趣盎然。
最终,她们将我揪起来,兴冲冲地宣布了最终的结果——把田斌追成男朋友,得到他的人,占有他的身。
我哀嚎一声,又躺了回去。
可抗拒归抗拒,冷静一想,这确实是一个非常好的方案。
既然我李可可被吐槽成了癞蛤蟆,那我就要做一个成功的癞蛤蟆给他们看看。
何况,那田斌在我眼里还真算得上是一块天鹅肉。
俗话说,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
和闺蜜逛街时,我看着橱窗店里的限量版 T 恤和帽子,毫不肉疼地拿了下来。
为此,我还放弃了自己早想入手的斩男色口红。
可我手提着购物袋,找了几个地方都没找到田斌。
最终还是他的小弟看到我,憋笑憋到内伤,好心提醒我,说他可能在校外的公寓。
我骑着小电驴来到校外,却看到他拽拽地站在酒店前面,紧皱眉头,一脸不耐。
他前面的女生衣衫凌乱,对着他哭哭啼啼,一副伤心欲绝的样子。
在女生又一次哭着拉住他的时候,他烦躁地从兜里掏出来几张红色票子塞进了女孩的手里,就要离开。
可女孩儿又急忙拉住他摇了摇头,只留了一张,就将剩下的钱慌忙地塞回他的手里。
我自行脑补了一场负心汉始乱终弃还抠门的故事。
然后扛着我手中的手提袋,雄赳赳气昂昂地走了过去,对着田斌狠狠地砸了过去。
死渣男,亏我还对你产生了几分企图,竟然是这样的货色。
欺负了女生还不负责,看我李可可不打死你。
可是他身手矫捷,只挨了一下就灵活地躲了过去。
「李可可,你敢暗算我?」
我将手提袋一提,又对着他砸了过去。
「老娘打的就是你。」
可我在打斗的时候不小心撞到了路边上的广告牌,广告牌摇摇欲坠,向我砸了过来。
接着就是电视偶像剧里的烂俗桥段,我被按进了一个充满果木清香的怀抱。
没错,田斌为了保护我被广告牌砸到,伤了左边肩膀。
而那个女孩边心疼他边骂我是神经病,经过解释我才知道,她被流氓欺负,还被偷了钱包,是田斌救了她。
救你就救你,你拿着钱走不就完了吗?
还非得要微信还钱,你咋不以身相许呢你!
我恶狠狠地打发走那个女孩,一转头就对上校霸意味不明的目光。
面对救命恩人,我一阵理亏和愧疚。
肩膀一垮,一副任宰的模样,问他是去医院拍片,还是直接住院?
最后,他将整个身体的重量都搭在我身上,说让我带他回家。
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他带到他的公寓。
8.
我将他和手提袋扔到沙发上,气喘吁吁地不满道:「你丫的伤了肩膀,又不是伤了腿,至于这么弱吗?」
说完就准备走。
「我让你走了吗?」
他喊住我,看着沙发上露出来的男性 T 恤,质问是买给谁的。
我虽然一点也不怂,可还是没来由得脸热。
在他转冷的视线下,我期期艾艾地说是赔给他的。
他玩味一笑,用右手勾过手提袋,打开看了看,很满意的样子。
然后就要挟我说他伤了手臂,没法洗澡,要让我帮忙。
我一听,立马精神了。
这个忙我是非常愿意帮的。
我麻溜地将浴池里放满了水,还殷勤地调试好了温度。
然后将他扶到浴室坐着。
顶着他炙热的眼睛,我跃跃欲试地将手伸向了他的 T 恤下摆。
「听说你摸我的腹肌摸了一夜?这么馋?」
耳边他的声音酥酥麻麻,我腿有些软。
可我目标明确,手攥着他的衣服就要往上面扒。
「出去。」
在关键时候,他抓住我的手,将我扔了出去。
啊啊啊,差一点老娘就要实现梦里的场景了,好可惜。
十几分钟之后,他裹着浴袍出来,又指挥我给他吹头发。
哼,给你吹完头发我就走。
可吹完头发,他又要挟我给他做饭。
不给摸还想吃饭,你咋不上天呢。
我气呼呼地系上了围裙。
本人是非常贤妻良母的,可因为他这里食材实在有限,影响我发挥。所以我最终就只给他端上了一碗方便面。
「你就给我这个恩人吃这个?冰箱里的肉和菜你没看见?」
我眨了眨眼,装无辜。
他恨铁不成钢地看了我一眼,然后站在厨房门口奴役我洗菜切肉。
用完了就把我赶了出来。
十多分钟之后,他臭拽地出来,嫌弃地指挥我进去端菜。
没想到校霸不但颜值高,还男德过人,有着一手好厨艺。
等我赞赏着将饭菜都摆好,他穿着我新买的 T 恤出现,还戴上了潮酷的帽子。
这种感觉怎么形容呢?就有种与有荣嫣的激动感。
我挑的衣服穿在我觊觎的男人身上,真的是帅炸了。
我李可可的眼光就是好。
可就在我暗自兴奋,默默地抿了一口汤的时候,他慢悠悠地开了口。
「尺码刚刚好,没少在梦里摸我?」
9.
我没忍住,一下子喷了出来。
接下来的日子,我就彻底成为了他的小丫环,打扫卫生,放洗澡水,外加雷打不动地吃他做的饭。
一段时间下来,我的刀工进步神速。
当然,肚子上的赘肉也到了不能忽视的程度。
闺密们都以为我已经胜利在望,可事实是我天天都在任命还债。
「我说,这件衣服你穿了有快两个礼拜了吧?再不洗就发霉了。」
可他抬眼扫我一眼,说手不方便。
你丫的天天洗澡穿着衣服洗的呀!
我捂住鼻子,离他远了点。
他低头闻了闻,终于默默起了身。
可他换好后将衣服扔给我,竟然让我手洗,我看了一眼卫生间的全自动洗衣机,一脸抗拒。
他睁眼瞎地解释说洗衣机坏了。
好吧,你是大哥你说了算。
我任命地说了句无聊,就钻进了洗衣房。
可他他他,竟然把四角裤也让我洗,还有没有人性?
我将四角裤拎到他的面前,一脸愤慨。
他审视了我一会儿,终于开口。
「要不然我让那个女孩儿过来洗?她正好要还我钱。」
那倒大可不必。
周末,我看着面前的鬼屋,心里一阵不解。
大哥你说想出来走走,我万分理解,因为我在屋里也快憋成内伤了。
可要说来这里散心,我还是很困惑的。
「你确定要去这里?」
他病娇地将身体的重量全都压在我的身上,又低头查看了一眼手机,肯定地点头。
那可就……太棒了。
姐姐我天生胆大不怕鬼,最爱来鬼屋找刺激了。
可刚走进幽黑恐怖的环境,田斌就停了下来。
「怎么了?有什么问题?」我一脸兴奋地问。
他盯着我瞧了瞧,呼吸有点快,解释说没想到这里会这么有趣。
有趣就对了。
可我扶他往前走却感到越来越费力。
当又一个幽灵恶鬼冲出来的时候,他一下子抱住了我,浑身战栗,并且惊恐地出了声。
10.
我脑海里一阵懵逼,校霸竟然还怕鬼?
哈哈哈。
那可就太好了,天助我也。
我更紧地搂着他,安慰他的同时将手伸进了他的衣服里。
他的腹肌紧致结实,手感极好。
就这样,他搂着我,我摸着他的腹肌,一路走出了鬼屋。
简直太爽了。
我兴趣盎然地看着鬼屋的大门,跃跃欲试地还想再进一次。
可他脸色发白地瞪着我,转身就走。
后来我问他,你既然怕鬼,为什么还要来这里?
「不是你说无聊?」
原来竟是为了我,没想到校霸面冷心热,还是个暖男。
常言道,伤筋动骨 100 天,而他伤了胳膊,我整整伺候了他一个月。
可在这一个月里,我硬是没有找到表白的机会。
闺密们听完我的忧伤,一阵不解。
还直说那条绯闻早就翻篇了,谁还会关注后续呀。
也就是说我不用再打着还债的旗号去缠着他了?
可一想到这里心怎么会这么空呢?难道是他做的饭菜太好吃?
「难不成你李可可还真喜欢上了他?这么快就陷进去了?」
快吗?
我赶紧矢声否认。
甚至为了掩盖自己内心深处的某种慌乱,还大言不惭地说我只是不想让自己沦为笑话,而他不过是我治愈情伤的调味品罢了。
馋他身子倒是不假,可喜欢大概也许可能真的谈不上吧。
世上没有不漏风的墙。
当天晚上,我的那个情伤就将我堵在了学校的小路上。
宋青云一脸温柔地看着我:「可可,我知道你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气我,都是我让你太过伤心难过。你放心,我原谅你。」
还说让我再给他一次机会,这次他一定会好好发掘我的内涵。
这个宋青云,他是傻缺吧?
可就在我一脸蒙圈的时候,田斌带着几个小弟从树林的另一边走了过来。
「哎呦喂,看我看到了谁?这不是武大郎吗?」
还用捉奸的眼神盯着我。
宋青云连忙站在我面前,将我护住:「田斌,你死心吧,可可只是将你当做失恋的调味剂罢了,如今我们和好如初,就没你的事了。」
边说边从背包里拿出来一幅画。
而那副画,正是当时我为了追宋青云,精心为他绘制的肖像画。
画的题名是青青子衿,悠悠我心。
字中意思,是个人都懂。
他后面的小弟嚷嚷着要揍人。
我几次想露头说话,都被宋青云以保护的名义挡得严严实实。
田彬看了眼那幅画,大长腿走过来,一把夺过去毫不客气地撕掉。
然后一句话没说,转身就走。
路灯下,他还穿着我给他买的衣服,离开的身姿透着落寞。
之后的几天,我没有再见过田斌。
想到他可能会误会我,我心里一阵发疼。
事到如今,我知道我李可可是真的陷进去了,不是馋他的身子,而是馋他这个人。
有几次,我也想破罐子破摔地去给他解释清楚。
可我怕我是剃头挑子一头热,反而给了他讽刺我的机会。
中午,闺蜜恨铁不成钢地扯我耳朵。
说是看到有女生在倒追田斌,那厚颜无耻的架势就快赶上当初舔男神的我了。
我再不出手,田斌就真的成别人家的了。
这还能忍,被我李可可摸过亲过的男人还想红杏出墙?
11.
不就是可能会被讽刺会被拒绝吗?有什么大不了的?
我耐着性子画了个完美的裸妆,涂上了新到手的斩男色口红,还特意买了他喜欢的那个牌子的矿泉水,再一路杀到了篮球场。
可他不在这里。
闺蜜明明说看到他在这里打球的。
那个眼熟的小弟晃了过来,只是态度与之前是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
他讽刺地看着我,说他们斌哥如今已有佳人在侧,不用我来献殷勤。
「你等着,你早晚还得叫我嫂子。」
我瞪他一眼,然后转身来到校外的公寓。
门被打开,田斌冷淡地看我一眼,然后转身躺到沙发上,整个人透出来一种颓废感。
身上的浴袍松松垮垮地耷拉着,脖颈线万分撩人,露出来的胸肌结实有力。
我越看越喜欢。
这男人必须是我李可可的,就算他拒绝我也不行。
我下定了决心,将门用力关上,然后一脸平静地挨个打开房门查看。
「你发什么神经?」
他一脸暴戾。
我走过来蹲下,认真地问他那个女孩呢?
他眼睛直直地审视着我,一脸不屑,直说跟你有什么关系?
「你是我李可可想要追求的男人,追你之前,我得先确定你单身。」
「玩我好玩吗?」他脸上一阵凶狠,凶狠里还带着不太明显的受伤。
在这关键时刻,我的眼睛不受控制地瞄向他的胸肌,然后视线就定在了那里。
心神被扰之下,脑残地点头说好玩。
边说边将手伸了过去。
他抓住我的手,然后将我用力一扯。
受力之下,我整个人都扑在他身上,接着就是密不透风的吻压了上来。
吻的又凶又急。
「老子今天就把你办了,我看你还怎么玩我?」
我自然是极力配合,眼疾手快的扒了他的浴袍,腿也自觉的缠上了他的腰。
可就在我即将吻上他的喉结时,他一把推开我:「从我身上滚下去。」
美色当前,我自然不肯罢休,又急吼吼地吻了上来。
他将我整个身子往边上一翻,然后起身裹紧了浴袍。
这就有点没意思了。
我躺在沙发上,幽怨地看着他,还怀疑地瞄向他的腰部以下。
他气恼地问我还是不是女孩子?
而我满腹怀疑地质问他是不是个男人?
我万万没想到,我的表白现场竟然以我俩大眼瞪小眼的审视对方收场。
后来他别扭地问我关于宋青云的事情。
想到宋青云,我低叹一声:「唉,过几天我得去看看他。」
在田斌爆起之前,我无奈地加了一句。
12.
是去看看他被我踢的伤。
没错,那天我因为太过恼怒他的骚操作,用尖锐的高跟鞋将他踢伤了。
问题虽然不大,但是怎么也得修养几天。
田斌听了之后却很高兴,直说踢得好,还霸道地不许我去看他。
过了一会,他又像个小孩一样,质问我刚才说的话是什么意思?
我眼睛扫向他的锁骨,意图很明显。
他上道地拉开了浴袍。
我干脆地上手摸了遍,终于梦想成真了,然后搂住他的脖子又一次告白:「田斌,你听好了,我喜欢你。喜欢你的身体,更喜欢你这个人。我不许你和别的女孩约会。」
我这句话一说完,就发现他的耳朵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红了起来。
然后他不自然地解释说,那个女孩只是来找他还钱,以后两人不会再见面。
校霸还挺乖。
我越发觉得他可爱,追着他让他喊我宝宝。
他不肯,还直说我胆肥儿。
我能不胆肥吗?要不然怎么能拿下你?
在他送我回来的路上,我又蹦又跳,整个人如同抽了彩票般开心。
宿舍门口,我和他依依惜别,在他占我便宜的同时,我也占尽了他的便宜。
可我刚心满意足地回到宿舍,他就发了微信过来,说我必须也替他画一幅画,不画就分手。
大哥,性格要不要这么多变啊?
不过,这机会不就来了嘛?
「田宝乖,喊声宝宝听听。一声宝宝一副画。」
嗯哼哼,老娘我还治不住你了。
可等我洗完澡擦着头发出来,随手点开微信。
「宝宝。」
被刻意压低的充满磁性的男声响了起来。
我瞬间酥软了。
隔天,我就带着画纸和画笔来到他的公寓。
可我也是有要求的,在昨晚的梦里,我已经将他要摆的姿势想了个遍。
「为什么要我脱衣服?李可可,难道你当初给他画的时候也这样?」
我赶紧送上彩虹屁,安抚住他。
「你是我的男朋友,他只是一个路人,那怎么能一样?」
看着他骨节分明的手将衬衣的扣子一个个解开,露出诱人的男色。
李可可,你可以。
看着他微微侧过身,棱角分明的下颌,正对着精致的锁骨,露出完美的侧颜。
李可可,你可以。
可就在这时,门被敲响。
我埋头作画,他随意地敞着胸口去开了门。
小弟们进门之后,目瞪口呆地看看他,以及坐在沙发上满面潮红的我,还有沙发下面被红色染料浸透的白纸。
满脸震惊。
「斌哥,嫂子,你们这进展有点太快了吧?还有,你们都不挑地的吗?去床上难道不香吗!」
田斌被人打扰,暴躁地让他们滚。
可我觉得这是我第一次以嫂子的身份见他们,我得有女主人的样子。
万一以后有别的女孩打他的主意,我也好有内应不是。
饭我自然是做不了的,而田斌明显也没有动手的意思。
半个小时之后,我看着这一桌丰盛的外卖,深觉自己是个贤妻良母。
酒足饭饱,小弟们的嘴就开始打瓢。
纷纷夸我人长得美,还特别贤惠。
我觉得他们说的都是大实话,就没有阻止。
田斌不乐意了,警告小弟们把眼光放到别的地方,别老看他的女人。
其中一个小弟喝高了,凑过来说敬我是一条汉子。
还说其实我不用太过主动,他们斌哥早就看上我了。
这可是一条世纪大新闻。
我赶紧在田斌阻拦他之前将人保了下来。
经过我再三询问,小弟完整招供。
原来,在一次文艺汇演的时候,我一个人徒手搬大音响的形象过于豪迈,田斌他当时就觉得我和别的女生不一样。
后面我又配合闺蜜唱男生,别人都在看我那如同公主般的闺蜜,他坐在台下全程都在看我。
小弟还说,田哥本来已经准备好了鲜花要送给我,却碰到我在宋青云那里当舔狗。
之后他就将花扔了,骂我眼瞎,肤浅。
我眼睛亮亮地走过来抱住田斌,先大方地奖励了他一个吻,然后解释说,自己当初之所以看上那个宋青云其实是有原因的。
因为有一天晚上,我被锁在校外回不来,就没报希望地对着里面喊了几声。
谁知天助我也。
里面的人竟然将一个救急的梯子递了出来,解了我的燃眉之急。
我兴奋地爬了进来,就瞅见了宋青云帅气的背影。
「你说是他帮的你?李可可,说你眼瞎,还真不亏。」
看着田斌愤怒的神情,我难以置信地问道;「难不成那天晚上不是他是你?」
「嫂子,那天是我和田哥一起给你搬的梯子,搬完之后我们看到教导主任查岗,就赶紧先撤了。」
原来事情的真相是这样的。
我搂住田斌,乖巧认真地开口:「虽然当时我眼瞎,将帮我的人认成了他,但是最终抱着我的还是你。我们才是天生一对。」
而且对我来说,你这校霸才是真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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