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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5 节 以母之名

第 25 节 以母之名

一个七岁的男孩,因为酒鬼父亲的不作为,在父亲眼皮子底下被一个老光棍得了手,男孩母亲为了让孩子忘记噩梦,独自一人带着孩子远走他乡。

但在男孩上了大学,一切都在好转的时候,男孩母亲突然身亡,死因却是男孩断断无法接受的……

1

当李铃铛站在母亲的遗体前,看着案件知情书上那几个刺眼的字,一脸奇耻大辱的愤怒和尴尬,沉默半晌,挤出几个字:“我不认识她,她不是我妈!我没有这样的妈!”

说罢一转身,背着那个躺在那里的女人给他买的笔记本,一甩头发,潇洒离去,背影又帅又酷。

他是天之骄子,是女友眼中的高富帅,怎么可能有如此肮脏又贫穷的母亲?

可是他忘了,他的母亲,让他如此不齿的那个女人,曾经是他的整个天空,是把他拉出深渊的钢铁神佛。

当然,也许在他的理念里,他 7 岁那年的深渊,完全是他母亲赐予的。

所以,一切都是活该。

李铃铛绝对是个让人心疼的苦孩子,小时候村里人任谁看到他都得摇摇头。

他的年龄和我姐姐差不多大,大冷天,我姐姐穿得跟个棉球一样被我妈抱在怀里晒太阳的时候,刚会走路的他趴在地上玩泥巴,他妈亲手做的棉裤从裤裆那里一直撕到脚脖子,两条腿便光在那里,冻得发紫,上面布满了干燥的裂纹和黑色的污垢,根本不像一个一岁多孩子的腿。

没办法,他爹不会缝,他娘不在家,一个冬天,他就穿着这个露着腿的棉裤。

夏天更可怜,为了不洗衣服,他爹直接不给他穿衣服,他的两条小细腿顶着一个大肚子,肚皮纸薄纸薄的,薄到能看到里面绿色的肠子。

这是我妈说的,后来想想那可能不是肠子,可能是青筋,但孩子的青筋好像又没有那么粗,大概率还是肠子,为什么是绿的,大概是他吃了太多的黄瓜或者青菜。

李铃铛如此可怜的原因就是没有妈妈在身边照顾。

我们老家那个村子,常年遭水灾,每年只能收一季庄稼。

就是百分百保收的只有夏季的小麦,秋季作物,像大豆玉米棉花等这些经济作物往往靠运气。

有时候忙活一夏天,快到收获的时候,一场暴雨,上游一放水,全完。

所以大家都很穷。连房子都盖不起,儿子结了婚还挤在三间破屋里的多的是。

然后就有脑筋灵活的开始背井离乡去大城市打工,做生意。

挣了钱回来盖房子,分家。

每到农闲季节,村里就只剩下老弱妇孺。

而李铃铛的爹,李宝印,是唯一不出去打工的男人。

他一条腿小时候小儿麻痹症残了,一走一画圈,所以找不到老婆,他的老婆付凤玲是用他妹妹换的。

所以别人家男人都出去挣钱,李宝印家里只能干看着,虽然说父母在他结婚后不久就去世了,他可以自己独住一栋宅子,但那栋老宅子还是爹娘盖的土墙屋。

俗称腰里穷,就是上面盖的是瓦,下面是石头地基,但中间的墙却是泥巴垒的,眼看着左邻右舍都去大城市挣了钱回来把泥墙瓦屋翻盖成了混青到顶的大瓦房,李宝印看了眼红,便整天借酒浇愁,喝多了就打老婆骂孩子。

你别看他一条腿残了干活不行,但打老婆第一名,一拐杖都能把付凤玲砸在地上半天爬不起来。

彼时的李铃铛才刚满周岁,付凤玲在被李宝印打了几顿后,一咬牙,把儿子丢给李宝印,南下打工去了。

但她因为有个孩子丢在家里,和那些小姑娘不一样,她是想赶紧挣点钱够盖房子的就不出来了,好好在家带儿子。

她的意识里是大城市里遍地是钱,她去胡噜一把来就行了,而且她的概念里儿子也不会长大,会一直是个小娃娃,等着她。

但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她去了厂里后发现都是计件工资,她的手脚不快,一个月的工资去了吃喝拉撒住,几乎所剩无几。

大城市里啥不要钱啊!

不光吃饭要钱,喝水还要钱,甚至拉泡屎撒泡尿都要钱!

这挣这点钱哪还有剩?

那自己把那么小的孩子扔家里,跑这么远来是喝这要钱的水,上这要钱的茅厕的吗?

她觉得她不能干这个活,她不是那些小姑娘,挣够自己吃的,够自己买几件好看的衣裳就行了,她后面一家子人等着呢,她耗不起。

于是有人跟她说,去蔬菜批发市场卸货挣得多,只要肯吃苦,一天比在厂里多挣一半还多。

2

于是她立马去了蔬菜批发市场。

干农活出身的,都有一把子力气,虽然付凤玲身子骨不算太健壮,但搬个水果蔬菜箱子还是小菜一碟,话说干这样的粗活,比让她在厂里打螺丝自在多了,那可都是精细活,她还真干不来。

于是她就在这个蔬菜批发市场扎下来了,每天追着装满蔬菜水果的大车跑,破马张飞地跟别人争活干。

没有活了把衣服一敞,像个男人一样露出贫瘠的胸脯,大踏步在批发市场里穿梭。

一边东张西望寻找刚进场需要卸车工人的大货车,一边趁人不注意,撸一把路边货摊上的葡萄,一把塞进嘴里,然后在摊主的笑骂中扬长而去……

她在这边过得如鱼得水,有忙有闲,不承想自己的儿子李铃铛在家里受尽了苦楚。

你让李宝印看孩子?那你不如让老母猪上树!

他除了腿瘸还有一个优点,那就是喝酒。

往死里喝,买不起一瓶酒就买十滴酒兑水也要喝的那种。

以前家里没有钱,现在老婆能挣钱了,粮食白酒整箱往家搬。

至于儿子吃什么?

吃他的下酒菜:花生米、拍黄瓜、生茄子、生辣椒、咸菜疙瘩、咸豆子……

反正这么说吧,只要付凤玲不在家,他家烟囱就没冒过烟儿!

不要说小孩不能吃花生米,小铃铛吃整的拉整的都没卡死。

没娘孩子天将就,虽说他有娘,但娘不在家的日子就算没娘,他这个爹还不如没有。

凤玲整天忙着卸货挣钱,心思也很大条,只要她每次回家看到儿子是活的,至于胖点瘦点她都不在意,毕竟自己爹带着还能有错吗?

至于吃得好点孬点,都是乡下娃,没那么娇贵。

如此磕磕绊绊地,小铃铛总算是长到六七岁,房子也好歹翻新了。

但人心无尽,有了新房子还想拉院墙,拉了院墙还想盖过道,有了过道还想把堂屋再加一层,再然后就是孩子学费儿子彩礼……

没错,村子里人都是这样一步一个脚印走过来的。

那付凤玲也不能认输,趁着自己还能扛得动一箱苹果一捆大葱,加油干!

男人指望不上就只有指望自己。

如果没有那场意外,付凤玲可能就这样按部就班卸货卸到老,卸到不能动弹,然后回到这个自己用血汗造起来的宅子里养老。

但在李铃铛七岁那年,付凤玲回来盖过道屋。发现儿子走路有点奇怪。

走路两条腿分得很开,一叉一叉地。

付凤玲便问儿子怎么了。

李铃铛刚开始不吭声,问急便说:“屁股疼。”

付凤玲便急了:“屁股怎么会疼?怎么个疼法?趁着我在家,我带你去医院看看?”

付凤玲当时想的是:孩子这么小不会得痔疮啊!

她也知道自己男人就是个废物,让他带孩子也就是那么回事,也许真的是孩子饥一顿饱一顿落下了啥奇怪的病。

但把孩子带到医院一看,医生直接让报警。

付凤玲直接就呆了。

不久屁股疼吗?

怎么还就报警了?

付凤玲虽然没有文化,但也不傻,她好歹也在大城市摸爬滚打了好几年,也算见过世面的,对于医生让报警这个事她是明白的,但她不明白的是自己这个是儿子啊!

儿子怎么也能摊上这种事?

连乡下人都这么时尚的吗?

她在货场卸货的时候,和一起干活的天南地北的同行们聊天,经常聊到类似的话题,但大部分都是留守在家的女娃子,她那个时候还在心里庆幸,庆幸自家幸亏是个男娃子,要不然还真不放心让他那个半吊子爹带。

可是这说着说着这事就真的摊到自己头上了?

她不顾警察的阻拦,声嘶力竭地问儿子:“谁!到底是谁!”

3

李铃铛在母亲母狮子一样的狂吼中,在警察叔叔的耐心询问下,说出一个人的名字。

付凤玲差点没昏过去。

那个人是个年近七十的单身老汉,姓金,无儿无女无老婆。

是他们家隔壁的邻居,一墙之隔。没有院墙的时候连隔都不隔。

若是往上面追溯,好像还是他们家的一个亲戚,李宝印喊他舅,李铃铛喊他舅老爷。

在付凤玲不在家的日子里,在李宝印烂醉如泥的日子里,他经常照顾小铃铛,给小铃铛一碗热汤,一块面饼,小铃铛在墙根玩着玩着睡着了,是他把小铃铛抱去床上……

可以这么说,在付凤玲不在的日子里,小铃铛吃的每一个有温度的吃食都来自于这个老汉。

所以,付凤玲对这个老汉感激涕零,每次自己回家都会给他带一条香烟,借以感谢他对小铃铛的照顾。

打死她,她都不会想到能发生这样的事。

但让她更没想到的是,金老汉对这件事矢口否认,并大骂凤玲和小铃铛忘恩负义:“要不是我,铃铛早就饿死了,你知道李宝印怎么给你带的孩子?刚会走的孩子吃花生米,差点卡死了,李宝印醉得跟烂泥样睡在床上,小铃铛被一个花生米卡得直翻白眼,摇摇晃晃去找我,我连拍加打给整吐出来的!你问问李宝印,你不在家的时候他动过一次烟火吗!你家铃铛喝的热汤热水都是我给的!结果你们还血口喷人!你都不想想我都几儿了?我都快七十的人了,你就给我个天仙儿,我也没兴趣了,何况一个六七岁的男娃子!是!不错,我是光棍!我想女人!但我有垫补你家铃铛这俩钱我去县城泡洗脚房不香吗!我稀罕你个男娃子!”

不管怎么李铃铛怎么指认,金老汉铁齿铜牙,拒不承认,说一个毛娃子的话不足为信。

但等警察叫过来整日和李铃铛朝夕相处的李宝印时,形势急转直下。

李宝印很是老老实实地说:“我嗜酒,每天都喝醉,喝醉了小孩都是在隔壁玩,至于他对我儿子做了什么,我不知道。但我儿子很喜欢他,比喜欢我还喜欢他,因为他会给他好吃的,有时候我晚上要是喝醉了,儿子就在他家睡了,经常的事。”

“我给他好吃的还给出罪来了?你醉得一摊屎样我留他在我这里睡就是干那种事?”

两个人开始吵。

吵着吵着金老汉一声冷笑:“李宝印,我还想着给你留一点脸,可既然你这么不要脸,那就不要怪我不客气了,谁不知道你老婆不在家,你整天急得狗逼抹蒜!”

李宝印一拐杖砸了过去!破口大骂:“断子绝孙的东西,除了你谁能干出这样丧尽天良的事!你还往我身上乎屎,你说出大天来,也是你弄的不是我弄的!”

两人开始狗咬狗。

事情发展到这里,我不想再复述那些不堪入耳的狗咬狗辩论,只说辩论结果,金老汉畜生无疑了。

但李宝印是不是畜生,鉴于办案的程序和严谨,还需要李铃铛对他父亲的具体指控,包括一些细节的描述,比如时间,比如地点……

但即使他不是畜生,也是畜生的帮凶,他明知道金老汉对儿子有威胁,却因为一些蝇头小利,因为可以偷懒,可以逃脱对儿子的照顾而听之任之,这又和畜生有什么两样?

付凤玲已经浑身抖如筛糠。

饶是她在外面吃尽生活的辛酸,看透人情冷暖,也想不到她儿子的天如此黑暗。

她紧紧抱住儿子,求警察:“先不问,咱先不问这个事了行不?他要缓一下,我们先回家,缓缓,明天再说好吗?”

于是那两个畜生被扣了下来,付凤玲带着李铃铛暂时回家休息一下。

但当天夜里,付凤玲带着李铃铛在这个村庄连夜消失了。

4

付凤玲无法面对即将尘埃落定的结果。

她不敢想,明天自己的丈夫要是也被确认为畜生她该怎么办?

她也不想管这两个畜生受到什么样的惩罚了。

她只想赶紧带着孩子离开这个该死的地方。

她甚至后悔去报案了。

她七岁的孩子啊!

如何去承受这泼天的黑暗?

他们承认了又怎么样?

判死刑吗?

她知道判不了死刑。

这种事情在这个闭塞的地方,如果她不报警的话,就不算什么事儿。

后村的一个丫头,父母都在外打工,跟着爷爷奶奶过,被村里一个光棍给糟蹋了,她爹回来把光棍打了一顿,把丫头带走了,这事就算了结了。

她这还是男娃子,更不算什么事了,男娃子嘛,有什么要紧嘛!村里的人,一定都会这么说。

但即使死刑又能改变什么?

作为一个小学都没毕业的农村妇女,除了逃避,付凤玲想不出更好的办法让儿子重生。

他们来到了一个对李铃铛来说完全陌生的城市。

开始了崭新的人生。

不得不说,这一步她走对了。

7 岁的孩子,面对一个喧哗的、陌生的、新奇的环境,有选择地忘记了之前的经历。

重新又活泼起来。

这让付凤玲很是欣慰。

但往往是,对的路要走下去,总是艰难。

7 岁的孩子,要上学了,在人家的城市上学,要借读费。要买校服,要交牛奶费,要交伙食费……

总之一句话,在城里上学好是好,但费钱,不像老家不要借读费,吃饭吃自己的,也不要穿校服,也不要喝牛奶。

但在城里上学就得有城里的样子。

凤玲白天黑夜摸爬滚打在货场里。

没错,货场只要你想干,夜里也有活,大车小车不断,只要你肯出力,总有挣不完的钱。

付凤玲像个男人一样在货场里拼搏,而且因为太拼命在货场里小有名气,人称拼命三娘。

靠着这股拼劲,付凤玲跌跌撞撞地总算把李铃铛拉扯到了高中。

李铃铛很争气,虽然生活条件刚够温饱,但成绩一点不含糊,老师说了,考个重点大学没问题。

付凤玲很欣慰,愈发拼命挣钱,她知道,儿子上大学需要的钱更多了。

如果岁月能一直不紧不慢,也许付凤玲能撑到儿子大学毕业,然后享几天福。

但岁月无情,付凤玲老了。

当然四十多岁的年纪在别人来说不算老,但对于付凤玲来说,不能卸货挣钱就是老了。

对,付凤玲不能卸货了。

长年累月的高强度劳动,令付凤玲得了腰椎间盘凸出,一点重活也不能干了。

这对于这个家庭来说是一件恐怖的事。

所以她还是强撑着干,于是在一次卸货中,她的腰忽地一疼,她一下没保持好平衡,从车上摔了下来,小腿摔骨折了。

老板没赔一分钱。

他们这种临时工,无处维权,付凤玲也不会维权,而且她下意识地觉得怪自己,是自己身体本来就不利索了才出的这个事,老板能给她碗饭吃已经是大恩大德,怎么能再去讹人家呢?

那个时候李铃铛刚刚考上大学,付凤玲刚刚七拼八凑地凑齐学费把儿子送走。

送走儿子她刚松了一口气,就出了这事。

没有什么救世主,没有什么天降好运大逆袭。

只有数不尽的灾难和意外。

只有再一次走投无路。

她没有钱去住院治疗,就拿了点消炎药在出租屋里死撑。

对,你没看错,骨折了,没去做任何处理,就在家死撑。

然后骨头就这样自己长好了,长歪了。

腿瘸了。

再也不能卸货了。

但还得挣钱。

凤玲尝试过各种工作,做保洁、捡破烂、摆小摊、卖青菜……

都不如卸货挣的钱多。

但儿子每个月的生活费像催命符一样催得凤玲喘不过气来。

于是她做了让自己最不齿的事。

偷东西。

去市场上偷菜。

去工地上偷钢筋、卡扣。

去超市偷生活用品。

5

我妈遇到她的那天,她正因为偷一家小超市的姨妈巾被老板掌掴。

掌掴的时候她一声不吭,但老板不解气,叫嚣着要报警,要把她送派出所去……

她扑通一声跪在地上,苦苦哀求说,怎么打她都行,只要别打死,但千万不要把她送派出所去……

老板不理她,只管拿出手机要报警,她绝望极了,突然看见我妈走进超市,赶紧喊了一声我妈的名字。

但是我妈却没有认出她来。

她已经苍老得面目全非。

她和我妈差不多大的年纪,看上去却像两代人。

她急切地向我妈求救:“我是李宝印家的,我是铃铛的妈,你不认识我了吗?”

她说到铃铛,我妈终于想了起来。

那个肚皮薄到能看到肠子的小男孩在我妈的脑海里根深蒂固。

我妈经常去那家超市买水果,所以跟老板很熟,老板放过了她,但拉着我妈的手絮絮叨叨地诉说个没完,等我妈安抚好了老板想问问付凤玲为什么会做这样的事,需不需要帮助时,她已经早就跑掉了。

如果她不是怕老板报警,急于脱身,估计她打死也不愿意让我妈看见她那副模样。

再一次遇到她是一次我们一家人在一家早餐店吃饭,突然跑进来一个中年妇女抓起桌子上客人剩的食物就往手里拎的塑料袋子里装,服务员马上前来驱赶,她慌忙一把抓起桌上一个半碗的面条。

对,你没看错,就是徒手抓面条,她来不及用筷子,就那样汤汤水水,淋淋啦啦一把塞进嘴里,一边塞一边一瘸一拐地跑了。

一边跑还一边回头看着服务员笑,服务员无奈地看着用手指点了她一下,叹口气,摇摇头,回来收拾被她抓得一片狼藉的桌子。

我看得目瞪口呆,而且看样子,这绝不是第一次了,但我当时只是惊讶于这个年代还有人吃不上饭,并不知道她是谁。

但我妈说:“我怎么看着这个女的好像铃铛的妈。”

我爸说:“胡说八道,这怎么能是铃铛的妈,这么老。”

我妈说:“应该是她,前段时间我才见过她,偷人家超市的东西被抓住了,我说情人家才放她走的。”

“啊,还学会偷东西了啊?你真是多事,以后这种事少管!这种人,怎么变成这样了?”

6

彻底堕落是什么时候呢?

大概是她偷了工地的钢筋被看工地的人抓到的时候。

这次她没有那么好运。

那个年近 60 的男子龇着一对焦黄的大板牙,看着她不怀好意地笑:“陪我一夜,我就不报警……”

报警是让付凤玲最害怕的,她潜意识里觉得,一报警全世界都知道了,当然李铃铛也就知道了。

那李铃铛还怎么活?

她怎么都行,哪怕堕入地狱。

但她的儿子不能。

于是她屈服了。

屈服的背后是无数次的屈服。

她再也不偷东西了。

她用自己去换取金钱。

尽管她老了,但仍旧有那些常年在工地饥渴难耐的工人们对她的身体充满了渴望。

那毕竟是活生生的女人。

当然主要是他们钱也不多,城里的洗头房他们也去不起。

当然又老又丑的付凤玲也知道自己喊不上去价。

但不管怎么样,继卸货之后,她又找到了一个生财之道。

于是,工地附近小树林、灌木丛都成了她常去的工作场所。

而且她还找到了同行,这让她从刚开始的羞耻到痛不欲生,到后来的坦然面对。

偷人犯法,这卖自己身上的东西不犯法吧?

上帝啊,原谅这个可怜的女人吧!

她不是生来放荡,只是生来贫穷。

她在年华正好的时候出卖劳动力,在劳动力丧失的时候出卖身体。

她不是为了醉生梦死,不是为了买包买衣服,不是为了吃顿大餐,她只是为了她的儿子上学。

她能怎么办?

她欠儿子的,因为自己的疏忽让儿子受到了不可逆的伤害,所以她宁愿自己碎成渣也要让儿子重生。

但她没有文化,没有技术,除了吃苦耐劳的身体一无所有。

所以哪怕她偷,她抢,她卖,她……我都认为她是个合格的,伟大的母亲,犯罪是一回事,道德又是一回事,但她永远是个兢兢业业的母亲。

我不知道她在第一次下海的时候,有没有想起儿子的当年,有没有再一次跌入无边的黑暗?

她用身体孕育了儿子,还得利用自己这个残破的身体来养育儿子。

这是一个母亲的悲哀。

我不知道她在那些肮脏的小树林里卖笑的时候,有没有跟自己说一声对不起?

当然,她哪能想这么多呢,她只是一个小学都没毕业的农村妇女,她哪有那么多的精力和闲心去伤春悲秋,她的心里只有一个简单的想法,那就是:挣钱,供儿子读书。

只要能挣到钱,不管用什么办法。

那么就堕落吧。

只要儿子能有出息。

堕落到十八层地狱,粉身碎骨都没关系。

她欠儿子的,要用终生来偿还。

7

但是命运依旧没能放过她。

那天儿子打电话来说,他交了女朋友,他要给女朋友买个生日礼物。

付凤玲喜出望外:“买!买!买啥?多少钱?妈给你打!”

“买个苹果 块。”

付凤玲不知道苹果是手机,她以为就是吃的苹果,她吃惊地问:“买这么多苹果啊!那得多长时间能吃完啊!”

儿子有点不耐烦:“不是吃的苹果,是一种手机。”

付凤玲还是不明白,但她不敢再问,直接毫不犹豫:“好,妈给你想办法,尽快打给你!”

这段谈话是和付凤玲一起奋战在小树林的姐妹提供的,当时她正和这个姐妹在一起聊天。

这个姐妹还说她太惯着儿子了,儿子都大学生了,就不能勤工俭学,去给人家做做家教啥的挣点钱减轻下母亲的负担吗?没有钱还学人家有钱人买啥苹果梨的,不知道他妈的钱是怎么挣来的吗?

为了这个事付凤玲还跟她吵了一架,她说:“儿子要什么我都会给,哪怕要我的命,我不会让我儿子知道我是干这个的,我死都不会让他知道。”

为了凑够儿子给女朋友买苹果的钱,付凤玲夜以继日地工作,空闲时间还去菜市场给人家捡菜,这个活钱不多,但苍蝇大腿也是肉,挣点是点。

但是就在她快凑够 5000 块时,一个客人逃单了。

理由是,她在工作期间睡着了。

她那天为了尽快凑够给儿子的钱,加了几个班。

她的身体不是铁打的。

但她的精神是铁打的。

她死死地拉住客人,她算好的,就差他这 40 块,就可以凑够 5000 了。

她怎么可能让他走。

客人急了,用力一甩手,她羸弱的身体便像一片树叶,仰面向后飘去,飘在一块石头上,人就没了……

一点伤都没有,那块石头不大,就垫了一下后脑勺,人就没了……

“我不知道会那么巧啊!我不知道她这样就会死啊!我只是不想花这个冤枉钱,她都睡着了,我凭什么给她钱?”那个灰尘满面的工人落案后很是委屈。

8

为了确认她的身份,警察去了她的出租屋。

严格来说,那不算是一间出租屋,只能算是一间羊圈。

一间房子,中间有个一人高的,红砖垒的隔墙,一边养着一只羊,一边住着付凤玲。

狭窄的空间充斥着羊身上的膻味,羊粪的臭味,让人一进来就忍不住掩鼻。

鬼知道,她是怎么在这里住下来的。

她租不起正儿八经的房子,或者更准确地说,她不舍得住正儿八经的房子。

她的每一分钱都要省给儿子。

屋里陈设简单至极,就一个床一张桌子。

这些都是房东提供的。

屋里没有任何炊具,房东说,她从来不做饭。

经过一番检查,警察在她破旧的褥子底下找到一份医院的诊断书,上面清清楚楚地写着:乳腺癌,晚期。

日期竟然是三个月之前。

而她住在这里才不满三个月,也就是说,她是确诊后搬到这里的。

打算死在这里吗?

房东吓了一跳:“这个我真的不知道,我要是知道她有病,而且晚期了,根本不让她住这里。这人怎么这么坏啊!我又没得罪她,干吗要死在我这里啊!”

再把诊断书仔细看了看,发现空白处有几个歪歪扭扭的字,上面写道:【我要是死了,有人要,捐,没人要,撒,不要根我儿子说……】

没有标点,根字是错别字,说字后面还有一笔撇的笔画,给人一种欲言又止的错觉。

她后面还想说什么,没有人猜得到。

或者是她自己还没想好怎么说。

房东又是吓了一跳:“我从来没听说她有儿子,她都是早出晚归的,有时候回来连灯都不拉就睡了。我在后面家里住,根本不注意她的。”

再翻翻,枕头里掉出一沓钱,零零碎碎,面额从一百到五十,十块五块的都有,点了一下 块钱。

那位灰尘满面的客人说:“她拉住我,死活不让我走,手像一把铁钳子,我根本挣不脱,她说就差我这 40 块了,她就攒够给儿子买手机的钱了……

“我以为这是她想要钱的借口,我不信,我就拼命推她,甩她,就……

“但是,你看她都晚期了,都快死的人了,要不然也不会一下子就摔死了吧,那本来她就快死了啊!也不完全是我摔死的吧?

“都快死的人了,还出来卖!呸呸!真特么的晦气!”

……

她的手机里只有儿子这一个有效联系人。

可是儿子来了就走了。

没收她的尸。

她的丈夫,当然还是她的丈夫,她虽然逃离了家乡却至今都没有办离婚手续。

李宝印竟然还活着。

金老汉被判了四年,出狱后不久就死了。

而他,李宝印,因为没有儿子的指控, 缺乏有效证据, 无法坐实罪恶, 他还好好地活着,竟然没喝酒喝死。

那么,我们暂且就存个侥幸,他也许只是个酒鬼,而不是个畜生。

但是他也拒绝收付凤玲的尸。

他嫌丢人。

他说他早就没老婆了。

他老婆死了。

至于娘家, 提都不要提了。

这个为了家,为了儿子拼尽最后一口气的女人, 死无葬身之地。

后来她的遗体是怎么处理的, 不得而知,只知道她没有回那个村子。

即使李宝印愿意收她, 她肯定也是不愿回的吧。

如果她泉下有知, 也许这是最好的结果,是她想要的结果。

9

或许, 我应该给付凤玲杜撰一个美满的结局:儿子大学毕业谋得一份好工作, 娶妻生子,事业有成, 而她在历尽苦难后终于和平常人一样, 含饴弄孙, 尽享天伦之乐, 李宝印死无葬身之地……

如此这般,方配得上她这一路酸苦的人生。

但生活不是电视剧, 没有那么多苦尽甘来, 却多的是苦无尽处, 意难平。

李宝印的态度人们不稀得去在意,去分析, 他就是一个无所谓的渣滓。

但李铃铛的态度却大大出乎人们的意料,连警察叔叔都摇头叹息。

老师出身的我妈甚至搬出了明代散文家宋濂的《猿说》:

【武平产猿,猿毛若金丝,闪闪可观。猿子犹奇, 性可驯, 然不离母。母黠, 不可致。猎人以毒傅矢,伺母间射之, 母度不能生,洒乳于林,饮子。洒已,气绝。猎人取母皮向子鞭之, 子即悲鸣而下,敛手就致。每夕必寝皮乃安,甚者辄抱皮跳掷而毙。嗟夫!猿且知有母,不爱其死,况人也耶?】

借以痛斥李铃铛的忘恩负义, 连个猴子都不如。

但她老人家可能忘了这样一句话:基因的力量决定一切。

而且, 也许李铃铛的态度也正是付凤玲想要的, 如此这般,她在这个世上就再也没有牵挂了。

她欠的,她还清了。

但不管是猿说也好基因也罢, 我们这些在付凤玲处于绝境未曾施于一粥一饭的旁观者,没有任何评判的资格。

唯愿逝者安息,生者……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