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5 节 秋风晚来急
第 15 节 秋风晚来急
我的爱人,被五花大绑地推上断头台。
我拿着那块本该做成嫁衣的织金红布,小心翼翼地捧起他的头颅,裹在了布中。
活生生的人,现在变成了两截,躺在雪地里。
他被贴上『定安王家奴』的标签,除了我,没人知道他叫秦远。
我第一次恨自己穿越者的身份。
这个身份,给了我太多不属于这个时代的幻想。
误以为精神上的平等,真的能换来生命的平等。
误以为两个卑贱的小人物,真的能在上位者的斗争里独善其身...
1
我,废物青年,死在了步行川藏线的第二百一十九天。
睁眼发现自己魂穿成了古代某小国的战争孤儿。
父母都在大国对小国的统一战争中死去,大国的大将军定安王率领铁骑,几乎踏平了这个国家。
嘉和二十九年,在断壁残垣里,秦远成为了我睁眼后看到的第一个人。
这具新身体大概只有十几岁,骨瘦如柴羸弱不堪。
身上似乎有十来处破损,肩膀也好像已经错了位,连动一动的力气都没有。
睁开眼,看见一个脸上有一道长疤的男人,正在喂我喝水。
另一个大个子就在附近,对着长疤男人喊道:
“秦远,对个敌国的小娃这么好做甚?王爷不下令一刀砍死就算仁慈了。”
男人的手轻柔地垫在了我的脑后,手中的小瓢里盛着能救我这虚弱身子的清水。
水流进口腔,顺着喉管下滑,远去的灵魂渐渐归拢。
几乎是出于本能,我用了最大的力气,包住了男人捧水瓢的手,让他倒得再快些,再多给一些水。
男人没有回头看那大个子,只是低声说了句:“孩子总是无辜的。”
穿越到这个世界的第一天,我记住了这个男人。
他叫秦远,他的右眼上有一条长长的刀疤。
后来定安王的大军撤走,在很长的一段日子里,我没再见到过他。
直到三年后,嘉和帝要扩建上京,从各地迁富户与匠人入城。
我与每一户被征迁的百姓一样,带上了自己的行囊。
在官吏的催赶下,离开了好不容易扎下根的小城,来到了上京。
在上京不夜的元夕灯会,我又看见了那个男人。
他跟在定安王的身后,腰上别着剑,做王公贵族最忠诚的侍从。
元夕灯会,人忙马急。
不知哪家的千金,在乱糟糟的人流里非要纵马。
冲撞得人群四散开去,撞倒了六七个人,踩坏了一个小摊。
我辛苦做了两个月的花灯,只想着在灯会上卖个几贯钱养活自己,却被那位千金大小姐的马儿两蹄子全都踏碎。
人群中有一富贵大官人,明眼人一眼就知道,那是大陈战神定安王。
定安王嗔那千金:“令仪,你又胡闹!”
虽是嗔怪,语气中却全是宠溺。
周遭遭殃的百姓原本怒气冲冲,一听那豪门打扮的老爷,称呼这位小姐叫做“令仪”,瞬间又闭上了嘴。
在大陈,能叫做令仪的,除了嘉和帝宠爱万分的小外孙女令仪郡主,还会有谁?
令仪郡主笑得开怀,从马上蹦下来,扑进定安王的怀里:
“铮哥哥,人家可是打听了很久,才知道你在州桥这里看花灯的。特地来找你,你怎么还说我胡闹?”
王公贵族,在华灯下说笑相拥,好一段佳话。
有人打量着令仪郡主的风姿,也有人瞻仰着定安王战神的英武。
我却没什么心思看他们。
一心忙着收拾被踩碎的花灯架子,和被掀翻的铜钱袋子。
那匹高头大马的马尾巴在我面前一甩一甩,尾巴上粗粝的毛撞在头上脸上。
我挥手想驱走,却毫无作用。
是秦远看见了马,也看见了蹲在地上收拾残局的我。
他朝定安王看去一眼,示意王爷那儿有百姓的财物被郡主的马儿糟蹋了。
定安王哪有功夫管这个,眼神一使,让秦远自己看着办。
我被那个马尾巴烦得嘴巴抿起来,刚想再挥手赶一赶马。
一个抬眼间,看见马儿被人牵住,往前带了几步。
那个只见过一面,却让我记了三年的男人再次出现在面前。
他蹲在我的身边,帮我一起收拾花灯的破架子。
“姑娘,实在抱歉。这些折损,定安王府都会赔付给姑娘。”
秦远看着我,歉意地说道。
我也看着他,手里的动作和呼吸都停滞了下来,眼中逐渐有了泪。
秦远并不知怎么了,只觉得我看起来有些伤心。
“姑娘,怎么了?”
我的泪珠子都快下来,却又忽然笑了笑。
“多谢大人帮我牵走那匹马。”
秦远挠了挠头,笑得有些憨直:“举手之劳而已。”
定安王碰着了小郡主,身边就不准人跟着了。
秦远不必再贴身伺候他,专心留下来替小郡主收拾烂摊子。
我捡铜钱板子,秦远捡花灯架子,都包在地摊的布头里。
放东西的时候,我们的手碰在一块儿。
秦远红了脸,小声说了句“抱歉”,飞速把手抽了回去。
我对他腼腆一笑,秦远的脸更红了。
2
没卖出去的花灯八成已经毁了,这个晚上也没了再摆摊的必要。
秦远牵着小郡主随手丢在大路上的宝马,拎着一袋子破花灯,送我回家。
迁进上京的这批人里,除去富户能在内城买宅子外,平头百姓们都只能住在外城墙边缘的小街坊。
元夕灯会的热闹染不到外城,一路上越走越僻静,只有我们俩的脚步声,和一匹马的蹄子声。
秦远把我送到到家门口。
我的家,说是家,无非也就是一间茅草屋加个织布的小院子罢了。
他把破花灯们摆在茅草屋前,又从袖子里掏出一个钱袋子。
“姑娘,我把这些灯的价钱赔给你,你说个数吧。”
我想了想,答道:“这些都卖出去,能卖两贯钱。”
秦远便掏了三两银子给我。
一两银子差不多就是一贯钱,我还给他一颗碎的银子:“多了。”
“姑娘也受惊了。这是补偿给姑娘的。”
我却坚决不要,把碎银子塞到他手里。
“不用多补给我,我就做了两贯钱的灯,你给我二两银子就够了。”
秦远又挠挠头,想了想,最终同意:“好吧。”
把人安全送回家,也赔了钱,小郡主的烂摊子算收拾完了。
秦远牵着马要走,我叫住他:“今日元夕,我请大人吃碗茶吧?”
秦远答应了。
他把马拴在茅草屋外头的围栅上,跟着我进了屋。
我点起蜡烛,昏黄的灯光亮堂了这一间小小的屋子。
屋中是低矮的桌椅,他大概是怕一屁股坐上去会把我的椅子坐垮,于是只是呆呆地站着。
“姑娘一个人住?”他问。
没在屋子内外见到他人。
大陈虽允许女子立女户,但条件苛刻。
没了娘家的寡妇,或是至亲都死光了的待嫁女,才能自立门户。
我一边煮着水,一边说道:“嗯。我爹娘都不在了,我是从边关迁进京的。”
秦远没想到我身世如此凄惨,又想起那小郡主的马一脚踩碎了我的营生,更觉得对不住我。
连话语都凝噎了起来:“姑娘…实在抱歉,我并非有意问起。”
我又笑了,手里冲茶的动作并不停,声音中带着点爽朗:“大人不用反复同我致歉。本不是大人的错。”
我端着两碗茶到了桌上,然后把家里上下最好的椅子拿给秦远。
自己坐了张跷脚的坏凳子,与他相对而饮。
秦远的鼻子很好,一闻就知道我用的不是什么好茶叶。
就连定远王府的车夫用的茶叶都要比这茶碗里的好上几分。
但他穷苦出身,又怎会嫌弃穷苦人家的东西不好。
将茶喝进嘴里,装模作样地咂摸了一阵,然后夸赞:“姑娘沏茶的手艺不错。”
我又笑了。
这种炒过又炒的陈年茶叶,这样反复烧滚的热水,能冲出什么不错的手艺来?
就算是陆羽在世,恐怕也就是做出两碗粗茶罢了。
但这已经是我能拿出的最好的东西。
在这匮乏的古代王朝之中,生存是艰难的。
从遥远的边关来到首都,我始终不肯扔掉这批茶叶,便是怕入了京,就买不起茶叶了。
如今这些珍藏了许久的东西总算派上点用场,还是略有些欣慰。
“大人喜欢就好。”
我的笑,让秦远又有些脸红。
从来没有女子对他这样温柔地笑,也从来没有人一声声叫过他“大人”。
在定安王府里,女人们觉得他身份卑微,从不屑于与他说话。
王府外,他能接触到的女人又太少。
脸上这样狰狞的一道疤,也没有人愿意接近他。
人们是不把他当作人的。
他是大主子身边的豪奴,但豪奴也还是奴,不会是什么“大人”。
可“大人”两个字从我的口中说出来,却不带一点轻蔑或是恐惧。
只是用很平静的口吻,微笑着与他交流。
口中的劣茶忽然生出了几分香味。
“姑娘,我是定安王府的秦远。上京讨生活不易,姑娘若有难处,随时来找我便可。”
“好喔,我知道啦。”我又拿起茶壶,给他的茶碗里填满。
“我叫顾秋晚,家便住在这里。大人若有难处,也随时来找我好了。我是做手艺为生的,绣花、缝补、织制都还不差。”
秦远于是点点头。
3
我在上京城的生活很简单。
织布,绣花,做手工。
然后挑个晴朗的好日子,带着做出的成品到内城的坊市里卖了,换点钱,买点吃的喝的回家。
一个人住,偶尔跟街坊们说几句话,也偶尔有媒人上门来找我说亲事。
但我上无高堂,家无田产,孤零零一个女娃子,媒人又能介绍来什么好亲事呢。
不是给富户当小妾,就是给缺胳膊断腿的鳏夫做续弦。
与其这样随随便便嫁出去,倒不如一个人靠手艺生活。
穿越来这个世界之前,我以为所有的穿越者都会成为故事的主角,靠着比时代先进千百年的思想闯出一片天地来,翻身成为人上人。
毕竟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穿越到这个古代的封建帝国之后,才知道事情不是这样的。
平头百姓,翻个身还是平头百姓。
王公贵族,世世代代都会是王公贵族。
什么先进的思想、什么深邃的理念。
任凭你满脑子的科学文化,都会被封建时代自给自足的小农生活和根植于百姓骨子里的皇帝是天的观念给击破。
三年的时间,足够让我认清现实。
我不接受这个时代人分三六九等的思想,但接受了属于这个时代最平凡的百姓的生活。
我在上京城的生活很简单,无论是遇到了秦远之前,还是遇到了秦远之后。
唯一的差别,大概就是在他出现之后,我的心里终于有了一点挂念。
上元灯会后没过多久,天气暖起来,开了春。
我织好了几十块纹布,带到内城的店铺里。
店铺三十五文一块从我手上收走,然后六十文一块再买出去。
忙了一个来月总算有了点收成,装满了菜篓子后,又到马行街上的的首饰铺子,想买支好看的簪子慰劳自己。
簪子很精致,但很贵。
挑了半晌,连伙计都不耐烦了,问我到底要不要。
最终我摇了摇头,把看中的簪子放回去,说了声抱歉就出了门。
刚出门,就看见秦远在铺子门口,手上持了把剑,抱臂像是等着谁。
我笑起来:“大人,真巧,又见面了。”
秦远抱着装酷的手臂顿时间放了下来,腼腆地笑道:“啊,是顾姑娘。姑娘在这儿做什么呢?”
“买了些菜,顺道来看看簪子。”
秦远便看那首饰铺子,又看我头上那根素得要命的木簪。
他记得,令仪郡主身边最低等的丫鬟,用的簪钗都比我头上的那支好看得多。
“姑娘是该配一支好簪子。”
我还是笑笑,又问他:“大人在这里做什么呢?”
秦远望向街对面的茶楼:“王爷在里头呢,我在外边候着。”
“喔,大人辛苦。眼瞧着天就要黑了,我先告辞了。”
“啊……好。”秦远稍稍有些失落。
好不容易碰上了,就不能多说几句么。
但天确实是快黑了。
“大人再会!”
我招招手走了。
他看着我走远,又把手臂抱上。
天快黑了,沿街的茶楼酒肆生意都好起来,而首饰衣物铺子纷纷准备起关门打烊。
他听见身后那家首饰铺子里,掌柜在骂一个小伙计。
“像方才那样的女人,一看就买不起咱们的东西,你就不该放她进来。
“咱们店都是专供贵人们的好货色,你放那女人进来,万一她偷了东西,你赔得起么?”
小伙计讪讪地道是。
秦远听进耳里,又望向我走远的方向。
掌柜说的女人,大抵就是我。
他鼻子里出着气,凶神恶煞地走进了那家店。
掌柜见了来人,看他打扮还算不凡,腰上又有条剑,连忙变了脸色,说道:“客官想看点什么?”
秦远冷冰冰地问:“方才那姑娘看了什么?”
掌柜一眼剜向小伙计,伙计赶紧拿出一支簪子:“客官,她瞧中了这个。”
“这支要多少银两?”
“这支两贯钱。”
秦远便从袖子里掏出了银子,气呼呼地拍在桌上,又从伙计手上拿过装簪子的盒子,出门去了。
掌柜和小伙计面面相觑,有些被他吓到。
又是几天过去,秦远难得有天不用当差,拿着簪子到了外城,找到了之前来过的小茅草屋。
我坐在院子里边晒太阳边绣花,头上还是一支朴素的木簪子。
秦远本想敲敲门,然后发现这小破院子压根就没有门。
从篱笆栅栏的开口里跨一步,就到了我的院子中。
“姑娘?”
他小声叫我,怕把我吓到。万一手抖,针会戳痛我。
我诧异地抬起头:“诶,大人?”
“我能进来吗?”他问。
我笑着放下绣花绷子,站了起来:“当然能啦。大人请进吧。大人此来,是有什么事么?”
秦远支支吾吾起来,不怎么自在地从袖子里掏出一个盒子。
“这个…是给姑娘的。”
“嗯?”我接过,刚想打开看看,却见秦远又急匆匆地走了,像在逃跑。
打开盒子,看到一支精致的簪。
鼻头又酸了。
4
那天之后,秦远总是送东西过来。
有时候送点菜肉,有时候送两块布,有时候又是一些女人家用的首饰。
我不好意思收,可若是不收,他就一副不高兴的样子。
于是我们达成了一种默契。
秦远每次过来,我就做一桌还算像样的饭菜。
两人一块吃一顿,说说笑笑一会儿,又把他送走。
他有时一个月来一次,有时隔了两三天就来一次。
下一回什么时候来,他从来都说不清楚。
他当不当差,抽不抽得出身,从来都没法依着自己。
主子说什么他就得做什么,好几回都快出门了,又被主子一句话叫回去。
有时他买好了东西,却临时脱不开身,也会叫一个相识的小厮送来。
秦远这样过来探望送东西,我的邻里多多少少也看见过。
大家不晓得他的身份,只看他穿得不像小老百姓,便穿出流言来。
说他是城里哪户人家的公子,而我是他养的外室。
穷苦百姓对于富贵人家是没有想象力的。
他们想象不到城里公子有多少家底,也不知给豪富做外室的女人不会住在这样的茅草屋里。
最大的想象,无非是富贵人家能每天都吃上肉,每顿饭都能吃饱,家里有十间茅屋。
流言传着传着,传到了我的耳朵里。
我听完也就是笑笑。人家爱传就传,自己不在意便好了。
秦远间歇性地来,我就间歇性地高兴。
直到某日,秦远不来了,那个替他送过几次东西的小厮急匆匆地找上了门。
“顾姑娘,您快去瞧瞧吧,秦制使受了好重的伤呢。”
我手里的绣绷子掉在了地上,匆忙跟着他进了内城,到了甜水巷一处小宅院里。
秦远趴在床上,赤裸的背上血肉模糊,一个郎中正在给他擦药。
看见我来,他生了气,对小厮道:“谁叫你把顾姑娘叫来的!”
小厮抹了把眼泪,说:“制使大人,你好歹要有个人照顾吧。”
我瞧见他有气无力的模样,想起平日里他壮实的样子,眼角便湿润了。
我蹲在他床边,拉着他的手,问道:“这到底是怎么了?”
他看着我。脸又红了。
秦远艰涩地张口,却被小厮抢了先:“就因为府里的侍妾冲撞了郡主,王爷便打了制使三十板子。”
“府里的侍妾冲撞了郡主,怎么要打大人呢?”
我心疼得要命,眼睛都红彤彤了。
秦远用他的大手反裹住我的小手:“郡主受了委屈,王爷有怒气,总得找个地方出出气。”
奴才就是这样。
主子的命令,哪有什么为什么。说骂就骂,说打就打。
板子打完了,发觉罚得狠了,就随手赏个养伤的宅子,把人丢过来修养。
等养好了,再回去给主子卖命。
寻常人家做几十年也买不起的小宅院,也就是挨了打之后,主子一句话的事。
于是我住来了这里。
郎中配了药,虽不知道我和秦制使的关系,但瞧见我们两个手拉在一起,总归是亲近人。
于是便把药膏给了我,嘱咐道:“两天擦一轮药。晚上若是发热,得拿湿布子擦擦身子,半个月不能下床。”
我一一应下,又问什么能吃,什么不能吃。
郎中是个仔细的人,什么都交代得很清楚。
小厮在王府里还要当差,见秦远这里有人照顾,当即就回去了。
我去抓了药,又买了菜,回了秦远的宅子,才发现他这里连口锅都没有。
秦远挣扎着要起来,不想我看到他这么狼狈的样子。
我把他摁回了床上。
“你若是起来,我便再也不理你了!”
我装作恶狠狠地威胁,他才安分下来。
那天我跑进跑出四五趟,从内城跑到外城,又从外城跑回来。
把自家的锅碗瓢盆油盐酱醋都带了过来,天黑前最后一趟,又把自己的铺盖带过来了。
秦远瞧见我在地上铺铺盖,又慌张了,怕兮兮地问:“姑娘,你这是在做什么?”
我一边抻着被子,一边说道:“郎中先生不是说,晚上恐怕会发热么。你这里离不开人,我总得在这儿照顾你。”
把一切都安顿好,又把外边炖着的药膳汤端进来,喂给秦远喝。
秦远一个大汉,眼泪汪汪地想哭。
“顾姑娘,你为何对我如此好……”
我哭笑不得:“傻子…”
你救过我的命呀。
那天晚上,我躺在地上的铺盖里,秦远遍体鳞伤地趴在床榻上。
我们又说起王爷和郡主的事。
我问,为什么王爷和小郡主那么相爱,却不成亲呢?
秦远说,主子们的事,我们怎么会知道呢。
我望着黑黢黢的房梁,叹了口气。
“那我们就不管他们。我们好好活就行。不管他们。”
5
我搬了过来,就没有再搬回去。
郎中虽然嘱咐过半个月不能下床,然秦远体格好,趴了十天就趴不住,好说歹说也要起来走动。
再有五天,就全然康复,又回去当差了。
他平时住在王府,这套被王爷随手赏下来的宅子,他若不住,也就闲置了。
正好,这宅子离热闹的街坊都近,我的手艺活能就近卖出去,生活在这儿是顶方便的。
他就想让我住在这儿。
我当然不想占他这样一个大便宜。
这个地段的宅子寸土寸金,宅子虽然不大,但他倘若租出去,每个月都能有笔额外的银子入账。
就这样给了我,实在是亏了。
但如果不要,秦远又委屈巴巴了。
“顾姑娘是不是嫌这里的宅子不好?”
我连忙摆摆手:“不是的,这里很好。”
“那你为何不要呢?”
“……那大人把这里给了我,大人还会过来吗?”
“当然啊。”秦远笑了,“姑娘做的鱼汤是顶好吃的。我明儿散了值,就从大相国寺那里带一尾鱼过来,姑娘做给我吃吧。”
我也笑了:“好。”
我很开心,而他亦然。
翌日下午,秦远便拿了鱼过来。
但晚上吃饭的时候,他却迟迟没来,估计又是在王府里绊住了。
这种事总是发生,见怪不怪。
我弄了只大水缸,把鱼养在里头。
到了深夜,却听见外头有人敲门。
秦远气喘吁吁,是跑过来的。
“顾姑娘,我来晚了。”
我说没事,拉着他进门。他杀鱼烧火,我打水洗锅。
大晚上的,炖了一锅鱼汤出来,用弄了一锅饭。
鱼汤就在饭里,味道可鲜了。
秦远问:“你的手艺是从哪里学来的?上京没有这样鱼汤的做法诶。”
我便说:“这是我的家乡的做法。”
“姑娘的家乡在哪里?”
我想了想,不知该如何描述我二十一世纪的故乡。
思来想去,也只能说:“在很远的地方,与大陈很不一样的地方。”
“唔……”秦远默了默。
“大人呢?大人的家乡在哪里?”
“也在很远的地方。”秦远说,“我是从吐蕃被卖来上京的,我的家应该也在吐蕃吧。不过那时候我还不怎么记事,对家乡也没什么印象。”
吐蕃,便是现代社会所称的西藏。
那的确是很远的地方。
“大人知道吐蕃在哪儿吗?”
秦远摇摇头。
古代人,除却富贵人家的读书子弟外,地理常识基本都为零。
我便告诉他:“吐蕃在上京的西南边,有大约五六千里路呢。”
“这样远?”秦远愣愣的。
他对于家乡的印象已经很模糊。
我于是给他描述他的故土。或者说,描述我认识里的西藏。
“吐蕃的风土人情,跟大陈也很不一样。那儿地势很高,住在那里的人,脸都被晒得红红的。那儿的人都信佛,山上挂着旗子,寺庙前有滚经轮。”
说起这个,他便想起了些往事:“我依稀记得旗子呢!小时候似乎记得有金黄的旗子绑在山谷里,冬天雪很大,风也大,旗子便在风里飘卷。”
“那些旗子叫作经幡,是信徒们祈福用的。”
秦远听得奇怪,这些遥远的事,我怎么知道得这样清楚。
“姑娘去过吐蕃吗?”
我摇摇头。
上辈子想去的。没去成,死半道了。
但我说:“等将来,我陪你去那里瞧瞧吧。”
“好。”
纵然山高水长,行路艰难。
但既然当年秦远能从那里被吐蕃和大陈互市的商人一路卖出来,想来也能找到一条路再走回去看看。
我是回不去故乡的人,但他还有能回去的可能。
吃完了饭,两人在外边一起蹲着洗碗。
我哼起一首歌。
秦远听着,觉得怪怪的。词怪怪的,曲调也怪怪的。
他问这是什么歌,我说:“这歌叫作《万物生》。讲的就是吐蕃的风情呢。”
“万物生?这是词牌么?”他没听说过。
“不是喔。”我笑笑,“这是我家乡的歌。我很喜欢这首歌。”
也是从那天起,秦远不再叫我姑娘。
我说,在我的家乡,哪怕是未婚的男女之间,也可以互称名字,这是不失礼的。
他的第一声“秋晚”说得很艰涩。
脸都红彤彤了,舌尖一卷,才把音发出来。
我狡黠地笑了:“嗯。子及。”
秦远大惊:“姑娘,你知道我的字?”
我的笑一瘪:“秋晚。”
“秋晚…你怎么知道我的字的?”
“不告诉你,傻子。”
一锅鱼汤被吃得干干净净。
天黑得透透的,秦远便不回去了,在这里打地铺睡了一晚。
6
嘉和三十五年春。
令仪郡主出嫁了,嫁的却不是定安王。
郡主的母亲公主娘娘给她挑了个俊秀的探花郎,任她哭闹,还是强硬地把她塞上了花轿。
坊市里的人都在说郡主十里红妆下嫁的事,也有人问起为什么郡主不嫁给王爷呢。
卖香膏的吴婶,闺女在公主府里做事,消息灵,嘴也快。
当即跟周边的小摊贩们透露:“说是陛下要夺定安王的权,要把王爷贬出京城呢。公主娘娘哪肯让郡主娘娘跟着王爷去外边受苦呀。”
我也听了几句,却觉得这消息不靠谱。
皇家的事,小老百姓能知道多少内情。
议论起来的秘辛,多数也就是以讹传讹的谣言罢了。
但心里难免多了这一层担忧。
若是定安王被贬出上京,秦远是他的护卫,也得跟着他走。
等了几日,等秦远又回了家,我便问了定安王的事。
秦远笑着摇头:“不会吧。王爷好好的,也不曾惹怒陛下,没事的。”
我的心就放下来了。
秦远又从袖子里掏出一个布包,将里头的东西倒在桌子上。
小小的碎块晶莹剔透,我拿了一块瞧着,问他:“这是玉吗?”
秦远点点头:“嗯。郡主下嫁,王爷这几日摔了好多东西。我捡了点碎玉来,这些原本都是值钱的好东西,兴许能当些钱。”
“好喔,我明日便拿到当铺去。换些银子,咱们再吃点好的。”
把碎玉收起来,放进小匣子里。
匣子里装了不少首饰了,都是这两年里他带来的。
“秋晚……”
秦远又突然开始吞吞吐吐。
他每次吞吞吐吐,我都觉得他可爱。肯定是有什么要事要说。
“怎么了,你说?”
“郡主娘娘今年十九,这个年纪成亲,大伙都说她嫁得太晚了呢……”
“呀,子及,你不会想说我也到了成亲的年纪吧?”我特意逗他。
秦远被说中了心事,更不自在了,支支吾吾地纠结。
我又逗他:“我也想成亲了。你要给我说亲吗?你认识哪家的好郎官吗?”
“不不不…我不是……”秦远自觉嘴笨,泄了气,“我只是……唉。”
“不是要给我说亲?那就是你想娶我吗?”
秦远眼睛闪过亮光。
不等他开口,我已说道:“好啊,我们成亲吧。”
其实在这天之前,我与他过得也同夫妻没什么差别了。
偶尔住在一起,喝了点酒,也会躺在一张床上亲一亲抱一抱。
但自从这一天之后,秦远的生活似乎突然有了个奋斗目标。
对于这一点,我难得地找到了古代和现代的共通之处。
现代人为了结婚要努力准备新房,为以后的小家多赚些钱。
而身处于古代的秦远也是一样。
他的俸禄就那么点,吃吃喝喝,给我买点首饰衣服,总也攒不下钱来。
可他一旦开始有了挣老婆本的念头,干活做事就更卖力了。
从来不会看人眼色的他,甚至会在王爷高兴的时候,凑到王爷的跟前,问王爷讨一点赏赐。
王爷兴致来了,就问起一句:“听说你近来总往甜水巷跑?在那儿金屋藏娇了?”
秦远低着头,怕王爷责怪自己在当差之外生了他心,连忙否认:“小人…小人不曾。”
王爷笑道:“就算真藏了娇也不要紧,你也到了该成亲的年纪。你若要娶妻,本王再赏你个大点的宅子。可不能让你丢了定安王府的脸。”
秦远没在王爷跟前提起我。
他知道我不喜欢王爷。
或者说,我不喜欢每一个被认为是主子的主子。
我好几回问过他,能不能辞了王府的差事。
若他是王府的长工,差事自然是能辞去的。
可他不是长工,他是自幼被卖进王府的奴才。
老王爷死前,他是老王爷的奴才。
老王爷死后,他是小定安王的奴才。
就像羊圈里的羊,从小被打上了烙印,以此来证明这东西的归属。
主子们有主子们的大事。他们要在朝堂上奏对,要在书房里议事。
主子们的亲事是政权斗争的战果,跟小人们的小事很不一样。
我说,我们不管他们的事。我们好好活就好。
秦远深以为然。
主子们的事有主子们操心,他想和我好好活。
他攒了半年的俸禄。
从春到秋,终于攒够了钱,到城里最最出名的布料店,买了一匹红布。
红布本不是贵重之物,然他买中的那匹,贵就贵在布里织了金线。
金线穿插在布料之中,显得贵气又好看。
他的银钱袋子一下子就空了。看着空空荡荡的袋子,有些心痛。
但一看见伙计包好的织金红布,又欣喜了起来。
他献宝般拿给我看。
我自己就织布,当然晓得这种布子的价钱。
我觉得秦远一定是疯了,才会给我买这种王公贵族才舍得买的东西。
这够吃多少顿鱼汤啊!
可布子拿在手上,看见料中隐隐约约闪的那些金光,又是这样美。
眼泪就萦绕在眼眶边,又感动又心疼,我抹着泪嗔道:“怎么浪费这个银子。”
秦远没想到我会哭,也慌了神,用粗粝的大手在我眼下擦拭。
“我听说,郡主娘娘出嫁的时候,就是用的这个布子做的嫁衣呢。郡主娘娘出嫁时多好看呀。咱们秋晚也要这么好看。”
“傻子。”
我止不住自己的眼泪,一把抱住了眼前人。
他的块头比我可大多了。
我的这具身体,在生长发育阶段遭受了战乱,吃没吃好,睡也没睡好。
这两年吃的是好了,但也弥补不了当初身体的亏损,只是小小的一个。
抱在他身上,像挂上去的小偶人似的。
我想亲亲他,却够不到他的脸。他便把我更抱起来了些。
我亲在他右眼的那道疤痕上。
“年后,咱们就把婚事办了吧。”我抽泣着说,“就咱们自己家里,烧一桌菜,你跟我,再叫几个你要好的同僚过来。”
“好喔!”秦远肉眼可见地高兴了。
我破涕为笑:“你怎么学我说话呀。”
7
事情好像总是这样。
越期待的事,就越不会发生。
盼了很久的婚事,终究也没有办成。
冬月初七的清晨,秦远带了一件厚衣裳给我,说天冷了,让我织布时多穿点,别伤了风。
那日午后,我穿着新衣,去街上买缝嫁衣要用的大绣绷子。
街上跑过一队快马,马上穿着官服的官差,奔向了定安王府。
我多看了两眼,也没摆在心上。
那日夜里,便听说定安王府被抄了家。
全家老少,带着奴仆共两百来口人,都入了大狱。
秦远再也没有回过在甜水巷的家。
我跑去了定安王府,那里被官差把控着,一只苍蝇也不准进去。
我问官差,定安王犯了什么罪,为什么要被抄家。
官差不耐烦道:“都是上边的旨意,我们知道个屁。”
我跑到大狱外,被看守大狱的狱卒挡出去。
我又问,定安王犯了什么罪。
狱卒说:“这种大事,岂是你能打听的?”
就这样,我那爱喝鱼汤的秦子及,因“不能打听”的罪名,成了我见不到的人。
到了坊市,我问那些平时消息最灵通的摊贩。
可这次,连卖香膏的吴婶都不知道怎么回事。
只告诉我,若想探望下了大狱的人,可以花银子疏通狱卒呢。
我立刻回了家,掏出了那个首饰匣子。
除了当年秦远头一回送给我的那支簪子外,我把首饰都拿去了当铺。
当铺的伙计看我卖得急,知道急用钱,还想把价压低。
我便掏了把菜刀出来,一下劈在案板上。
这一下,把掌柜都吓了出来。
我瞪着眼:“我知道这些东西能当多少钱。你们若想压我的价,就问问我的刀同不同意。”
小小的一只人,说起狠话来,却很有架势。
最后,这些首饰也当了不少银子。
我揣着银子到了大狱,上下疏通了一番,然后被偷偷带了进去。
大狱里头阴暗潮湿,弥漫着一股恶臭。
官吏翻看着名录,问我:“叫什么名字?”
“秦远。”
官吏翻了两遍,淡淡地说道:“没这个名字。”
我愣了愣,又塞了一颗银子给官吏。
他收下了银子,却仍然不改口:“没这个名字。”
我便说:“那不查秦远。请查查『定安王家奴』一项。”
官吏又翻了一遍本子,语气平静道:“定安王家奴都到了死牢里。死牢是刑部管的,你见不到。”
我又被带出了大狱。
那些用来疏通的银子,自然没人会想着要还我。
我在登闻鼓前枯坐了一夜,想挥棒大喊秦远的冤屈。
可又能喊什么呢。
我连秦远下了死牢的罪名都不知道。
没有人在乎秦远是谁,也不会有人知道我是秦远的谁。
再一次见到秦远,已经是腊月廿七的雪天。
定安王一党因谋逆被判了死罪,陪他死的,还有他全家两百多口人。
两百多的数字里,秦远占了一个。
大雪纷飞,法场上下白茫茫的一片。有人说,这是老天爷为定安王的冤屈而落的泪。
我静静地站在人群之中,看着一个又一个的人被推上断头台。
我终于见到了秦远。
他已经瘦得脱了相。大大的骨架子上包了一层皮,浑身没什么力气,灰扑扑脏兮兮的。
不知他在牢里饿肚子的时候,会不会想念鱼汤的滋味。
他的眼睛在台下的人群中逡巡,想找到我,但又怕找到我。
他知道,我会来的。可我来了,就要伤心了。
他的眼睛在牢里坏了,看什么都是雾蒙蒙的一片,瞧也瞧不真切。
苍白人群里一抹红色,却让他停住了模糊的目光。
那是我,拿着还没制成嫁衣的红布。
他想对着我笑一笑,可惜嘴角怎么都使不出力气来。这个笑挤不出来, 他就想用手把嘴角撑起来。
他忘了自己的手背在了身后, 被绳索捆住,更动不了。
上辈子的我很喜欢看《水浒》。
看好汉们劫法场的桥段,也曾幻想过自己提刀上阵, 在法场里劫下宋江哥哥的义薄云天。
然而现实总是不尽如人意,真正站在法场外时, 我什么都做不了。
秦远背上“逆王余党”的牌子被摘下扔掉的那一刹那, 我想起很多事。
当初说过的,要陪他去他的家乡看看,没能去成。
给他缝的新鞋, 还没来得及拿给他。
养在水缸里的鱼,也还没炖成汤给他尝尝。
甚至没来得及教会他“顾秋晚”三个字的写法。
以前总以为将来还很漫长,可从摘下那块牌子,到刽子手落刀, 也就那么几个眨眼间的事。
那个傻乎乎问我为什么对他这么好的秦远, 此后世间便没有了。
穿越到这个世界后,我第一次恨自己穿越者的身份。
这个身份,给了我太多不属于这个时代的幻想,误以为精神上的平等,真的能换来生命的平等。
误以为两个卑贱的小人物, 真的能在上位者的政治斗争里独善其身。
怎么办呢?
秦远。
我好像毫无办法。
横亘在我们之间的不是脖子上碗口大的疤, 而是一个不把人当做人的时代, 和已经习以为常了的世人。
定安王没有做错什么, 死了。
秦远更没有做错什么。
他在还没有自我的意识时, 就被卖进了王府, 从此成为一个附属品、一个数字、一个不高兴了就赏一顿板子的玩意儿。
史书里不会出现他的名字, 可他却担受着历史的凌迟。
腊月廿七的这场大雪不会停。
人群散尽, 我讷讷地上前,抱起了他的头, 装进红布里。
这块布是他带来的,我要裹着他走。
秦远,我带你回家。
8
上一辈子, 我死在了徒步川藏线的第二百一十九天。
这一次我带着一只包了红布的盒子, 再次走上了往西南去的路。
一截驴车, 一截步行,不知自己何时能到。
很多很多年前,年幼的秦远就是从这条路被人运出来, 卖到了上京城里。
他的名, 远,是路途的漫漫。
而他的字,及,便是说, 远路也终有抵达的那刻。
我要带着他回去。
我要他是秦远, 且只是秦远。
翻过了多少座山,行了多少里路,已经数不清了。
心里只装着一件事,就是带他回去。
翻山越岭之后, 终于见到了一座山谷。
悬挂的经幡在雪山的大风里飘扬,金黄的旗子招展着牧民的祷告。
山鹰从头顶掠过,影子洒在人身上。
我又轻哼起那首在他身边唱过的《万物生》。
从前冬天冷呀夏天雨呀水呀
秋天远处传来你声音暖呀暖呀
你说那时屋后面有白茫茫茫雪呀
山谷里有金黄旗子在大风里飘呀
我看见山鹰在寂寞两条鱼上飞
两条鱼儿穿过海一样咸的河水
一片河水落下来遇见人们破碎
人们在行走身上落满山鹰的灰
作者:招云