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宿命
宿命 凤凰蛊:美人无归路 我是大女主言情文的女主,官配男主是皇帝。 我千娇百媚常发疯,他冷酷傲慢爱抖腿。 我不爱他,只馋他的男配弟弟。 他也不爱我,一心肖想他的女配贵妃。 1 我叫曲芸芸,在一本大女主的言情小说当主角。 和大多数大女主文的烂俗套路一样,我和男主夜流觞从小结缘,彼此拥有一个谁也不输谁的强大背景和悲惨身世。
第 1 / 2 部分
宿命
凤凰蛊:美人无归路
我是大女主言情文的女主,官配男主是皇帝。
我千娇百媚常发疯,他冷酷傲慢爱抖腿。
我不爱他,只馋他的男配弟弟。
他也不爱我,一心肖想他的女配贵妃。
1
我叫曲芸芸,在一本大女主的言情小说当主角。
和大多数大女主文的烂俗套路一样,我和男主夜流觞从小结缘,彼此拥有一个谁也不输谁的强大背景和悲惨身世。
我是前朝公主,一朝宫变,身负国仇家恨,未来注定走上权利巅峰,成为女帝。
「你说,活着有什么意思呢?」
在一个夜深人静的夏夜,小池塘边的风吹得人微醺,我托腮坐在池塘边,盯着盛着月牙儿的池塘水,问身边的夜流觞。
夜流觞此刻正专心致志地抖着腿,闻言只乜我一眼,慢悠悠地建议道:
「咋?想不开要跳湖?这儿水浅淹不死,想淹死得去护城河,隔这儿挺远的。」
其实我没想自杀,只是单纯的地想问问活着有什么意思而已。
不过他话一说完,我俩就都没再出什么声儿,究其根本,大概是都觉得对方太没意思。夜流觞继续专心致志地抖腿,我继续一丝不苟地看他抖腿。
这一看,我心里忽然想,不愧是男主,竟连抖腿的姿势都与别的妖艳贱货不一样!
普通人抖腿都是从脚跟开始,最多也就抖到大腿根,身子跟着有节奏地摇晃。但夜流觞不一样,他抖腿,整个身子,手脚,脑袋,甚至脑袋上的头发丝都在一起晃悠,加上他看我时不屑的小白眼,宛若癫痫。
夜流觞喜欢抖腿,但他是男主,霸道男主都是狂霸酷炫跩的,纵观小说史上,俊美邪魅,冷酷无情的暗夜君王,掌握天下权柄的男人,没有一个会抖腿。
作为读者,你能想象一个一脸冷酷邪魅的男人状若癫痫地对着女主抖腿吗?所以作者大笔一挥,彻底绝了夜流觞的所有的不雅习惯,让他只能在夜深人静之时对着我发癫。
夜流觞的身世比我的还要曲折——他的皇叔知道自己侄子是男主而身为皇叔的自己在那时已经死掉时十分不甘,于是怒而起兵造反,最后死无全尸。
他的父皇母后得知自己的儿子是男主但书中对自己的描述只有几个自然段时,怒而撒手人寰,只能靠着夜流觞小时候的回忆偶尔出来刷刷存在感。
按理说,男女主相遇是要产生爱情火花的。可我俩认识十几年,把彼此的脸都抓出过血花儿来,爱情火花愣是连根烟都没冒出来,对彼此的嫌弃倒是越来越深。
但即使相看两相厌,我们依旧要在一起,在人前和乐甜蜜,因为我们是男女主。万花丛中过,眼里只有女主的是男主,倾倒天下人,却只对男主情有独钟的是女主。
这才是一本标准大女主言情文的正确套路。
「芸芸,你愿陪我共度此生,不离不弃吗?」
我正在愣神时,夜流觞冷不丁地开口,看我的眼神里带着和看红烧肉时同一模式的深情款款,仿佛我就是他的心他的肝他的宝贝甜蜜饯儿。
我下意识地撸起袖子一看,鸡皮疙瘩果然在争先恐后往外冒,张嘴刚要把他骂个狗血淋头,冷不丁一看四周:
残月已消,日出天际。明明才刚盛开此刻却不停在我们身前簌簌落下的杏花,从很远的地方飘来却如同尽在咫尺的深情背景乐,以及我身上无风自动的裙摆,无一不在说明一个事实——剧情开始了!
2
「我这人天生心小,心里只容得下一个人。若是爱上了,管他是谁,一辈子也只能有我一个。若敢负心……」
我面无表情地棒读着这段狗血得牙酸的台词,心如死灰地看着夜流觞扶着杏花树作呕吐状,只觉得自己下半辈子的无论再经历什么内心都不会再起波澜——
因为脸和节操在此刻全丢光了。
因为作者还在描写我这边的状况,所以此刻夜流觞还有机会在旁边贱笑着冲我挤眉弄眼,我忽然庆幸作者此刻没描写我的神态,不然随时想弄死对面那货的表情恐怕不太好收敛。
「若敢负心,我定要……」台词到这里就念完了,接下来夜流觞上前一把抓住我的手,另一只手把一枚玉佩套在我脖子上,栓狗似的,说:「以我已故父母的名义起誓,此生唯卿一人。嫁给我吧,芸芸,以后这偌大江山,男皇女帝,你我共同治理。」
接下来是四目相对的慢镜头,在彼此的眼神里,我们都看出了三天不想吃饭的恶心。
对于我们两个没有感情的人要成婚的事,我和夜流觞本人显然比筹备婚礼的宫女太监更加淡定。
我们是男女主,在一起是必然的,与情感无关,剧情需要而已。此前我们也早有约定,在剧情需要的时候可以柔情蜜意,嬉笑怒骂,但剧情管不到的地方,大家各玩各的,互不打扰。
虽然这种时刻真的很少就是了,不然我们也不可能趁着夜黑风高黑灯瞎火地摸到小池塘边思考人生。
总之,婚礼就这么定下来了。
按照作者的说法,光阴似箭,岁月如梭,弹指一挥,白驹过隙,一大堆似是而非的堆砌过后,婚礼开始了。
那天,我披上凤冠霞帔,盖上红盖头前,盯着镜子里的自己,不禁有些晃神。
平生第一次穿喜服,竟然是要当着喜欢的人之面嫁给不喜欢的人,我就算再怎么心大还是怅然若失。
「娘娘,您看上去似乎不太高兴。」
服侍我梳洗打扮的老嬷嬷讶异地说,似乎不理解我为何大喜日子还皱着一张脸。
我心说我这边还算好的,要是换了夜流觞那边,您那句里的「似乎」「太」都得去掉。
但今日是全书的高潮部分,我的每一个表情每一句话作者都会重点描写,因此我收起心底小小的怅惘,只是笑道:「第一次嫁人,心里怪紧张的。」
「没事,一回生二回熟,多嫁几次就不紧张了。」
正在此时,一道清越的男声插了进来。
嬷嬷见势不妙,立马福身退了下去,临走前五指张开捂在眼上,露出斗大一条缝,嘴里还直叨叨着「我什么也没看什么也不知道」。
来人一身白色锦衣,面容清俊,和夜流觞三分相似,只是多了一丝少年特有的青涩与稚嫩。他来了以后,什么也不做,目光直勾勾地盯着我,似要用眼神勾出这身光鲜皮囊下卑怯的灵魂。
「皇弟,你怎么来了?」
对视良久,我率先败下阵来,干巴巴地开口朝他笑道。
夜流觞的堂弟,夜棋仍然看着我,只是说:「你要嫁人了。」
我分不清这是陈述还是疑问,于是只能继续干巴巴地笑。
或许是我笑得不够单纯不做作,或许是两边嘴角弯曲的弧度不一致,又是我笑的时候是用左手撩的头发而不是右手,总之这个笑容惹恼了他,他一把抓住我的手,将我逼至角落,盯着我,一字一句地说:
「曲芸芸,明明是你说你喜欢我的,你怎么能嫁给别人呢?」
3
我有这样说过吗?
当然有!
我能承认吗?
绝逼不能!
于是我只好装糊涂道:
「皇弟你是不是被一个如我这般美丽智慧又霸气侧漏的女子伤害过所以错把我认成了她,这样不好吧虽然我也同样美丽智慧霸气侧漏可我是你的皇嫂了啊俗话说兄弟妻不可欺这个道理你懂吧你不懂我也可以给你解释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哥哥的媳妇儿……」
女主果然是女主,这么一长串话气儿都不喘一口就说出来了,我觉得我还能继续扯下去,如果没有对上夜棋的眼神的话。
如果说夜流觞的眼睛像漆黑的墨玉,那夜棋的眼睛里就藏了星星,此刻他眼里的星辉却缓缓暗了,他问我:
「所以之前的一切都是骗我的,喜欢我也是假的?」
怎么会是假的呢,那是我这辈子第一次对人说喜欢。
「对。」我觉得自己就是渣女本女。
「你喜欢皇兄?」
在你眼里我品味就那么差吗?
「不喜欢为什么要嫁呢?」我深吸一口气,闭上眼道。
「好,我知道了。」
问清楚这一切后,夜棋转身就走,背影毫不留恋。直到脚步声消失我才敢睁开眼,只觉得心好像缺了一角,不疼,但就是这般空落落的才更教人难受。
我的心里住着一个烈酒西风,陪我仗剑天涯白衣少年,他的名字叫阿棋。
那时剧情进行到我和夜流觞分别,我独自一人拜师学艺,游历江湖。
关于那几年,作者以「一晃三年五载」便一笔略过,但对我来说,那是我此生最自由,最快乐的五年。
我可以不是女主,不用每天昧着良心周旋于男主男配之间。我可以只是个在行走江湖的侠女,只是纯粹的曲芸芸。
阿棋就是我在那时候捡到的,那一年,我十六岁,他十四岁。我在树林里捡到受伤的他,本着日行一善的原则将他救了回来。
不想救回的小鬼头非但丝毫不懂感激,反而还恶劣地叫我大婶,说我长得像他娘。我赶他他不走,他不走我就走,我一走他就跟,这张嘴只要一逮到机会就在我耳边噼里啪啦地说,就算苍蝇也没这么烦。
日暮西山,天涯客路,酒旗招摇,我骑在马背上,听着牵马少年谈天侃地,神色颇为不耐,却始终没有叫他停下。
我时常盯着地上两人一马的影子发呆,一盯就是五六年,渐渐地习惯了这样快活的日子以及话痨的少年。
我想,所谓喜欢,即是习惯,如水之于鱼,置身其中时尚无所觉,等真正离开,才会觉得,周遭少了一样东西,却好像空了天地。
我觉得阿棋就像一个快乐的傻逼,不知来路,不知归处,不知己命。
他是书中连出场都不曾有的路人甲,不必经历血雨腥风,虽平凡却可一世无忧。我想,如果我不是女主,大概可以和他做个绝代双傻,让整个江湖在我们的阴影里颤抖。
但世上没有如果,我身上套着宿命的枷锁,我有一个羡煞旁人却一眼就能望穿底的「美好」未来。
我喜欢他,所以我更要离开他。
离开之前,我曾问他信不信命。
那天他一反常态地安静了很久,垂着眼说,命可以信,但却不可以认。若知命而认命,那这样按部就班地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那如果我们每个人都是被命运操控的木偶,一切只能朝已定好的轨迹发展呢?」
「那我就斩断命运的丝线,然后带着你亡命天涯!」
那时少年的眼里满是未经世事磨炼的朝气和不知不畏的锐气,仿佛整个天地间唯他一人能执剑与这该死的命运对决。
我颇为感动地说,阿棋啊,谢谢你想着带上我。
他说不必客气,毕竟我是唯一一个愿意听他说话长达五年的人。既然可以忍五年,那忍一辈子也不是什么问题。
最后的最后,告别的话怎么到的嘴边,就又被用同样的方式吞了回去。
我们喝了最后一顿酒,我借酒撒疯,亲了一下他的脸颊,对他说,阿棋,我喜欢你。
他醉了,脸颊红得像醉虾。
趁他没醒,我不告而别。
此后大概没机会再见了吧。我继续按部就班地走向已定好的终点,他继续无忧无虑地在世间逍遥。
很久很久以后,久到时间都泛黄卷曲,我会成为叱咤风云的女帝,他也会找到另一个愿意听他絮絮叨叨也不觉得烦的姑娘,牵着马陪她浪迹天涯,而这五年,我与他生命交汇的唯一节点,有我一人珍藏便好。
4
我曾经也是一个不信命的人。我有我的喜怒哀惧,我有我的爱与欲,我不喜欢对夜流觞笑,我也不喜欢和别的女人斗。
我曾试着去改变这一切,兜兜转转,最后发现一切都会回到原点。
我是个自私而卑劣的人,我向来不否认这一点,而不愿承认这一点的是作者。
那个人总是花大量的笔墨来美化我的行为,我杀人,被杀者就成了罪该万死之徒;
我见死不救,于是可怜之人便有了可恨之处。那人总把我的一切描述得冠冕堂皇,为我镶金嵌玉。
可只要细细考量,就会发现那些堆砌的金玉之下尽是败絮。我说过,我自私,我卑劣,我向来不否认,为了改变这一切,我甚至想过要杀夜流觞。
我试过派人下毒,刺客截杀,在一切徒劳无功后甚至亲自上阵提着大刀去砍他,我每天日行一善,闲时烧香拜佛也是为了祈愿他英年早逝。
可佛似乎不了解所谓「英年」究竟是多少岁,夜流觞直到现在还活着,多姿多彩地活,胆大心细地活。
姜婉莹出现的时候,剧情进行到我和夜流觞冷战的部分,夜流觞会假意纳妃以此让我吃醋,而那个用来当幌子的工具人宠妃正是姜婉莹,爱慕夜流觞的异国公主。
当司礼太监嘴里高声唱喏的「赵念念」「陈倩倩」「周璐璐」「叶雨雨」等名字里陡然蹦出这三个字时,我知道,本书的第一女配姜婉莹要出场了。
面若芙蓉的白衣女子踩着莲步缓缓自远处走来时,我清楚地瞧见,夜流觞看她的眼神和看别人时不一样,很不一样。
这眼神里有不知今夕何夕的恍惚,还有些孩子似的无措甚至……恐慌。
像极了话本中的一见钟情。
夜流觞忽然一把抓住我的手腕,声音低沉:「芸芸。」
靠着多年相处硬生生磨出的那点心照不宣,我在在剧情未曾描写的地方反握住他的手,冲他挤眉弄眼道:「我知道你想什么,放心,今晚就和你吵架,帮你制造和美人独处的机会……」
「你!算了……」夜流觞恨铁不成钢地看了我一眼,想说些什么,最后却只是叹了一口气,莫名怅惘。
为什么要怅惘呢?
姜婉莹,本书第一女配,拥有不输女主的美貌和惊世才学,爱慕夜流觞乃至放弃公主尊位,不远万里委身为妃,最后被女主灭了国,父母兄弟皆惨死王宫。
我觉得夜流觞难过的,应该是这个吧。那是一种明知道结局,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它发生却不能改变的无力,现在的日子有多么甜蜜,等尘埃落定之时就全会化作你伤口上的盐。
诸如姜婉莹之于夜流觞,诸如夜棋之于我。
夜流觞曾问我,是不是喜欢夜棋。
我说,如果我早知道他是夜棋,我无论如何,无论如何也不会去招惹他。少年就该有少年的样子,鲜衣怒马,清风明月,一生也不为外物所牵绊。
他不该像我一样,像个行将就木的老人,觉得活着没意思,却又害怕去死。
我问,如果姜婉莹死了,你怎么办?
夜流觞深深地看了我一眼,然后说,放心好了,她不会死,你死了她都不会死。
笑话,我可是女主啊,在大女主小说里,你死了我都不会死!
阿棋来找我的时候,我和夜流觞已经在剧情安排下冷战一月有余。
他说自那天离去以后,他想了很多,想了已过世的父母,想了不喜欢他的堂哥,也想了该怎么忘掉我。
最后他对我伸出手说,夜流觞对我根本不如他想的那样好,如果我愿意,那时带我亡命天涯的傻话,依旧作数。
我有我自己的宿命。我想这样说。
可阿琪眼中灼灼万里的星辉终是晃瞎了我的狗眼,等我回过神来时,我已经紧紧抓住他的手。
那一刻,什么宿命,什么剧情,什么女主,一切统统被我喂了狗,眼前只剩下这一只朝我伸过来的手。
冥冥中有个声音在我耳边蛊惑,一辈子大概就这么一次了,如果我不抓住,我会后悔一辈子的。
于是我抓住了,我对他嫣然一笑,然后说,阿棋,我们逃吧。
5
此生最是难逃的,便是宿命。
此生最远的距离,即为生死。
当鱼贯而来的禁军将我们围住时,当破风而来的利箭贯穿少年并不单薄的胸膛时,我呆呆地看着他,看他白色锦衣上蜿蜒着妖娆盛开的血色曼荼罗,看他一点一点变得苍白的脸颊和逐渐失焦的眼神。
生命的最后一刻,他还将我护在怀里,对我说,芸芸,逃……
城楼上披着大氅的夜流觞将手中的长弓递给一旁的侍卫,与抱着阿棋的我对视,眼神极冷,就如同射箭的手极稳一样。
少年至死也不知道,这些利刃羽箭,其实从来都是冲着他去的。
为保护女主而死,很标准的炮灰男配死法,不是吗?
我喜欢阿棋,但我早就知道,阿棋会死的。
这宿命,谁也逃不过。
一滴泪自眼角缓缓流下,原来凉薄如我,流下的眼泪竟也是温热滚烫的。
一切都结束了。我将少年的眼睛合上,随手抹了一把脸上的血污,在禁军的惊疑犹豫的目光中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朝着宫门的方向走去。
自始至终,都没有回头看躺在地上的他一眼。
这是京都的一个不眠之夜,雍亲王谋反,挟持皇后,被赶到的君王一箭射杀。
今夜下了一场很大的雪,纷纷扬扬,满地碎琼乱玉里裹着肃杀的气味。
待明日后,戏里书外,定又是一片叫好之声,没有人真正关心雪地之下,埋葬着怎样扭曲的真实。
我拒了宫女的搀扶,一步一步,独自登上鼓楼,走到夜流觞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