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节 叙白时慢
第 2 节 叙白时慢
沈叙白为了救他的白月光死掉了,我转头就嫁给了他的死对头。
可就在我过得平静惬意的时候,沈叙白又回来了。
他附身在那颗长茄子上,语气幽怨。
“林时慢,你变心也忒快了,渣女。”
呸,真有脸说。
1
沈叙白与我恋爱三年,马上就要步入婚姻殿堂了,他却死了。
还是死在别的女人怀里。
据警察说,沈叙白挨了二十多刀,那女人只是擦破点皮。
年少不可得之物,终将困其一生,周清对于沈叙白,就是这样的存在。
所以我想,他死的时候,应该没有那么疼吧。
毕竟被女神抱在怀里,他应该激动得跳脚才对。
哦当然,跳不起来了。
沈叙白死后,只过了三个月,我就跟他的死对头李昂结婚了。
李昂是我的竹马,沈叙白算是天降。
这一次,竹马打败了天降。
我辞掉了工作,在郊区租了个大大的院子,用来种四万万朵玫瑰花。
因为我想,我或许能等到花开,我或许能葬在花海。
保守估计,我还能活一年,胃癌晚期。
沈叙白死后的三个月里,我每日酗酒,不分白天黑夜,躲在房间里不吃东西。
后来李昂将门踹开了,抱着昏迷不醒的我赶往医院,就是那时候确诊的。
其实之前,我也经常胃痛,但是从来没当回事。
我躺在病床上释怀地笑,笑自己真是没出息,追了沈叙白那么久还不够,这还要追到阴间去,可真是痴情。
李昂举着戒指跟我求婚的时候,我用尽全力扇了他一巴掌,我怒吼道:“你疯了!”
李昂对我的情谊,我不是不知道,但我跟沈叙白在一起后,就明确跟他划清了界限。
可是李昂红着眼睛,强硬地掰着我的手指,将戒指套了上去。
2
他沉默地看着我,眼底的青乌那么厚重,他似是乞求般,咕哝着说:
“都要死的人了,就不能便宜便宜我?”
那一刻的李昂,跪在病床前全身颤抖,他好像,要碎了。
我突然意识到,若我就这么死去,那我之于李昂,便也是终将困其一生之人。
他或许,一辈子都走不出来,忘不掉我。
那我,合该是个罪人了。
那么优秀的李昂,他应该轻轻松松,恣意又洒脱地活着才对。
我答应了,不过没领证,没办婚礼。
我戴着他精心挑选的婚戒,在人生的最后阶段,以他妻子的身份,由他陪着走完。
然后,我就得跟沈叙白在阴间见面了,希望他赶快投胎,我实在不想看见他。
李昂申请了调职,也陪我住在郊区。
下班后,他会帮我翻土,然后捏着蚯蚓突然伸到我面前,一本正经地来一句:
“听说它们无聊的时候,会把自己切成四段打麻将,厉不厉害?”
我伸出食指摆了摆,摇头晃脑道:“不信。我没见过,你让它表演一下。”
李昂弹我一个脑瓜崩,笑得东倒西歪。
有人陪着的日子,就是好啊,根本顾不得难过了。
我都快忘了沈叙白了。
可他又回来了。
我在厨房熬粥,突然菜篮子里的紫色茄子动了一下。
我愣了愣,自嘲地笑,心说看来是真快死了,都出现幻觉了。
炖盅里的白粥咕嘟咕嘟冒着泡,那些泡泡鼓起又破掉,不断往复。
一个巨大的泡泡碎掉的时候,沈叙白幽怨的声音响了起来。
3
“林时慢,你变心也忒快了,我刚死你就嫁人。
你嫁谁不好,你偏偏嫁李昂,你就是报复我对不对,你个渣女!”
我扭头盯着那颗动来动去的长茄子面无表情地看了很久,最后得出一个结论:原来我不仅有胃癌,我还有精神病。
切,老天爷真爱开玩笑。
厄运专挑苦命人。
我利索地从刀架上取了菜刀,将那颗丑得要死的长茄子按在案板上,剁成了块。
刀子落下的时候,我又听见沈叙白的声音了。
“林时慢,你个毒妇!”
后来的很多天里,厨房的蔬菜总会莫名其妙地在我面前蹦哒。
比如我在切豆腐,一旁的豆芽菜就在跳舞,我在洗生菜,篮子里的土豆就开始“旋转跳跃我闭着眼~”
后来我实在忍无可忍,对着那只翻跟头的南瓜说道:“你跳个脱衣舞,我就信你是沈叙白。”
你们猜这么着?它真的这么做了。
墙上挂着削皮刀,那颗南瓜就咕噜噜滚过去,贴着削皮刀“左三圈右三圈脖子扭扭屁股扭扭”,将自己的皮削得干干净净。
然后来了个
三百六十度托马斯回旋,臭屁的声音又响了起来。
“怎么样慢慢,哥厉害不。”
从那天起,我就确信沈叙白是真的回来了。
或者说,是他赖在人间没走。
他附身在各种物体上,像他生前那样,无赖又黏人。
我并不想搭理他,我在网上下单了很多黄符,我威胁他。
“你再不走,我就去请个道士,收了你。”
4
然后院里那颗石榴树上的黄鹂就飞了进来,小脑袋贴着我的下巴蹭啊蹭蹭啊蹭。
“好慢慢,你别赶我了行不行,我再陪陪你,过段时间就走。”
沈叙白做了鬼,倒是比做人懂事,只要李昂在家,他从来不出现。
他活着的时候,只要见到李昂,两个人便是剑拔弩张的状态。
沈叙白是刑警,利落张扬,短寸头,走路永远挺着脖子,整张脸都写着明媚两个字。
李昂本来是大学教授,现在在本地高中任职,白衬衣,金丝眼镜,斯文败类装扮,迷妹不少。
这样的两个人,因着我的关系,免不了会见面,一见面,准互掐。
沈叙白抢走李昂的金丝眼镜,附带一句嘲讽,“装什么装,勾搭小姑娘。”
李昂也不恼,默默地晃着一罐没开封的啤酒,然后趁着沈叙白不注意,滋啦一声在他脸跟前打开,啤酒沫喷了沈叙白一脸。
饭局的最后,往往两个人都会挂彩,然后勾肩搭背不顾形象地在大街上继续约架。
那时候,我走在他们身后,踩着两只歪歪扭扭的影子,身后是万家灯火,只觉得前路璀璨。
可这一切,都切断在周清回国之后。
我始终忘不了沈叙白第一次冲我发火的样子。
他阴沉着脸,居高临下地俯视着我。
“慢慢,我只是去陪陪她,她害怕打雷,你为什么一定要吵架呢,你这是无理取闹你知道吗?”
是啊,她害怕打雷我不怕,我就合该一个人过情人节,我花了一整日亲手烧的一桌子菜就合该喂狗。
5
那天沈叙白摔门而出,一夜未归。
我们冷战了小一个月,最后还是我认输妥协,去单位里接他回来。
这段关系里,似乎总是我在妥协,谁让当初是我追的他呢。
先动心的人容易输,这样一看还真是。
沈叙白坐在副驾驶上瘪着嘴一言不发,冷傲地撅着脖子等我先开口。
我看着他那副大公鸡打鸣的姿势没忍住笑出了声,指了指放在前面的袋子。
“喏,你最爱的鸭脖,要吃吗?”
于是,沈叙白坐在副驾驶,啃了一路的鸭脖,心情好起来,话便立刻密了。
像个小媳妇一样喋喋不休地跟我说些好玩的事。
仿佛这一个月的冷战并没有存在过。
到家后,钥匙刚插进门锁,沈叙白一把掰过我的肩,直愣愣地低头看我,他个子高,不笑的时候很有压迫感。
我去推他,他直接揽着我的腰,将我横抱起来,我扭开门锁开了门,进屋后便是一阵猛烈的狂风暴雨。
事后,沈叙白抱着我,短短的头发蹭着我的脖子,痒得很。
“那天我没在她家过夜,我只待了半个小时,陪她说了会话,你别误会。”
见我不吭声,他一口咬在我肩上,又像只小狗一样哼哼唧唧道:
“好慢慢,你别生气了,我保证,我再也不心软了。”
沈叙白说完这句话,我憋了很久的眼泪再也控制不住,我放声大哭。
沈叙白慌乱地拍着我的背一遍遍耐心哄着,说他错了,说他混蛋,说他明年会补我一个盛大的情人节。
6
我拽过他的胳膊,狠狠地咬了一个齿印,微微渗血,沈叙白将我紧紧箍在怀里,他说:“慢慢,我们结婚吧。”
我那时候天真地以为,我们真的会结婚,就在不久的将来。
我无数次畅想过我们的婚后生活,我要养一只猫,再养一只狗,我还要养满院子的玫瑰花。
我会与他煮酒沏茶,在每个雨天相爱。
浪漫与俗常,我都要。
可沈叙白没有做到,他许诺给我的,一样都没有做到。
李昂回来的时候,沈叙白附身的那只笔突然不动了,纸上还有他刚刚写下的一句话: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其实这是很平常的一句努力又积极的诗,但是从沈叙白的嘴里讲出来,那它就有了颜色。
活着时候的沈叙白,他是懂上下求索这个词的。
李昂换鞋的空挡,我赶忙将纸团乱,丢进垃圾桶里,莫名的有一种慌乱与负罪感。
毕竟他如今并不知晓沈叙白的存在。
我上前替他脱下外套,熟练地挂在衣架上。
一转身,撞入他带着些冷气的怀里
,他似乎很累,将全身重量压在我身上。
“时慢,我们出国吧,我联系了一个国外的医生,我们去试试好不好?”
李昂身上并没有酒味,可他却像醉了一样,闭着眼睛赖在我身上不起来。
我艰难地挪着步子将他带至沙发上坐下,他顺势拉着我坐在他腿上,依旧紧紧地圈着我不松手。
7
“我不想,最后的日子是在冷冰冰的机器上度过的。”
我闻着他身上淡淡的烟草味,心下很安定。
共同生活的这些天,李昂除了抱我,并没有其他的举动。
有一次醉酒,他想亲我来着,被我避开后,他就再也没有逾矩了。
我经常会想,我何德何能啊,会被这样一个人放在心里宠着。
他不求任何回报,就只是固执地做一个陪伴者,温暖我。
我跟他自小相识,我无父无母是个孤儿,被奶奶捡回家当宝贝疙瘩一样养着,李昂住在隔壁,常常带着好吃的好玩的过来找我。
后来奶奶去世,我的学费都是李昂爸妈给的,叔叔阿姨经常打趣道:“给你就拿着用,早晚是一家人。”
李昂就在一旁笑,笑我脸红得像福娃娃。
那时候,我对李昂应该是有好感的,但是可能太熟了,又可能我们认为一切都会顺理成章地发展,总之,没有人捅破窗户纸。
我们保持着青梅竹马的纯友谊,直到我二十二岁大学毕业,因为成了一场刑事案件的目击证人,我见到了年轻又帅气的刑警沈叙白。
我仍记得那天心跳的频率,那应该可以称之为心动。
张扬明媚的年轻刑警,一身警服规规矩矩地穿在身上,利落的短寸头,清亮又少年气的声音,每一样,都直击我的灵魂。
或许一见钟情,本就是见色起意。
于是我主动出击,从要到联系方式开始,花了两个月时间,将沈叙白追到了手。
8
朋友圈官宣那天,李昂第一次失态,他烂醉如泥地倒在地上,最后是沈叙白将他送回去的。
后来,我编辑了很长一篇小作文,明确表示我要与他划清界限。
现在想想,我可真不是个好人。
从头到尾,我与李昂,只有错过,没有过错。
晚餐依然是清粥,但我炒了小菜,煎了锅贴,李昂吃得很香。
我现在即便是吃粥,胃里依旧不舒服,疼起来要命。
但是一日三餐,我总会依照李昂的口味,变着花样地给他做好吃的。
他一开始总是嗔怪,要我好好休息等他回来做。
但是后来,他见我开心,便也不拦着了,只是大口大口地吃,然后毫不吝啬地夸赞。
除了做饭,其他家务李昂坚决不让我碰,他专心致志地给我擦护手霜,他说女孩子,就该被护着宠着的。
如果没有遇见沈叙白,我顺理成章地嫁给李昂,我一定会被宠得无法无天。
但是没有如果,遇见沈叙白,我从不后悔。
我为沈叙白骄傲,为我有这样一个男朋友自豪。
因为他作为一名人民警察,他英勇殉职,他死得其所。
沈叙白继承的,是他父亲的警号。
那时候他说,这条使命之路,他会替他父亲继续走下去。
只可惜,这名年轻的刑警,死在了最是风华正茂的年纪。
那年,他二十五岁,警号永远封存。
我仍然记得那天,那个亡命之徒逃窜进了医院,手里举着菜刀疯狂乱砍,整个医院里乱作一团,到处都是血。
9
那人疯了一样闯进一间病房,一身白大褂的女医生周清死命地护着病床上的患者。
此刻的周清,她配得上那身白衣。
人群慌乱,根本无法用枪。
关键时刻,一身警服的沈叙白扑了过去,拼尽全力地扭打之下,终于将刀夺了下来。
那个疯子,是沈叙白负责的一起案子的嫌犯,抓捕过程中,那人逃窜进了医院。
可是最终,我的沈叙白,还是伤重不治,我甚至,没来得及跟他道个别。
因为那个被周清护着的患者,是我,我刚做完阑尾炎手术,全麻。
我清醒着,却动不了。
我亲眼看着我最爱的沈叙白,倒在周清的怀里,再也没有醒过来。
我做手术,并没有告诉沈叙白,他查起案子来,经常会很长时间不着家,我理解他。
可为什么偏偏,偏偏就会这样呢?
如果他没有看见病床上的人是我,那他是不是就不会贸然地冲上来,他是不是会想一个万全的抓捕之法?
不,没有如果。
即便那个人不是我,沈叙白也必然会冲上去。
他是一名好警察,所以他绝对不允许那种事情发生。
此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没办法将那个血淋淋闭
着眼睛的沈叙白跟记忆中那个明朗少年重叠。
我不相信沈叙白死了。
我开始酗酒,抽烟,将自己关在房间里整日整夜地哭,意识模糊的时候,隐隐约约中,似乎能看到沈叙白的身影。
他似乎在生气,他还要抢我的酒。
10
我嘟着嘴往他身上凑,我说:“你亲我一下呀沈叙白,你尝尝这烟什么味,真呛人。”
可是等我靠过去,烟圈消散之后,空无一物,哪里有沈叙白的影子啊。
李昂陪着我浑浑噩噩了三个月,终于在我两天没吃一口饭之后,踹开门将昏迷的我扔进了医院。
胃癌诊断结果出来的时候,我正在反复播放沈叙白的微信语音。
一声声溺死人的慢慢,差点将我扼杀在人间。
我是真的想去见沈叙白啊。
周清将报告摔在我身上,怒骂道:“林时慢,我真瞧不起你。”
我立时怒了,我腾地从病床上站了起来,跟周清扭打在一处。
“我瞧得起你?多大的人了下雨怕打雷,怎么,你在国外的时候,给雷公放假了?”
被拉开的时候,周清脸上一道血痕,我痛快地笑了。
笑着笑着,我又开始哭。
周清恨恨地留下一句话,她说:“沈叙白要你替他活着,但是看来,你做不到了。”
我可能,真的做不到了。
出院前,讨人厌的周清又来了,她居然直接将我忽视掉了,她对李昂说:“还是建议住院吧。”
没等李昂开口,我直接拉着他走了。
这个时候我还不知道,我会在后来,跟周清成为朋友。
我是有后来的。
生日那天,李昂带回来一只小奶狗,是只聪明的边牧。
我将它抱在腿上,它乖乖地盯着我,坐得规规矩矩,眼珠却滴溜溜乱转。
我居然从一只狗身上,看到了沈叙白的影子。
11
“沈叙白前世肯定是一只狗,你看他俩长得多像。”我乐呵呵冲李昂说道。
李昂笑了,但是我怎么好像看到他往旁边瞄了一眼,错觉,一定是错觉。
沈叙白就坐在李昂身旁,他说想陪我过生日,我想着这应该是最后一个生日了,难得团圆,修罗场就修罗场吧。
李昂炒了一大桌子菜,还买了一个巨大的生日蛋糕,上面写着:祝林时慢长命百岁。
我被逗笑了,揉着怀里的狗头,意有所指地问道:“白白想不想吃蛋糕啊?”
沈叙白十分有默契,唰地一下进了小边牧的身,仰起头得瑟地汪汪了两声。
我数了下,共有八盘菜,我问李昂:“该不是你有朋友要来吧?”
李昂看了看表,走过来将我按在凳子上坐下,说道:“今天周六,估计堵车,你先坐会。”
约摸又等了十多分钟,人便来齐了。
李昂的爸爸妈妈,沈叙白的妈妈,还有周清。
我真是意外,周清她来凑什么热闹。
不过看在她给我带了一套海蓝之谜的份上,允许她坐下。
这个生日,我全程咧着嘴笑,是真的开心啊,合不拢嘴那种。
沈叙白借着小边牧的身份,使劲往妈妈身上蹭。
阿姨将它抱起来放在怀里,像喂宝宝一样每一样菜都拿一丢丢给它尝尝,我看见小狗狗泪眼汪汪。
三位长辈应该并不知道我的情况,只当是来参加场生日宴,一个劲地要我多吃点饭,说太瘦了不健康。
12
饭后,李昂开车将他们送了回去。
只留周清死赖着不走,她还非要抱我的狗。
我当然不同意,于是李昂回来的时候,看着扭打在一起的我俩,甚是无奈地扶了扶额。
这场战争,是以周清薅掉我一簇头发结束的。
她抓着那簇头发愣在了原地,我倒是十分淡定地从她手里捏起来丢进垃圾桶,蛮大一簇。
最近掉发异常频繁了,即使不做化疗,依然避免不了这种情况。
我今天化了全妆,还是遮盖不住病气,李昂的妈妈离开之前,偷偷塞给我一千块钱,嗔怪道:
“怎么这么瘦,多吃点,白白胖胖才有福气。”
我想说,我已经是最有福气的人了。
周清冷着脸坐在沙发上一声不吭,李昂在厨房里收拾,我抱着沈叙白大眼瞪小眼。
良久,她终于开口。
“林时慢,你赢了。”
“你真是有本事,让所有人都心疼你的本事。”
呵,合着憋了半天,就憋出来两句废话。
周清关车门的声音震耳欲聋,吓得我赶紧捂着小边牧的耳朵。
也不知道沈叙白听到她那句骂娘没有,我贴在小
边牧的耳边,阴阳怪气地说道:“看,这才是她的本来面目。”
我原本以为,至少沈叙白是可以陪着我直到最后的,一年时间而已,应该不会影响投胎转世吧。
但是我没想到,园子里第一场玫瑰盛开的时候,沈叙白悄无声息地离开了。
至此,世间再无沈叙白。
我林时慢,亦再无爱人。
13
连着下了一周的雨,放晴之后,那天的阳光出奇的好。
我的玫瑰园迎来了盛花期。
斑斓的各色玫瑰盛开在阳光之下,小边牧在草地上蹦哒,沈叙白附在洒水壶上,悬在半空各处洒水。
我忍了许久,终于还是说道:“沈叙白,昨天还在下雨哎,请问你是想淹死我的花吗?”
那把绿色水壶停顿了片刻,又接着洒起水来。
沈叙白懒洋洋地回我:
“慢慢你不懂,花瓣上挂点水珠,在阳光下才最是好看。就像你,哭起来的时候最美。”
这要放在以前,我高低得给他一脚。
我支着下巴,思索着以后的骨灰是放在坛子里再埋进玫瑰下呢还是直接洒在土里比较好,突然想起来一件事。
我跑进屋里,拿出相机,指挥着那把绿水壶悬在整个园子里最美的那处花架下。
咔嚓一声,我满怀欣喜地去看相册,却并没有看到沈叙白。
恐怖电影里不都在说,相机可以捕捉到灵魂吗?
我不死心地连续咔嚓着,记不得拍了多少张了,总之,我没累,沈叙白累了。
那把绿水壶摔在了地上。
紧接着,沈叙白的声音出现在了我耳边,一如既往地无赖。
“慢慢,你把相机架好,哥哥跟你来张合影。”
准备好之后,我数着一二三,突然唇上一凉,相机正好咔嚓。
然后就是沈叙白低低的笑声,像耍赖成功的小狗一样。
一整天,沈叙白都陪着我玩,他似乎心情格外好,各种逗我笑。
14
他乐此不疲地钻进每一朵玫瑰里,摇头晃脑地向我展示位置,花瓣里的水珠被甩出来,跟沈叙白洗完澡甩头发的样子一模一样。
沈叙白说:“慢慢你看,每一朵玫瑰,都是我。”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我只顾着乐了,丝毫没有听出这句话的另一层含义。
他其实在说:“慢慢你看,我要离开了,它们会代替我陪着你,不要悲伤,我一直都在。”
李昂破天荒地一晚上没回来,只是打了个电话告诉我说晚上有事不回来了。
沈叙白跟在我身边喋喋不休,从没见过他有这么多话要跟我说的时候,我困得不行了,他也得把我吵起来,继续向我表达爱意。
他所有的词汇量,大概在这个夜晚,全部用尽了。
我不记得什么时候睡着的,只是醒来的时候,李昂已经回来了。
我趿拉着拖鞋下楼,不动声色地在每个房间里绕来绕去,不对劲,从早上醒来就不对劲。
沈叙白消失了。
任何地方,我找遍了任何角落,都没有。
我在菜篮子里翻翻找找,捏捏土豆,摸摸南瓜,都没有。
沈叙白他真的,悄无声息地就走了吗?
李昂将早餐准备好后,喊我过去吃饭。
我坐下后,他的目光不住地在我脸上瞟来瞟去,似乎有些欣喜。
我正欲发问,他说话了。
“今天气色不错。”
莫名其妙的一句,却更让我没来由的心慌。
又过了一个月,我确信沈叙白是真的离开了。
15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似乎不太伤心,或许是我觉得反正也快死了,死了就能碰面了。
也或许是我有些健忘了,沈叙白的身影,渐渐地在我脑内变成了虚影,我需要很努力很努力地去想,才能想起那张明朗又帅气的脸来。
半年过去了,我已经很久不曾想起来沈叙白了,甚至于这个名字,都有点陌生了。
一年后,我彻底遗忘了沈叙白。
同时,我的身体奇迹般恢复了健康。
周清给我做了一系列检查后,捂着嘴久久难以相信。
胃癌晚期患者竟然奇迹自愈,这比撞鬼还可怕。
我跟李昂的生活逐渐步入正轨,我慢慢代入了妻子的角色,会主动亲亲抱抱。
似乎一切都很好。
再没有人提起沈叙白。
又过了一年,我生下一个女儿。
李昂问想取什么名字,我脱口而出:“就叫叙叙吧。”
李叙叙长到六岁的时候,在一个晴朗的午后,献宝似地将一个灰扑扑的小相机递给我,甜甜撒娇说要拍照。
晚上我坐在电脑前挑选白天给李叙叙拍的照片,打算洗出来放进成长相册里。
然后我翻到了很
多很多张玫瑰花的照片,看年份已经很久远了,一把绿水壶兀自悬在半空,洒出来的水在阳光的照耀下亮晶晶地闪着光芒。
我正疑惑地想要喊李昂过来看,这是水壶成精了吗?
却突然翻到了一张有些奇怪的合影。
我背着手面对着镜头,一双大眼睛笑成了月牙弯,一个高高的短寸头男生背对镜头,他俯着身,在吻我。
16
他不是李昂。
我极力搜寻着有关于这个人以及这个片段的回忆,可不管我怎么想,全部都是一片空白。
似乎在我的记忆里,他从不曾存在过。
于是就这样,我从夏天想到冬天,又从冬天想到第二年冬天。
不知道又过了多少年,园子里的玫瑰花开了一茬又一茬,枝条攀上屋顶,我牵引了拱门。
小边牧前年走了,十四岁,算是老狗了。
李昂有了白头发,不过依旧很帅。
这些年,我做了自媒体博主,分享我们的日常,还有小花园的春夏秋冬,日子充实,且踏实。
李叙叙二十八岁的时候,嫁人了,去了别的城市,女大不中留啊。
李昂退休后,我们开始各处旅游。
北方的冬季如约而至,初雪飘零,我们在庙里上香。
这里不是什么热门的景点,反倒因为地处偏远,又建在深山老林里,知道的人少,香客也少。
但正是这样,这里才保留了最古朴的韵味,最原始的佛寺建筑。
是我一定要来的。
我总觉得很多很多年前,我曾经来过这个地方,与某个人一起。
我总觉得,或许,这里能寻到一点有关于那个男孩的记忆。
我们在佛寺住下了。
我日日跟着老方丈诵经,木鱼敲敲打打,心绪却难宁。
月余后,夜间落了大雪,推开门,白茫茫一片。
清扫走道时,老方丈突然问起:“施主可找到答案了?”
我回:“其实我并不知道我在找什么。”
于是老方丈给我讲了一个故事。
17
他说很多年前,有一对红尘男女来庙里祈福,求事业蒸蒸日上,求姻缘天长地久,求钱财越滚越多,求的很多很多。
后来过了些年,男孩独自来了,轻飘飘的,脚不沾地。
他长跪百日,只求一愿。
以放弃轮回为代价,换一人此生长乐安康。
男孩最后一次来,是在即将消散的时候。
他说来还愿,谢我佛慈悲。
那天我呆立在苍茫中,无限悲惘,又一场大雪落下,我终于忆起了故人。
我的沈叙白啊,我差点就彻底忘了你。
庙里的日子,静且冗长。
我不提离开,李昂便也不催促,他总是这样,安安静静地立在我身后,像一棵松,守望着。
中院有一处鱼池,池水里有数条鲤鱼。
我常常坐在池边喂鱼,一坐就是一整日。
其中有一条红尾锦鲤最为特殊,总是躲在石缝中不出来,又偏偏要露出眼睛来,还直勾勾盯着你。
所以我会格外关照它。
我将鱼食放在手心里,缓缓靠近,其它鱼受惊便都游走了。
只有它,甩着灿红鱼尾,悠悠自石缝中出来,贴着我的手心吃得闲适。
我懒懒笑着,又突然想哭,这样恬淡的好时光,再也不属于沈叙白了。
他没有来世了。
为了我。
他或许化成了风,散在苍穹里了吧。
眼里雾蒙蒙一片,我使劲挤了挤眼睛,却在睁开的一瞬间,看到了沈叙白!
他依旧是位短寸头的明媚少年,有一颗好看的眼下痣,他伸手过来,却触碰不到。
他说:“别哭啊慢慢,丑。”
18
是啊,丑。
我如今已是位老妇人,脸上的皱纹数都数不过来,我下意识去捂脸,霎时,沈叙白又消失了。
池子里溅起的水花打在我脸上,我低头去看,那条红尾锦鲤扑腾着好看的鱼尾绕着我的手来来回回地游。
突然,它亲昵地蹭了蹭,大大的鱼眼下方,一颗小小的,并不显眼的黑点,穿过了数十载光阴,与沈叙白重合在一起。
那一天,我看着一条鱼,哭哭笑笑一整日。
老方丈路过,合掌道了句“缘法妙哉。”
我们一直在庙里住着,拿出一半积蓄捐了香火钱,另一半打给了李叙叙。
第二年冬,我死在了霜降那天,没能赶上下雪。
中院鱼池上结了薄薄的一层冰,冰下群鱼嬉戏。
有两条红尾锦鲤最是缠绵。
紧紧相随着,寸步不离。
李昂被李叙叙接过去了,头发花白,成了一个儒雅的老头子。
老头子又养了一
条狗,还是边牧。
他时常看夕阳,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在看夕阳,
也有可能是云。
番外(李昂)
1
我的一生,只活了三个字,林时慢。
初见时,她瘦瘦小小,拘谨又胆怯,规规矩矩坐在邻家奶奶门口的石凳上。
我丢了石子想要吓唬她,可她一回头,那双湿漉漉的杏眼望过来的时候,我就知道,我栽了。
她脆生生喊我“哥哥”。
后来的日子里,我陪着她长大,所有好吃的好玩的,我全都想捧给她。
曾经那个瘦瘦小小的姑娘,出落得越发聘婷,笑起来的时候,能让整个春天失了色。
妈妈经常调侃我:“瞅瞅我家儿子没出息的样。”
长辈打趣的时候,林时慢总会扭头瞪我一眼,然后垂下头,耳朵红得像烙铁。
那个时候,我以为,我跟林时慢结婚,是天经地义的事,就像秋天到了,树结果了,水到渠成,无需去做些什么。
可我错得离谱。
少女心事像天边漂浮的云,风吹过去,总会变换模样。
可那时的我不懂。
林时慢朋友圈官宣的那天,我生平第一次失态。
酒桌上,那个明朗帅气的短寸头少年,牵着林时慢的手侧头笑着,姑娘两颊红红,含羞在悄声说着什么,我听不见。
那一刻,我才终于意识到,我失去她了。
我喝得烂醉,我发了疯地拉扯她,我求她看看我。
我说你不能这样啊林时慢,我陪了你那么多年,你怎么能,怎么能爱上别人呢!
我说你别闹了,你跟我回家,我们结婚,我们相伴一辈子好不好。
林时慢至始至终没有说话。
沈叙白将我安置好,留下来照顾了我一整晚,我酒醒后,他扔下一句话:
“我会陪着慢慢的,就不劳您大驾了。”
2
我打开微信,看着林时慢发过来的一大段文字,只觉得心像被剜了一块,再也不完整了。
我清楚地知道,我与林时慢,再无可能了。
我花了很长时间去忘记,去适应,去接受。
可是沈叙白殉职了。
那个年轻又明朗的短寸头少年,永远停在了二十五岁。
那个我本来觉得可以放心把林时慢交给他的臭嘴少年,最终还是不靠谱。
沈叙白死后的三个月,是我最无助的三个月。
林时慢将自己关在房间里,整日整夜地酗酒,抽烟,一遍遍地轻声唤着沈叙白。
我踹开房门的时候,那个曾经笑意盈盈的小姑娘,此刻像鬼一样,眼神空洞得可怕。
送往医院后,噩耗传来,她被确诊胃癌晚期。
我看见她笑了,释然的笑。
我削苹果的手止不住地颤抖,直到刀片划过皮肤,血伴着刺痛感滴落,我才抽回神来。
不行,绝对不行,她不能就这样,不能就这样离开啊。
我去挑了戒指,我跪在她床前,我求着她,“都快死的人了,便宜便宜我吧。”
果然她还是心软。
心软就行,有挂念就行。
我没拗过她,她一定要出院。
我调了职,陪她在郊区租了个院子,陪她种了满园的玫瑰。
她说等她死了,就埋在玫瑰下,做花肥。
我打趣她:“那得烧苗。”
她扭头瞪我的样子,像极了以前那个垂着头耳尖红红的姑娘。
我们的日子平静无波,像一对寻常夫妻。
3
她除了侍弄花草外,似乎很喜欢做菜,学着网上视频做得有模有样,很有天分。
但她吃不了,她就支着手看我吃,满怀期待地等我做评价,湿漉漉的杏眼眨啊眨,叫人移不开眼。
有一次,我实在没忍住,我差点就要亲到她了,可她转了脸。
我明白,林时慢,永远是沈叙白的。
不过没关系,我甘愿做一棵松,守望着她。
我并不孤独。
她吃的药越来越多,胃越来越痛,体重越来越轻,头发大把大把地掉。
可她就是不同意我在家陪她,她说她不想做个被人伺候的病人。
我发现她经常会自言自语,对着蔬菜,或是桌椅,或是各种物件。
起初我以为她是太过想念沈叙白了,可是后来,她生日那天,我居然真的看见沈叙白了。
他就坐在我旁边,我扭头看的时候,他还趁机挤了个鬼脸。
林时慢给小边牧取名“白白”,她看着沈叙白的方向说:“白白想不想吃蛋糕啊”。
后来,沈叙白轻飘飘地将我逼在角落里,他居然还试图威胁我,他说他要离开了,让我晚上别回来。
笑话,我回不回来,是他能控制的吗。
沈叙白说,他会让林时慢长命百岁的,这次他倒是蛮靠谱的。
沈叙白消失后,林时慢的气色突然转好,但她遗忘了沈叙白,我想,这应该就是沈叙白说的,给我留的礼物吧。
林时慢越来越爱笑,我们的生活步入正轨,扯了证,办了婚礼,一年后生下了一个白白胖胖的女儿。
我问她女儿取什么名,她说就叫叙叙吧。
那一刻,我意识到,其实她从来没有忘记过沈叙白,即便记忆模糊,她的骨骼记得。
4
李叙叙在别的城市成家立业后,林时慢便拉着我去了一处老旧的古庙。
庙里有客房,我们住了很长时间。
我知道这里,我在林时慢的朋友圈见过,那时候,她跟沈叙白在一起一年了,他们来庙里祈福,求姻缘天长地久。
时过境迁,物是人非。
我觉得自己从未走进过她心里。
错过了就是错过了,经年回望,一切都于事无补。
林时慢常常坐在鱼池边喂鱼,直到太阳落下西山。
我就坐在不远处那颗老松树下,她看着鱼,我看着她。
我们不再年轻,我们垂垂老矣,但是沈叙白,他永远热烈又明朗。
我知道,她记起来了,她的沈叙白。
又一年霜降,林时慢走了。
她走后,下了整整三日的雪,白茫茫落满了世间。
我学着林时慢的样子,坐在鱼池边,待坐了整日。
冰层下,有两条红尾锦鲤最是缠绵,紧紧挨着,寸步不离。
跟老方丈道别的时候,他送了我一个佛手串,他说:“该为自己活一活了。”
是啊,我也该为自己活一活了。
李叙叙将我接了过去,孙子孙女很喜欢我,拉着我玩各种年轻人爱玩的游戏,带我吃各种稀奇古怪的美食。
原来林时慢不在,我也可以过得很好。
我这也算是,为自己活了些时日吧。
楼下有很多老头老太太跳广场舞,我也加入了,但我不想拉别人的手,我觉得林时慢会跳出来骂我。
所以我又抱回来一只狗,还是边牧。
等它长大了,我拉着它做舞伴。
这下,林时慢总不会生气了吧。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